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幫助
本人至親於2018年3月15號18時被蹲守便衣帶走,次日通知家屬,以涉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刑拘,15號當天一共抓捕11人次。該11人均為溫州市蒼南縣宜山鎮宜一村村民,且掛職在村裡成立的宜一搬運搬運隊,該搬運隊手續合法。該搬運隊下屬共計30餘人。
一個月後,2018年4月21號家屬接到通知,11人均以涉嫌強迫交易予以批捕。此番一個月屬正常的刑事調查,本人無話可說且支持。
批捕之後是為期2個月的調查時間。調查時間到後,於2018年6月21號,該「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檢察院完成處理後,於2018年8月3號退查。對於正常的偵查程序我無話可說,只是有一些疑問:為什麼一些普通的當地村民的一些搬運工作有這麼多的需要調查的東西,需要這麼多的調查時間?固定的地方,固定的人,固定的搬運工作,到目前為止就已經調查了4個多月的時間?
截止2018年8月22號,本人至親已被關押5個多月,沒有任何信息。該「案件」也遲遲沒有處理結果。我方至今發起過二次取保候審的申請,全部沒有回應。期間除去被批捕的11人外,另有十多人到案提審,但是全部自動取保候審,甚至於沒有批捕,目前已取保候審16人,這種執法操作合理?同一個村,同一個搬運組,同樣的情況,為什麼後面的都可以取保,而前面的全部不允許取保候審,這是為什麼?區別對待?或是關係?
期間家屬到當地派出所詢問了解,到公安局詢問了解,到預審科詢問了解,到檢察院詢問了解,到信訪尋求幫助。結果呢,我就報以「呵呵」二字吧。某些執法人員的一些回復讓我感到噁心,此處不多做說明,畢竟沒有「證據」是他們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深深的嵌入我們這些人的無奈和痛苦之中。本人對法律法制不精通,但是我非常支持,覺得這是國家維護我們公民的武器。但是我對執法人員感到失望,非常失望。
針對「案件」的調查過程,對於這些文化程度約等於0的當地農民,是否有存在言語上的陷阱等,這些我都無從得知,對此我也不做評論。一個小小的地方村,有什麼事情我覺得都是一清二楚的,沒什麼事調查不清楚,5個多月的時間,沒有任何處理結果,不接受取保候審申請,區別對待嫌疑人等等,這一些處理方式和做法的標準和根據是什麼?
法律的宗旨是以人為本,公平,平等,維持社會穩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針對當地的村民,承接一些搬運的苦力活,僅僅是一些文化程度極低而為求謀生的人,真當該被如此對待,區別對待嗎?
現在我們是真的非常無助,不知該向「誰」求助。作為家庭超過90%的經濟收入來源,被如此長期的時間的關押,沒有處理結果,已經對家人和整個家庭造成嚴重的生活和精神壓力。
僅以此文希望能起到督促有關部門公平公正地加快處理此次事件,使得我們家庭的生活回歸正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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