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森衝鋒槍在國內當作「手提機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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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就有數量不詳的美製湯姆森衝鋒槍流入國內,從歷史照片上來分析,孫中山先生衛隊肩上扛的就是50發或100發彈鼓的湯姆森衝鋒槍,據歷史記載大元帥府鐵甲車隊曾配裝了18支湯姆森衝鋒槍。
當時,國內外都還未出現「衝鋒槍」這一稱謂,譬如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塹壕戰中大放異彩的MP18衝鋒槍,事實上被稱作「子彈噴射器」,而不叫衝鋒槍。
非常好理解,因為一戰時步兵手中都是5發的栓動步槍,拉槍栓完成子彈上膛,扣動扳機,將子彈射出,再拉動槍栓,將子彈殼退出,所以步槍是一發一發地打的,而且速度很慢。
突然,見識了能連續射擊的一把槍械,且槍口不斷噴出火焰,這是官兵們前所未見的,於是,MP18衝鋒槍就有了「子彈噴射器」的稱謂,也就不難理解了。
國內將源自美國,採用50發和100發彈鼓的湯姆森衝鋒槍,稱作「手提機關槍」,當時的機槍,都是稱作「機關槍」的。
因為國內缺乏步兵自動槍械,衝鋒槍是步兵用的自動槍械,沒有「衝鋒槍」的概念,恰好湯姆森衝鋒槍,能手持射擊,而不必象機槍那樣,需要憑藉兩腳架或三腳架支撐射擊,所以「手提機關槍」就非常順口地叫出來了,也非常形象,軍界包括民間都能接受。
二戰時期,美軍工改進了湯姆森衝鋒槍,並淘汰了50發和100發彈鼓,為前線官兵專門研製了20發和30發兩種直彈匣,減輕了全槍重量,正式將湯姆森槍械命名為M1式衝鋒槍。
在緬甸戰場,國內遠征軍率先配發了此槍,用於和日本陸軍步兵的作戰,於是,衝鋒槍的概念就大行其道,就不再有人將衝鋒槍稱作「手提機關槍」了。
湯姆森衝鋒槍,當時在國內的地位比較尷尬,名稱就叫「手提機關槍」,因為國內缺乏自動槍械,當然是作為機槍不足時的替代品了。
孫中山先生以敏銳的目光認識到了湯姆森衝鋒槍的戰術價值,就購買了30支M1921型湯姆森衝鋒槍裝備自己的衛隊。
陳炯明發動叛亂,炮擊越秀樓時,孫中山衛隊官兵奮起反擊,強行突圍,湯姆森衝鋒槍憑藉強大的火力,給叛軍以極大殺傷,成功掩護孫中山夫婦先生脫險。
國平軍史總結,湯姆森衝鋒槍剛入國內時,確實是將其當作機槍使用的,以解國內機槍等自動武器的不足,當時又沒有衝鋒槍的概念,就將湯姆森衝鋒槍稱為「手提機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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