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變態的北美華人殺手是他?吳志達姦殺虐殺12名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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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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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91講)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記!!!
華人在歐洲和北美大體是比較老實的,單個作惡的歹徒不多。今天提到的這個華人,卻在美國做了一連串極為兇殘狠毒的案件。他和白人同夥前後虐殺至少25人,至少有10名女性被他們囚禁性虐後殘殺。一說這就是電影沉默的羔羊原型。聽薩沙說一說吧。
上面說了,華人在歐洲、北美、澳洲都是相當溫和的。白人認為,華人和黑人、印第安人不同,他們能吃苦、能耐力強,性格溫和甚至到懦弱的地步。即便華人遭受到各種不公、歧視和羞辱,他們多能忍氣吞聲。
美國的一份老報紙中,記載了白人流氓因雞毛蒜皮的消失,當街暴打1個華人,最後開槍將它打死。期間,白人路人袖手旁觀,幾個華人路人也當做看不見,匆匆走過。
這些華人的想法很簡單:這和我們沒有關係,不要惹禍上身。
在全世界各地,白人都很喜歡使用華人勞工,認為他們絕對不會惹事,更不會犯罪了。
這種想法在1985年被打破。
6月2日的舊金山,一個電話打到警察局。
報警人:警官,我發現了一個盜竊案。
警方:請具體說一下。
報警人:我是**街五金商店的店員。我懷疑1個白人中年男人和1個亞裔小夥子,從我們店裡拿走了一把鉗子,沒有付款。
警方:好,巡邏車馬上就到。
巡邏車10分鐘後來到五金商店,店員告知:那2人上了傍邊停車場的1輛本田車。車子一直沒動,就停在那裡。
2名警察,立即趕到本田車邊。
舊金山的治安很不好,黑幫和毒販很多。
即便是這種微不足道的盜竊案件,小偷未必不會突然打你一槍。
這2個警察很有經驗,沒有輕敵。
1名年輕警察拔出手槍,在車邊觀察周邊情況(防止被歹徒同夥偷襲)。
另1名老警察則握住槍把,高喊:先生,請把手放到方向盤上,我們要進行檢查。
車裡只有身材粗壯的白人中年男人,亞裔小夥子不知去向。
聽到警察這聲喊叫後,白人男人頓時全身抖了一下,雙手卻遲遲不動。
老警察非常有經驗,知道這傢伙可能要拒捕。
1秒鐘以後,老警察拔出左輪手槍,對準白人男人:先生,馬上用手抱頭,然後離開車子。不然我就會開槍!馬上照做!亨利(另一個警察),你注意周邊,小心他有同夥。
這種情況下,白人男人抵抗一定會吃槍子。
萬般無奈下,白人男人抱著頭走下車,立即被按倒帶上手銬。
白人男人留著一把兇惡的大鬍子,頭頂突發,雙目露出寒光,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
他自稱叫做萊奧納德.雷克(Leonard Lake),舊金山本地人,並不承認有盜竊行為,也不承認有亞裔同伴。
這傢伙還說:警官,這是個誤會,我是忘記付錢了。我現在就可以用現金付款。
這傢伙看起來太兇惡,警察沒有理睬他。
警察制服了雷克以後,簡單搜查了他的車子。
在後備箱中,警察找到了還沒拆封的鉗子,顯然就是剛剛盜竊來的。另外,警察還發現了一把裝著消音器的手槍。
根據加州法律,私自為手槍安裝消音器是違法行為。
老警察對雷克說:你知不知道,私自改裝手槍是違法的?
雷克辯解:槍不是我的,車子也不是我的,我只是暫時借用一下。
老警察:車子是誰的?
雷克回答:是羅賓·斯泰普利(Robin. S. Stapley)的。
老警察對雷克說:我不管車子是誰的。你現在被捕了。你涉嫌盜竊和非法改造槍支。
隨後,老警察對雷克宣讀了緘默權,簡單搜了全身(沒有發現什麼),然後將他押回警察局。
雷克一路上沒有說話,直到在警察局內被打開手銬,準備辦理關押手續,他才開口。
雷克的第一句話是:真沒想到,我竟然為了一把鉗子翻了船。
第二句話是:警官,我的同夥是個中國人,叫做吳志達。
第三句話是:我知道遲早會有這麼一天。
說完,雷克突然從拽下衣領,塞入口中用力咀嚼。
幾分鐘後,雷克倒在地上抽搐,十幾秒以後休克過去。
警察們知道情況不對,立即急救並且喊了救護車。
在救護車趕到之前,雷克已經一命嗚呼了。
醫生問了問雷克嘴的味道:他是服用氰化物膠囊自殺的。膠囊應該就藏在衣領裡面,他早就準備好了。
偷竊罪很輕微,非法改造槍支也可以緩刑,雷克為什麼突然自殺呢?
這不符合邏輯。
唯一的可能是,雷克和他的同夥華人吳志達,還有什麼嚴重罪行,可能會判死刑。
所以,雷克寧可自殺,也不願意注射死刑。
舊金山警方立即高度戒備,首先發布了對吳志達的全城通緝令。
根據資料,吳志達25歲,穿大衣,中等身材,可能持有致命武器。
統治吳志達的同時,警方分三路,調查雷克的背景、雷克駕駛的本田車、雷克的家。
舊金山警方對本田車深入檢查,立即被嚇住了。
在車后座上,有一個明顯的彈痕。更可怕的是,彈痕的附近有一些隱約的血跡。
看到,似乎有什麼人被制服,躺在在車后座上。此時,有人用手槍抵住他的頭部開槍,將他活活打死。根據彈道分析,殺人的手槍,很可能就是那把帶著消音器的非法槍支。
80年代,電腦還不那麼普及。舊金山警方利用警方資料庫,花了幾個小時才查到,這輛本田車的主人根本不是雷克,也不是什麼羅賓·斯泰普利,而是保羅·科斯納(Paul Cosner)。
保羅39歲,在一家二手車行工作。他的妻子回憶,當天有個大鬍子男人和亞裔小夥子來買車。丈夫保羅就同他一起試車,就此一去不回,至今已經1年之久。
顯然,大鬍子很可能就是雷克。亞裔小夥子就是吳志達。
他們槍殺了保羅,搶到了這輛車。
至於雷克所說的羅賓,聖地亞哥人,是一家名叫 「守護天使」保鏢公司的職員。自去年4月羅賓被安排去保護朗尼一家,隨後連同朗尼一家3人一起失蹤。
在本田車的后座下,警方發現了一個盒子,裡面有高達十幾張張的信用卡,屬於不同的人。
警方立即進行調查,發現信用卡的主人竟然全部都是失蹤人士。
警方粗略分析,發現這些人一大部分認識雷克,小部分則是吳志達的熟人。
看來,雷克和吳志達殺的人恐怕還不止二三個。
搜查本田車收穫頗豐,這邊調查雷克和吳志達背景的警察也一樣。
雷克的手槍
雷克和吳志達都是有前科的傢伙!
雷克當年39歲,是舊金山本地人。
雷克從小就很惡劣,特別好色。他和很多女人搞在一起,曾經有過猥褻和性騷擾的行為,成為當地臭名昭著的淫棍。20歲時,名聲過臭無法找到工作的雷克,只得參加了美國海軍陸戰隊。
他成為1名雷達技術兵,駐紮在越南峴港。
7年兵役期間,雷克2次因為精神問題入院治療。
當時是越南戰爭期間,很多士兵都出現精神問題,雷克的發病也沒有被人重視。
27歲時,雷克退伍,留在軍港城市聖何塞討生活。
之後幾年,雷克結了婚又很快離婚。
一說是雷克心理嚴重變態,經常性虐妻子,還強迫妻子參加換妻活動。
妻子忍無可忍,斷然和他離婚。
離婚後期間,雷克沒有正當職業,主要以打零工和盜竊為生。
1981年,雷克因盜竊被捕,他辯稱有精神問題從而得以緩刑,沒有入獄。
期間,雷克通過交友啟事,認識了在大學擔任助教的第二任妻子芭拉斯(Claralyn Balasz)。
芭拉斯雖在大學工作,卻和雷克一樣嚴重心理變態,暗中吸毒和濫交。
結婚以後,兩人頗有臭味相投的感覺,開始搬到一處偏僻的農場居住。
在農場里,兩人經常參加換妻,抽大麻,一說雷克還讓妻子賣過淫。
這兩人名聲很差。
但美國是自由社會,只要沒有違法和侵犯別人,你想做什麼都可以。
所以,他們的行為沒有被警方重視。
不知道什麼原因,僅僅1年後,芭拉斯突然和雷克離婚,回到自己的娘家。當時芭拉斯已經懷孕。
一般認為兩人的感情很好,離婚似乎沒有道理。
從1982年開始,雷克同華人吳志達相識,整天混在一起。
同年,FBI聯邦調查局接到報案,說是雷克和吳志達在農場私藏槍支。
FBI特工突襲農場,逮捕了雷克和吳志達,但只發現幾支無照的獵槍槍支,還有大量來源不明的彈藥。
審訊中,吳志達主動承認槍支彈藥都是從黑市買的,因為價格較低,同雷克無關。
於是,吳志達被判處1年半徒刑。
而雷克則交付6000美元後被保釋。
1984年吳志達出獄,立即找到雷克,兩人又混在一起。
看來,知道雷克所作所為的人,只有同夥吳志達和前妻芭拉斯。
吳志達逃得不知去向,只能問問芭拉斯了。
在審問芭拉斯之前,警方發現這女人也有異常。
雷克殺人盜取的十幾張信用卡,都有使用的記錄,大部分用於支付雷克和吳志達的一些日常消費。
不過,有一個信用卡登記在失蹤者蘭迪·雅各布森(Randy Jacobsen)的名下,則是和芭拉斯有關。
信用卡支付了一個賬單,是芭拉斯父母名下一棟森林中小木屋的費用(發電機使用的柴油)。
另一路警察,直接找到了芭拉斯。
面對警方的盤問,芭拉斯顯得很緊張。
她承認,前夫雷克有著很嚴重的變態心理。
芭拉斯對警方說:雷克的變態是與生俱來的,當然家庭也有關係。6歲時,雷克父母就離婚了,雷克和姐姐、弟弟都去和祖父母居住。在少年時期,雷克就有變態的性慾,曾經強姦過親姐姐。姐姐和弟弟要去報警,卻被祖母有辱家門的理由攔阻,讓雷克逃出法網。雷克曾經對我說,他的祖母也是變態,曾經拍攝過兒童時代的他和姐姐的裸照。雷克不但強姦過姐姐,在未成年時就殺過人。
警方:殺的是什麼人?
芭拉斯:就是他的弟弟唐納德(Donald)。雷克強姦了他的姐姐後,還一直騷擾她。每當這個時候,弟弟唐納德總是挺身而出,保護姐姐。雷克認為唐納德是他的敵人,對他非常仇恨。當時兩人都是十幾歲的少年,還在上初中。一次,雷克引誘弟弟同他去爬山。他說等到兩人爬到山頂,他找了個機會將他推下懸崖跌死。警察來調查過,但雷克咬定是唐納德自己失足。警方沒有證據,加之雷克還未成年,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警方: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件事的?
芭拉斯:這是雷克醉酒後,無意中和我說的。我聽說後,不寒而慄,立即逃回娘家,隨後起訴離婚。當時我已經懷孕六個月,但實在不願意和殺人犯一起生活。這太危險了。
警方:雷克還有過什麼罪行?他為什麼突然自殺。你們畢竟生活了1年多,你肯定知道什麼?
芭拉斯欲言又止。
此時,警方突然提到雷克用搶來的信用卡,支付芭拉斯父母名下一個木屋的消費(發電機使用的柴油)。
芭拉斯大吃一驚。
警方立即指出:芭拉斯,這是很大的案件。如果你隱瞞真相,也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芭拉斯表示要聯繫律師。
警方給了她電話。
在和律師交流了一通後,芭拉斯表示願意交代。
芭拉斯是這麼說的:雷克有個好朋友,叫做吳志達,是個香港人(當時還不算是中國)。吳志達比雷克小得多,今年才25歲,雷克已經39歲了。我們離婚前,他們兩人不認識,他們說是通過雷克刊登的徵友啟事才認識的。我們離婚後,雷克來看過幾次孩子,每次都帶著吳志達。吳志達英語不錯,和我聊過幾次。
警方:你們聊什麼?
芭拉斯:隨便聊聊。吳志達自稱是香港有錢人家的孩子,父母一直希望他好好讀書。但他從小品質就不好,整天打架鬧事。香港聖若瑟書院上中學時,他曾經放火燒毀了禮拜室,被趕出了學校。父母只得將他送到英國約克郡留學,高中時又因為盜竊商店被開除(吳志達根本不缺錢),被迫回到香港。1980年父母出巨資,讓他來美國上大學,結果來美國幾個月,就因為開快車交通肇事,被大學清退。他又換了別的大學,但很少去上課,主要藉此以學生簽證留在美國。
警方:聽說他曾經入伍過,所以和你前夫雷克很合得來。
芭拉斯:對,吳志達後來自願參加了海軍陸戰隊,試圖藉此獲得美國合法身份。吳志達是個聰明人,也有著強健的體魄,很適應軍隊的生活。即便如此,1年多後,他就被趕出了軍隊。在夏威夷駐紮的時候,吳志達喝醉了酒,同戰友盜竊了價值1萬多美元的武器,包括:1挺機槍、昂貴的夜視儀和榴彈發射器等等。吳志達解釋只是為了找樂子,惡作劇。結果他只是不名譽退伍,沒有被嚴懲。後來,他就遇到了雷克,兩人雖然不同種族,卻都是海軍陸戰隊,又同樣變態,就整天混在一起。
警方:他們都做了些什麼?和你父母的那個小木屋有什麼關係?
芭拉斯:我確實不知道。不過,肯定不是什麼好事。雷克殺過人,吳志達也不是什麼好人。吳志達有時候會用餘光盯著我冷笑,面露殺氣,搞得我非常害怕。離婚前,雷克把大部分財產都給了我,但要走了一個木屋。就是我父母的遺產,森林深中的一個木屋。他們有時候一住就是十天半個月。我猜,那個地方肯定有什麼問題。
警方:我們馬上去法院申請搜查令,明天就去搜查。
第二天,警方卻發現芭拉斯,已經連夜去過了木屋。
警方很很憤怒:女士,如果被發現你轉移或銷毀了物證的話,我們會以妨礙司法公正的名義起訴你。
芭拉斯辯解:我只是拿走了那裡的一些錄像帶,上面記錄了我和雷克的性愛畫面。我可不想讓你們看到。
警方將芭拉斯暫時扣押起來,然後趕赴木屋。
沿途只有一條泥土路,剛好能夠經過一輛車。道路沒有維護,到處都是坑窪甚至倒下的橫木。區區30多公里,警方的4輛吉普車,也開了整整一個上午才趕到。
這是個幾乎與世隔絕的地方,密林中的木屋。
最近的鄰居也相隔十多公里。即便在木屋附近開槍,也基本不會有人聽到。
木屋並不大,有1個客廳1個卧室1個廚房和1個倉庫,屋後山上還有一個類似防空洞的東西。
讓警方震驚的是,剛剛破門而入,他們就發現客廳牆壁和天花板上的累累血跡,木質牆壁上有幾處清晰可見的彈孔。
顯然,雷克和吳志達曾經在這裡開槍殺過人。
客廳中擺放著一套高檔的音響,上面寫有哈維的字樣。
幾個警察立即想起了一宗案件。
大約1年前,住在這個區的哈維一家3口丈夫哈維·杜布斯(Harvey Dubs)、妻子黛博拉(Daborah)、兒子肖恩(Sean)突然失蹤。失蹤之前,他們曾經登報出售一套音響。
看來,哈維一家的失蹤,很可能是中了雷克和吳志達的毒手。
也許是吳志達和雷克謊稱需要音響,將這3人騙到木屋裡殺害。
客廳的血跡如此明顯,誰能夠看得到。
而芭拉斯既然來過木屋,就不可能不知道這點。
顯然,芭拉斯也對警方隱瞞了事實,或者乾脆就是共犯。
讓警方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殘酷的發現竟然只是開始。
警方走進卧室,發現了一個大衣櫃。
打開大衣櫃,裡面發現了幾十件女性的內衣褲。這些內衣褲的尺寸不一,顯然是不同女人的。
更可怕的是,這些女性內衣褲基本都浸透了鮮血,似乎這些女人都已經遇害。
警方繼續搜查,掀開床墊,發現床板全是凝固的鮮血,被染成暗紅色。
肯定有不少女人,是躺在床上被殺死的。
另外,也發現了一些男人的衣服。
其中一件衣服上印有「丹尼斯搬家公司」的字樣。
警方又想起了一起失蹤案。
3年前,「丹尼斯搬家公司」的2名黑人搬運工,工作期間突然失蹤。
現在看來,他們也是被雷克和吳志達所殺。
推測2人僱傭搬家公司工作後,將黑人搬運工殺死以賴掉費用和滅口。
警方又進入了倉庫,發現了一些散落的工具、一個木製工作台。其中,工具中的斧頭、鋸子上都是血跡斑斑,似乎曾經用於殺人或者切割屍體。
另外,倉庫的一腳還有個焚化爐,爐子外圍是很厚的防火材料,極度耐高溫。
種種發現,讓警方大驚失色,立即要求增援。
幾個小時後,增援的法醫、技術專家、警犬趕到現場。
技術專家,首先發現倉庫不對勁。
根據倉庫的建築結構,不可能只有那麼一點的空間,似乎有密室。
很快,警方打通了木板,找到了這間密室。
幾乎所有警察,都被驚呆了。
這完全是1個囚室、刑室。
密室正中放著1張雙人床,1個寫字檯,幾本書和1個檯燈。床上掛著手銬和各種刑具,顯然這是囚禁人的地方。
牆上有一塊木質的牌匾,寫著「米蘭達行動」。
薩沙:米蘭達行動取自英國作家約翰·福爾斯的小說《收藏家》。小說講述了一個孤僻青年,綁架囚禁暗戀女孩米蘭達的故事。
在密室的一面牆上,警方發現了幾十支的非法槍械,包括一些軍用武器。
這還沒什麼!
在另一面牆上,警方震驚的發現了21張女人的全裸照片。這些女人從12歲到30歲不等,照片上的女人都擺出了各種性感挑逗的姿勢。
然而,所有女人都面露驚恐,顯然是被逼的。
照片下有一台電視機、一台錄像機和十幾盤錄像帶,根據人名一一排序
警方立即播放了一盤,所有人立即目瞪口呆。
錄像帶中,雷克和吳志達輪流虐待毒打1名女子,最後又輪姦了她。
期間,兩個惡魔用了很多極端殘忍和變態的手段,折磨這個女孩,讓從警30年的老警察也不敢相信。
薩沙:案件結束後,警方將所有錄像帶銷毀,避免流入社會導致引起驚恐。
當地警方很快認出受害女性,他叫做布蘭達(Brenda),同丈夫朗尼。兒子一同在去年失蹤。
失蹤前,布蘭達偷偷告訴鄰居,他曾經看到1個男人在森林裡面埋藏東西,似乎是屍體。
自然,這個男人就是雷克或者吳志達。
奇怪的是布蘭達並沒有報警,只是請了1名「守護天使」公司的保鏢羅賓(就是文章開始的那個人)來保護他們。
然後,保鏢羅賓自身尚且難保,和朗尼全家一起遇害。
根據錄像判斷,孩子被押到木屋後就被槍殺,丈夫朗尼、保鏢羅賓和妻子布蘭達則被折磨了多日,才被殺死。
當時媒體報道:視頻里,布蘭達被捆在椅子上,她低聲請求放過她和她的丈夫孩子,而一旁的其他受害人都瑟縮在牆角。吳志達走過去,告訴布蘭達,「你的孩子已經睡死過去了。」他手中拿著滾燙的烙鐵,強迫她當眾跳脫衣舞,一當布蘭達停下動作,烙鐵就會落在她身上。期間,雷克對布蘭達怒吼:「好好配合我們,你還可以像個囚犯一樣活著,為我們洗衣做飯,聽我們指揮,被我們X。你們可以說不,下場就是被綁在床上強姦,然後像狗一樣被拖出去槍斃。」
與此同時,警方發現木屋後面的山上的防空洞傍邊,有明顯挖掘痕迹。
警察們立即進行發掘,頓時挖出一個大坑。
現場的警察回憶:「當我們在挖的時候,我還以為我進入了墓地,一會這發現了一隻鞋,那挖出了一隻腳,你想不到在每塊石頭下面都藏著什麼,也不知道這條路挖到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大坑中,包括2名黑人男子(推測是搬運工)、2名白人女子、1名兒童和另外6具高度腐爛的屍體。
最後分析結果,這分別是6具男屍,3具女屍還有2名男童。
其中一名屍體被證實是34歲的蘭迪·雅各布森(Randy Jacobsen),也就是信用卡被盜刷的人,於去年10月失蹤。他曾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出售自己的貨車。蘭迪的女友告訴警察,她認識雷克,算是熟人。雷克曾給自己介紹過工作,讓她去幫忙種植大麻,但是被自己拒絕了。男友蘭迪和雷克也認識,因雷克曾經騷擾她,蘭迪同雷克爭吵過。
另一屍體是38歲的朱萊塔(Donald Giuletti),生前曾在一張黃色小報上招過妓,而後被吳志達引誘到木屋槍殺。
這還不是全部,警方又挖出高達50袋的零星屍骨殘骸、一本長達250頁的日記,雷克詳細記載了自己和吳志達2人是如何選擇受害人,並折磨將其殺害的。
日記最前面,寫著雷克的幾句「心得」:「上帝創造女人,她們生來就是替男人洗衣做飯、生兒育女。」「你喜歡一個人,就選擇放手,如果她真的離開了,那麼即便是天涯海角也要把她追回來殺掉。」
根據日記顯示,雷克和吳志達2個變態認識以後,深感是知己,無話不談。
雷克告訴吳志達,他曾經親手殺死過弟弟,還強姦折磨過自己的姐姐。
雷克認為這是一種非常過癮的犯罪,吳志達聽呆了,對雷克心服口服。
沒有多久,兩人就決定繼續殺人。
雷克和吳志達帶著一個20多歲的白人妓女,來到這個木屋。
這個白人女孩做夢也沒想到,等待她的是什麼。
到了木屋以後,這個妓女就被關在密室中,遭到毒打、性虐和輪姦,還錄像了全過程。
妓女驚恐萬分,多次痛哭求饒,表示只要放了她絕對不會報警。
吳志達卻冷笑著告訴她:你肯定會死在這裡。你可以哭,可以叫,就跟他們一樣,但是一點兒用都沒有。這麼說吧,我們是很……哈哈哈……無情的!
於是,這個妓女最後被開槍打死,隨後分屍,屍塊被丟入焚化爐燒掉。
骨灰和殘骨則被埋入後院!
有一段時間,焚化爐處理太多屍體出現故障,兩人就把碎屍丟去餵雞。
從此開始,1983年到1985年,雷克和吳志達連續綁架了幾十人。
其中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雷克或者吳志達認識的人,一些還是熟人。
他們通常被騙到木屋,被2個歹徒持槍制服。隨後,兒童和男人會被雷克和吳志達槍殺或者勒死,女人則被留下囚禁,受盡虐待和輪姦後,再被殺死。
這些女人有的可以生存幾天,有的可以生存1個月,時間長短完全看兩個變態的心情。
自然,生存1個月未必是件好事,女人會受到各種酷刑,直到吳志達、雷克厭倦。
罪證確鑿,尤其是存在施暴的錄像帶,這起案件頓時震驚了全美。
警方認為,根據錄像帶和照片,吳志達和雷克殺死了至少25人,只找到12具屍體殘骸(其中1具只有手臂)。
其他10多具屍體,不知道藏在哪裡。
被害的也包括嬰兒
美國方面開始對吳志達進行全國通緝。
很快加拿大安大略省有人報警,發現了吳志達的蹤跡。
吳志達有個姐姐,住在加拿大的卡爾加里市。
警方認為:吳志達是個很狡猾的歹徒。他知道在美國遲早會被抓住,就逃到加拿大。加州沒有廢除死刑,以吳志達的罪行肯定會處死。加拿大1970年就廢除了死刑。如果吳志達在加拿大犯罪,根據美加引渡條約,他被引渡回美國很可能不會被處決。所以,吳志達很可能繼續在加拿大行兇。
事實證明,警方判斷非常正確。
7月6日,加拿大卡爾加里市一家商場發生槍擊案。
1個華人試圖盜竊食物被報案發現。兩人整治期間,華人突然拿出手槍,對保安就射,將他打傷。
奇怪的是,歹徒並沒有逃走,而是棄械投降,被加拿大警方逮捕。
被捕後,這傢伙承認自己就是吳志達。
和警方預料的一樣,吳志達在這裡投靠姐姐失敗後(姐姐不敢窩藏他),就故意開槍行兇,從而避免被引渡到美國。
果然,吳志達被加拿大判處4年半徒刑。
在這裡,吳志達又講述了一番自己的理論。
加拿大警方:吳志達,你和雷克為什麼殺這麼多人?
吳志達:我們兩人都是核戰末日理論的崇拜者。我們認為世界遲早會爆發核戰,到時候一切文明都會被摧毀。到時候,世界會淪為野蠻的地方,一切都要靠武力求生存。所以,我和雷克在森林裡面的木屋後修建了防空洞,準備了武器和糧食。
加拿大警方:我們問你為什麼殺人?
吳志達:我還沒說完呢?除了武器和糧食,我們還需要女人,以生育後代。但現在的女人,沒有誰會願意和我們隱居,所以我們就去武力綁架她們。她們一旦反抗,我們就將她們殺死。雷克和我拍攝的21個裸體女人中,有6個人沒有敢於反抗,我們就把他們放了回去。
加拿大警方:我看你們的腦子有問題。
吳志達服刑期間,美加兩國開始激烈交涉,要求引渡吳志達到美國受審。
拖了2年之久,1991年,加拿大最高法院才允許引渡吳志達回美受審。
同年,吳志達在加州受審,被指控犯下12項謀殺罪,如果罪名成立一定會死刑。
然後,引渡之前,美國政府被迫同意加拿大的要求,也就是盡量不對吳志達處以死刑。
吳志達利用自己的狡詐頭腦和父母的財力,盡量拖延審判。
他用過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監獄待遇不好、食物涼了、自己的眼鏡不合適、服用的暈車藥會妨礙自己出庭辯護等。
他甚至投訴代理律師辯護不力,一共換了10個律師,最後乾脆提出自己辯護,這又為他贏得了一年的寶貴時間,拖延審判進程。
吳志達辯稱自己是在雷克脅迫下,被迫參與。他也並沒有殺人,只是虐待、強姦而已。
審判拖了8年,知道1999年2月,法院判處吳志達11項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法官在判決中認定:「沒有證據顯示,吳先生受到任何的脅迫,他也並非處在雷克的意志強迫之下。」
至於雷克的前妻芭拉斯,沒有證據表明涉案,頂多是知情不報,被宣判無罪。
自然,加州平均死刑從判決到處決,都要超過16年時間,但吳志達則更長。
審判後長達接近20年,吳志達仍然沒有被執行,關押在聖昆西監獄。
吳志達在監獄中的日子還不錯。
他本來是個25歲的高瘦青年,現在已經變成了50多歲的大胖子。
目前看來,吳志達似乎很難被判處死刑。1976年至2006年之間,加州一共只處死13名死囚。
自2006年以來,加州沒有對任何死囚執行死刑。
有意思的是,施瓦辛格第二次連任加州州長期間,曾經努力推動死刑執行,但沒有成功。
從2012年開始,加州民眾反覆要求廢除死刑,很多人支持。
一旦加州廢除死刑,這裡700名死刑犯也會同樣受益,自然也包括吳志達。
雖然警方及時將錄像帶全部銷毀,但仍然有片段流傳到社會。吳志達和雷克的這些錄像,被美國社會定義為最血腥和變態的錄像之一。據說第一看到錄像的人,都會有著巨大的心理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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