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獲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盜取錢款獲刑罰
08-31
男子非法獲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盜取錢款獲刑罰
男子非法獲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盜取錢款獲刑罰
中國法院網訊 (劉慧) 近日,江西省安遠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信用卡詐騙案,被告人李某新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經查明,被告人李某新於2016年1月9日17時11分在安遠工業園郵政銀行ATM機上安裝了讀卡器及攝像頭設備,同日19時04分取下設備。後又於2016年1月11日17時15分又在安遠工業園郵政銀行同一台ATM機上安裝了讀卡器和攝像頭設備,同日18時42分取下設備。被告人李某新通過該方式共獲取了被害人歐陽某蠶、廖某梅、鍾某燕等72位持卡人的銀行卡信息和密碼。被告人李某新持複製的銀行卡於2016年1月23日在深圳羅湖興業銀行ATM機上分8次從被害人廖某梅的賬戶中取款,每次取款2000元,合計16000元,產生手續費96元。後用同樣的方式從被害人廖某梅、鍾某燕和譚某波賬戶中取款。被害人歐陽某蠶、廖某梅、鍾某燕和譚某波四人損失共計58951元(含手續費331元)。被告人李某新將自己取款的現金共計38700元交給網名為「闖蕩江湖」的男子,從中獲取酬勞共計5000元。一審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新採用安裝讀卡器的方式盜取他人銀行卡信息和密碼,然後複製信用卡在ATM機上取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但鑒於,被告人李某新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故對被告人李某新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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