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偷偷地喜歡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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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暗戀,很多人會說:「喜歡就去表白啊,暗戀是膽小鬼才會做的事情!」
在他們看來,愛情這回事,非曲則直。兩個人若是情投意合就要在一起,既是一廂情願就該鬆手離開。
其實不盡然。
有些人選擇暗戀並不是因為膽怯和退縮。
也不是所有暗戀都如旁人眼中那般苦澀。
01
有個朋友,她從高中開始喜歡一個男生,是那種掏心掏肺的喜歡。
每次上課總要坐在男生的後桌,她告訴我因為這樣可以明目張胆地看著他。
他開心時她會跟著微笑,他難過時她也會跟著沮喪。
我想,在她眼裡,男生應該是發著光的吧。
她愛得有多麼深刻,在男生面前就有多麼克制。很多時候即使內心驚濤駭浪,表面也依舊波瀾不驚。
我實在想不明白,問她為什麼不直接跟男生挑明態度。
她告訴我:「選擇暗戀並不是因為我的膽怯和退縮,而是我明白自己的感覺,我想要維繫這份美好。所以我能做的,就是不給壓力不多打擾。」
02
她清楚地認識到現在的自己,跟男生有著很大的距離,但她捨不得放棄。
男生喜歡托爾斯泰,她就去圖書館一遍一遍地翻閱文籍。
男生成績比她優秀,她就早晚待在自習室用功學習。
男生喜歡曼聯,她去翻看了所有相關的賽事。
……
她會記住男生討厭的食物,關注他喜歡聽的歌,知道他每天回家會經過的路口。
她在默默地保持著喜歡,也在慢慢地讓自己融入到男生的生活。她希望在男生的青春記憶里,有著與她共同的回憶。
03
後來,她跟男生考上了同一所大學。
之後兩人往來開始變得頻繁,你約我吃個飯,我約你看個電影。
有共同的愛好和共同的話題,讓彼此走得越來越近。
後來的後來,他們留在了同一座城市,然後理所當然地走在了一起。
她的故事讓我想起《側耳傾聽》裡面的一句話:
因為你,我願意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不想成為你的包袱,因此發奮努力,只是為了想要證明我足以與你相配。
是了,若你足夠愛一個人,你會不由自主地想要變得更加優秀,想要佔據他所有的目光,想要讓他在人群中一眼只能看到你。
那麼你呢?你曾經為了喜歡的ta做過哪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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