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公布《明日之子》和毛不易侵權事件進展錄音視頻,如何評價雙方的溝通話術?哪一方應擔最大責任?

7 月 9 日更新事件進展:哇唧唧哇與李志就侵權一事溝通共識

----------------------------分割線-----------------------------------

李志公布了其經紀人遲斌和明日之子巡演運營版權負責人的電話錄音,談判過程也很精彩,哇唧唧哇負責人一直未露面。從視頻信息看,哪一方應擔最大責任?

李志原文:

【明日之子侵權李志事件進展】今天中午經紀人接到了明日之子巡演運營商版權負責人電話並進行了錄音,全程對話未作任何剪輯。侵權一共幾次?責任方到底有幾家?之前演唱會侵權問題是否解決?請收看《哇唧唧哇侵權不認,性感逼仔在線維權》特別節目之「和解與不計較」 註:@哇唧唧哇傍晚已有代表聯繫,負責人@馬小昊和龍丹妮至今下落不明。

視頻地址:

https://gslb.miaopai.com/stream/viTxyEKQwtUnGyz0Vt47L35bsyLZJfzC0akQUg__.mp4?yx=amp;refer=weibo_appamp;Expires=1530850356amp;ssig=qS7WgziC8Yamp;KID=unistore,video?

gslb.miaopai.com

相關討論:

如何評價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向節目組及毛不易索賠 300 萬??

www.zhihu.com圖標


在另外一個問題里回答過了,搬過來。

昨晚,逼哥的微博發布了一條錄音,內容為逼哥經紀人遲斌老師和藝尚春派出的版權負責人小文協商處理《明日之子》侵權事件的通話。

這條錄音,可以說是全程高能。遲斌老師邏輯嚴密,條例清晰,有理有據,不僅懟的對方毫無還手之力,還順帶獲取了大量有用信息,可以稱為商業談判的教科書。而且這種信息量大、富有邏輯、結構緊密,雙方潛台詞極多的對話,對寫劇本揣摩人物心理寫台詞也很有幫助. 所以,我上午花了幾個小時,將這段錄音逐句分析了一下.

作為逼哥的腦殘粉,也作為一個時常被侵權的十八線編劇,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必須站出來支持我逼哥維權,乾死侵權的龜兒子們!

開啟正文前說明一點,我不了解毛不易,也沒有要噴的意思。逼粉都清楚,這是李志團隊和哇唧唧哇公司的事情。所以,請不要上來就說李志團隊和逼粉們在攻擊毛不易。李志團隊找的是人家主辦方,謝謝。


今天寫這個答案,是想誇誇遲老師。

以下內容,是我對此條錄音的一些想法和分析、調侃,不代表談話雙方立場。可能有不成熟不正確的地方,只是我的一些理解而已。

再提一點,聽完全部語音,除了佩服遲老師,也真的有點心疼小文呢。

其實要我跟遲老師對話,我估計也會懵逼,說不定還沒有小文做得好。

我對小文沒有惡意,也很能理解她,都不容易。小文的位置決定了她只能這樣做,都是為了生存,攻擊小文我覺得沒有必要。

要罵就罵哇唧唧哇吧。

好了,雙方溝通錄音分析如下.


第一段 握手階段 時長一分鐘左右

對方自報家門,表明自己是《明日之子》巡演的主辦方。

遲斌老師出手,詢問對方全名。

對方尬笑

遲斌老師察覺到對方的猶豫,先放人一馬:好,那就叫小文,沒問題。

接下來,遲斌老師告知對方自己開了免提且正在錄音,後續可能會將錄音放在網上,自己已經實行了告知義務,詢問對方是否明了。

這一點很重要,為什麼呢。

來,朋友們,知識點到了: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複》規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以違法證據排除規則排除使用。

所以,遲老師告知了對方自己正在錄音,對方同意,這條錄音便可以作為有效證據。

(有朋友在評論里說了這裡的不恰當,我查了一下,我確實寫錯了.不好意思.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5)2號《批複》中規定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其中第六十八條和第七十三條對錄音資料的證明效力問題做了修改,不告知對方自己正在錄音也是可以的,只要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可作為證據.

那麼這裡遲老師的行為,我理解為遲老師告知了對方自己在錄音,對方也同意了,表示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是自由意思表示,這是善意和必要的.感謝指正.)

我們和善的小文當即表示,嘿嘿,沒關係

噢啦,第一段結束。聲音軟萌的小文,在輕易說出沒關係這三個字的時候,可能還不知道自己即將面對的是什麼。嗯,沒關係,之後遲斌老師會告訴你,恐怖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第二段 明確身份和來意階段 時長兩分鐘

遲老師開門見山,進入正題:所以有什麼事可以幫你嗎?

什麼叫氣度,什麼叫說話的水平!不是問你你有什麼事嗎,而是有什麼事可以幫你嗎?溫和吧,舒服吧?嘿嘿。

此時小文心裡可能在想:哇,聽上去蠻好說話的誒,那我就不客氣了。

小文開始闡述來意,首先來了一波前情提要。我翻譯一下,大概意思就是年前那次侵權行為我們聯繫過你們啊,道歉了啊,也問了版權費的事兒啊。你們不是也沒給我們回饋了嘛,我們覺得李志老師已經消氣了,事情就解決啦。可是,你們現在又翻舊賬誒。

遲斌老師沒有接這個話,思路非常清晰的指出一點:我們查到的主辦方是哇唧唧哇,不是你們藝尚春。

言下之意,就是先別說之前那些事兒啦,你是主辦方我們可以接著聊,不是主辦方我跟你說什麼。

小文開始闡述這場演出錯綜複雜的主辦方、承辦方關係。簡而言之,哇唧唧哇找到藝尚春一起辦,藝尚春找了洛陽當地的公司承辦。

遲斌老師依然穩:你那些關係我不想懂,你就跟我說法律上誰是主辦方,我就找誰。

小文萌萌噠問了一句:從法律角度來說呀?

天啦嚕,對方辯手開始賣萌了!不要這樣直接暴露你的虛,太早了朋友!

遲斌老師不會手軟的:對呀,你們去報批的時候,難道不要提交主辦方資質和材料嗎?所以,法律上的主辦方是誰呢。(遲斌老師估計在擦汗,對方辯友,請你專業一點好嗎?)

小文終於可以肯定的回答了,是他們藝尚春找的洛陽本地的一家公司承辦的。

遲斌老師幫助小文理清思路:名義上的主辦方是哇唧唧哇,資方是哇唧唧哇,真正落地和報批的是洛陽的一家公司,對嗎?

小文搶答:對!

好的,到這裡,遲斌老師放出一箭:所以,跟你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吧。

聽到這裡,簡直有些爆笑。合著來了一個背鍋的!

小文還想解釋。

遲斌老師露出慈父般的微笑,使出一套連環拳,我翻譯一下。

第一重拳:既然你不是主辦方,我個人給你一個建議,這件事情是主辦方的責任,他跟你們有什麼關係,我們並不關心。(別來浪費我的時間好嗎。)


在這裡進入第三階段。 對年前那次侵權行為的討論 時長6分鐘

第二連環拳:好,主辦方的事情已經明了了。那談談跟藝尚春的事情,也就是小文在第二階段提出的問題——你們為啥不滿意,怎麼要翻舊賬哦。

好的,聽我們遲老師來告訴你,為啥不滿意。是你先要問我的哦,既然你想要錘那我就不客氣了。

遲老師說自己這邊當時接到了毛不易經紀人的電話,然後遲老師正式嚴肅的向對方提出對道歉函不滿意。小文此處表示不認識毛不易經紀人。

關於不滿意的點,遲斌老師也是條理清晰的說了三點。

第一,道歉函沒有提及任何人的名字,也沒有提及事件、具體哪一場演出,侵權了哪一首歌,信息不明確,不能稱為是一個道歉函,而是一份充滿外交辭令、偷奸耍滑的文書而已。他很不滿意。(這段硬氣的「我不滿意」,聽得我熱血沸騰了。)

第二,沒有任何人來跟他說,要不要補一下授權。

三,直到今天哇唧唧哇的人也沒有過來承認錯誤並且補充授權合同。

遲斌老師收回拳頭,和藹的問小文:所以,我以上的解答你清楚了?(錘的爽不爽?我才剛熱身呢,不要慌)

默默傾聽的小文腦袋裡高速運轉,迅速找出了一套自認為漂亮的借口,核心提煉:

一,時間太久記不住啦。(這個借口真的很爛)

二,找了個背鍋的蘇小姐。(推鍋不推自己團隊的,推到李志團隊人員身上。你知道這種查證起來有多簡單嗎?朋友,動動腦子好不好。)

三,哎呀,我們都已經出了道歉聲明啦(不是說不認識毛不易經紀人嗎,道歉聲明到底誰出的),以為李志老師已經消氣啦,我們也聯繫不到你哦,所以事情就解決啦,對不對。(以為,以為,這個詞牛逼到爆炸哦,我們不管世界是怎樣啦,反正我們以為解決就是解決啦,我們跟你們道歉,那是裝裝樣子啦,我們才是大爺哦呵呵。不過小文「消氣」這個詞用的還挺有殺傷力,諷刺李志老師就是架子大脾氣大,是個爺嘛,無理取鬧哦,做出弱小者姿態。)

遲老師聽不下去如此蹩腳的借口,打斷了小文:我們並不想搞懂你們那些主辦方、協辦方、經紀公司啥啥啥的,反正你們最終就派來一個人跟我們談對不對,意思就是他代表你們全體。(現在你跟我說,派來的人你們都不認識,又跟我說你們出了道歉聲明,那到底誰道歉了?你是在搞笑嗎?)

小文的邏輯已經亂了,她告訴自己不要慌,既然邏輯搞不倒遲老師,那先來表一波誠意,廢話一下,萬一成功了呢:哎呀,我明白我明白,我是真的不知道這個事情啊,知道了我肯定會解決的呢。

遲老師冷漠躲過這一波虛假的誠意,繼續指出小文上述三個借口中第二個借口的漏洞:蘇小姐跟我說了,她明確講過,道歉聲明不合格,我也跟她說了我不滿意。但你們沒有反饋。(小文啊,你這個推鍋人選的太沒有水平了,你說蘇小姐沒回饋,等於說我沒回饋,這個事情都不用查證,我自己回沒回饋還不清楚嗎。沒想到推鍋推到了我頭上吧)

接下來,遲老師指出小文第三個借口的漏洞:這件事情不是誰消氣的問題,而是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如何完整解決的事情。

我翻譯一下:我的老天啊,我們就不能進行嚴肅的商務談話嗎?消氣個毛線啊,你以為我在這跟你聊這麼久,就是玩過家家呢?認真一點,我們在說法律的事情,不要偷換概念。

遲老師金句來了:「你在門口磕頭,我可能會消氣,但是在法律上你依然是一個侵權的事件沒有解決。

至此,小文三個借口通通被擊破,小文內心暴走,強顏歡笑:所以遲先生,我們現在怎麼補一下這些手續呢?怎麼解決這些事呢。

遲老師說了一大通,也有些累了,他溫和的告訴小文:不是法律上的主辦方,那這事兒暫時跟你們沒關係,我們只想找哇唧唧哇。(你就不要往槍口上送了好不。)

聽上去,這場對話即將結束,前來背鍋的小文因為身份問題,根本就沒能拿到入場券。遲老師已經手下留情,你就趕快走吧。

但是!!我不得不說,小文真的好讓人心疼,在撤退途中多了一句嘴。導致第四個階段來臨。


第四個階段 自投羅網 大約7分鐘

(最精彩的階段!)

在最後的一波禮貌用語中,小文扯出了她的招牌誠意牌:真的表示歉意哦。真的我們現在很注重版權這個問題哦。

(小文啊,都要撤退了,本來今晚你可以輕傷下場的。可是,為什麼,為什麼一定要再拉爆一顆手榴彈呢?!)

遲老師聽到小文真誠的說出「注重版權」,再也忍不住了。想和你好好說吧,你還要繼續跟我瞎掰!

遲老師:是,我知道,就是不鬧大的話,大家都不會注重的。一鬧大,大家全都開始注重了。

小文一聽,哎呀,被聽出來了,不行,我再強調一下,表示表示。

遲老師有些失去耐心了,直接戳破:坦率的講,在之前所有的接觸中,我從來沒有感覺到你們公司對版權有任何尊重。如果不鬧大,你們會來打電話?難道你是今天才知道這個事情?

小文感覺到遲老師的語氣有些認真了,試圖用笑聲緩和氣氛,再來一波裝無辜:我們當時真的以為這個事情就解決了。

遲老師開始逐漸進入狀態,如果說在第一階段至第三階段,遲老師還在心平氣和的跟滿嘴謊言的對方交流,到這個階段,遲老師忍無可忍。你們道歉不真誠也就算了,我也不想跟你這個不是主辦方的公司掰扯,你現在給我整這些虛偽的誠意,相當於捅完刀子跟我說 你們最會體諒別人的痛苦了呢?不行了,是時候給你們上一課了!

遲老師發出連環質問:什麼是對版權的尊重,我問問你。消氣了,就叫解決版權,是對版權的尊重嗎?我問你。

小文慌了!怎麼辦!不是馬上就可以掛電話了的嗎?怎麼又惹起來了?遲老師嚴肅起來了誒!不管了,反正我也想不出來該怎麼說了,繼續說我們當時認為怎麼怎麼吧!

遲老師並不理會,進一步追問:以你的理解是這樣嗎?

小文的邏輯早已經亂掉,她開始下意識的繼續找蘇小姐背鍋,試圖把責任推卸到李志團隊沒有給回饋這件事情上。(不得不說,剛剛遲老師懟你的邏輯,你是一點沒明白啊,是想不出來新的借口了嗎?)

遲老師堵死了小文的借口:蘇小姐已經非常清楚的跟你們說了道歉聲明不合格。她說過了。

一大段沉默襲來!小文啊,挽不住了!想不到新的借口,氣勢也已經沒了。拿穩電話,再示弱一下吧,早點結束話題:老師,這個我真的不太記得了。我只記得讓我們發聲明,然後再來聯繫我們。

聽到這裡,我開始心疼小文,聲音都在顫了,退無可退。

遲老師一聽,對面快挺不住了,語氣就放軟一點吧,道理還是要繼續講:說了讓你們先發道歉聲明,第一步都沒通過我們。

在遲老師發言的幾秒里,小文飛速思考,平靜了一些,找到了一個她認為還不錯的理由。

請注意,接下來應該是此條錄音里最大的高潮!

本來,這通電話,無非是沒有成功背鍋,然後被遲老師上了一課,只是沒完成任務,心情有點沮喪,還不至於損失什麼。

但小文說出下面這句話以後,局面扭轉了!對方球員喜送我方一個烏龍球啊!

小文是這樣說的:因為當時那個演唱會的時候還涉及到了其他的的老師。所以我們也就沒有單指出某一位老師,就是發了一個整體的聲明。

遲老師估計此時已經笑崩了,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啊:你的意思是說那場演唱會除了侵權李志,還侵權了很多其他的音樂人?因為這一點,所以你們不單獨指出是哪一位是嗎?

小文楞了一下,還沒有反映過來自己說了什麼,繼續道歉:可能這個道歉方式我們當時欠考慮了,對您表示歉意。

遲老師才不管你什麼歉意不歉意呢,這個點必須抓住:請回答我的問題,當時這場演唱會是不是除了侵權李志,還侵權了其他音樂人的權利?只是因為被侵權的音樂人名字太多,所以你們沒辦法一一提及,做了一個很模糊的處理。是這樣嗎?(遲老師此句語氣很萌,看著一隻小羊緩緩走入圈)

小文終於意識過來自己說了什麼!!她不由的開始尬笑:沒有,沒有太多。

遲老師忍住笑意:沒有太多,是幾個呢?

小文:額,也有其他老師。

遲老師心滿意足的總結:其實我可以籠統的說,侵權了一些音樂人。是嗎?

小文在此處發出了一個類似嘆氣的笑聲,我估計她已經在扶額了,要崩了。

遲老師繼續說道:然後這些音樂人你們到現在也沒有去處理,也沒有補充授權協議,更沒有支付版權費,我這麼說是嗎?

小文心想豁出去了,瞎掰就瞎掰吧:聯繫了的,支付了的。

遲老師點點頭:所以這些你都支付了版權費,也跟他們簽署了協議哦?那我問你一個問題,為什麼就沒有跟李志簽署協議支付版權費呢?

哇,真是令人無話可說的質問。遲老師的意思是我給你兩個選擇,第一,承認你們沒有跟其他音樂人支付版權費沒有簽協議,所以李志也沒有。那我無話可說,但這樣的話,你剛剛就是在說謊。第二,你們跟其他音樂人簽署了協議給了版權費,唯獨沒有跟李志簽署協議支付版權費。你們看不起李志嗎?

這是一道送命題。怎麼選都是錯,但沒辦法,誰叫你剛剛說謊了呢,看你怎麼編。

小文還是很聰明的,兩個都不選,並本著自己扛鍋絕不拖累公司的敬業精神,她表示:老師,可能這個事情是做的不對。我有跟他們聯繫,但大家訴求不一樣。當時您這邊說不是錢的問題嘛,所以——(我想想怎麼編)

遲老師打斷小文的話,再次科普法律知識:授權協議和金額大小、是否免費是沒有必然關係的。我高興我可以免費授權給你,我不高興我可以索賠三百萬。這個事情不是錢的金額問題,而是版權授權協議的問題。

說真的,小文是一個稱職的員工,只是不大聰明而已,在這種時候,她挺身扛鍋:老師,那這個事是我自己的問題,是我當時做的不對。

此刻,遲老師甩出大招總結:1.《明日之子》巡迴演唱會的主辦方是哇唧唧哇,不是藝尚春。2.上期侵權事件,我們不滿意的是主辦方哇唧唧哇沒有出道歉聲明,也沒有詳細信息,你自己說了是因為涉及到其他音樂人所以道歉聲明做了模糊處理,意思就是很多音樂人也被你們侵權了,並且不止洛陽站,還有其他站也實行了侵權。

小文飛速舉手:不不不,只有洛陽站有涉及。(可不敢再扯上別的了)

遲老師心中暗笑,小文啊,你還是太嫩哦:只有洛陽站有侵權,反過來說,你們聲稱沒有在其他城市和其他日期有侵權行為,是這樣嗎?

小文懵逼了,又上當了!這邏輯,讓我怎麼整嘛!根本轉不過來啊!要哭!

遲老師人就是好,算了,給你個台階下吧: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小文感激涕零:這個我不清楚。目前,應該只有洛陽站這樣。

遲老師有條不紊,繼續上前,下了一個套:再問一個問題,小文你是處理這一次演唱會版權的負責人嗎?(我真的不敢相信,你們派了一個萌妹過來讓我虐,她說的話有效嗎?)

小文:額,是。(都說了16分鐘了,我要說不是,遲老師會不會暴走?)

遲老師開始收網:所以你作為版權的負責人,對其他演出是否侵權,目前還是一個不清楚的狀態,是這樣嗎?

小文深深嘆了一口氣,似有哭腔。遲老師這個問題應該讓她想到了被上司痛罵的經歷。此處心疼小文。

小文放棄抵抗:老師,這個問題,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你。

遲老師太狠了,繼續追問:如果你現在認為只有洛陽站有侵權行為,那麼這種侵權的行為除了李志全部完成了嗎?(此問題是對應上面小文說跟其他音樂人都聯繫過溝通好了,殺了個回馬槍)

小文:嗯,完成了。(我已經看不懂小文了,真的只針對李志嗎?)

遲老師:也就是說,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已經拿到授權協議和版權費用?

在崩潰後,小文重拾勇氣,堅定地繼續圓著自己的話:對。

遲老師一驚,小姑娘已經不管不顧了嗎?於是遲老師追問:你肯定?

小文乾淨利落的來了個——對。

遲老師十分滿意,小文啊小文編成這樣也不容易了:謝謝你跟我的對話啊,我已經拿到我需要的所有信息了。

小文再一次尬笑,想服軟,於是她迂迴的說:老師,我覺得可能您會把這個錄音放出去,但是因為很多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據我的了解回答的。(我瞎掰的,你懂,我不代表公司,有鍋都算我的)

遲老師緩和了一些:了解了,不過你現在是負責人嘛,你說的可能準確,也可能不準確,但至少你現在認為準確。(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說都說了,改不了哦,但我還是會善良一點的呢。)

寒暄,要掛電話了!小文估計已經汗如雨下。

遲老師最後強調,讓小文聯繫一下哇唧唧哇。

終於要掛電話了,小文恢復了對遲老師的稱呼——遲先生。

慫了就叫老師,示弱一下。開頭和結果,假裝商務對話一下,便叫遲先生。


分析調侃到此為止。

最後,再次支持一波逼哥、遲老師。

維權到底!


(於7.14更新)


按法律上說

總責任人是哇唧唧哇公司

和藝人沒什麼關係

這件事情

現在更複雜了

不僅僅是侵權了李志

還侵權了趙雷等音樂人

所以在1月份爆出侵權的時候

公司沒有第一時間出面

其他毛不易的「好兄弟」也沒有支持他什麼的

是因為公司不只侵權了一位音樂人

而是很多

mrzz節目包括巡演,大部分選手是翻唱

怕逼哥開了個頭,剩下的音樂人也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維權

只是公司料不到

mrzz第二季

來了毛不易所謂的「師弟」同樣翻唱了李志的歌曲

公司照樣沒有事先拿到授權

這公司有點傻

在同一件事上跌倒兩次

上一次勉強爬起來了

這次估計爬不起來了

以李志和趙雷在民謠圈的地位

再加上李志和趙雷的粉絲也不是吃素的

不是不識字不懂法的「小學生」

所以.....後果嘛

公司估計吃官司吃得夠嗆

毛不易的路人好感度會下降

在民謠圈可能更糟嫌棄

邱虹凱一個人誘發這麼多事情

後面的星途難走

想一句話敬哇唧唧哇公司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再來看逼哥這方

遲老師全程邏輯嚴密思路清晰

完全佔上風

「懂法者,以法制勝」


取消匿名,關於馬昊出面回應此次事件,可以關注一下我最近的回答:

李志和哇唧唧哇的維權大戰中,哇唧唧哇的危機公關手段和表現有哪些??

www.zhihu.com圖標

————————————

以下為原答案

本人就是演唱會的主辦方(不是事件中涉及的任何一家公司)

僅對洛陽那場《明日之子》演出說事兒,不涉及綜藝。

一般意義上一場大型的演唱會會涉及到很多公司:

藝人的經紀公司(有可能出資且負責出藝人)

演唱會的製作公司(負責演出的內容製作,舞台效果等)

全國主辦方(出資且負責向全國發包)

當地的演出商主辦方(出資且負責落地執行及報批)

各個公司互相合作,各司其職,負責自己不同的工作,有的出資,有的製作,有的執行等等,都簽訂正規合同的。

同時也存在著即是藝人經紀公司又是製作公司,同時也是全國主辦方的這種情況,哇唧唧哇應該就屬於這種全包辦的。

而藝尚春屬於當地的演出商主辦方。

對於演出的版權,一般情況下都是藝人方負責版權,因為我接觸過很多的演出合同,裡面明確一點,你們藝人要唱什麼歌,你們自己解決版權,即事件中的哇唧唧哇公司。

但是不排除,當地演出商主辦方為了整場秀的質量和內容,要求藝人去唱某個指定歌曲,畢竟出資了嘛,那這種情況下,就是當地演出商主辦方負責,即藝尚春公司。

所以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來:

雖然大概率上是哇唧唧哇負責版權,但也存在著藝尚春負責版權的這種情況。

跟誰是報批主體的沒關係,跟誰是出資的沒關係,跟誰是主辦沒關係。

關鍵是你們之前合同是怎麼簽的!

目前的情況是:

1.李志揪著哇唧唧哇不放,要讓兩個大佬,即龍馬精神,出面解決這個事情。

2.哇唧唧哇說版權不歸他們管。

個人覺著這個事情的解決很簡單:

哇唧唧哇說是藝尚春負責版權,好,那就把你們兩家簽合同拿出來,當初怎麼簽的,職權分工明確,到底是誰負責的,李志就去找誰。

如果你們簽的合同里沒有這項條款,抱歉,逼哥找哇唧唧哇是對的。

你不拿出合同說事兒,就推卸責任,有點勉強吧!而且李志追著你也是有道理的。

直接把合同曬出來,門清!

另外我要吐槽一點啊,哇唧唧哇也好,藝尚春也好,你們太小瞧逼哥了吧。

事情弄的前前後後有六個人聯繫李志團隊,有點兒戲了吧,你們建個微信群商量一下好不好,找出一個職級夠級別的、有能力的人來對接李志團隊多好,何必整的滿城風雨的。現在李志生氣了,只要龍馬精神出面才能解決這個事實,事情對於哇唧唧哇更不好弄了。

圖片來自李志微博

本篇回答,不許轉載!


李志的經紀人遲先生的思維邏輯,法律意識都無可挑剔,這樣的經紀人配上逼哥,我敢肯定事情不會輕易了結。


教科書式的質詢。

坦白講,質詢一邊倒。遲從開局告知錄音到前期確認對方身份,到後來理順時間經過到最後版權問題上借小文的坡挖坑給小文,一切都拿捏的那麼妥當,推進的那麼流暢。

質疑真實主辦方和解決侵權問題上,基本動作本身並不難,就是一路問下去。而且小文必然是不幸的,本來就理虧,遇到一層一層的推進,說實話騰挪空間不大。

如果小文換做我我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既然是先被告知有了錄音,就意味著對方要真刀真槍操練起來,試圖三句兩句讓對方放棄訴求說實話有點想當然。我如果是小文,大概會在實在撐不住的時候接回遲的話頭,幫著遲和「法律上的主辦方」進行溝通。多餘的事情,多說一句都是找事。

比如小文回應,只有一站有版權問題,那反過來就被抓到,其他站沒有版權問題咯?我覺得大概率是遲可能知道業內一般都是怎麼操作的,甚至知道有更多實錘,是吃准了小文不敢下全稱判斷。最最可憐的是,小文支支吾吾後還被拎著身份吊打:你是負責版權的負責人么?

這個坑我估計是臨時起意,但非常有水平。

你敢說是,就要為支支吾吾背後的東西負責——簡單說,就是證明其他站沒有版權問題。這時候連說自己不全面掌握情況都不行,這意味著作為版權負責人極其不職業,打了剛剛說重視版權的臉。你說不是,那你扯的只有一站版權有問題也是不靠譜的。

整個錄音聽下來,小文被質詢到爆炸。但說真的,有炒熱度嫌疑。既然遲上來就確認過身份,小文不是對的人,其實遲大可以客氣的掛掉電話。但小文最終還是被選中,在了公眾視野下,重現了爆炸的全過程。


推薦閱讀:

支持李志起訴毛不易,這個世界會好吧
毛不易是民謠歌手嗎?
如何理解毛不易《借》中一道彩虹,兩個人?
如何看待毛不易粉絲?
從毛不易到楊超越:平民選秀的終結

TAG:李志 | 綜藝 | 著作權 | 毛不易 | 明日之子第二季綜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