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情緒談利弊——我該不該和那個人分手?

不談情緒談利弊——我該不該和那個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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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了很多類似的問題,都在詢問一個事情:我應不應該和這個人分手/離婚?

按照之前我的思路,我一直覺得每個人的人生應該自己負責,我最多只能給參考意見,不該幫助對方做出決策,但是後來我意識到了一個bug:在對方情緒極其不穩定的關頭,如果不給一個具體的方法論,單讓他們做出決定實際上十分冒險。

因此,這篇我將儘可能的討論清楚有關分手/離婚的一系列問題,幫助各位在以後決策時心中能有一個支撐思考的主心骨。

第一部分:分手/離婚的本質是什麼?

這件事的本質只有一句話:這是一個你和對方接觸契約關係的行為。

僅此而已,不論是分手還是離婚,都僅僅是你和對方斷開了聯繫,對於周圍人來說,他們雖然可能也會受到波及,但是絕對不是這個事件的直接影響人。

分手還好,在離婚時很多人就會因為搞不清問題的本質而導致太多因素干擾了自己的決策,最常見的問題就是:我怕將來孩子沒有爸爸/媽媽。

而我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每次都要糾正一下:孩子不是沒有爸爸媽媽,而是爸爸媽媽可能不在身邊而已,離婚是讓你失去老公老婆,你的父母失去兒媳女婿,但是孩子和對方的血緣關係還在,不論如何都客觀存在不可能被一筆勾銷。

而且雖說離婚必然導致原生家庭的缺失,但是不離婚可能導致的日復一日的爭吵和冷戰會嚴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又不傻,空氣中瀰漫的硝煙味他們感受得到。而且80後的家長大部分都不認為一定要因為孩子來維持本就應該破裂的婚姻——因為他們的父母當年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分開,結果讓他們的成長過程中每天都伴隨著父母爭吵冷戰帶來的心驚膽戰和高度焦慮。

更不用說最沒有用處的「外人怎麼看我」,你要堅信吃瓜群眾的忘性,他們在視線被轉移這件事的表現上從來沒讓我失望我——過上半年,你看誰還念叨你的家長里短?

因此,這件事最直接的關係人是你,其他人只不過是因為這件事受到一定程度波及的被影響者而已,這是探討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明確的一個認知。

第二部分:我到底應該什麼原因分手/離婚?

我一直對我的學員們說:不論是分手還是離婚,這永遠是屬於長期關係中的核武器,你一旦聲明你就得做好動真格的心理準備,這不是你可以輕易拿出來威脅對方的事情。

現在有的人在長期關係中的表現宛如小孩子,動不動就拿分手當成威脅對方的手段,時間久了之後,對方一受不了你的表現提出分手就會立刻傻眼,然後再放下身段求複合,反覆折騰到自己在關係中完全沒有地位。

因此,能導致你做出這個聲明的,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標準:這段感情給我帶來了長期的,我不能容忍的痛苦。

首先這個原因應該是長期的,如果只是一時的原因,那麼能談的盡量談,在感情中凡事無絕對,能試著溝通就盡量不要一次判死刑,不然將來很有可能會因此後悔,哭天搶地的求複合。

其次這個事情一定是你不能容忍的痛苦,具體表現為三個指標:

1. 直接的生理精神傷害:家暴,控制,冷暴力以及虐待

2. 事後造成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比如對方出軌導致你每次看到類似出軌的信息就會回到當初的情景,心跳加速呼吸困難,或者高度焦慮,手腳冰涼

3. 時刻伴隨的不安全感和焦慮感:活在對對方的猜疑,恐懼,對關係的不確定性的焦慮之中

一旦這三個指標中出現一個或者以上,你就應該考慮分手或者離婚,因為對方的存在完全摧毀了你們之間的長期關係,你在長期關係中已經失去了任何獲取正向能量的機會。

第三部分:我應該怎麼做出抉擇?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分手都會面臨如此極端的狀況,還有很大一部分人會出於糾結之中,那麼這群人應該做的是真正的冷靜分析利弊,用理性分析來做出最後的決定。

在作出分析之前,你要做這樣一件事來確保你已經進入了完全冷靜的理性狀態:你要把和對方相處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不論是好是壞,都再自己重複一遍,或者找人口述一遍(自己打開錄音軟體記錄也可)。只有在陳述完這一切之後,你沒有發生任何情緒失控(哭泣,暴怒,悲傷)時,才可以進行分析。

而這一般往往分為三個維度:

l 維持關係的好處以及壞處:和對方在一起下去,你將收穫什麼好處(經濟上的供養,歸宿感,現有社交圈的維持...);但是,你又會面臨哪些問題(持續性的傷害,冷暴力,焦慮以及不信任......)

l 斷絕關係的好處和壞處:選擇結束的好處(嶄新的生活,更多的機會,保護孩子不受對方的影響......);選擇結束這段關係你將面臨的問題(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分手帶來的不適應,可能會在很長時間內找不到伴侶的風險......)

l 斷絕關係可能給相關人員帶來的好處和壞處:孩子可能會離開對方,免受不良的影響;父母的干預;周圍人的看法......

這三個維度,所佔比重分別為40:40:20,當衡量三個維度之後,當支持你斷絕關係的理由多過你維繫關係的理由時,你就可以毅然決然的提出分手或者離婚。

第四部分:如何看待離婚/分手之後的複合問題?

在走出失戀的文章里,我已經提供了詳細的戒斷原有感情的方法,在這個章節里我想要提出一個新的問題:當對方在關係結束後提出複合時,你要不要接受?

這種問題婚姻中較少,因為來回的成本太高,而在戀愛中卻很常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浪子回頭」,我將會以這個作為基礎來講述看待複合時你應該採用的思考模式。

首先我們先來想一個事情:浪子可以回頭嗎?

不得不承認是可以的,但是很多情況下,你都遇不到真正的回頭浪子,因為導致浪子不負責任的,更多是本性問題,很多渣男渣女自帶反社會人格,天生學不會負責任和維護親密關係,等到生活平靜他們又會去追求刺激。

因此,大部分人遇到的都是「周期性回頭」的浪子,當複合之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本性不改,但是這個時候自己已經失去了折騰的心力,最後只好忍氣吞聲的睜隻眼閉隻眼。

所以,對於那些帶來給你傷害的人,每次他們以「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為由提出要和你複合時,你都需要考察對方這幾個維度的表現:

1. 對方是否有難以改正的惡性習慣:酗酒,吸毒,暴力傾向等

2. 對方是否願意接受約束來換取信任:行程公開,財務透明,社交軟體動態公開

3. 對方是否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改變:對方呈現的狀態應該是「我改了」,而不是「我會改」以及「我正在改,但是需要漫長的過程」

4. 對方前後的轉變經歷了什麼,歷時多久:改變是需要時間的,我不相信一個前兩個月還在出軌劈腿的人,兩個月之後就能完全做到潔身自好

這些要求看起來嚴苛,但是不要忘記了:對方之前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不對對方約束強一些,帶來的很可能只有二次傷害。

因此,綜上所述,我希望結合分析和案例,我已經把這個問題說的十分透徹,也給糾結這個問題的人提供了一個處理問題時思想的主心骨。在最後,我來說一下我對於這樣問題的看法:

曾經的我做事極端,奉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信條,將自己保護很好的同時卻誤傷了很多本質並不壞的人,他們當時的所作所為只不過是一時環境影響下的糊塗;後來我又堅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在寬容別人之後卻發現這是在助長一部分人的囂張氣焰。直到後來,我才知道:

當你面對這種問題時,任何價值觀的導向都可能會讓你造成誤判,只有冷靜頭腦下的利弊分析不會欺騙你。紙上寫滿的推論會告訴你什麼時候要懂得包容,什麼時候要殺伐決斷。

我們不是聖母,來到世間的目的不是度人,遇到這種問題時,請冷靜下來,好好問自己一句:這麼做,我的好處在哪裡?

利弊分析並不保證絕對正確,但是在分析的過程中,過往的點點滴滴會告訴你,你都經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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