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名門」樂華,揭開一道偶像創口

「選秀名門」樂華,揭開一道偶像創口

來自專欄娛樂硬糖9 人贊了文章

作者|張家欣 劉萌

編輯|李春暉

一年前看到「樂華」二字,恐怕很多人還拿不準究竟該念「yue」還是「le」。直到2018年兩檔韓綜101模式偶像選秀,讓成立9年的樂華忽然被聚光燈打中。

孟美岐、吳宣儀在《創造101》一路高歌猛進,以TOP排名出道。《偶像練習生》出道組更是被樂華藝人佔了3個名額,再加上自成一派的樂華七子。樂華娛樂一躍成為藝人經紀、尤其是偶像造星的「選秀名門」。

但與此同時,因「火箭少女」孟美岐、吳宣儀和騰訊方面產生的經紀約糾紛,樂華旗下藝人音樂作品忽然從騰訊音樂轉投網易雲音樂,和愛奇藝的貌合神離……事態頻發,也讓剛剛品嘗成功滋味的樂華有「被勝利沖昏頭腦」的嫌疑。

能和巨頭僵持不下,一方面,是有牌面的底氣;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國內偶像產業的一系列問題。

成團出道只是開始,出道即巔峰並不少見。而終於嶄露頭角的樂華模式,究竟是韓國模式的成功本土化,還只是風口上第一隻被共振的豬呢?

在樂華撕開中國偶像產業一扇窗口的同時,也撕開了國產偶像的一道創口——同樣的玩法,玩出來怎麼差距這麼大?中國究竟擁有著、需要著什麼樣的偶像文化?

樂華是誰?是不是「韓國第四」?

要從樂華身上以小見大,首先,我們要搞清樂華是誰。

樂華娛樂CEO杜華曾在採訪中充滿自信地表示:「樂華在國內偶像藝人經紀公司里是第一,即使是在韓國,樂華都是僅次於SM、YG、JYP的選擇。」

硬糖君為此特意諮詢過一些韓國經紀人,「知道樂華這個公司嗎?」

得到的大多是「什麼公司?」、「第一次聽到的名字」、「101第二季里好像看到過,很有名嗎」、「宇宙少女的合作公司吧」諸如此類的回答。可能是這些韓國經紀人比較閉塞吧。

樂華娛樂成立於2009年6月,2010年簽約韓庚後業務開始走上正軌,無論是韓式偶像培養,還是影視投資的取向,都與「一哥」韓庚聯繫緊密。除了韓庚,旗下「個體戶」藝人還有阿杜、安又琪等,同時代理多位韓國偶像,如孫丹菲、AFTERSCHOOL、NUEST等。

2013年,樂華的英文名從「YUEHUA MUSIC」變更為「YUEHUA ENTERTAINMENT」,目前主要有四大板塊業務:樂華音樂、樂華經紀、樂華影視和樂華綜藝。

樂華在韓國是不是響噹噹的存在,我們沒法做影響力普查。倒是和樂華合作的韓國公司STARSHIP,在韓國本土的影響力雖然不及「三大」,卻還是具有很大影響力的企劃社。

前幾年,中國市場幾乎被韓流「三大」瓜分完畢。為了快速有效在中國市場佔有一席之地,STARSHIP只能找想要進軍韓國的中國公司合作。

而此時,樂華也想吸引更多帶資練習生,拓展韓國事業版圖。雙方一拍即合,簽訂雙向經紀合約。STARSHIP為樂華提供自己的影響力和韓國資源,樂華負責成為STARSHIP進軍中國市場的本土幫手。

這場合作的標誌性產物,就是2016年2月25日推出的女子演唱組合「宇宙少女」。

必須指出,在這個戰略合作關係中,STARSHIP更具主導性,宇宙少女由其一手操辦,樂華更多是作為宇宙少女中國區推廣的代理方。不過,兩國認知差異下打造的「出口轉內銷」,還是成為樂華一個極好的突破口。

隨後,樂華派出Justin、朱正廷、安炯燮、李義雄、崔乘赫參加韓國原版《Produce 101》,各具特色的成員掀起了一波話題。韓網百科將樂華描述為「中國大型跨國公司」,中國群眾則認為樂華在韓國聲勢極大。

通過這個切口,樂華在韓國經紀公司中的咖位似乎已經上升到二線,與Pledis和FNC同級。據說,今年2月,樂華、FNC和Fantagio舉辦了封閉聯合選秀。在這些有實績的本土公司參加的情況下,報名樂華的練習生竟然是最多的。

不過,由此認定樂華的造星能力,似乎也有欠審慎。101模式和樂華究竟誰成就誰更多,我們不好斷言。起碼樂華自己造星,遠沒有這麼順利。

UNIQ是樂華娛樂於2014年推出的男團,由中國成員王一博、李汶翰、周藝軒,韓國成員金聖柱、曹承衍組成。

與杜華在採訪中所說「他們第二年就實現盈利了」形成對比的是,UNIQ已經三年沒有回歸了,「活粉」已經成為稀有物種。

2013年,樂華娛樂與韓國Pledis達成戰略合作,第一個要「重新打造」的就是Pledis的男團NUEST。但粉絲等了幾年都沒有後續,NUEST落魄到回爐參加男版《produce101》,才算有了起色。

在國內,樂華不是最早做韓國練習生模式的,但確實因為韓庚解約回國加盟樂華,帶回了S.M.的練習生培養體系,而取得了最先的進展。

一邊向韓國輸送能翻跟頭的練習生,等練習生們在韓國出道、站穩腳跟,帶著組合回中國發展,一邊代理韓國偶像的中國事務……這算盤打得很好。可是既然已經有了健全的練習生體系,為何《偶像練習生》、《創造101》與韓國《PRODUCE 101》對比,中韓練習生的實力如此懸殊。

練習生是什麼?為何中韓差異巨大?

首先,在國情和市場上,就註定了中國的偶像文化不好做。

韓國以娛樂制國。在某種程度上,K-POP文化代表了韓國的百分之一,因為得到了國家大力支持,偶像文化才有多年的沿襲與發展。在中國,練習生文化並不佔娛樂市場主流,偶像選秀還屢受廣電總局警示,也就間接導致了練習生體制發展的不完全性。

首先,公司對練習生的操作模式就不同。

中國各大經紀公司為了降低投入風險,只能以招收男練習生為主,且大多數練習生都是帶資(交錢)培訓。

而韓國多數經紀公司的培訓以免費的「義務教育」為主,根據實力和個人特色進行分班與課程布置,打造合格藝人。

韓國練習生培訓的精髓是「教你如何做藝人」,而國內的許諾和操作卻是「讓你成為藝人」。因此在練習生生存真人秀中,我們的練習生,經常看起來是沒怎麼「練習」過的。

在這種情況下,練習生本身的心態和側重點也有不同。

韓國愛豆市場更新換代的速度與生存的艱難性,使得韓國練習生只能通過不斷的努力,去接近自己的偶像夢想。在競爭激烈的韓國娛樂圈,即使是出道之後,公司還是會有針對性的制定練習制度,安排藝人進行練習。

但國內娛樂行業熱錢涌動,別說藝人,網紅都能賺的盆滿缽滿。曾經就有做練習生的公司和硬糖君抱怨,招來幾個不錯的苗子,一段時間後覺得累又不賺錢,又跑回去做直播網紅了。而對於已出道的藝人,市場的寬容和粉絲的縱容,也讓偶像的努力顯得沒那麼必要和迫切。

即使習得練習生培訓體制,新人組合能否長久發展,還要看公司的運作能力。

以樂華推出的2014年推出的UNIQ為例,韓國體制下培訓的新人男團滿足了當時觀眾的新鮮感,一出道便收穫了超高人氣。其後續卻顯得心餘力絀,原因就在於樂華資源不足,不懂得團體運作的關鍵。

偶像藝人出道後,首先受到考驗的是公司的造型和包裝。也就是俗稱的「眼緣」,不管你請來的造型團隊有多厲害,得不到群眾的「討論度」,第一戰也只能宣告失敗。

第二戰考驗的是編曲與舞蹈。新人團體首張歌曲的風格與概念,幾乎決定了該團體近兩年的發展路線。無論市場如何變化,青春少女與活力少年永遠是最穩妥的制勝法寶。而樂華旗下的組合始終沒有能夠引起傳唱的「神曲」,這也是國內偶像團體的普遍問題。

第三點在國內就更為稀缺了,也就是通常說的「團魂」。很多時候,團隊默契(團魂)幾乎可以決定偶像組合的發展,但國內卻往往成團就意味著撕逼的開始。

特別是因101模式而再度興起的「限定組合」概念,對於多數經紀公司,只是通過節目快速推廣藝人的手段,如何在合作期間獲得最高利益才是首要考慮。緊迫的變現需求加上鬆散的經紀歸屬,也就難怪合作方之間糾紛不斷了。

「沒未來」的偶像和「有未來」的偶像產業?

為何國產偶像的變現之心急迫到短視的程度?因為從根本觀念上,大家並未真正認可偶像的價值。即便是做偶像產業的人,也不相信偶像能有什麼長遠發展。

我們的偶像似乎都在爭做「實力派」。他們靠偶像「發家」,然後就去努力當演員,一個個爭先恐後的撕下「偶像標籤」。韓庚就是這種觀點的堅定擁護者,與其擔任股東的樂華主打的偶像業務形成了奇妙的反諷。

在一次訪談中,韓庚罕見的談到當年從韓團super juior退團的經歷,韓庚一張嘴就來了句:「你說我在30歲,我還是在組合里蹦蹦跳跳嗎?」

既然30歲就不能再做唱跳偶像,那麼奢談長遠發展確實沒有必要。這也難免讓資本市場對缺乏持久力,需要不斷推出成功新品的偶像產業抱有疑慮。

事實上,從UNIQ、宇宙少女、YHBOYS,到現在的樂華七子,樂華尚未證明過可以靠一己之力捧紅一個組合。而在土創和土偶輸出的「1+2+5」(1位導師、2位曝光度很高練習生、5位未曝光練習生)與其說是經紀公司的練習生實力,不如說是愛奇藝和騰訊視頻的渠道造星能力。

但樂華這些年,確實積累了一些東西——練習生的素質,與韓國合作的經驗,業界的人脈,這些都讓樂華在網綜選秀爆發的節點吃上了第一口紅利。杜華透露,2018年樂華大概會推出3個團,還要推出1-2檔音樂類綜藝。以後每年基本上要按照一個男團、一個女團的節奏造星。而源源不斷的「招生」也正在全國巡迴,少兒場更是將年紀圈定在了8-15歲。

其實,在偶像選秀爆發之前,樂華更引人注目的是投資電影:2013年《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2014年《前任攻略》,2014年《老男孩之猛龍過江》,2014年《變形金剛4:絕跡重生》,2016年《大話西遊3》……以旗下藝人蔘演作品為主,其中大部分是韓庚的作品。

影視投資佔了樂華2016年營收的大部分,主控的《夢想合伙人》和《夏有喬木》,給公司帶來了2.38億元的收入。影視業務對樂華有多重要呢?2017年上半年這部分收入不佳,直接導致樂華營收7967.52萬元,同比下降了71.18%,凈利潤只有1873.35萬元,同比減少了66.55%。偶像業務遲遲不爆,影視投資狀況不穩,長短腿的樂華走得磕磕絆絆。

這是其資本之路不順的要因。2015年9月22日,樂華娛樂在新三板正式掛牌。2個月後,便啟動了A股重組,要將100%股權賣給共達電聲。當時樂華預估值為23.2億元。但由於政策審查和承諾的凈利潤一直沒有達到,樂華估值隨之下調,最終這次借殼IPO還是在16個月的長跑後宣告失敗。

想必這是杜華心中放不下的遺憾。隨著偶像業務的崛起,樂華開始衝擊獨立IPO。根據北京證監局5月消息,樂華文化已經正式接受上市輔導。也難怪在此期間,樂華與騰訊視頻和愛奇藝在利益上錙銖必較,畢竟樂華現在急需衝刺業績來達到證監會3000萬的凈利潤要求。

但偶像經紀業務的不確定性,比起電影也是不遑多讓,剛火起來就紛爭不斷也為這種紅火蒙上了一層陰影。樂華究竟是厚積薄發還是選秀泡沫,或許我們很快就能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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