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othy Wang:深度旅行可以有多深

Timothy Wang:深度旅行可以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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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去過什麼地方,就會沾上那個地方的一些氣息,你在那裡越久,這種氣息就會越濃烈。

這是第002期「圖蟲·膠囊Talks」視頻:

膠囊Talks是圖蟲創辦的國內首個攝影系列演講節目。

每一枚思想的膠囊,都濃縮著經由時間沉澱的智慧養分,它包含著攝影師之於創作的思考,之於過往的經驗總結,之於當下對於攝影的感悟。

我們將邀請到分布在不同領域、風格各異的優秀攝影師, 來分享他們的故事、感悟與思想,打開並釋放獨屬於他們的膠囊。

王天羲Timothy Wang

Gluggaveeur Press 主編,Getty 簽約藝術家,美聯社通訊攝影師,羅切斯特理工學院攝影專業研究生(MFA),知乎攝影領域優秀回答者,曾獲 2018 知乎榮譽會員。

王天羲 Timothy Wang:深度旅行可以有多深?_騰訊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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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全文:

大家好,我是Timothy Wang。很多人估計還不知道我中文名,我中文名叫王天羲,天空的天,王羲之的羲。英文名Timothy就是根據中文名音譯的。然後跟我熟的人一般都叫我Tim。

我的家鄉在蘭州,高中畢業之後旅居美國,後來常年生活在明尼蘇達州生活,就在蘇必利爾湖邊上。明尼蘇達非常冷,每年從十月份開始下雪,到第二年的五月雪才化完。

我喜歡冷的地方,在熱的地方會很受不了。長期住在很冷的地方會讓人越來越耐寒,但也會讓你無法承受高溫。明尼蘇達冬天日常大概在零下20度,我不穿秋褲可以在外面亂跑。但是北京外面26度以上我就受不了了。

其實我喜歡低溫是因為在寒冷中可以避免很多我討厭的事情,比如沒有蚊子和蟑螂,以及下雪之後沒有灰土,很乾凈。

因為這種體質,我就經常往北邊跑,北歐啊,冰島,阿拉斯加之類的地方。我去阿拉斯加去的最多,實際上我以為阿拉斯加比明尼蘇達更冷的,但是實際上沒有,因為有太平洋的暖流吹過來。

我真正開始拿相機拍照片大概是在人人網剛出現的那個時候。在蘭州城裡到處瞎拍,後來覺得城裡沒意思,就想跑遠一點。那個時候特別流行騎行,就是騎自行車公路旅行,現在好像沒有以前那麼火了。我記得當時我第一條長途線路就是環青海湖,從蘭州到西寧,然後從西寧到青海湖環湖一周,沒記錯的話全程大概一千公里左右。

那時候完全不把拍照當回事兒,就純粹是為了做記錄。後來跑了些更複雜的路線。青藏川藏我都跑了一遍,後來最後一次是從蘭州跑到了鳳凰,三千公里。中間經過北川,應該是2011年,五一二地震的三年之後,我去了北川老城的遺址。當時半個城都淹沒在堰塞湖裡,水面上那半個城又被塌下來的山埋了一半。這個地方沒有再重建了,因為太慘了。當時從山上下來,順著一條還能走的公路進了城,到公路的盡頭就看到堰塞湖對面有個斷橋,然後水從隧道里出來沿著橋面流下來,形成一個瀑布。

我一直覺得這事兒對我有某種精神上的影響,但是很不巧我又是個特別不善於組織語言的人,所以你要問說這事兒到底怎麼影響我的,我可能還說不清楚。但也是因為這種不善表達,所以我選擇拍照。

剛開始做創作的時候,我在圖蟲發了一些作品,我就一直會從各種渠道收到一些評價說,我的作品裡似乎有某些情緒。我聽了之後其實挺高興的,因為大多數時候確實是帶著情緒拍攝和做圖的。我幾乎不怎麼在城市裡拍東西,也不怎麼拍人,可能是因為性格原因,比較內向,不願意和人打交道。我在美國讀書的時候,最早是學計算機的,就是你們說的程序員。那段時間就是整天寫代碼,美國課程又很重,有段時間我發現我怎麼連話都說不利索了。後來我就覺得這事兒有點壓抑,美國轉專業特別方便,你去教務處打個招呼,人家五分鐘就幫你辦好了。然後我就轉到藝術專業去了。

轉專業之前我也拍照,不過拍的基本都是糖水,就是那種可能很好看,但是沒什麼意思的照片。後來我教授就跟我說,你顯然已經知道該怎麼拍照了,但是你為什麼拍呢?這個問題把我給問住了,我覺得大多數攝影愛好者也跟我一樣,可能從來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發現在拍照這件事情上你根本沒法兒騙你自己。為什麼拍糖水呢,其實就是因為你在網上看到別人拍了什麼地方好看,然後就去拍個差不多的,僅此而已。

後來我就開始拍些不同的東西,雖然還是風景,但是拍前拍後總是會想很多,可能這些思考本身與拍攝無關,但是實際上這些會改變你觀察世界的方式。我前面說了,我性格比較內向,不願意跟人打交道,然後我就總想從城市裡逃出去,去城外的田野也好,有錢的時候跑遠一點去公路旅行也好。總之就是喜歡去人少的地方。曾經有段時間身邊有很多人建議我試著去拍拍人像,但是我心裡想這事兒我真的做不來啊,但是因為各種建議我還是去試了。結果也不怎麼好,那時候上街去拍一些有趣的人,但是總是因為各種理由被人家罵,也有幾次差點挨揍。

在學院里經常有各種訪問藝術家,中間有很多拍人文紀實的,然後我就問他們怎麼拍人,就發現每個人都有一些野路子。後來有個大師教我,看到有意思的人就假裝電話打不通,然後趁機偷拍。不談道德,這個方法還挺好用的,我現在偶爾也用。還有個大師教我在兜里放兩百塊錢,人家過來揍你的時候就把錢舉頭頂上。這事兒我還真干過一次,不過後來就再沒怎麼拍人像了,我感覺我是實在拍不來人像。

我還是拍風景,只不過想的越來越多。然後就有人開始說,你的風景里是有情緒的,第一個人開始這樣說的時候我是感覺真的欣慰,因為居然有人能通過這些看起來不明所以的圖像大概感知到你在想什麼。不過這件事兒我在後來的好多年裡一直都在琢磨,風景的情緒到底是怎麼我們感受到的。我看了很多這方面的藝術家,比如Todd Hido,還有Monty Kaplan 。

我旅行去到過很多地方,但是我幾乎不去任何景點,不是因為我高冷瞧不起景點,而是因為我對遊客充滿了恐懼。我真的害怕。曾經在冰島的時候,我路過草帽山之類的地方都不敢停車。

我也不是那種喜歡收集簽證把護照貼滿的旅行者,事實上我並沒有去過特別多的國家。我很早之前試過幹這種事兒,我有次去歐洲的時候20天從法國一路開車到瑞士,然後再到德國,奧地利,然後在德國兜了一圈再回到巴黎。每天都住在不同的地方,但是我就感覺很累,歐洲有些小鎮特別有生活氣息,但是住一個晚上就走,第二天再開半天車,實在是沒什麼意思。連走馬觀花都算不上。後來我就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越來越長,一個城市至少也要住一周才滿足。

所以這麼多年過去了,其實我也沒有去太多不同的地方,但是我反反覆復的總總是故地重遊,因為觀察一個地方的變化特別好玩,你會發現空間和環境在你的記憶裡面總是扭曲的。這個月初的時候我還回了趟蘭州,在我小時候生活的地方轉了轉,在沒有主動去回憶這些空間的時候,它們就像沒有存在過一樣。然而當你回到這些空間的時候,就會發現空間在記憶中的扭曲,比如這條街道在記憶里很長,但是回到現實它卻這麼短。或者某條巷子在記憶里很窄,但是回到這裡又變的很寬,而你又無法證明它擴建過。

我對這種對故地的觀察很著迷,我覺得一個人去過什麼地方,就會沾上那個地方的一些氣息,你在那裡越久,這種氣息就會越濃烈。我現在回到蘭州,在那些以前居住過的地方遊盪的時候對別人來說就是個陌生人,有一天我走到我高中的時候常去的一家網吧門前,我想起那時候經常被家長從這裡拎走,但現在網吧早關門了,我甚至不記得那網吧叫什麼了。原來的店面一分為二,右邊是一家服裝店,左邊是華萊士,就是賣漢堡的那個。我當時拿起相機拍的時候服裝店的老闆很警覺的出來問我,你為什麼要拍我們家店,我跟她說,我以前在這住過,這以前有家網吧。店老闆的表情瞬間就變得溫和了許多,跟我聊了一會。她還告訴我那家網吧的名字。

所以說當你有一個地方的氣息的時候,當地人會改變對你的態度。然後你關注的東西也就不一樣了,這些東西會變成你生活的的一部分,而對於藝術創作來說,生活經歷特別重要,那是一切藝術生長的土壤與根基。

前面我說我特別喜歡冷的地方,也是跟我的生活習慣有關。我旅行的目的地很多都在緯度很高的地方,比如冰島,西伯利亞或者阿拉斯加這種地方。而我觀察時間最長的一個地區就是阿拉斯加,我在過去的五年里每年三月都會去阿拉斯加,每次大約去20天。

我第一次去阿拉斯加是在2014年,當時對這個地方了解不多,就只是走馬觀花地看了看。第一次去只是因為有個想看極光的朋友,叫我一起去,我想阿拉斯加這個地方應該不錯的,然後我看了眼機票,從明尼蘇達飛安克雷奇雖然要六個小時的航班,但是往返機票卻很便宜,只要兩三百美元。然後果斷就買了票。

現在想起來,第一次去的時候對極光還是感到很興奮的,當時拍了一些,但是連續看了幾個晚上就看煩了。我現在對星空啊,極光這一類的形式其實都沒有太大興趣,因為我覺得很難拍出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

我沒興趣到什麼程度呢:有次朋友邀請我一起去張家口看流星雨,當時我們有5個人組團去了。我們在一片麥田旁邊搭了帳篷準備露營。但是我好像對流星雨沒有太大的興趣,他們在那拍,我自己就用石頭搭了個火堆烤麥子吃,後來被人吐槽說我對土地充滿了興趣。

回到剛才說的阿拉斯加。我前兩次去阿拉斯加就基本等於在探路,摸清了那邊的情況,以及一些值得探索的地方等等。順手也拍了點風景,但是也就是作為練習片,其實也就是好看而已。

阿拉斯加比新疆還要荒,公路就那麼幾條,所以我當時走的一條主要路線就是從安克雷奇到死馬鎮(Deadhorse),你們聽這個地名大概就可以猜到這是個什麼地方。

這條公路大約有1000英里(換算),從太平洋開始橫穿阿拉斯加到北冰洋。公路有兩段,一段是安克雷奇到費爾班克斯,第二段是費爾班克斯到死馬鎮。第二段那段路叫做道爾頓公路,號稱是全球最危險的公路之一,路況非常複雜,大約有一半的路都是在冰上走,中間要翻過布魯克斯山脈,下了山之後就到了北極苔原。北極苔原上還有風暴,整條路沒什麼補給點,中間就只有個給卡車司機修建的營地可以住宿和加油。

就是這樣一條路我連續走了3年。但是我覺得其實上面說的那些都不是什麼重點,只是告訴各位,有這樣一個地方。真正在這些冒險中有意思的事情是我在這條路附近發現的一些人和建築。

我在阿拉斯加一些特別的發現之一,是從一個當地的獵人開始的。2015年的時候我在道爾頓公路穿過育空河的大橋旁邊發現了一個很小的木屋,有個女人在這裡向過路的卡車司機和旅行者出售一些獵物,就是毛皮或者是獸骨之類的工藝品。我當時就非常好奇:為什麼這種地方還能有個奇怪的禮品店。我就跟店主聊了起來。

後來了解到,店主叫Dorothy,就是前面提到的女人,和Jeremy生活在附近的一個木屋裡,Jeremy是Dorothy的兒子,他們靠打獵和伐木為生,過著幾乎原始的生活。

他們並不是本地土著,通過聊天我了解到這家人原本居住在明尼蘇達,大約是20年前,然後他們移居到佛羅里達從事建築相關的工作,後來可能是因為厭煩大城市,他們在育空河邊買了一片荒地,進入了一種原始生活。這家的男主人和貓在幾年前都相繼過世了,現在就只有這對母子。Jermey每天打獵,砍樹,Dorothy就用獵物做一些工藝品,同時也能製作一些食物。

這是他們的房子。據說。他們只花了20多天用一把鏈鋸建造了一個木屋。他們還給我看了很多他們過去十幾年在這裡的家庭相冊。我在徵得他們的同意之後掃描了他們所有的家庭相冊。

後來跟他們混熟了之後,再去這個地區都直接住他們家,需要把車扔在育空河大橋旁邊的石油管線維護營地,然後乘坐雪地摩托在山林里行駛20分鐘才能到他們的木屋。木屋裡面窗戶特別大,晚上在房間里看極光真的是種很好的消遣。

我以為這地方除了這母子倆沒有其他人了,但後來,2017年去的時候跟他們聊天聊到附近有個村子。叫Stevenson Village,地圖上看大約離木屋有30公里左右,當時對那個村子完全不了解,比較好奇,後來研究各種進入的方法。首先這個村子是完全不通公路的,也沒有已知的小徑。美國政府會定期給他們空投食物和補給,最後研究的結果是要在三月育空河冰凍的時候,從河面上開雪地摩託過去。

直到一八年三月,我們說服了Jeremy帶我們去,他當時告訴我們那個村子很危險。但是我們完全沒有概念。然後他就問我紐約最亂的是哪個區,我說可能是哈林吧,然後他說那這個村基本是阿拉斯加的哈林了。當時我就跟我的團隊成員說,如果誰不想去可以留在木屋,我們只去一天。但是大家最終都決定要去。

然而,危險在到達村莊之前就已經來臨了,我和我的團隊四人,加上Jeremy一共五個人,兩輛雪地摩托,雖然已經是三月了,但當時外面氣溫有零下15度。從出發點到村子大約要50公里,我自己開一輛摩托,在冰凍的育空河上以45公里每小時的速度前進。平時我們在正常狀態下在零下十五度的氣溫里活動都沒太大問題,保暖做的都很好。

但開雪地摩托的情況就不太一樣了,風冷效應是很明顯的,雖然氣溫只有零下15度,但是跑起來體感氣溫差不多在零下30度。我開了10分鐘整個人就凍透了,停下來休息了一會恢復了一些。但是到半路的時候感覺都快失去意識了,整個人有點輕微失溫。其他人也感覺不太好。當時的情況真的很要命,我們吃了一點東西,是Jeremy家裡自製的香腸,放在雪地摩托的引擎里加熱烤熟。後來Jeremy看我們都快不行了,從棉襖里掏出兩瓶伏特加,四個人灌下去全都滿血復活了,那個時候特別理解俄羅斯人為什麼喜歡喝伏特加。

到達村子之後,在村裡的社區中心休息了半個小時才緩過來。因為Jeremy一再強調這個村子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於是我們只能緊跟他四處走動,拜訪了一些村裡的住戶,發現這個村子大約有20人左右,都是因紐特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後代,另外還有幾百條狗。最令人不安的一個情況是,基本所有人都是處於一種醉酒的狀態中,有些可能是磕了葯,看起來都瘋瘋癲癲的。有一家人,我們剛走到門口的時候,還沒見到人,一口鍋已經扔出來了。

但是Jeremy很會和這些人打交道,最終我們還是進去了,那家一共三口人,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婦和他們二十多歲的兒子,三個人全都是醉的,還有股大麻的味道。我一進門,沒說幾句那家男主人就開始問我一些很奇怪的問題,他問「How do you like Trump?」,中文就是你覺得川普怎麼樣,我當時愣了幾秒,因為完全沒想到他會問這個。然後就搪塞過去,他是醉的,估計也不知道我說什麼。

緊接著第二個問題更離奇,他說,「How do you like Trump『s wife?」,你覺得川普老婆怎麼樣,我當時想笑,但是又忍著,Jeremy過來幫我把話題岔開了。但是這個男人最終很執著的做了個總結,他說,「She』s hot」,意思是川普老婆很辣。我們都沒再接話。

我當時就在想,這種與世隔絕的地方生活的人居然還知道川普,後來了解到他們其實可以通過衛星電視看到外面的新聞,雖說信號差台又少,但是也幫他們了解外面發生了什麼。我後來感覺這個地方就像是個非常獨立的社會模型,如果各位玩過有個遊戲叫《輻射》的話,我可以說這裡和輻射里的避難所很像。

第一次去這個村子,其實我沒拍太多東西,第一個是因為對他們還不足夠了解,第二個是因為貿然拍攝可能會引起當地人的不適。所以在村裡的那半天大部分時間都用來跟他們聊談和四處觀察。

八月份的時候我還要去一趟,跟他們熟悉一點再考慮拍一些當地的人和情況。雖說我不太願意拍人,但是這裡情況太特殊了,我還是會有拍攝的想法。

今年我把之前的許多項目都停了,本來要做一本畫冊的,到最後印廠都準備印刷的時候我給取消了。想清楚一系列的問題之後,我找到一個新的方向,簡而言之就是把我的這些發現從現實中抽出來,揉碎,再重新組合,最後就會有一個像小說一樣的東西出來,它不是用文字寫的,而是用一張一張的圖像給你講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就講的是我為什麼從今天這些大城市的寫字樓里逃去荒野里,去尋找一些大眾覺得沒用又不值錢的的東西。

明年的這個時候,大家就應該能看到這部作品了。我覺得大家應該能透過這個作品,不僅看到我個人的一些情感和精神上的東西,也能看到我對攝影的一些新的看法,包括對於紀實的思考,對於敘事的思考,以及對於我們生活的環境的一些想法。

阿拉斯加這個項目我做了5年多,但是今年在雪地摩托上凍得半死的時候我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到底要不要把這個做成一個紀實類的影像,說實話人在極端的條件下會思考一些奇怪的問題。

我之所以思考紀實的問題,就是因為我覺得傳統的紀實模式可能存在某些問題,或者說它有一些無法逾越的邊界。我記得嚴明老師曾經說過一句話,假的紀實,就是搜刮並放大意義,並且假裝興奮。

後來我想了很多,我就決定不把這個項目以一個紀實的方式呈現。我前段時間看到姜文討論電影的時候說的一段話,大意就是你拍片就好像是種葡萄,總給別人一杯又一杯的鮮榨葡萄汁是沒意思的,要把葡萄釀成酒。

我覺得我不應該把它像一個流水故事一樣講出來,我決定把它做成一個像是小說一樣的一本攝影書,大家明年可能會看到這本書,而且我今年八月回來之後,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希望,如果能再次見到各位,能跟大家分享在今年8月在這個村子裡遇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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