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滴滴害死人後只是罰酒三杯,而Uber谷歌動輒被罰上億?

為啥滴滴害死人後只是罰酒三杯,而Uber谷歌動輒被罰上億?

來自專欄北美留學生日報794 人贊了文章

一直看不懂的是

為啥出了人命案之後,滴滴只是罰酒三杯

而國外的Uber谷歌動輒就被外國政府罰上億美金

我們經常能看到外國的公司因為惹上事故,而被政府判罰天價賠償。

比如前陣子強生公司因為爽身粉涉嫌致癌,被判罰47億美金

谷歌因為數據泄露和涉嫌壟斷,被歐盟罰款43.4億歐元!

還有Uber

連違反廣告法,都被罰款數千萬

那麼滴滴呢?

下架順風車?

罰酒三杯?

如果我告訴你滴滴可能只會被罰款500元,你敢相信嗎?

這可能是真的,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就只會罰這麼多!

哦對了,不好意思,還記得三個月前滴滴承諾的100萬元懸賞嫌疑犯司機嗎?

結果當初的承諾都成了兒戲,找到司機遺體的搜救隊一分錢也沒有拿到。現在正準備起訴滴滴呢。

而今天更是被央視曝出滴滴可能向警方撒謊,之前借口說嫌疑犯偽造車牌,

結果經過調查,根本子虛烏有

這已經是赤裸裸的欺騙警方,妨礙司法了!

天,我們發布了一篇《當滴滴趕走Uber,百度趕走谷歌,我們就已性命不保了!》文章,引起了不少讀者的共鳴。

滴滴,一個佔了中國近八成網約車市場的企業,一個每天超過3000萬乘客都會用的「國民app」,一個關係到數億中國人出行安全的平台.....竟然接二連三弄出人命。

人們萬萬沒想到,當初滴滴把Uber趕出中國市場後,現在竟然連個車都不敢叫了。最主要的,在這種一家獨大的市場壟斷之下,消費者失去了選擇的權利。

假如Uber在中國,這種事情會少一些嗎?打車會安全一些嗎?

在文章評論中,有讀者留言:Uber其實並沒有比滴滴安全多少,類似案件也不少,實在沒有強行比較的必要。

所以我們就來看看,滴滴和Uber到底有什麼不同?

讀者說的很對,不管是滴滴還是Uber,只要惡人一息尚存,計程車就不會是百分之百安全。

然而,在處罰力度上,Uber是遠超過滴滴的。

(圖源:騰訊)

在一次對Uber司機的背景調查中,Uber一次性被罰了6000多萬元。

起因是去年11月份,美國科羅拉多州的一名女性乘客報警,反應自己在乘坐Uber的時候司機對自己進行性騷擾。

當地警方立刻開始介入調查,發現司機的背景調查存在問題。

(圖源:pararational.com

緊接著,警方進行了更多的調查。

在一例調查中,警方發現Uber在科羅拉多州僱傭的一名司機,此前是一名在逃的重罪犯,利用別名通過了背景調查。

除此之外,根據美國的科羅拉多州調查結果顯示,有12名Uber機犯有重罪;17人嚴重違章駕駛車輛;3名司機曾酒後駕駛。

有的人沒有有效的許可證,還有的人用假名字通過了背景調查。

最後,清理了問題司機共57名!Uber因背景調查不嚴格被罰款89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6000多萬

一次性騷擾,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滴滴這次弄出了人命,又會清除多少問題司機?會罰幾個六千萬呢?

僅僅是因為司機背景調查沒做到位,Uber就被美國政府罰款890萬美金,

然而讓我們看看國內網約車司機有多少有犯罪記錄的:

是不是觸目驚心?

(圖源:新浪科技)

有網友透露,滴滴發生命案的前一天還接到乘客投訴性騷擾,但是滴滴的態度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後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性騷擾事件發生在Uber,乘客投訴司機後,平台會立刻處理,起碼司機的賬號會被封一周。

面對緊急情況,乘客的家人來向客服要司機的信息,也根本不需要警察的介入,只需要證明你是乘客的家人就行了。

比如報出乘客經常出行的信息、身份號等,證明通過後客服可以幫助修改乘客的密碼,家人可以上去直接查看。

(圖源:variety.com

反觀滴滴,客服沒有任何權利,處理緊急情況要一層一層上報,最後活人被生生耗死。

今天小編查了一下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發現滴滴可能只用被罰500元。

這個結論,得到了身為律師的朋友們的證實。

是不是讓人崩潰?

uber因為司機背景審核不嚴格承受上億美金的巨額罰款,反觀滴滴為人命付出的代價幾乎可以算是微乎其微。

還記得今年5月轟動全國的鄭州空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嗎?距離浙江樂清女孩趙某遇害不過100餘天。

(圖源:視頻截圖)

三個月,兩條人命。

我們先複習一下當時鄭州空姐遇害案發生後,滴滴的反應——

2018年5月5日晚,鄭州空姐李某乘滴滴順風車失蹤。

5月8日,李某屍體被警方找到,證據表明李某系被當晚的滴滴順風車司機劉振華姦殺。

5月10日中午,涉事平台滴滴終於發布官方通報,稱「作為平台辜負了用戶的信任,在這件事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同時,滴滴在道歉後宣布懸賞100萬尋找兇手,且已成立專項工作組,協助警方破案。

5月12日零點,滴滴對順風車業務進行停業自查整改一周,同時其他平台對全量司機進行全面篩查,並進行清理。

5月19日,滴滴如期恢復順風車業務。

鄭州空姐遇害案發生後,滴滴作出的最重要的動作是整改。

順風車下線一周,我們以為這條年輕的生命能夠喚醒滴滴的安全意識,能夠讓這家中國最大的打車平台作出改變,雖然這份改變是一個女孩用血、用命換來的。

(圖源:網路)

但顯然,是網友太天真了。

三個月後,又是順風車,又是一條人命。

8月24日,浙江溫州樂清20歲女孩趙某在乘坐順風車後失聯,隨後警方證實女孩已經死亡,兇手正是順風車司機。

由於嫌犯已經落網,所以也不存在什麼滴滴支付百萬懸賞金緝兇的情況,這次滴滴的道歉聲明似乎就更簡單了。

關於此次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滴滴一共作出幾個動作——

1.自8月27日凌晨起,全國下線順風車業務。

2.免去兩位高層職務。

3.道歉:這次我們同樣很自責,雖然此前我們接到了涉案司機的相關投訴,但我們沒有及時處理,又讓大家失望了真是不好意思啊。為了以示誠意,未來在我們平台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我們按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三倍的補償。

沒了。

真沒了。

這次的滴滴,也不整改了,乾脆直接下線出事業務,並表示「不好意思給大家添麻煩了,我自罰三杯,這事兒要不就算了吧」。

此話一出,不禁令人懷疑滴滴這個企業到底在堅持什麼樣的企業精神——這是三倍價格買人命,三倍價格換公眾閉嘴嗎?!

(圖源:quora)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滴滴所謂的「按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三倍的補償」是個什麼概念。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那麼我們來進行一個粗略計算——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給出的2017年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是5萬8千元左右,按照法律規定乘20,那麼受害者的死亡賠償金應該是116萬,滴滴承諾賠償三倍,也就是348萬左右。

(國家統計局網站給出的2017年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48萬對滴滴來說意味著什麼呢?

根據數據顯示,2017年底,滴滴日均2400萬,大概每單加價1毛5,賠償一條人命的錢就出來了。

按照滴滴目前的出事頻率來算,三個月一起,一年4起,最多不過1000多萬。

每個人訂單加5毛錢,作為乘客我們能看出來嗎?當然看不出來。

而這,還是在我們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來計算的結果,如果以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萬5左右的西藏地區來計算,一條人命似乎顯得更不值錢一點。

在這樣的體量下,滴滴當然可以輕描淡寫談賠償。

更可悲的是,這還是在法律給受害者最理想的判決情況下。

由於滴滴的法律性質存在爭議,有人認為是網約車,有人認為只是乘車的信息匹配平台,本身不是運營者,並不是「直接殺人的兇手」。鑒於有這樣的爭議存在,我們不得不考慮最壞的情況——

如果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判賠,滴滴可能只需要賠付受害者1500就夠了。

(圖源:網路)

根據2013年全面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也就是說,如果滴滴在其法律團隊上投入頗大的話,受害者拿到的可能只是五百元的三倍賠償。

明眼人都可以發現,在中國,這些企業的「命」都實在是太好了。

可以鑽法律空子,推卸責任,又不用擔心收到天價懲罰性賠償。

哦對了,還記得去年乘坐美聯航被打的華人醫生嗎?

2017年4月,美聯航強制拖拽乘客杜成德醫生(Dr. David Dao)下機,導致其腦震蕩、鼻骨骨折、兩顆前牙跌落。據消息透露,實際和解賠償金額在1.4 億美元(約合 9.65 億人民幣)左右。

還有,之前Target 公司支付系統因黑客攻擊, 4000萬筆信用卡、簽帳卡資料外泄。截止到2015年12月,Target為此事賠償的金額已接近3.3億美元

1993年聖誕夜,美國兩名婦女和4名兒童乘坐一輛雪佛蘭汽車時不幸發生追尾碰撞,導致了油箱爆炸,6人均身負重傷。

1992年2月27日,新墨西哥州的79歲老婦斯特拉·里貝克在當地麥當勞得來速餐廳購買了一杯價值49美分的咖啡。結果被燙傷了。

麥當勞最後被判罰287萬美金。

為什麼國外的企業動輒因為一件小錯誤就被判出天價賠償呢?

而這次,鬧得全國震怒的滴滴,會被罰多少錢呢?

很抱歉,目前沒有任何消息稱滴滴會被罰錢。

甚至,在鄭州空姐遇害後的5月24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還曾發布這樣一條意有所指的微博。

(圖片來自觀察者網)

或許這就是兩者的差別吧。

滴滴曾自詡「全球最大出行平台」,但這樣一個全國人都在使用的出行平台不斷爆出騷擾、猥褻甚至姦殺新聞,從曾經的「滴滴一下,美好出行」變成現在的「滴滴一下,沒命出行」,這並不是一句所謂的自罰三杯就可以解決的。

正如今天交通部批滴滴的文章所說:「若不能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自罰三杯,當滴滴說出這樣的話時,我們感受到的不只是憤怒,更是害怕——下一個受害者的價格都定好了,我們還何談出行安全?

人命不能用錢買,希望滴滴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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