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中國,毛姆的這本書恐怕能寫成《丈夫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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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本書就是出自毛姆大大,轟動文壇,享譽海外,並屢次被年幼的我用來裝逼的《月亮與六便士》。
為了能細緻地說明,這本書有成為《丈夫的誘惑》的潛質,首先,讓我們來梳理一下真實的故事脈絡。
本書的主人公叫做思克里特蘭德,證券經紀人,有一個文藝優雅,廚藝棒棒,勤儉持家的老婆,人稱思克里特蘭德太太。思克里特蘭德太太有個業餘愛好,喜歡給大作家、大畫家、大藝術家做菜,看著他們吃得飽飽的,便會露出慈母般的微笑。雖說思克里特蘭德太太結交了很多藝人,但是她卻不風流,也一點不嫌棄自己毫無藝術天賦的丈夫,反而很愛他和兩個孩子。
但突然有一天,應了那句老古話,「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思克里特蘭德突然給老婆留了一封信,信很短,就一行,寫道「我走了,勿念」。這下子可把思克里特蘭德太太嚇傻了,除了一套破傢具,丈夫啥都沒留下,要知道,在那個年代,被丈夫拋棄的女人為了生存只能改嫁,或者創業。懷抱著對丈夫的一片深情,思克里特蘭德太太表示,我是不會離婚再嫁人的,我要發動我的人脈,去搞清楚我的丈夫為什麼離家出走,我該怎麼對症下藥,挽回這隻迷途的小羔羊。
這時候,一幫不省事的鄰居登場了,他們七嘴八舌,旁徵博引,互為見證,幫思克里特蘭德太太還原了「真相」:你的丈夫愛上了另一個女人,他變心了,出軌了。聽罷,思克里特蘭德太太大擦擦眼淚,顯現出正宮娘娘的大度和端莊,說道,沒事,只要他肯回來,我就當一切沒發生過。
按理說,一個女人把另一個女人當做假想敵,是可以給無聊的生活平添樂趣的,但是為了推動情節發展,作者安排了一個不必要的「我」出現,「我」幾經離奇巧合,認識了思克里特蘭德,才知道他沒有出軌。「我」把這個可靠的消息帶給了思克里特蘭德太太,但是她卻毫不領情。思克里特蘭德太太堅信她的丈夫是迷上了狐狸精,同時,也用實際行動證明我永遠是他太太,離婚是不可能的。
那麼,一個男人為什麼放棄優越的家庭生活呢?從「我」的觀察中,思克里特蘭德真的是「突然發瘋」,像被魔鬼附身一樣,準備轉行搞畫畫。由於缺少必要的繪畫基礎,加上離家出走時沒帶什麼錢,思克里特蘭德混得窮困潦倒,「我」好心幫他指點了幾條謀生的明路,但是他卻脾氣很大地拒絕了,還動不動破口大罵,打人譏諷,搞得孤苦伶仃,沒有朋友願意伸出援手,只有小康家庭,俠骨柔腸的好心人施特略夫還願意親近他,幫助他。
某天,思克里特蘭德身患重病,躺在骯髒破舊的小閣樓里奄奄一息,施特略夫思索再三,覺得把他接到自己家裡來照顧更穩妥。施特略夫有個美麗優雅,舉案齊眉,幸福快樂的妻子叫勃朗什。勃朗什覺得思克里特蘭德面目可憎,不懂感恩,是個大白眼狼,便強烈建議丈夫不要收留他,但是施特略夫熱心腸沒辦法呀,兩個人大吵大鬧了幾回,最後還是乖乖地把思克里特蘭德接回家了。
在接思克里特蘭德的時候,勃朗什就給出了一個非常偉大的預言,「這個人會給我們家帶來巨大的災難」。果不其然,這個災難降臨了,勃朗特在沒日沒夜對患者的照顧中,愛上了思克里特蘭德,並決定不管天涯海角,我也要追隨他。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更讓人吃驚的是這對new couple 並沒有浪跡天涯,反而把軟弱的施特略夫「趕出」了家門,鳩佔鵲巢了施特略夫最喜歡的小畫室。
秉承著前期有多慘,後期就有多綠的歷史軌跡,施特略夫雖然已經成了一片草原,但還深愛著他的妻子。妻子不准他說話,他就洋洋洒洒天天寫信,妻子不想看見他,他就蹲點老婆買菜必經的那條小路,最後妻子又被思克里特蘭德拋棄,抑鬱到喝農藥自殺,他也眼巴巴地站在重症監護室外面,保佑老婆大人快點好起來。只可惜,痴情守候換來的是白字黑字的死訊,勃朗特去世了,施特略夫心灰意懶地離開這個讓他傷心的城市。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回到主人公思克里特蘭德身上來。小情人勃朗特的死沒給他帶來什麼負罪感,因為邏輯是「是你要死的,又不是我逼你的」。思克里特蘭德上心的是他的藝術創作表現手法,在和自己的創造力鬥爭了一段時間後,他踏上了一艘小船,登上了塔希提島。
島上的生活沒啥可說的,大致就是打打架,生生病,吃不飽飯,打點工賺外快還拿去買顏料。要說有什麼大事嘛,就是在酒吧老闆娘的撮合下,思克里特蘭德和當地的土著女孩愛塔結婚了,還生了好幾個孩子。他們在渺無人際的叢林中生活,自由而浪漫,後來思克里特蘭德患上了麻風病,愛塔對他不離不棄,可以說,至少在思克里特蘭德眼中,他的晚年生活是很幸福美好的。
故事以思特里克蘭德的死亡而告終。死後,思特里克蘭德的作品獲得了空前的成功,人們發現了這位天才,被他直搗靈魂,充滿獸性和肉慾的畫作所吸引,也為他感官至上,拋家棄子的經歷而耗費談資。總之,大家開始喜歡和思特里克蘭德扯上關係,他成了不可否認的大藝術家。
一本薄薄的小書不知道為什麼被我廢話啰嗦講了這麼多。好啦!下面又到了評論時間了,今天讓我們來看看,如果扣住了書中一個小點,並對這個點深度開發,過度挖掘,放在國內市場上,會變成啥?!blingbling,獻上華麗麗的分割線
這個點就是,如果補充了情感邏輯,那麼整本書會不會變得更好?
毛姆的這本書講的是畫家的誕生,實際上用的手法也和印象派畫家差不多,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字「糊」,好多地方不清不楚,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大雜燴。比如關於思特里克蘭德為啥要出家學畫畫,就是個迷。按照鄰居的說法,那根本不是對藝術的追求,而是女人的蠱惑,按照他老婆的說法,我和他生活了17年,他是真的沒有藝術細菌,按照「我」的說法,那是魔鬼扼住了命運的咽喉,靈魂支離破碎的結果。他自己的說法呢?「去他媽的,老子就是要學畫畫」,得了,思特里克蘭德本身不善言辭,為了說一個完整的句子都得法文、英文、手勢、表情夾雜在一起才能表示清楚,你想讓他說出個之所以然來,真的是比登天還難。
到了這個時候,連作者都說:
如果我是在寫一部小說,而不是敘述我知道的一個性格怪異的人的真人真事,我就會編造一些原因,解釋他生活上的這一突變。我會描寫他童年時期就感到繪畫是自己的天職,但迫於父親的嚴命或者必須為謀生奔走,這個夢想遭到破滅;我也可以描寫他如何對生活的桎梏感到痛恨,寫他對藝術的熱愛與生活的職責間的矛盾衝突,用於喚起讀者對他的同情。這樣我就可以把思特里克蘭德這個人寫得更加令人敬畏。或許人們能夠在他身上看到另一個普羅米修斯。我也許會塑造一個為了替人類造福甘心忍受痛苦折磨的當代英雄。這永遠是一個動人心弦的主題。
前面講過,小說是很考驗邏輯線的東西,痛恨斷崖式的情感突變,所以有很多偉大的作品前赴後繼,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又一個情感變遷的模板:
- 夢想破滅型:
錢鍾書《圍城》:方鴻漸,一個留洋歸國的新青年,在經歷被鮑小姐欺騙感情,與唐曉芙曖昧終結,於三閭大學人際糾纏後,終於連哄帶騙娶了同事孫嘉柔。但是婚後的生活就像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來,城裡的人想出去。在方家、親家兩方勢力的左右下,方鴻漸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傀儡,逐漸失去對生活的希望和熱忱。
老舍《駱駝祥子》:祥子是北平勞苦大眾的代表,他的一生被買車這件事貫穿。為了買車,他省吃儉用,好強認真,甚至不惜和虎妞發生一段畸形關係,但是在那個人吃人的社會,他這可憐的小夢想還是化成了泡影。從此,祥子一蹶不振,變成了一個吃喝嫖賭的「城市垃圾」。
於正《延禧攻略》:嫻妃,一個原本克己奉公,不爭不搶的女人,因為家族的變遷而黑化,曾經她為了心中正直清明的后妃理想,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母親撞死在面前,看著弟弟飽受牢獄之災,而不能救助。最後,她發現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後宮不存在什麼安寧,不存在什麼德行,有的只是腥風血雨,滔天波瀾而已。
- 背叛陷害型:
施耐庵《水滸傳》:林沖,八十萬禁軍教頭,為人忠正仗義,只因為妻子長得貌美,被高衙內看中,而陷入高俅的詭計,帶刀誤入白虎堂。後被發配滄州,又經雪夜山神廟一劫,終於奮起反抗,走上水泊梁山。
劉震雲《我不是潘金蓮》:為了生二胎,李雪蓮選擇和丈夫秦玉河假離婚,但是沒想到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秦玉河在外面找了個相好的,重新組建了家庭,李雪蓮一怒之下,拔起蘿蔔帶起泥,走上了漫漫上訪之路。
秦簡《庶女有毒》:相府庶女,苦熬八年,為丈夫擋劍喝毒酒,驅瘟疫治後宮,沒想到丈夫竟然看上了小姨子?廢了她的皇后之位,迫死了她的親生兒子。冷宮中,她咬碎牙齒,一口飲盡毒酒!對天發誓,若有來生,再不與人為善,絕不入宮,誓不為後!
- 欲求不足型:
施耐庵《三國演義》:宋江新娶的小娘子閻婆惜覺得丈夫只懂得舞槍弄棒,不曉得風花雪月,於男女之事很不上心,寂寞中和宋江的同事白面書生小張三眉來眼去,勾搭上了。有了新歡的閻婆惜,越來越嫌棄宋江,甚至不願意讓宋江留宿,最後因用晁蓋書信威脅宋江,導致新仇舊恨一起算,被無法控制情緒的老實人殺死。
金庸《天龍八部》:康敏,天生麗質,嫁給丐幫副幫主馬大元為妻,因在洛陽百花會上對喬峰一見傾心,求之不得而設局揭發喬峰身世,造成了喬峰後半生的苦難。又因為丈夫馬大元不願意篡奪幫主之位,而夥同白世鏡殺害丈夫。
張愛玲《金鎖記》:曹七巧,因哥嫂貪財,被嫁給大戶人家的癱子為妻,由於正常的情慾無法得到滿足,而變得變態可憎。喜歡打聽兒女的閨房秘事,並藉此來羞辱後輩。
- 重大刺激型:
曹禺《雷雨》:庶母看上兒子,哥哥喜歡妹妹,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他們會有怎樣的歸宿?【中學課本都學過】
瓊瑤《梅花烙》:為了保住嫡福晉的位置,一招偷龍轉鳳導致白吟霜從千金格格變成賣唱少女,千不該萬不該,她又和被掉包的少爺產生了愛情。搖身變成側福晉的她該怎樣面對自己稱為「婆婆」的親生母親?
唐七《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解釋,挖我眼睛的人原來是我老公!
那麼,在《月亮與六便士》中,毛姆大大幹嘛不隨便找一個模板呢?難道是我總結得不夠好?我相信,憑藉毛姆大大偉大的才智,想寫一個前人沒有寫過的邏輯線實在太太太容易了,他反其道而行的原因在哪裡?
- 狠狠地諷刺了一把流行小說
聊天時Felix跟我說,基本上人類所能想到的情節都已經被寫完了, @Felix Wang【可惜我們倆都想不起來這句話是哪個作家說的了】 後人的很多工作不外乎是熊彼特老先生說的「破壞性創造」,就是把前人的情節打碎打散,揉吧揉吧整成一個新故事,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言,在情節上求變化求創造,是件很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而且容易越扯越遠,越編越離譜。下面舉兩個例子,來驗證一下什麼叫翻來覆去還是那個意思:
辛棄疾:舊時茅店社林邊,路轉溪橋忽見
陸遊: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杜甫:會當臨絕頂,一覽眾山小王安石:不畏浮雲遮望眼,自緣身在最高層
【原本想舉的例子是一位詩人遊園時觸景生情,寫了一首小詩,他兒子看見了這首詩,立馬大聲說,爸爸,你抄襲了杜甫 [憑藉我殘損的記憶,此處應該是杜甫] 的詩句。他爸爸很吃驚,我沒有,我是個好人,好人是不抄襲的。於是兒子把杜甫的那首詩翻了出來,對爸爸說,你看是不是,描寫的情節都一模一樣。他爸爸看後,嘆息了一聲,雖然我失去了原創,但是能寫成杜甫大人那樣也夠讓我心滿意足的了。這個故事很好地說明了前人的套路是多麼難以超越,後人的創造又是怎樣建立在前人基礎上的,但是很可惜,我上窮碧落下網路,都沒有想起來這個詩人叫啥。希望知道的小夥伴戳我戳我戳我!】
其實不光是詩文,看看很多網路小說就知道了,重生文能脫離前生很慘的梗嗎?玄幻和新武俠能逃開金庸和古龍設定的格局嗎?偵探小說除了情殺就是仇殺,或者找個精神病變態背鍋。毛姆大大早就對此見怪不怪了,所以他說:
但是胥瑞是一個善於寫文章的老手,他不會不知道,只有引起讀者「興趣」的文章才更容易達到目的。
主人公思特里克蘭德終其一生都在尋找一種藝術表現手法,能夠「把他理解的生活,把他慧眼所看到的的世界用圖像表現出來」的手法,按照這種意義,毛姆也在尋找一種表現手法,一種脫離世俗情節和傳統流派的表現手法,而思特里克蘭德對於藝術張力的追求正是毛姆創作時窮則思變的一道剪影。
如果說「只有詩人同聖徒才能堅信,在瀝青路面上辛勤澆水會培植出百合花來」,那麼恐怕也「只有文藝評論家和三流作者才會堅信,在充滿邏輯和趣味性的情節中會完成藝術的創造」。
- 純文學本來就沒啥邏輯
通俗小說的目的是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欲仙欲死,酣暢淋漓,隨著故事高潮的推進達到感情的極致,就像我讀P大的《鎮魂》一樣,媽呀趙雲瀾和沈巍為啥還不在一起呀,真的是急死人了!!一旦讀者有了這樣的吶喊,作者就離成功不遠了。但是純文學不一樣,它力求使讀者彷徨,沒有情節,只有變換的色彩和飄逸的意識,帶著讀者完成一場心靈之旅,比如瑪格麗特杜拉斯的《情人》、《廣島之戀》。王小波說杜拉斯的文章像詩一樣,具有一種難以言說的韻律美,所以你見過哪首詩通過講故事達到了韻律美的?講故事達到韻律美的是快板和鼠來寶。
如果說純文學是給讀者提供了看待問題的方式,啟迪了思考的話,那麼《月亮與六便士》從構思到語言上都充滿了思索。
從行文框架上看,它的含混不清和多角度切換,正是主題的表達。藝術是具有極大自主性的東西,而生活,或者說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也都是藝術,這一點在小說中被表述為:
我沉默了一會兒,「我很想知道,對於一種我一直感到迷惑不解的性格,你是不是已經找到了答案。你怎麼會想到這個道理的?」
他對我笑了笑。「我不是告訴你了,從某一個角度講,我也是個藝術家嗎?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勵著他的那種熱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繪畫,我的卻是生活。」
如果說一千個人看《蒙娜麗莎》這幅畫,就會在嘴角揚起一千種不同的微笑,那麼對待生活,一千個人也會有一千種理解。當思特里克蘭德離家出走時,理由是眾說紛紜,而我們的當事人只有一種執著的熱情,具體是什麼指引著他,他也說不清楚。在這場「鬧劇」中,千人千面,每一次視角切換,都形成了特定階級、特定教育背景、特定生活習慣下最合理的解讀。沒有真相,只有視角,沒有清晰的脈絡,只有模糊和猜測,這難道不就是藝術?
從語言表達上看,邏輯和邏輯之間的矛盾衝突,反應了藝術和現實之間最璀璨的碰撞。舉一個看書時忍俊不禁的例子:
「我的畫室一幅水果靜物畫。你也許覺得診療室里掛著這樣一副畫不很適宜,但是我的妻子卻絕對不讓它掛在客廳里。她說這張畫給人一種猥褻感。」
「水果靜物會叫人感到猥褻?」我吃驚地喊起來。……這幅畫的著色非常怪異,叫人感到心神不寧,其感覺是很難說清的。濃濁的藍色是不透明的,有如刻工精細的青金石雕盤,但又顫動著閃閃光澤,令人想到生活的神秘悸動。紫色像腐肉一似的叫人感到嫌惡,但與此同時又勾起一種熾熱的慾望,令人模糊地想到亥里俄巴魯斯統治下的羅馬帝國……
一張靜物水果畫充滿了肉質的豐盈和放浪,這恐怕超出了正常人的思考範圍,靜物會動了,純粹的自然變得有世俗情感了,乍看起來,多麼違背邏輯。BUT,當這樣赤裸裸的語言描寫被擺上檯面,一種原始的獸性、慾望、掙扎就被端上了餐桌,讓人不得不開始佩服這種殘忍的邏輯交鋒。
- 他有他的哲學思想
要說人物的邏輯性為什麼這麼弱,也可以從毛姆這個人的經歷上猜一猜。1891年,毛姆去德國海德堡住了9個月,在大學裡面聽了古諾費希爾講述叔本華的哲學課和文學課。憑藉我大二時上的《西方哲學史》,還能勉強地回憶起來叔本華干過啥,講了啥,當然也多虧了我爸前幾天對我講的叔本華小哲理。由於對於哲學的理解是很困難的,如果我講錯了,歡迎批評。
叔本華有一本很著名的書叫做《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書裡面主要講了啥呢,衝動是本質,現實世界是表象,不要以為這個世界裡充滿了因果輪迴,其實只是一個又一個慾望的堆疊。所以,小蜜蜂辛辛苦苦地採花是衝動,啄木鳥吃害蟲是衝動,咱們追求漂亮的女孩子男孩子是衝動,考好的大學讀很多的書是衝動,當然,思特里克蘭德離家出走學畫畫也是衝動。如果讀者不能解答出小螞蟻幹嘛把巢穴造得那麼優雅精緻,不能解釋小蜜蜂幹嘛把蜜釀得那麼甜,那麼,猜測附會思特里克蘭德離家出走的原因,就是沒事找事,所以對這個情感變遷邏輯大書特書顯然是不必要的。
因為衝動主宰了理性,所以「採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甜」這樣的疑問自然不必拋出。當思特里克蘭德拋棄勃朗什時,沒有痛苦,沒有內疚,因為他意識到勃朗什跟隨他,只不過出於女人某一剎那無法抗拒的衝動,而在這段關係中,他不過是個外物,沒有任何發言權和行動力。同時,在叔本華對於哲學的思考中,有一個很重要的part,講述了事物之間的時間關係和因果關係。很多時候,我們錯誤地將事件發生的先後理解成因果,比如碰瓷常用的套路,我先跌倒,你在我後面,所以你就是肇事者。針對這種論斷,笛卡爾 [應該是這個人] 曾經做過一個很有物理學意味的實驗,兩個鍾,一個撥快一分鐘,一個不變,同時運行,這個時候你能說是撥快的鐘導致了未撥快的鐘運行嗎?這種邏輯放在思特里克蘭德身上就形成了他「滿不在乎」的精神氣質,因為一切都不是我導致的,一切都和我無關,不光切斷了人情世故和道德倫理賦予的因果邏輯,也切斷了食物、住宿、男女、友人等現實生活(表象)和個體之間的因果聯繫。
其實,在書中,思特里克蘭德可以說是叔本華哲學思想的半個化身。比如叔本華強調人雖然是慾望的產物,但是需要擺脫慾望,比如永遠不結婚,保持童男童女的體質。所以文章中的思特里克蘭德對於女人真的是有很深的成見,覺得女人不過是完成某種目的的工具,只不過是他拚命克制性慾無果之後的產物。每次辦完事,他便像一個旁觀者,覺得不過在目睹一場肉體墮落的盛宴,而靈魂卻像蝴蝶,脫離了沉重的繭,飛翔了。【好吧,上一次聽見這樣的比喻還是在地攤上發現的李敖系列小黃叢書】所以說,這哪裡是愛,分明是假託男女之事來寫靈魂和肉體的博弈,來寫精神和現實的鏖戰。
最後,插一句題外話,某種意義上,叔本華是反理性的代表,他很討厭做文章之初就給文章下一個主題,認為這是一種對美的褻瀆。文章的誕生不是為了道,卻是為了美,最美的文章就是那些平鋪事實,不加評論的自然堆砌,比如咱們從小背到大的那首詩,「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沒啥個人議論吧,不過是花花草草就複製了這麼美的境界。那麼,回到《月亮與六便士》這部小說的名字上來,有人說,月亮代表了高雅的精神追求,六便士代表了骯髒的俗世生活,人不能為了腳下的六便士,而忘記抬頭看天上的月亮。我想毛姆可能不是這麼想的,也許毛姆只是隨便找了兩個長得像,但是性質又不一樣的圓形物體堆疊在一塊了,至於主旨嗎,那就靠辛勞的讀者們慢慢猜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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