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滔天罪行的愛狗人士和極端狗粉(普法教育)

盤點滔天罪行的愛狗人士和極端狗粉(普法教育)

來自專欄教育訪談5 人贊了文章

徐永華,張永明,周少華,這些犯下滔天罪行的反社會人格殺人犯很多都是極端狗粉。

希特勒,東條英機,這些歷史上著名的戰爭狂魔,很多也是極端愛狗人士。?

一 愛狗人士張永明是殺人變態狂

???2012年5月被曝出的這宗驚天大案,案情卷宗里醒目的描敘簡直令人瞠目結舌,毛骨悚然,恐怖到了極點, 「食人魔張永明」這個名字一時間傳遍了中國的大江南北。

據了解,從2005年開始,雲南省昆明市晉城鎮就陸續有人口失蹤,而且失蹤人數高達17人之多,且失蹤人大多為年輕人,失蹤地點都集中在張永明家附近不超過700米的範圍內。失蹤很怪異蹊蹺,範圍小,人數多。一系列反常情況引起了失蹤者家屬的注意,到了2012年,一名失蹤者家人在堅持不懈的努力下,這些失蹤案才得以重視,也受到了極大的關注,最終張永明的真實面目慢慢才浮出了水面,冤魂才得以昭雪。

張永明愛好養狗,養了3條大狗。因為這幾條大狗村民們很少有人在他家附近走動,怕被狗咬,但是村民們也發現一個奇特現象,每到深夜,張永明家的狗就會狂吠起來,還有他家的電視聲音也開的特別大。對於這些現象村民也不敢胡說什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也就是他家有異常那個時候起,就一直有男青年在南門鎮附近莫名失蹤。

警方最後將目標鎖定了張永明,落網後,他交代的非常徹底,據供敘他共殺害20多個人,多數都是年輕的青少年,被殺後他把受害者剮肉剔骨,然後把骨頭都埋在了家中,20多人的40多隻眼睛,被他用來泡酒,家裡掛滿了被腌制的臘肉,都是受害者的大腿和股肉,其他碎肉都被他和家裡養的3條大狗食用掉了。

張永明被判處死刑,2013年1月10日,張永明被執行死刑。

二 愛狗人士東條英機是日本鬼子

東條英機,男,1884年生,日本前首相,第二次世界大戰甲級戰犯,1948年被遠東軍事法庭處以絞刑。

據東條英機老家岩千縣的鄉親們說,東條英機從當上官後,就很少回老家看望他年老多病的爹娘,在少得可憐的回老家歷史上,每次都是帶著條狗。當鄉親們問他為什麼很少回老家看望他年老多病的爹娘時,他總是說「公務繁忙」、「為了避免被懷疑有腐敗之嫌」。可是,他回老家後不說侍奉在年老多病的爹娘身邊,而是到處打獵,而且所打獵物如雞呀、兔呀的,寧可不拿回家讓年老多病的爹娘吃,也得讓他的那條狗吃。當鄉親們他為什麼如此捨得喂狗時,他竟然如是說:「狗是弱勢群體,但和人是一樣的,也是生命,生命都是平等的。更何況,狗特別有靈性,特別可愛,不僅能看家護院,而且能逗人開心,值得高度尊重。」

看來狗的生命比他爹娘的生命還高貴,比他爹娘還「有靈性」、還「可愛」。東條英機為什麼不「一樣」、「平等」地「高度尊重」他年老多病的爹娘呢?難道僅僅因為他年老多病的爹娘不能給他看家護院、逗他開心、是「弱勢群體」的相對面——「強勢群體」嗎?也難怪人們這樣說:「養狗而不養爹娘的人連禽獸都不如,絕不可與之交往、委以重任。」東條英機最終被處以絞刑順應天理,合乎民意,罪有應得。

如此瘋狂的愛狗人士,最終必然淪為悲慘的下場,這是久經考驗、屢試不爽、千真萬確、勿庸置疑的歷史發展規律。????

三 希特勒是極端愛狗人士和動物保護人士

希特勒是素食主義者,而且是個嚴格的素食主義者,小狗小貓死了會流淚。

以希 特勒為首的納粹黨,非常愛護動物,他們禁止活 體解 剖,保護狗、貓等免受活 體解剖之苦, 禁止虐待動物、禁止狩獵。  

納粹德國希特勒頒布了動物保護法,被愛狗人士們奉為神明。

希特勒是最虔誠的愛狗人士哦!愛狗人士就是和希特勒一樣愛惜狗命,卻對人命無比殘忍的變態惡魔!

伴侶動物這個概念是和德國狂人希特勒息息相關的。

動物福利是和德國法西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的。

希特勒愛狗,希特勒殺人。希特勒養狗,他對他的愛犬可好了。但回過頭來就屠殺猶太人。

  其實很簡單,「愛不愛狗」和「愛不愛他人」沒有一絲一毫的聯繫。

  當年,希特勒愛狗,但是他不愛猶太人,於是他隨意侵害猶太人的權益,直至進行慘無人道的屠殺。

    今天,狗奴愛狗,但是不愛其他人,於是愛狗人士不斷縱容惡狗到處咬人,傳播狂犬病。

    愛狗人士的行為和希特勒非常類似。

愛狗人士不僅不代表「善良」「愛心」,相反,他們展現的是「兇惡」「任性」「強迫」。

四 愛狗人士徐永華殺人事件

?「我們從來沒有想到,只因為養狗的事吵過兩架,對方居然會上門行兇,殺死我們家兩個人。」被害人親戚陳先生說。

  最終極端愛狗人士徐永華被判死刑,其妻子王延美被判有期徒刑3年。聽到判決,王延美哭倒在地。

  王延美是北京一家眼鏡店員工。她丈夫在外工作,每周只能回北京一次。王延美養了兩隻小狗,卻和樓下的鄰居王某因為小狗而屢次發生爭執。

  被害人親戚陳先生介紹說,親家王某住在一樓,王延美住在二樓,二樓有個公共陽台,王某晾衣服時要去二樓,但是,王延美所養的兩條狗不拴著,平時老在二樓陽台跑。大約在2012年年中,王某去二樓晾衣服,被王延美的狗咬傷了,雙方就曾起過糾紛。

  2013年5月28日早晨,雙方再次為狗發生糾紛。

  在法庭上,王延美說:「我剛起床,出門後就看到鄰居王某在打狗,我讓他別打,他追著我問『我打了嗎』。」王延美承認,她所養的兩隻小狗都沒拴著,但她仍覺得特別委屈,認為自己住在樓上,王某住在樓下,王某為什麼要跑到樓上來打她的狗?她心裡覺得很委屈,就給老公徐永華打電話,把事情經過告訴了徐永華。

  徐永華是北京某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員工,平時派駐外地。徐永華說,他接到妻子訴苦的電話,妻子一個人在家特別害怕,對方放出話來要打死他,讓他回家後小心點。「我當時給妻子說,讓對方沖我來,有什麼事由男人之間來解決。」

  2013年6月1日,徐永華回到北京,立刻找鄰居討說法。他說:「我下樓時拿著鋼管,帶了把水果刀。我也沒去他家,就是在外面喊王某出來,讓大家評評理。他家老太太先出來,然後又出來個年輕的,很兇猛的樣子,拿著兩把菜刀,說要砍死我,被老太太和別的人把菜刀奪走了。」徐永華說。

  雙方爭吵並鬥毆起來後,衚衕里聚集的人越來越多,有很多人都是對方的親戚朋友。徐永華說:「我被打倒在地上,一堆人亂踢我,情急之下我掏出水果刀亂劃。」

  徐永華所說的「亂劃」,直接導致兩死一重傷。其中王某父子死亡,王某家另一名朋友重傷。

  陳先生說,王某家四代同堂,王某上有兩名80多歲的老人要贍養,下有尚未成年的孫子要撫養,而王某父子是一家的頂樑柱。兩人遇害後,家人生活陷入困頓。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王某家屬提出200萬元的索賠請求。陳先生表示,徐永華曾當庭表示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但未有實際行動。在法官調解下,徐永華和王延美的家屬分別拿了5萬元和4萬元,而王某家屬拒絕領取,並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撤訴,要求重判。

  判決  丈夫判死刑妻子哭倒

  市三中院審理後認為,鑒於王延美有投案情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減輕處罰。徐永華雖有酌定從輕情節,但其所犯罪行極其嚴重,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市三中院於今天上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徐永華死刑,判處王延美有期徒刑3年。

  聽到丈夫被判死刑,王延美哭倒在地,被兩名法警架起拖離法庭。

五 製造滅門慘案的極端愛狗人士周少華被判死刑?

僅僅為了一條軋死的寵物狗,蕪湖光華星城小區保安周少華,因賠償發生糾紛,居然攜帶長矛,跑到對方家中,將夫妻兩人殺害,被害人的女兒墜樓身亡。

2017年7月13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蕪湖市三山區法院二審公開審理這起震驚蕪湖的滅門慘案。

一隻寵物狗,為什麼會引發如此血案?這要從2016年5月16日說起。

這天中午11時許,周少華的女友陳某,未牽狗繩,在光華星城遛狗,女業主周某駕車回到小區,途中,不慎將陳某的寵物狗軋死。隨後,陳某打電話告訴周少華,家裡的小狗被人軋死了,讓他出面解決。

1975年出生的周少華多年前結識了離異帶著一個女兒的陳某,由於周少華的母親不太贊成兒子與年紀略長的陳某交往,周少華與陳某沒有結婚,但一直住在陳某的家裡,像一家人一樣生活。那條被軋死的狗是陳某女兒的朋友送的。

周少華當時是光華星城小區福田物業公司的保安隊長,聽說小狗死了,他立刻趕到現場,以物業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調處。周某說,她趕著去辦事,便在紙片上留下了聯繫方式交給周少華後驅車離開。這時候她完全沒有想到,她遭遇了貌似平靜的「活火山」!

小狗被軋的當天,周少華在位於四樓的家裡處理小狗「後事」,無意中看到陽台邊靠著的一根長矛,這根長矛是一幫曾經在小區里打架的「小混混」丟棄的,上面刻有「野豬矛」字樣。懷著失去小狗的悲痛,周少華將長矛拿出來悄悄藏在門外集中安置水表的水井房裡。當晚,他找到周某家商談賠償事宜,開價5000元。當時周某的丈夫蔡某和他的一位朋友在場,雙方並沒有就賠償數目達成一致。

第二天下午5時許,周少華接到周某電話,告知其只能賠償1500元。周少華在電話里說:「你最好再考慮一下,否則後果很嚴重。」

聽到周某並不打算改變主意,當晚下班後,他從四樓水井房取出套著黃色套子的長矛,然後夾在左腋下走到周某家住的那棟樓,乘電梯上11樓敲開了周家房門。開門的是周某10歲的女兒,當周某聽到動靜出來一看是周少華,還夾著一根帶套子的「棍子」,便說:「怎麼你還想拿棍子打我?」

「這不是棍子,肯定不是棍子。」周少華一邊說著,一邊在周某回身取電話喊丈夫回家的間隙,將長矛靠在了身後樓道的窗戶邊,然後在門口邊玩手機邊等候周某的丈夫。

晚7時左右,下樓買煙的蔡某回到家中,周少華站在門外問:「我小狗是被你老婆軋死的,我再問一句,你們賠我多少錢?」蔡某說:「最多只能賠3000元。」

周少華說:「你會後悔的!」聽到對方「我不會後悔」的回答之後,周少華回身拿過長矛快速取下長矛上的套子,向毫無防備的周某捅去!身邊的蔡某見狀,慌忙上前搶奪長矛,周少華衝進客廳又捅向蔡某。就這樣,猝不及防的夫妻二人先後被捅倒在地,鮮血開始在客廳的地板上汩汩流淌。

「一隻寵物狗引發的血案」就這樣發生了!周少華俯視著趴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的蔡某,彷彿自言自語道:「不好意思,你還少一矛。」然後舉起長矛自上而下再一次重重地刺向蔡某。

就在周少華最後舉起長矛的一剎那,聽到卧室方向一聲驚叫,就見周某的女兒站在卧室門口驚恐萬狀地看著自己。周少華並沒有因此停下刺向蔡某的最後一矛。

弋磯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樓道內將周少華控制,給他戴上手銬帶離了現場。

當民警得知家中還有一位小女孩時,站在房門外多次喊話,表明身份,並回撥屋內電話,但始終無人應答。民警喊來一位開鎖人員打開房門後,與120急救人員迅速進入室內,醫護人員查看受害人傷勢的同時,在室內尋找受害人女兒未果,後民警在一樓草坪處發現受傷女孩,隨即120急救車將其送到弋磯山醫院搶救。經過10天搶救,5月27日下午,周某的年僅10歲的女兒不治身亡。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周少華為瑣事泄私憤,持矛多次捅刺被害人蔡某、周某的胸、腹、背部等要害部位致兩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周少華的行為導致被害人的女兒爬至窗外墜樓身亡。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危害後果特別嚴重,具有極大的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屬罪行極其嚴重。雖然周少華案發後主動投案,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但是鑒於本案情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周少華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

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少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少華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12.8萬餘元。

愛狗人士周少華徹底毀滅了多個家庭的寧靜和幸福。

在我們這個以溫良恭儉讓著稱的禮儀之邦里,是什麼讓一些人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從平時和和氣氣的順民,瞬間成為窮凶極惡的暴民?

貌似偶然的事件背後,暴露出某些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愛狗的人卻不懂得愛人、養寵物狗的人卻犯下暴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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