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事件中滴滴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樂清事件中滴滴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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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朋友發私信或者在值乎問我,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中,滴滴到底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這個問題仔細研究進去很複雜,但也可以說得很簡單。

滴滴提供的服務中大致有兩種,一種叫網約車,一種叫順風車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網約車是有明確的監管規定的,有些要求甚至高於計程車的標準,可以看作是「網路計程車」,那麼滴滴公司對應的就是網路計程車公司的法律定位(承運人)。而順風車目前規定還不明確,一般觀點認為這是一種民間自發的共享經濟模式,滴滴公司只使提供一個信息撮合平台,說白了就和淘寶一樣,店都不是我開的,我就給個場地讓你們聊。

總結一句話,網約車就是自己干,順風車就是拉皮條。這兩者的法律責任可是天壤之別。自己干就對乘客有明確的安全保障義務,出了事要負責。拉皮條的話,只要司機沒打著「殺人車」的旗號攬生意,滴滴的責任就很難追究。

不巧的是,樂清女乘客乘坐的恰好就是這種滴滴拉皮條的順風車。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對滴滴束手無策了?

這裡大家不妨思考個問題:如果一個計程車司機有天突然把自己的車頂的牌子換成「順風車」然後繼續趴活收錢,那麼這輛車是不是就變成了順風車?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叫什麼不重要,關鍵看你做什麼。

其實滴滴的順風車早就已經淪為了「無監管」版的網路出租車,長期被大量以此為業的司機把持。而且滴滴對此完全是知情的,但沒有採取有效措施。

1、 順風車每天可以順15單?

滴滴的順風車規則里每個車主每天可以接15單,只看這個數字就可以笑出聲了,對於一般的上班族來說每天開車跑15次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車主每天要奔波出行15趟,還能忙裡偷閒的接送15個乘客?從這樣的規則設計中我只看到了「搶佔市場」,沒有看到「共享經濟」

2、 不但每天接滿15單而且去哪你都順路啊?

我想司機端的數據滴滴應該全部都掌握,哪些車主每天接單而且天天接滿15單的應該很容易篩選。況且正常的車主平時的路線都是可以預測的,無外乎家到單位,到學校,到菜場之類,所以順風車的路線都是固定的、可以預測的。那麼我就想問問滴滴,在那些每天接滿15單的車主里,有多少是去哪都順路的?又有多少是路線固定的?這些你都視而不見?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計程車司機,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人是去哪都順路的。

所以,滴滴是明知很多車主以順風車之名行計程車之實的,並且還放任甚至暗中給了他們助攻,所以出了事情後就不能裝成純潔的白蓮花,而應該在證據和事實面前低頭,承擔起承運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這些在訴訟中需要完備的證據、充足的法律依據和說法法官的能力。

其實寫到這裡有點心塞,嚷嚷了半天還不是要求法定賠償,現在的法律框架下一條人命能值多少錢?滴滴不是都已經算好了,人家說了賠三倍!所以還會有人費盡千辛萬苦、拒絕高額賠償只求一個公道嗎?

我想很難。

每次碰到這種作惡成本太低導致的悲劇時,都會想說,這種情況下法律要是能支持懲罰性賠償該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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