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受害者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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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以正視聽,先澄清:
本文中說的「受害者婊」,是指他人並未給予實際傷害,但仍然覺得自己被虧欠、被辜負的人。不是指被性侵、被家暴、被傷害的人。
先講三個不是笑話的笑話。
有一個女人對丈夫說:「你為什麼不給我買那個1000萬的別墅?」
丈夫說:「我買不起。」
「那你為什麼為什麼娶我?」
丈夫:「......這兩者有關係嗎?」
「當然有關係。你娶我就必須給我幸福。現在我的幸福=1000萬的別墅,你不買,我就沒有幸福了......」
一個男人進入一個新公司,因為不認真,能力差,又熱愛八卦,公司將他辭了。
他說:「什麼破公司,容不下我這種人才。」
別人問:「你有什麼才?」
他回答不上來。
但是說:「雖然我沒啥本事,但要是一個好公司,我的潛能就激發出來了好嗎!」
第三個女人揪了一把自己腰間的贅肉,說:「我最近胖了。」
丈夫說:「好像是有點。」
女人大哭:「都怪你!」
丈夫懵圈:「我又沒把肉都堆你身上去。」
「要不是你,我不會生這麼多氣。不生這麼多氣,就不會暴飲暴食。不暴飲暴食,就不會發胖。」
以上案例中的人,你我都不陌生。
因為他們以行為、以言語,都在表達同一個意思:「都是你的錯!」
他們走路踩到屎,吃飯硌到牙,交友遇見渣,做事撞上坑,都怪別人,與自己無關。
這種心態,心理學上有個專有名詞,叫「受害者心態」。
即,永遠自以為是受害者,他人永遠欠自己的。
哪怕明明有錯,哪怕自己虛弱又無能,還是怨天怨地怨眾生。
這種「受害者」會讓身邊的人透不過氣來。
她會覺得你幫她,是理所當然。覺得你對她的一丁點疏忽,就是虧欠,就是對不起。
我的心理老師曾講過一個金句:「假如一個人說到問題時,總是『你你你你你』,或者『他他他他他』,這種人,你有多遠離多遠。」
因為TA會把責任全部推給他人——
談到婚變,只怪丈夫;談到貧窮,只怪社會;談到工作,只怪領導或同事;談到人生,只怪父母......
這種人,不會面對自己的失敗,更不會改變自己的失敗。
他們只會綁架他人,為自己不努力、不執行、不改變、不負責找到理由,合理化自己的錯誤。
於是,他們就會成為苦毒的化身,身邊的人為此苦不堪言。
年輕時,我交過一個男朋友,帥,高,當時一懵就昏了頭。
但後來發現,好皮囊下,未必有相應的好人格。
他最令人窒息的點,就是永遠都在貶損他者。
提到A,說A哪裡哪裡不好。
提到B,說B有過什麼什麼醜聞或糗事。
提到C,說他做過的決策,讓自己陷入怎樣怎樣的失敗。
後來我問他,為什麼你總是在罵別人?
他說,因為只有在心裡把別人打趴下,我才能舒服。
分手後,他理所當然地罵我,如同從前罵其他人一樣。但也只能隨他罵了。
如今幾年過去,聽說他愈發慘淡,工作不順,婚戀更是不順。這與我預料的差不多。一個人如何議論他人,往往就是他內心的投射。
你是幸福的,看見的世界也會一片金粉洋洋。
你是暴戾的,你眼中的世界就會一片血雨腥風,刀光劍影。
所以,當你總是罵罵罵,一直怨怨怨,那麼只能證明,你是一個自我價值極低的人——
你不喜歡自己。
覺得自己是個low 貨、賤人或廢物......
這種自我認知是非常危險的。心理學上有一個「自證預言」,講人會不知不覺地,活成自以為的那個樣。
你如果以為自己差勁,就不會積極努力,去改變目前的困境,等到失敗又一次來臨,你會說:「看,我果然差勁!」
於是預言發生。
說了這麼多,大家可能以為,擁有受害者心態的人,可能也就是自我價值感低,人生易失敗,沒什麼大害。
不是的。
TA會攻擊。
TA會認為,我是受害者,是被侮辱被損害的人,我不爽時罵一下人、打一下人怎麼了?!
就這樣,TA成為戾氣本身。
甚至成為罪惡本身。
美國有一個電影,叫《美麗田園下的罪惡》,改編自真實案件。
裡面有一個惡毒至極的媽媽。
她叫格特魯德。
案發時,格特魯德37歲。已經懷孕13次以上,生過7個孩子,流產6次,幾任丈夫都離她而去,有一個情人,也只是天天向她要錢。
她不間斷的吸煙,患有哮喘病、支氣管炎和神經衰弱。
這樣的人生,確實不幸。
但最糟糕的是,她就是一個有受害者心態的人。
她的困窘、貧窮與勞碌,都是自己造成的,與他人無關。但她不承認。她百般地攻擊他人,以合理化自己的失敗。
這個替罪的羔羊,就是一對寄養在她家的小女孩。
這兩個小女孩是姐妹,姐姐叫西爾維亞,只有10來歲。
格特魯德將小女孩關在地下室。不給水喝,用煙頭反覆燙她,在女孩無法吞咽時拿棍子搗她的臉,把她拖入浴缸,注入滾燙的水,號召自己的孩子們都去折磨她。用可樂瓶塞下體,瘋狂地踢陰部,讓女孩吃屎,用燒紅的鐵線在她肚子上刻:我是一個妓女,並以此為榮。把她關在籠子里,讓所有人來觀賞。
最終,女孩被活活折磨至死。
後來在法庭上,媽媽說:
「那女孩死了,不是我的錯。
我沒有錢,我的丈夫跑了,女兒未婚先孕。我滿屋都是吵鬧的孩子,我情人只想要我的錢,我和他生的孩子天天哭泣個沒完,我對糖漿上癮,我有時候覺得我病了。
我沒有不對。從她(死去的女孩)進屋以來,她給這個家庭帶來的只是不好的影響。我教訓她,我做了我份內的事。我沒有錯。」
當所有人都證實她有罪。她仍然拒絕承認。她大喊大叫:不,他們都在撒謊,所有人,所有人......
她覺得,自己也是受害者,為什麼大家要罵她,為什麼不寬恕她?
這就是受害者心態最可怕的地方。
當TA陷入自我同情,她會覺得,自己永遠無辜。哪怕她傷人,辱人,殺人,都是有理的,都是無罪的。
就和格特魯德一樣,一直在說「我沒有錯,我沒有錯」。
《挪威的森林》里,永澤說過一句話: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最卑劣的人做的事。
John W. Gardner則說,自憐最容易成為最具破壞性的非藥物麻醉。
為什麼他們有這樣的感悟?
因為,一旦人迷戀於自我同情,離變壞,也就一步之遙了。
你無法認識到自己的錯。
你困在自我哀憐里,不辨是非,混淆黑白,作惡而不自知。
說到這裡,你大概會跟我一樣憎惡這種人。但我要提醒你,很多時候,「他們」就是「我們」,「她」就是「我」,「受害者婊」不是別人,就是自己。
你也許就有受害者心態。
你也許正在為自己的失敗,尋找各種託辭。
不管你承不承認,都要記得,別以受害者自居。長此以往,別人沒害你,你會害了自己。
面對困境,別怨懟,別逃避。像孫行者一樣,哪怕被萬人排斥,承受百年孤苦,仍然不怨不懟。
他在往事之前,俯下身去,說:我做的,我負責。
於是,他的苦難,都成為他的修行。500年後,在某個霞光萬里的清早,他與玄奘一起上路,取回經卷,救贖眾生。
你只有負責,才能成為自己的主人。
你只有承擔一切,並超越一己得失,才能解除封印,跳出五行山,以自由之心,看見更大的世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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