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後到底該不該要孩子?
我身邊有些三十多離婚的女性,自己沒有什麼經濟能力,離婚前都沒有工作,現在離婚後都要帶自己的女兒,有的家裡條件好還是沒去上班完全靠家裡,有的找了個兩三千的工作還要養孩子,看她們都很辛苦,可是又捨不得自己的孩子。有的男方還會爭一爭孩子,有的男方覺得是女兒連要都不要,這種情況,大家來說說孩子到底是要還是不要?
我就是離異帶著兒子的女人,馬上32了,從離婚那天起一直就堅定要孩子,那個時候沒有工作,沒有出路,面臨的一切未知,最壞的都想過,但是唯獨只有我的心告訴我,離開孩子我會生不如死,離開孩子我會吃不好睡不好,內心的折磨,思念的煎熬,一想到這就義無反顧要到孩子的撫養權再說,後面的事情要相信自己會過好,信念很重要,有了孩子你就會更努力發揮自己的潛能力的,也是動力。你說不要孩子為什麼?可以嫁的好點,男方好接些,但是事實是現在的男人都現實,在一起過日子還是會讓你很失望,你會想到自己的孩子,還有就是可以減輕自己的負擔,過的自由輕鬆些沒有孩子束縛,可是一個人吃飽,一個人出去旅遊,上班下班一個人回到家就像孤魂野鬼,有了孩子再苦再累回到家看到那張臉,叫著媽媽媽媽,多溫暖!你說人活著真的只是有錢,穿好的吃好的?為了老了存筆錢防老嗎?我覺得人活著就是這個過程去感受酸甜苦辣,養育孩子也是一項有情有義的大事業,大成就,永遠也不會後悔的事,反而去投資男人的感情,運氣好還行,換來點溫暖,運氣不好毀一輩子,純屬運氣,孩子既然生了,就要扛起來責任,如果對方是個有責任心的價值觀正向的男人,愛孩子,有素養的,你大可以考慮給對方,如果不是,自己帶吧,為了孩子好!
沒有該不該,只有自己想不想。我離婚時男方啥都不給才同意離婚,我咬了咬牙堅持只要孩子。沒人幫忙帶孩子,也不舍的再把她丟家裡成為留守兒童,所以就狠心自己帶。現在帶著孩子在外面打工。還好孩子挺懂事,白天她上學我上班。晚上陪她寫作業聊天。是挺辛苦,可是日子不都是這樣過的嗎。有所期待並為之努力奮鬥。關於錢,就儘力去掙。多掙多花少掙少花。孩子在身邊,健康快樂成長,陪她慢慢度過性格養成的最關鍵幾年,這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
謝邀:
看你個人能力以及對孩子的心吧,想孩子多了的話,我建議最好帶在身邊,撫養費這個東西一定要注意。不能讓著男方,必須每個月到賬,額度最好大一點!比如說一個月兩千,這樣,這樣的額度,夠你們娘倆基本的生活費,然後你上班的話,掙的錢,可以給孩子報一些班上一上
1、要不要孩子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你自己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來撫養孩子,這個撫養能力不僅僅是你可以把孩子養活,還包括你可以讓孩子在你離婚之後沒有比在你沒有離婚的情況下生活質量變差;
2、每個人的客觀情況是不一樣的,有的30多歲的離婚的女性,自身的家庭條件是比較好的,雙方父母有能力且願意幫忙照顧孩子,這樣的情況下,可以省去你很多的時間和精力,這樣你可以將這些時間和精力用在自己感興趣的事情上;
3、如果你自己連自己養活自己都是比較艱難的,例如:你所說的每個月2000-3000元,這是你的收入,你需要看看你的支出由多少,現在養活一個孩子的成本還是很高的,當然,每個家庭還是要根據自身的狀況來決定養孩子的具體支出情況。總體而言,養孩子的成本很高,但是,可控。
在你沒有家人可以依靠的情況下,自己既要工作,又要自己帶孩子是很辛苦的。這樣的準備你肯定還是要提前做好準備的。
一般而言,在客戶諮詢應該不應該要孩子的時候,我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給出建議,一般是不要。但是,有的客戶是難以接受的,在他們的心中,我什麼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孩子,畢竟孩子是從我身上掉下來的肉,一定要。
但是,在拿到孩子的撫養權時,很高興。因為好多案件中,男方對於孩子是女性時,有時候連爭都不爭的,你要就給你好了。
4、撫養費的問題,一定要提前約定好,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樣的方式支付,這個最好是可以報紙黑子寫下來,以免之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5、探望權的問題,雙方也最後約定好,這個是與撫養費有關聯的,好多時候,應當支付撫養費的那方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就是因為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不讓探望孩子。其實,他也不一定是因為很想孩子而區探望孩子,有時候,可能僅僅是因為覺得探望孩子是支付撫養費一方的權利,你不讓我看孩子,我自然就不支付撫養費了。
最後,至於該不該要孩子的撫養權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讓自己步入進退兩難的地步。
自私的說不要為好但是作為自己真的做不到生下的時候沒有覺得他很重要
隨著他一天天的長大 越來越愛他
如果有一天將一切與他選擇我只要他該要,孩子是天使,離了婚你就明白孩子是來替前夫還債的。
我就是離婚帶著孩子,現在29歲,孩子3歲8個月,女兒。哈哈,現在出門走到哪裡都帶著她,晚上跟女兒一起睡,生活充實許多。工作工資也可以,夠養活我們母女倆了。
沒有該不該,只有想不想!!
我想要孩子,無論生活有什麼困境我都不怕,總會過去的
如果不確定,那還是別要孩子了,以後後悔了還得埋怨孩子
有能力就要孩子,前期幾年辛苦一點,等小孩等上幼稚園的時候就好了,這個世界上只有孩子是自己的。
如果很愛孩子還可以為孩子付出的話就要吧,畢竟媽媽更加心細,也更會愛孩子
自己想又有能力,那麼就要
沒能力之前,可以先獨自工作幾年,等有經濟條件把孩子接過來,沒什麼經濟條件的情況下,連自己都顧不過來,哪能照顧好孩子?孩子並不是吃飽穿暖就行,還要有足夠的愛和教育,這都需要時間和金錢!
這個看自己的經濟能力吧
孩子要,權益也要爭取
說現實點,沒經濟能力最好不要,如果男方能給很高的贍養費,是可以考慮自己帶的。
不是要不要,是責任和義務,母親,帶孩子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男方有不想要的意思,那就自己養唄,沒錢不可怕,沒愛才可怕。
男方特別想要,也有經濟實力就給他吧,分開了也體面一點,不過探視權要保證。
男方願意尊重你的建議,你先考量一下自己的實力,要是沒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自己帶唄。反正怎麼選,老了都會後悔,有個孩子有個牽掛,老了心裡還有個念想。要是連吃飯都困難,放棄了也就放棄了,對孩子也是解脫。
這不是我自己的問題,我本身還沒有孩子。是我身邊有幾位單親媽媽,都很艱難,即使艱難她們也要自己帶孩子,這些事情引發我一些思考。因為親身父親不管不顧,可是母親就無法做到,很心疼她們,我覺得很不公平,所以女人要經濟獨立。這兩個朋友都是沒有經濟獨立,一個自己父母家庭好,完全靠她爸媽接濟,一個自己父母也沒能力,真的很苦。
如果是你自己的話,既然問這個問題,那如果父親比你對孩子更上心,那建議給父親,母親有時候為了帶孩子不記成本的,如果是這種,經濟條件再不好,她以後也不會虧待孩子,而如果一開始就猶豫,那以後但凡遇到困難,都會覺得帶孩子是不是錯誤,自己和孩子都難過,所以如果對方對孩子的態度更迫切,經濟條件更好,那建議考慮對方帶。
想要就爭取,沒有該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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