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通用航空「過度監管」問題迫在眉睫

解決通用航空「過度監管」問題迫在眉睫

來自專欄明說民航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來,結合我國通航產業發展的實際特點,形成了「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分類管理」的通航管理新思路。圍繞努力「讓通用航空器飛起來、讓飛行愛好者熱起來」的兩個階段性目標,多措並舉,有力促進了我國通用航空發展。

今年1月~6月,93座通用機場獲得頒證,是歷年頒證總和的1.2倍。目前,已頒證可保障通航起降的機場達到404個(含運輸機場231個)。凈增118架通用航空器,在冊飛機達到2415架,同比增長9.5%。

儘管我國通航發展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依然還沒有得到解決,需要深刻認識通航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堅持改革創新,狠抓薄弱環節,促進通航發展再上新台階。

為改變通航企業長期反映的「過度監管」問題,民航局督查組發現涉及法規不適用、標準不統一、監管不規範等方面187個問題。這次專項督查充分暴露了問題的嚴重性,問題幾乎遍布企業運營的所有環節,讓人觸目驚心。

過去,由於對通航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政策思路不清晰,法規規章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在管理上,關注「通用性」少,側重「航空性」多,用運輸航空的辦法管理通航,導致企業成本增加;在服務上,則談「航空性」少,強調「通用性」多,限制、歧視通航飛行,導致「飛不起來、落不下去」,制約了通航發展。

長期以來,在行業監管中對小、散、多的通用航空企業採用無差別全覆蓋的監管方式,既模糊了監管邊界、加劇了監管資源的稀缺程度,又捆綁了企業的手腳、束縛了企業發展。

深化通航改革,加大「放管服」力度,大力「放權」。修改《民航法》,取消通航經營許可前置審批,改為先照後證,為企業准入提供便利;取消通航短途運輸必須以包機形式經營、不得公開售票的限制,為企業培育和拓展市場創造條件;取消通用機場建設行業審批,大幅降低通用機場頒證條件;取消部分航空器適航掛簽要求,簡化航空器年檢要求,維修人員配備由企業自行決定,減少備案和批准環節;取消對航空器設計小改的審批管理,取消經營性通航飛行活動油料適航審批,改為備案制。

為了探索通航快速、高效、安全地「飛起來」的有效途徑,對試點內容、主體、地區均不設限。要堅持「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研究制定相對獨立的通航法規體系建設框架。

現階段,通用航空需求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由傳統的工、農、林業作業需求向社會公益和娛樂消費需求轉變,通用航空正在成為部分邊遠地區居民出行新方式。

內蒙古短途運輸初步形成連接支線機場的短途運輸網路,成為當地居民的重要出行選擇,黑龍江也在大力發展支線航空,正在促成短途運輸網路,對通航發展來說是利好現象,江西快線、環浙飛、環川飛等正在走向市場。

當前通航發展進度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確定的通航發展目標(到2020年,要建成500個通用機場,達到5000架通用飛機和200萬小時通航飛行量的目標)仍有滯後和不足,通航發展還存在許多問題和障礙,特別是「制度性障礙還需破除」。

要建立健全適用的法規標準體系與規範高效的行業監管機制,切實解決目前存在的通用機場審批緩慢、運輸機場對通航服務收費高、飛行計劃審批不順暢、政策文件宣貫培訓和落地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通用航空業已經被確定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承載著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升級消費的歷史使命,迎來了難得的歷史機遇。

當前,通用航空大勢向好,希望與困難同在,機遇與挑戰並存。

素材來源:馮正霖關於通用航空相關講話

馮正霖:解決通用航空「過度監管」問題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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