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的執行者,算殺人嗎,會下地獄嗎?


這個問題在當初佛教協會會長趙朴初居士的著述《佛教知識問答》里提到過,現引用如下

問:不殺生戒,應不許殺好人,假使有殺人放火,罪大惡極,負有命債的壞人,這種人依法應當抵命,難道這種惡人也不許殺他嗎?

答:對罪大惡極,負有命債的殺人犯,應當繩之以法。這是因為觸犯國家法律,應按法律制裁,而不是哪個人要殺他。法官雖有判決權,那是依法判決,不是法官個人的事。釋迦牟尼為弟子制戒,不許弟子們殺生害命,這是就個人說的,同時也是為了避免觸犯國家法律。佛陀從來沒有說過國家法律對壞人的制裁有什麼不對,總是教誡弟子遵守所在國的法律的。這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佛教講因果律時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殺人一定要償命。這就說明了佛教是不會違反世間法律的,而是承認世間法律的。不殺生是這樣,不貪、不嗔也是這種精神,若是為國家生財,為人民謀利,這是利益眾生的事,是大好事;若是為個人貪財,為私人泄忿而害人,那就為戒律所不許。總之,假使人人依照五戒十善的準則行事,那麼,人民就會和平康樂,社會就會安定團結,國家就會繁榮昌盛,這樣就會出現一種和平安樂的世界,一種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世界。這就是人間佛教所要達到的目的。


肯定算殺人,但是不算殺業。因為業的產生必須基礎於或善或惡的意志,而死刑犯的執行者,只有行為,但是沒有善惡的意向,因此他們的業力只能是無記的,不會在輪迴中產生果報


算。

不會,因為沒有地獄。


老問題了,和前段時間「按基督教教義,霍金死後會不會下地獄」一樣。就是以道德來攻擊宗教,霍金這麼厲害,你們基督徒還要說他要下地獄,基督教是xx。佛教版就是,警察,子弟兵,醫生為了保衛人民群眾,為了治療人民群眾,殺生了,還要下地獄,你們佛教就是xx。

當然洗地的人也一大堆,不過可惜的是聖經也好佛經也好都沒有明文寫,霍金,警察,醫生這種行為可以不下地獄。所以大多洗地也只能「推測」「應該」不會下地獄。

嚴格的按照佛陀所講,這地沒得洗,

五戒之離殺生學處,有時也譯為不殺生戒。

具足了五個條件即構成殺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意圖對方死亡;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以下情況不視作犯戒:

1.非故意——他並沒有想:「我要以這樣的方法來殺死它 (他)。」在沒有殺害意圖的情況下作出行動導致對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時失手掉落石塊,不小心壓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並不知道「通過這樣它(他)將會死。」而作出行動導致對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隻狗因而被毒死。由於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沒有使對方死的意圖——並沒有使對方死的意圖而作出行動導致對方死亡。例如:當有人生病時拿葯給病人吃,他因此得併發症而死。

4.瘋狂者——由於膽汁等的關係而得了無法治療的狂亂病。

5.心亂者——由於亞卡等的關係而使心迷亂。當火和黃金、糞便和檀香同時出現時,他都無法分辨好壞。

而醫生也好,行刑者也好都完全滿足殺生的定義,因此這些行為都視作殺生。一邊鄙視屠宰場的屠夫,宣稱他們要下地獄,一邊為醫生行刑者洗地,是不折不扣的雙標。

但是這並不是說明佛陀是無恥的白眼狼,他一邊享受著社會秩序醫療福利一邊宣判著你們這些人要下地獄,事實上,佛陀悟道之初就說了,我的法太過於晦澀難懂,世上沒有幾人能夠理解我。佛陀最終的目的是讓跟隨他的人進入涅槃,而不是干涉世界上的所有人你不許殺人,你不許殺老鼠,你不許擼管。佛陀將通往涅槃的道路展示出來,如果你願意跟隨佛陀,那麼請不要選擇這些與戒律衝突的職業,如果你不相信佛陀,那麼做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為社會主義發展添磚加瓦也是棒棒的。如果你即相信佛陀又不得不從事這些職業,也不必太擔心,畢竟按照佛陀的講法,來世為人的機會猶如大海中一隻瞎了眼的烏龜浮上水面正好找到一塊漂浮的木頭。你我都要下地獄,下了地獄說不定還能遇到熟人湊齊一桌麻將,有什麼好害怕的呢?


地獄?那是啥?我等無產階級人民能怕這個?MAO的黨,人民的力量,馬克思的思想讓一切牛鬼蛇神見鬼去吧!

一首義大利紅色神父的啊朋友再見送給諸位中世紀廢物https://m.bilibili.com/video/av3485661.html?share_medium=androidshare_source=weixinbbid=449E576F-6244-4679-95AB-F8EF7BAFA5A81996infocts=1522679987448from=message


信佛教的話會下地獄,不信的不下。


行為的性質要根據行為的實際主體作出判斷。

劊子手行刑的行為是一種履行職務的行為,從外觀上看,似乎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但該行為的主體卻不是劊子手本人,而是其履行職務所代表的國家,是一種國家行為,個人不承擔責任。

與戰場上軍人打死敵人同理。


之前看過莫言的《檀香刑》,裡面的主人公是帝王家的劊子手,而且還是祖傳家業。

主人公的父親說過一段話大意如下

當我們臉上塗滿雞血拿起刀行刑的那一刻,我們不是人我們是帝國制度的機器,國家的律法需要我們來執行,所以我們在斷頭台上不需要向任何人下跪

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

死刑犯的執行者只是一名執行者,真正殺人的是背後的帝國制度。而且劊子手手起刀落頭身分離不給被執行人造成多餘的痛苦是積了大德

最後,是沒有地獄的。


除惡即是行善

我佛雖然慈悲,但遇到邪魔外道,不也要施展大神通將之驅滅。

金庸老師借楊過之口說的。


算殺人。沒有地獄。


地獄在哪?請介紹與我認識?房價多少?


當然算 拍死一隻蚊子都算 何況是殺人 只不過比起蓄意殺人 罪過要小很多罷了


人死了都會下地獄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聽師父說,軍人和警察都屬於那種有陰功的職業,執行死刑的應該也是不但無過並且有功的吧~


在你沒本事分別啥是殺業啥是殺之前,最好認為就認為殺人等於造殺業。

就算你能分別的出誰是誰,

我保證這世上沒幾個人能不被殺業污染。

成就如虛雲老和尚都不敢開口說錢,不就怕是怕被業所染嘛。

能殺的都是大菩薩,沒事別亂學。


心內無嗔恨,殺即是不殺。


當然算殺人,而且有殺業,最終都會受報,因為不管是被迫還是主動殺人,最終決定殺死面前犯人的決定是劊子手自己下的。所以佛的八正道里有正命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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