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出問題,千萬別憋著自己!

夫妻之間出問題,千萬別憋著自己!

來自專欄萬事皆有法,法理皆有情1 人贊了文章

圖片來自@劉雨欣 微博截圖

28日凌晨,劉雨欣微博發文並配圖顯示了自己的住院信息,照片中她插著鼻管看起來十分虛弱,注射液信息顯示其在某醫院急診搶救區。劉雨欣在評論中回復網友:「是喝了一杯以為永遠都不會醒的酒」、「也可以是安眠藥 」、「我也想一直睡下去 」、「走了一圈,老天不收我」,疑似自殺未遂。

看到劉雨欣的新聞,感覺心很痛,一個大好女孩,被一段不健康的感情一直折磨。

想起之前接待過的一位,因為丈夫出軌,後來還發現丈夫偷偷把名下的財產轉移到小三那兒,結婚十幾年的她完全沒想過自己丈夫會出軌,甚至不惜為了小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自從發現丈夫出軌後,兩人沒法好好坐下來談談,她也想不到任何可以跟丈夫溝通的方法。這位女士一直承受著巨大精神壓力,受到極大困擾,以至於出現抑鬱癥狀。她通過婦聯找到我們,希望我們介入調解,並告訴我們她不願意離婚。

團隊首先做的不是解決雙方的問題,而且穩定女士的情緒,讓她慢慢從被困的情緒中走出來,接著才是深入了解雙方的訴求介入調解。

調解的最後,這位女士並不像一開始一樣不願意離婚,雙方最後達成一致決定,要協議離婚。在辦妥離婚手續後,這位女士經過一段時間的心理治療,慢慢地走出陰霾。

她說「我曾經以為,丈夫是他的世界,她無法想像以後沒了他的日子。我從來沒想過,沒有了他,其實我會過得更快樂。」

如果有一天,真的如此不幸,面臨失去家庭和財產的威脅,你會怎麼辦?

如果婚姻存續期間,發現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應該怎樣維權?

首先,先問清楚自己,想不想離婚,還有沒有挽回可能?是要求男方承擔責任,還是第三者承擔責任?明確目標,制定具體的策略。

維權前,應先做好以下準備:

1、諮詢律師,分析我方的優劣勢,制定維權策略,以及後續的收集證據策略。法庭是講證據的地方,如果我方未諮詢律師,就和對方大吵大鬧,很可能會引起對方警惕,隱藏財產,不利於維權。

2、做好情緒上的準備,知道對方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甚至是給小三錢,內心一定會很掙扎,如果自己的情緒都沒有處理好,哪有精力去維權?有需要的話,及時尋求可靠的心理醫生求助。有任何情緒問題,及時提出。

(一) 男方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女方可以要求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以往不合理的大額支出,追究其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記住,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地方,如果我們希望調查男方的不合理開支,那麼你至少需要向法庭提交一定的財產線索,例如男方的銀行卡號等,要求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銀行流水,或者法院責令對方提交。

(二) 男方斥巨資為第三者買房買車等,女方可以起訴要求法院認定男方贈與第三者財產的行為無效,並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

無論男方是否配合,我們作為配偶一方都可以直接要求小三返還財產,如果男方真心悔過,配合我方,可以更方便地收集證據。

以下是收集證據的指引:

一、身份信息材料

1.原告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作為起訴證明原告身份的證明材料);

2.結婚證(證明的婚姻關係);

3.第三者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居住證明(作為起訴證明被告身份以及所在地的材料)。

二、證明第三者與男方有不正當關係材料(如果能證明第三者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持續同居,還能起訴重婚罪,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當然,這時候男方也是犯罪嫌疑人。)

1.男方過去與第三者的聊天記錄、簡訊記錄(關鍵點:由第三者手機、微信、微博直接發出,能夠證明發送人的身份);

2.與第三者聯繫,收集聊天記錄或通話錄音(可由男方或女方發簡訊、打電話錄音與第三者本人手機號碼、微信溝通,引導她自己說出自己早已知情的事實);

3.鄰居、朋友、親戚等知情人的證人證言;

三、第三者工作、收入情況的資料(證明目的:證明第三者收入水平不足以支付大額財產)

1.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如果是女方找小三,那麼第一次攤牌很重要,需要事先籌劃,想清楚話術);

2.第三者名片、工作照片等;

3.請調查公司進行此部分的證據搜集;

四、男方與第三者的經濟往來記錄(證明目的:第三者在關係存續期間向男方索要的財物,用於起訴其歸還或是作為我方談判的籌碼)

1.銀行流水、支付寶及微信轉賬記錄(收款人為第三者本人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如無法提供,可嘗試查看男方的銀行交易流水看是否曾經與對方轉賬交易,賬戶號碼是多少);

2.購物憑證、淘寶、京東等購物軟體購買記錄(收貨人為第三者本人的地址、姓名);

3.第三者承認男方贈與、消費財物的聊天記錄。

4.男方為女方購買的房產(房產證、購房合同或房產地址、購房時間、出資情況等)

5.車輛信息(車輛登記證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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