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英國史(2):英國-斯圖亞特王朝、英國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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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王朝的第一位君王,很喜歡宣傳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導致這個王朝之後都染上了這個臭毛病。
因為他是從蘇格蘭跑過來繼位,所以對英國的「議會」,「中產」這種新生事物還非常小看,忽視了它已經在伊麗莎白時代發展了幾十年,早就羽翼豐滿這個事實。
他嚴重脫離實際,去加強虛幻的專制主義,結果招致英國人的普遍不滿。
他繼位後,沒有繼承伊麗莎白溫和的統治政策,而是一味效法大陸歐洲,追求絕對的君主專制。
他誤以為議會就是一個小地方官一樣,從屬於他的組織,以為有什麼就可以一紙詔書砸過來就解決了。結果被議會啪啪打臉。下院稱,我們正當的權利並非君主的賜予享有特權,下院有權決定選舉的結果(皇帝你不能隨意推翻我們選的人)。
他隨意賞賜寵臣和阿諛奉承者,造成腐敗賄賂之風盛行。他聽信白金漢公爵(Duke of Buckingham)的建議,大大增設樞密大臣,由1610年的19個猛增到1620年的35個,造成樞密機構的臃腫、笨重與無效。
結果導致議會強烈反彈,首開了議會以不信任案對抗國王的先例,在以後20年中,議會用同樣手段彈劾了白金漢公爵、威廉·勞德(William Laud)大主教、斯特拉福伯爵等等。
國王沒錢花,又想一紙詔書下去,加稅。結果又被議會打臉。
下院是英國新興力量的堡壘,其中雲集了鄉紳、工商業者,以及律師等專業人士,徵稅不就是征他們,還能征誰。
詹姆斯想將1400種商品的稅率提高10個百分點,即由30%提高到40%,據此,政府一年可以增加7萬鎊收入,但議會中強烈譴責國王的徵稅行為沒有法律依據。
並指詹姆士任意妄為,依靠專制權力來平衡財政收支,違背了自《大憲章》(Magna Carta)以來、未經「全國公意許可」不得徵稅的傳統,而歷代英國君主都不敢輕易如此這般。
總體來說,歷史對這個國王的評價是負面,無能的。
貴族和教會勢力靠邊站後,皇權和民權(議會所代表的)成了權力鬥爭的主角,查理一世的一生基本就是如何跟議會較勁,然後被打臉的故事。
查理跟議會有什麼矛盾呢?
徵稅征不到。
查理想徵稅用于海外打仗,被議會否了。他孤注一擲,讓白金漢率領一支由7艘艦船、7000人組成的海上遠征軍,馳援拉羅謝爾的新教市民。然而,這種兩面出擊、同時與西法兩國交戰的做法,完全背離了都鐸均勢外交傳統,結果還是事與願違,英軍遠征又遭敗績,在損兵折將4000人後,不得不狼狽撤退。這對英國人來說是莫大的恥辱,國內不滿情緒也因此達到了高潮。
征不到稅,他又不經過議會的同意,擅自向商人徵收新稅和向鄉紳強制性貸款,規定凡拒絕借貸者,即可懲處;二是他指使士兵進駐民房,不需支付費用即可白吃白喝,擾民現象極其嚴重。
征的稅商人不就等於是議會的頭上動土嘛,於是議會當然拒絕通過。於是查理就強行逮捕了76個拒絕借貸者;理由是「依據國王陛下的特別要求而被拘押的」。
議會則痛批查理違反《大憲章》的精神,曆數查理濫用君權的同時,重申、明確和重新解讀了《大憲章》中有關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的相關內容。
查理繞開議會擅自開徵新稅,遭到國人的強烈抵制,引發了著名的漢普頓訴訟案(1637年)
1641年,議會草擬204條《大抗議書》(Grand Remonstrance),列舉了查理統治以來國家遭受的一切災難,涉及外交、財政、法律與宗教等各個方面,但它並沒有把種種詬病都歸咎於查理,而是強調了主教、天主教徒、王黨、廷臣和顧問們所起的消極作用。
查理實在忍不下去了,他接受不了議會這樣騎在他頭上。他想要絕對的王權。
英國內戰(English Civil War)
1642年,兩邊終於忍不住大爆發,王權PK議會,正式干架。
元月10日查理退出倫敦,然後慢慢朝北方退去。隨他而去的是議會中將近一半的議員,他們組成王黨中的中堅力量。
查理在諾丁漢城堡岩石(Castle Rock)上舉起皇家的旗幟,宣布議會叛亂,正式向人民宣戰。就這樣,英王親手引發了英國現代史上的暴力革命——英國內戰(所以後來才會被砍頭)。
英國革命的核心問題是爭奪國家最高主權——主權屬於國王,還是屬於議會?
但是有一件事很搞笑,兩個陣營在社會結構方面沒有太大區別,即雙方隊伍中都有貴族,有鄉紳,也有富商和小商人,還有小土地所有者和手工工匠,又有佃農。而且,各社會集團在兩個陣營中所佔的比例也大體相當,並且與整個英國的社會結構基本吻合,這種情況使內戰中階級的分野十分模糊,很難用階級的概念來判斷雙方的屬性。
所以,不是階級之間的鬥爭,而是兩種思想的鬥爭:是國王(王權)一人說了算,還是集體(議會)說了算?
一開始,議會軍佔下風。
因為,「王權」給老百姓一種天然的壓力,他一個人的話你們就要聽,但議會軍內部混亂,沒有統一的指揮中心,容易誰都不服誰。
君主的至上地位是議會軍強大的心魔,「如果我們打敗國王99次,他仍然是國王,他的後代也都是國王;但如果國王只打敗我們一次,那麼我們就統統都要被絞死。」(有點像朱棣當時的背水一戰)
這時,上天讓一個人脫穎而出,擔此重任。
戰爭爆發後,他回家鄉組建了一支80人的騎兵隊,這些人都是宗教信仰虔誠的普通農民,後來竟成為赫赫有名的「鐵騎軍」(Ironsides)的核心。(很多軍事領袖的經典開頭和必備技能)
馬斯頓荒原大戰(Battle of Marston Moor)中奧利弗·克倫威爾脫穎而出,被授予騎兵中將(Lieutenant-General of Horse),擔起議會軍的大旗。
1946年終於攻克了查理的大本營——牛津,並抓到查理,押回國會。
國會一開始沒想殺查理的(從沒這個先例,大家第一反應肯定不會想到要殺國王)
查理被押解回王宮後,受到了不一般的禮遇。克倫威爾和高級軍官們對他寄予希望,他們公布了一份與國王談判的《建議要點》(Heads of Proposals),其基本精神是建立有限君主制。
國會答應恢複查理的王權,但必須滿足《紐卡斯爾建議》(Newcastle Propositions)所開列的條件:第一,廢除主教制,建立長老會(廢天主教);第二,議會掌握軍事力量,包括海軍、陸軍和民團(不給他再搞事情);第三,由議會任命國家的主要行政官員和法官;第四,向愛爾蘭開戰,由議會控制指揮權;第五,懲罰內戰中的王黨分子;第六,嚴格實施反天主教法。
這時候查理就顯得很不自量力,不知自己斤兩了。
他在獄中也不好好獃著,想盡辦法挑撥各種勢力互斗,「我要誘致長老會派和獨立派與我聯合,以藉此叫兩派互相消滅,我是決不放棄這樣乾的機會的,那樣一來,不久我又是國王了。」
因為國會裡面也品流複雜,什麼派系都有。
獨立派堅持《建議要點》,主張保留君主制和上院;
平等派則提出激進的政治綱領《人民公約》(An Agreement of the People),提出廢除君主制和上院(像是現在搞gang獨滴感覺)
克倫威爾偏向獨立派,就是溫和點,還想再給查理一次機會。於是把平等派鎮壓了下去。
誰知道,這時查理成功聯絡了蘇格蘭的勢力,幫他復辟(當然答應了好處,蘇格蘭搞政治投機唄)。1948年,風雲再起,第二次內戰(second civil war)開打。
面對嚴峻的形勢,獨立派和平等派只能恢復團結,克倫威爾向平等派作出讓步,表示願意考慮他們的要求,在戰爭結束後審判國王(所以第二次打贏後,國王的人頭不能不砍了)。
8月克倫威爾在普雷斯頓戰役(Preston)中擊潰蘇格蘭軍隊,並將蘇格蘭併入英國(自找的),第二次內戰結束。
第二次了,還是有人想原諒國王(人之常情啊,就跟帶了綠帽有時還想原諒女友一樣),這時又一個名人出現,扭轉了方向。
托馬斯·普萊德(Thomas Pride)上校把所有還想支持國王呃議員全部逮捕,並將其他的贊成者、長老會派議員趕出了議會。餘下議員約200餘人,史稱殘缺議會(Rump Parliament)。
就是這個殘缺議會把查理送上斷頭台。1649年1月30日,查理被處決,罪名是「暴君、叛徒、殺人犯及國家的敵人」。
查理的悲劇在於,他自始至終都堅信君權神授,而不明白他的權力的終極來源是英吉利民族。英國議會正是以英吉利民族的代表自居,舉起了反抗專制王權的大旗。
1649年1月徹底戰勝國王之時,它通過決議說:「在上帝之下,人民是一切正當權力的來源;在議會裡集會的英國下議院是人民選出並表人民的,在本國有最高的權力……」。
5月19日,正式宣布建立「英吉利共和國」,稱其為一個「聯邦和自由的國家」(Commonwealth and Free State),稱議會代表人民掌握最高權力,統治這個國家,並以人民的名義,指定和組成隸屬於自己的軍政長官。它把國家行政權交給一個由41人組成的國務會議(Council of State),大部分成員為獨立派領袖人物。
從此英國進入了下一個時期——Commonwealth時期,下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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