抄襲是個貶義詞么?
09-06
抄襲是個貶義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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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專欄似是而非
一、背景
作為產品狗,寫了一個需求文檔,給程序員們講解一個交互動作,這個交互動作如底部圖(標題和頁面的切換關係),和我們當前的產品很像,就舉了這個例子。果然找來了一片罵聲:
- 怎麼能直接抄襲人家的呢?
- 他們的情況和我們的一樣么?
- 你能不能自己獨立想一想?
二、現場
我這麼講解的初衷是這樣的:
- 他們的情況是可以複製到我個產品需求中的(實際上也是);
- 與其我一個動作一個動作的講解,不如用用同行的先體驗下,便於理解,也便於會議上高效溝通;
這事我很委屈,當然作為一個工作了好幾年的產品狗來講,事先有所預期的,也有試一試的他們反映的小心思。為什麼有了一個『高效溝通的好的解決方案』最終成為了一個diss的結局呢?主要原因在於『抄襲』。
抄襲是個貶義詞,但是對於解決當前問題來講,是不好的么?也許這可能來源於我們的高考制度以及小初高這12年教育本身。在考試中『抄襲』是個貶義詞,不僅如此,還是個嚴重違反考試紀律,甚至高考考試中,是個違反法律的事。但是在工作中,在商業領域競爭中,這個確是個法寶。因為:
- 大公司的成熟經驗比起小公司,肯定是更好的;
- 實際上用用試試,確實比較好;
- 公司運營是有成本的,也需要和同行競爭,如果為了這個事情自己獨立設計,那可能耗費很懂時間精力,仔細算起來,可能是虧的。
三、結論
在高考以及12年的教育中,抄襲是個貶義詞,甚至違法,但是在商業規則以及商業法律中,這是好辦法。我們需要在不同的場景中,找到最好的解決方案,這才是王道。
但是在於團隊中,我也應該考慮產品經理的威信和大家的心理預期,最好的辦法:我只提出需要反覆講解的需求文檔,把『參考騰訊視頻app』的提法去掉,即使這樣效率會低,但是綜合來看,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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