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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王傑到底是怎麼了?

如題,知道內幕的扒一下。


王傑是個為了自己的炒作利益撒謊成性的無德歌手

首先舉個例子說明王傑有多撒謊成性:

在1994年和2010年,王傑都說他當童星時的原名叫王大為,但他不喜歡他爸爸給他改的名字,後來自己改名叫王傑。(2010年的《小燕之夜》節目,王傑說他19歲就跟15歲未成年少女奉女成婚,婚禮當晚才知道對方名字,王傑是有多隨便,連對方名字都不知道就和她發生關係)

一張舊報紙拆穿王傑的謊言,王傑的父親叫王俠,是個演員,當年的報紙提到王俠夫婦七歲的男孩「王傑」,所以王傑是小時候就有的名字,王大為是王傑英文名Dave Wang的音譯,算是小名,當童星時有時用「王傑」有時用「王大為」。王傑在這種無關緊要的事情上都說謊,他是有多麼喜歡說謊

正式開始了

第一、王傑控訴其前妻禁止王傑見兒子以及逼王傑女兒在外流浪的事終於被前妻在微博上打臉

王傑說當年跟第二任前妻莫綺雯離婚時,莫綺雯拿著媒體寫的王傑負面新聞當證據打官司,令加拿大法官判王傑不得接近兒子500公尺

王傑說很多年沒見兒子,莫綺雯連兒子的照片都不給他,他還得每個月付贍養費。

王傑說莫綺雯把加拿大家裡鑰匙換了,令他女兒回不了家,那時他在工作,不知道女兒在外流浪了一兩年。

王傑的腦殘粉跑到莫綺雯的微博下謾罵:

王傑的說法不符合法律常識,專業法官是不會不經調查只拿媒體報導當證據的,而且不得接近兒子500公尺這個判決在實際中可操作性很低,如何肉眼判定這500公尺?如果兩父子定了同一班飛機又怎麼辦?成熟的法律是不會這麼模糊的。

後來莫綺雯終於忍受不了發微博否認存在法院禁止令和虧待王傑女兒的事,並傳了一張與王傑女兒的三個孩子的合照,被莫綺雯打臉後,王傑卻慫得不敢回應,無恥缺德之人為了賣慘什麼謊話都敢撒

第二、王傑說94年因為被飛碟唱片公司壓榨,要他一年出四張專輯,他工作量太大而患了厭食症要去加拿大休養

王傑吹牛說他錄一張唱片只要三小時,他在唱片公司是皇帝,美國的總裁都要給他提行李,矛盾的是,在另一個節目上為了賣慘,王傑又說他被唱片公司逼著一年錄四張專輯就得了厭食症,甚至還可能會死,唱片公司還冷血到拿他的死來炒作

然而根據某百科詳細標註出處的資料,王傑曾經因為飛碟為履行合約為他出完6張粵語唱片而將飛碟告上法庭,與他說飛碟要他一年出四張唱片導致他得了厭食症的說法完全相反。百科的說法更合情合理,因為有唱片公司出專輯,是很多歌手夢寐以求的,到了王傑這裡怎麼就成了被壓榨?而且王傑92年後的專輯銷量都不怎麼樣,唱片公司為什麼還要逼他出,圖什麼?

百科專輯簡介:「王傑原與飛碟唱片(授權華納在香港發行)在1993年簽下發行六張粵語唱片的合約,但僅在1993年推出了一張《她》之後,至1996飛碟均未履行合約推出後續專輯,王傑也因此與飛碟唱片對簿公堂」

從王傑歷年專輯列表也可以看到,粵語專輯部分1993年出完《她》之後就是1996年的《啞巴的傑作》,與專輯簡介相符合。

從告飛碟這件事也可以看出王傑是個不會吃虧且很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利益的人,他被下毒裝大度不追究兇手就是無恥謊言

再有一個就是音樂人王文清為王傑寫成名曲《一場遊戲一場夢》,王傑卻說王文清寫的歌沒人要,是經過王傑大改之後化腐朽為神奇的。但是王傑1994年說改這首歌時沒有剪過,2010年卻說改這首歌時剪剪剪,說法完全相反了,王傑已經忘記他當初撒過什麼謊了

第三、王傑說他12歲父母離婚都不要他,獨留他一人在香港寄宿學校也是漏洞百出的謊言

開始出現前後矛盾了

說法1:《志雲飯局》節目,到了19、20歲才重遇父親

說法2:《肥媽私房菜》節目,25、26歲才重遇父母

說法3:《Have a nice day》節目,18年後也就是30歲左右才重遇父親

為什麼王傑會在同一個問題上多次說法不同,最大的可能就是王傑說謊,人最難記得的便是自己的謊話,所以下一次說的時候又重新構建出一個情景,說法便容易出現前後不一致。再繼續看下去

王傑的父親王俠1974年離婚後仍然在香港邵氏拍電影,在電影資料庫可查http://hkmdb.com/db/people/view.mhtml?id=3406display_set=big5

比如1978年的《鐵手無情追魂令》就是在香港拍的

而王傑在父母離婚後,他也還繼續在邵氏拍片,一直到1978年他還在拍《殺絕》。所以王傑說他不知道父母離婚後他們去哪裡了是在扯淡

王傑曾經在報紙的專欄寫過他當年去台灣是他外婆來接機(他跟外婆說他是「阿傑」,也說明他的原名就叫王傑,不是後來才改名的),證明他在去台灣之前就與他母親的家族有聯繫了,住進他母親家族那邊,有落腳點了,他說剛去台灣沒身份證只能打黑工就不合理了

再來看看香港四大才子之一,蔡瀾筆下的王傑父母王傑

和王傑的父母,交往較深,當年在邵氏宿舍裏一塊吃飯聊天,偶而,也和王太太打打台灣牌,賭注不大。

父親王俠是我交情最深的演員之一,本名王振釗,西安人,隨父到台灣,空軍官校肄業,早年演話劇,後來報考丁伯駪的亞洲公司,開始拍台語片,好在當年是配音的,那麼多年來,王俠的台語還是不靈光。

回台灣後,王太太在鄉村的娘家,留下的地皮值錢,生活過得富裕,聽了也安心。

但在香港又與王俠重逢時,發現他的經濟情況並不如傳聞中那麼好,剛巧在監製一部叫《不夜天》的戲,我請他拍了一角,片酬並不是很多,王俠說夠了,兒子愛音樂,有錢替他買一個電吉他就是。

根據蔡瀾的描述,王俠不是那種對12歲兒子不管不顧的人,而且為了給出道前的王傑買吉他,經濟不是很寬裕的王俠低價接片。而王傑母親在蔡瀾筆下的形象也不差,更別說如王傑描述的那般惡毒。

所以,王傑12歲父母離婚,王傑也剛好上了中學住進寄宿學校,搬出邵氏宿舍。跟我們普通人一樣,上中學寄宿,周末才跟父母見面,這並不是什麼值得賣慘的經歷。王傑從學校出來後,去了台灣,也立刻就住進母親家族那邊,不是什麼坎坷流浪的經歷。

去了台灣王傑要當兵,但當兵理由也出現了三種不同說法,第一種是因為想當兵而當兵,第二種是因為他搞大未成年少女肚子犯法,要當兵才能了結(這也是騙法盲的,犯法怎麼可能通過當兵就免除法律責任了),第三種是為了拿身份證(前面已經說過王傑剛到台灣就跟母親家族取得聯繫,所以他說沒身份證是假的,而且台灣也沒有當兵就可以換身份證的做法)

插播,王傑當年為了宣傳他有多愛中華民國,說來內地演出要談條件,要掛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才來,後來港台混不下去了,屁顛屁顛過來內地,拜碼頭拍馬屁

王傑說當年他從一群黑社會手上救下15歲的前妻,玄乎得跟拍電影似的,其實那只是為了美化他搞大未成年少女肚子的不光彩事迹而編出來的故事罷了

上百人要抄它,它還能完好無損的上節吹牛b?

王傑說他當兵期間他母親逼他前妻半夜在武行面前跳舞,重點是他前妻寫信跟他說她受不了,生下女兒後就走了

然而在被張小燕問到有沒有找回前妻時,王傑卻說不知道他前妻是被他媽逼走的,王傑你上面不是說你前妻在你當兵時寫信跟你說她受不了嗎?

王傑說他媽賭掉他幾十億,債主帶著一家老下跪著求王傑還錢,媒體好心幫他封鎖消息,他母親賣掉他名下房子,這也很假。第一,債主不會下跪求欠債的人還錢,搞到好像王傑才是債主似的,第二,媒體是不會好心為王傑封鎖消息的,在王傑的故事裡,為了劇情需要,媒體都可以從等著他得厭食症死秒變成有新聞不寫而為他封鎖消息的好人。第三,如果房子登記在王傑名下,別人是不可能未經王傑簽名同意而完成買賣手續的。

王傑說他一身傷疤很少穿短褲短袖怕嚇到人 卻在微博上曬泳裝

1992年,26歲的唐文傑被找去當王傑《多少次》MV的替身,拍攝從4樓跳下的鏡頭。

唐文傑提前要求200個軟紙箱子,50張軟的海綿墊,但到了現場只有50個比較硬的紙箱子,10張比較硬的海綿墊。

唐文傑多次跟王傑和導演反映安全措施不足,但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仍繼續要求唐文傑換姿勢再跳,第5跳終於導致唐文傑半身殘廢,此生都要在輪椅上度過

王傑自己也是替身出身,還抱怨過當特技演員時被欺負,當他自己成了名歌星,有話事權的時候,卻罔顧同樣是特技演員的唐文傑的安全

唐文傑第一次跳就已經感覺到劇烈的疼痛

唐文傑向王傑和導演反映他的疼痛,但他們「經過溝通」之後,繼續「希望」他換一個動作跳

跳完了第二次,還有第三次、第四次

第五次終於出事,唐文傑脊骨斷裂,半身不遂,26歲就要從此在輪椅上度過

2014年王傑在《鳳凰非常道》節目上說第一張專輯賣出30萬張之後,他幾乎就是公司的皇帝,他說一沒人敢說二,老闆都要叫他傑哥,美國的總裁就要給他提行李。所以王傑對拍MV是有話語權的,要麼就是王傑吹牛

殘廢之後,唐文傑靠著表演雜技維生

2007年唐文傑因感冒發燒腰痛掛急診,醫生診斷他有嚴重貧血,腎臟幾乎失去功能,必須終身洗腎。

而王傑呢,自己唱法不科學加上抽煙不節制保養,把嗓子毀了,到內地跑商演唱三首歌收三十萬,買賓利,還像個怨婦一樣賣慘,唐文傑比他慘一萬倍

另一篇:歌手王傑被下毒是一場謊話連篇的炒作?

另一篇:王傑在香港拳打譚張梅,腳踢四大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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