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崑山寶馬砍人案的後續影響
今天看到朋友圈內轉發的崑山砍人案案情通報,警方以正當防衛撤銷案件。事情塵埃落定,大快人心。
我之前無論無何都沒有想過本案會被認定為免於處罰。拋開白衣男家境貧寒,紋身男劣跡斑斑不說,畢竟法律是公平客觀的。
白衣男子遇到一個人氣勢洶洶的拿著大砍刀沖向自己,為什麼他不選擇逃跑,而是在那與對方對峙?一個正常理性的人遇到對方拿著砍刀攻擊自己時,本能的反應應該是逃跑。而且事發地為一個十字路口(不存在於歡案中,於歡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被逼到牆角無路可逃的情形),到處都可逃跑。(麻煩那些說逃跑也會被寶馬司機開車撞的杠精們可以洗洗睡了)當時他站在那對峙的動機是什麼?是為了伺機報復嗎?
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對法益侵害的緊迫性。從視頻上紋身男揮刀的姿勢以及白衣男的反應來看,白衣男並沒有感到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既然沒有感到嚴重威脅談何正當防衛。
很多人會拿美國的不退讓法進行舉例,拜託,美國是美國,中國是中國,美國全民持槍,你換到中國試試。不懂美國不退讓法的請參考這個案例美國男子開槍殺人卻無罪,「不退讓法」究竟保護了誰?
如果同樣的情形發生在中國,也就是說,但凡有人和你發生糾紛並推了你一把,你馬上可以拔出菜刀或隨手持械將其擊斃,你自己覺得荒誕不。
雖然我也很同情白衣男,也很憎恨黑SH,我也一向嫉惡如仇。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必須站在一個中立而公正的立場。
如果說本案最後的認定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民意,那是不是可以說是輿論左右了司法。
如果說輿論沒有左右司法,按照我國司法解釋,此案就應該認定無限防衛。按照部分知乎人士的說法,此案將成為中國里程碑式的案例。按此導向性作用,以後但凡與人糾紛,大可不必退讓,你只需原地等待,對方一旦持械揮舞你就可上前奪刀將其砍殺之。
以後城管隊員但凡遇到小攤小販持刀暴力抗法,就可以奪刀並將對方擊斃。按照此崑山警方的說法,防衛人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不能苛求防衛人做出理性的判斷,更不能以防衛人受到的實際傷害為前提。
以前的一些案例是否可以翻案了。白衣男子幸運就幸運在監控視頻第一時間上網並引發了全國性質的討論。只有內部人員才能調取 監控信息,那視頻到底是誰發出來的。如果沒有這一切,那這可能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故意傷害案件。
白衣男是幸運的,但其他那些沒有監控視頻的防衛人他們命運又將如何呢。這是我國法制的勝利還是人治的悲哀。任何一個法制完善的社會,民意都無法干預司法。
說說對後續的影響。
一、此案一處,防衛挑撥案件將層出不窮,畢竟大家只知道奪刀反殺可免刑罰,違背法律維護社會秩序本意。
二、此案不經法檢即能認定免於刑事處罰,刑訴161條是否要進一步解釋。
三、但凡發生重大案件,案件雙發定第一時間將視頻證據發至網路並僱傭水軍洗白或抹黑,期求「網路陪審團」為自己的觀點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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