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一:紫竹張先生「異煙肼」文章所誘發的輿論地震》

簡評一:紫竹張先生「異煙肼」文章所誘發的輿論地震》

一種網路意見領袖多向型功能的副作用——紫竹張先生「異煙肼」文章所誘發的輿論地震

編者按:藉助於互聯網技術及其孕育的自媒體,作為社會緩衝器的網路大v,一方面發揮著過濾、採集、和輸送社會信息的功能,並由此獲取相應的經濟利益報酬和社會名望地位;另一方面,意見領袖通過集合鬆散的民意、聚攏大批量受眾的方式,運用自身積累的社會身份權力為底層代言,從而促進國家與社會的互動和策略性調整。然而,「領袖」的詞意卻是一個中性表達,既可以帶有積極的意向,又可以往底層滑落、自我貶值。特別是當網路大v在超出專業領域的社會事件上,因領導和參與意識的過度膨脹而忽略與廣大受眾之間的道德默契,甚至潛在地受到消費主義意識形態的干擾,以致於對上他們佔據和把控媒體資源,構築和形成對主流、官方和其他言論聲音的圍牆、反抗甚至是所謂的「倒逼」,對下則誘導社會事件、挖掘並擴大矛盾,從而生成反向的輿論場域、藉以宰割「民主」和「權利」等散亂分布在社會土壤中的尚未成熟的政治元素和政治精神。總之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其言論主張已經在各個平台、媒體等空間內造成多級傳播的影響,以輿論尖刀的形式橫切入社會肌膚之中。

正文:

第一部分——

筆者私認為,社會上「三觀不正」思想的來源主要有兩條,其一是個體用戶自我感受的表達,其二是傳統媒體或網路名人等社會意見領袖所持觀念的向下傾瀉。前者是社會成員以公民身份、參與者角色進入社會公共事務的話題討論當中,目的是表達自我觀點、尋求態度認可、追求權益的維護等,其背後匿名制的民意去責任化一方面能夠保留自下而上進行申訴的權利,一方面又表現出了一定程度上的群體極化現象;而後者,意見領袖對不同社會意識之間的填充、整合作用,一方面客觀上整體推動著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滿足社會的信息需求和意義解讀;另一方面,由於高自由度的言說權利、媒體對大眾注意力的爭奪、網路輿論的病毒式傳播等原因,特別是對於自媒體的門檻低、弱監管、於強社交關係內的滲透等特點,網路意見領袖在試圖擴大影響力、培育讀者群、積累價值變現的經營和轉型過程當中,鬥爭性強的領袖和高度被涵化的崇拜者之間不平等關係的病端逐漸暴露,「克里斯馬式」的人格型權力在競爭市場里不斷收割,那種趨於垂直流動的影響力在去中心化的網路傳播中反而愈加拉大與受眾之間的位置間隔,以致於儘管本意見圈內的群體共識不斷強化,但同時卻越發呈現出封閉性和排他性,同一意見群的抱團和不同意見群之間的分化、衝突,使得大量相關的社會成員、精神資源和話語頻道被長期竊取,社會就是在這種反覆的拉扯和排擠當中被破碎為星羅棋布的原子單位

不管是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應該認可並尊重意見領袖的積極作用,在引導、舒緩、建立價值觀、扶助社會道德方面具很強的社會影響力。然而,這種認可卻並不代表著一種對自由散漫態度的默許、迎合、縱容的姿態。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產生的傳播學,從一開始被誇大為應聲便倒的「魔彈論」、「靶場論」等粗糙觀點到當代已被取代以「受眾為主」的傳播意識,應該讓社會和大眾真正地充分認識到以受眾需要為思考的價值合理性,而非用刺激語言、思想奇觀、快感追逐的方式去投其惡之所好、用消費意識來分解、拼貼大眾的邏輯思維能力——認可異煙肼有效懲罰飼養主和歡呼倒逼式改革、宣揚以暴制暴的投毒行為,這種意識感染下所生產的人格是被阿爾都塞視作「召喚而出」的偽主體性,更是馬爾庫塞強調的以認同為美、忽略批判思維的「單向度」人

回到事件主題,關於自媒體【紫竹張先生】的文章《遛狗要栓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進步》,本文持以下態度:支持、維護張先生本人以公民身份來參與到異煙肼和寵物話題的討論權利,以及相應的媒體權利;對張先生以大v身份發出關於「異煙肼和寵物狗管理」為內容該篇文章持部分肯定,但與此同時,在傳播倫理層面上,批判張先生身為網路公眾人物在文章中表現出來的道德無準則和責任泛化意識,以及對大眾暴力極端思想或行為的誘導、對非專業領域內知識傳遞的干擾和妨礙;從商業角度上,質疑張先生個人/背後團隊的文章動機、商業以及由此帶來的流量與熱度,以下內容即分別從個人權利、網路領袖、商業動機等三方面來簡單地提出對應的看法。

(一)對個人和媒體表達權的認識

1。大眾的言論自由:表達權和知曉權

就爭議性強、涉及司法、社區安全等公共利益的「異煙肼」和「寵物狗管理」話題,筆者依舊承認並尊重不論是普通網民還是大v領袖譬如「紫竹張先生」等,均有權利通過互聯網和其他媒介資源渠道,去表達自我感受和權益訴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重要性為「.表達權是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別是我國民主政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本質上是人民有權表達自己的獨立意志;表達權是監督國家權力的需要,公民通過表達自己的意志來反映對國家權力的監督和約束;表達權也是形成科學決策的需要」。而知曉權「既有公法權利的屬性,也有民事權利的屬性,特別是對個人信息的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並且是一種公正且對等的知曉權,也就意味著不僅受眾需要了解事件本身的兩極,媒體話語也要平衡正反面的意見,在適當地、有限地表達自己思想外,更要把批判和思考的權利重心交還到大眾手中,避免對事件的過度干預以導致出現偏見和失誤,對於這一點,該篇「異煙肼倒逼改革」的文章則明顯地反映出推手文字的特點

2。自媒體的表達權和言論自由

首先,言論自由的權利在憲法上是明確地以不可轉讓地條件被賦予給「公民」主體,而不是所謂的新聞傳播媒體,後者之所以具有進入言論門檻的能力是取決於社會大眾因時間、成本限制而把信息輸出入的權利交付給專業化的媒體組織,所以從根本上講,不論是對於知乎網友還是微信粉絲群,亦或是微博和貼吧用戶,一切傳媒組織和自媒體的權利都是來源於受眾。其次,普通公民和網路大v之間的差別是:前者享有表達的權利和維護道德和責任的義務,而後者除了享有以公民身份所持有的權利和義務,還兼有輿論意見領袖身份所賦予的程度不同的「語言權力」,正如王馥芳提到:福柯所言的「權力」是指一種滲透於社會實踐主體的、難以被人們感知的卻又無處不在的「支配人體的政治技術」,是一種帶有司法之立法功能的支配性社會力量。無論是在經濟地位還是社會影響力方面,網路意見領袖的言論影響力遠遠超出公民個體身份的限制,這也是為什麼社會尤其是需要對各種大v的言行進行監督和討論的原因所在。「欲戴王冠,必承其重」,領袖一旦被受眾賦予權力,便自然而然地受到不成文的權力約束,並且這種約束是來自全社會成員的共同認識,而不僅僅是局限於某個粉絲群體或媒體空間內。

3。當下網路環境的特徵:法規監管缺失,自媒體把關淡化,平台自控不足,個人匿名的弊端,商業宣傳造勢,大眾媒介素養低等因素

其中,自媒體時代「把關」的受力來自三個方面:媒體自身、依附平台以及受眾。多元把關的優點自不必說——低門檻使得普通公眾參與其中、帶來守門人的大眾化轉變,弊端則是:延時把關造成傳統守門人功能的被動、小成本的自媒體難以兼顧全能型的知識服務和對超專業事件的調查能力,因此,大多數自媒體的知識服務來源一方面靠本團里內部創作,一方面簽約、轉載他人的文章,在內容方面,則是以專業定位為主導核心,同時又涉及其他一些領域的話題闡釋作為豐富媒體資源內容的補充性信息。然而,在對特別是非專業領域和跨行業知識的理解和認識,自媒體本身受限於人力物力財力的條件,因此在這方面往往點到即止、蜻蜓點水,難以提供全面、客觀、公正的信息和解釋。就「異煙肼」文章來說,其特徵便更加突出,因此才會受到其他自媒體和官方媒體採取相對的發聲行為。

(二)對領袖作用的限定

雖然學界對於兩級傳播理論的看法和影響力尚未統一而明確,但就中國國情而言,動輒數十萬計的粉絲群和發布、轉載和評論幾十萬、點擊過千百萬的網路環境,這種現狀表明意見領袖的傳播效果不容小覷

(如圖,)

「紫竹張先生」的網路熱度:

微熱點數據,截止2018,8,26,19:40,在過去72小時內,

熱度指數為,1.21,全網聲量為,955

熱度指數趨勢如圖,關鍵詞聯想為

情緒地圖:

口碑分析如圖:

自媒體的傳播特點是」核心-邊緣」的擴散,與傳統的5w、兩級傳播或多級傳播、香濃韋弗模式、施拉姆的信息反饋等類型相比,其核心內容依舊適用於傳播框架,也同樣具有六度分隔理論和150法則的某些特點,譬如:中心擴散(如閱讀瀏覽)、同步互動(如評論區留言、後台對話、點贊打賞)、聚合延伸節點(如轉發、轉載、關注)。在哈貝馬斯看來,傳統的公共領域正在萎縮,且有著再度封建化的苗頭。而自媒體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無疑能夠構築一個相互勾連的公共空間,

但是,如果這種公共空間異化為群體內部的尊崇式信仰,那麼那種本該是以平民主義和精英主義去帶動中下層社會向上運動和協調內部發展的媒介渠道,卻反過來捆綁文化的大眾性於文化工業之下,成為壓制需求、製造需求、推動思想領域內的文化消費

(三)

就「異煙肼」該篇文章來說,其自媒體特徵表現為:

  1. 貧弱的新聞專業主義

在宏觀的認識上,自媒體不是傳統媒體,沒有傳統媒體依據龐大的人力成本和組織架構去形成內部高度專業化的行業規範和職業倫理,因而,其也就難以具備「新聞專業主義」的標準和要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自媒體就可以「挾公論以制天下」。從成員上看,自媒體的人員不乏具有專業背景和專業知識的人才儲備,出身自新聞傳播專業的人也應該恪守專業的操作標準,而其他類財經、體育、科技、政治等細化專業內的人才也應該對其他陌生領域採取審視和謹慎的態度,從而彰顯高級知識分子的學理道德和職業操守。若是一味的拔高踩低、以知識分子的優越性去影響到其他社會公私領域內的正常秩序,那無疑會造成地震波似的的傳播穿透力。如果缺乏制度約束和職業自律,那麼道德失范便會在利益誘惑的衝擊下風雨搖動,在追取流量、資本增值的動機下生成小到導向錯誤、大到媒介尋租的弊端。

在微觀的操作層面,「宣傳觀念」與「事實調查」之間的區別是,前者是宣傳某一觀念、傳遞意圖獲取支持、希望受眾接受並執行、以重複方式、其觀點和材料內容統一、講究場合和動機,後者是以受眾需要傳遞信息、由專業組織編寫、受眾自由解讀、內容比較客觀公正準確。

  1. 與其他自媒體間的知溝差異(媒體與受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不同媒體之間、受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如果把個人、階層之間的「知溝理論」擴展到媒體上面,那麼由上文可知,不同媒體之間也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媒體知溝」差距。個人具有接觸媒介、知識學習、社交範圍等方面的差距,不同的媒體平台、同一平台內的自媒體之間,也類似地具有傳播定位、內容風格、價值追求、人才儲備等方面的差異;對於個人而言,網路世界是各種門檻的製造工廠,包括文化或經濟壁壘(如知識付費)、理性與非理性的人為差距等,而對於不同的自媒體,知識世界和媒介資源空間便是各種門檻的製造工廠,譬如審核條件、合作範圍、受眾市場等等。

在當代,對個人影響的知溝差距尚且不能明確地為學界議定,且在互聯網技術的衝擊下,不同的行業、部門、專業、階層、地域在縱向的時間線當中表現為擴大或縮小的動態變化。

對於個人媒介使用習慣和媒體涵養作用而形成的信息繭房,尚且還有如桑斯坦提出以「人行道」模式構建網路空間從而打破私人定製所造成的迴音坊。但是對於媒介來說,對其問題也往往只有採取有限審查、個人舉報、平台選擇違規刪除之類的事後處理辦法。

(不同公眾號的特點,不同的媒介應當有各自擅長的專業領域,以優越的見解和獨到的分析獲取觀眾的認同,這才是一種合理的自媒體生存方式,譬如科技類、官媒、學習類、人文類、新聞類等等,如左1圖:)

而就筆者觀察而言,「紫竹的張先生」貌似可以堪稱為全能型的媒介,其除了主要以財經等經濟分析類文章為主打的知識輸出產品,其「雜談」部分還包含了一些對社會問題的看法,如上圖顯示,其內容為:房產類、經濟科普類、理財、時事民生類、育兒教育、婚戀觀、股市技術、雜談等。對於主打產品,通過觀察閱讀量和評論狀態可以得出其在經濟生活方面的指導作用,然而在其它方面,雖然也涉及到諸多方面,但畢竟不是專業領域內的分析,所以其可信度和權威性有待商榷。其實,就算不是專業方向,每個個體或自媒體也可以就社會熱點事件表達出自己的看法和態度,也同樣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和努力去得到自己的真知灼見,這一點無可非議。但所不同的是,作為公眾人物、網路意見領袖,其既有公民的個體性身份,又著重添加了「公眾」的社會標籤,其面對社會輿論問責的壓力和可能性也就更多、更大。

比如以相關的幾篇與犬類話題關聯的文章,就這些內容來看,情感表現突出、羅列事實證據、引用多方消息源,雖然談不上大到可以用來經世治國、也沒有專業領域的基礎、更多的還是以一個意見領袖的身份去關注事件,其中也不乏許多關切民聲和社會問題的內容,並且也提出了很多看法和建議,對於犬類管理背後牽扯到的政府權力、偽動物保護主義等看法也列舉了大量的社會具體事例,甚至發動群眾、協助警方主動展開與社會惡劣分子的鬥爭。

(如圖:)

然而,單就「異煙肼」該篇文章來看,其內容本身包含各種問題並自相矛盾,就語言措辭和所表示的態度來看,與身為公眾人物的嚴肅性和對社會公正的道德態度等特點相差甚遠,更是難以符合意見領袖該有的社會責任意識。

所聲稱的「異煙肼的報道貼子,目的是推進文明養狗」與上面展示的同類話題文章大相徑庭,不僅強行擰合手段與目的,而且在操作規範上把「報道」與「貼子」混為一談,其所通過若干個錯誤漏洞所拼接而成的價值主張(即目的),實在是讓人難以相信這是擁有數十萬粉絲的大v原創,為什麼一個聲稱「愛狗」、積極推動「寵物管理」事業、打擊社會惡劣現象的微信大v卻轉而會寫出一篇帶有叫囂色彩的關於認同異煙肼使用的粗製文章?

如果不是原創,那麼轉載、轉發還可能讓人比較容易理解,但如果確屬原創文章,其內容指向又與其他同類型的文字形象格格不入,這種突然的、另類聲音的獨樹一幟,足可被視為媒介文化的當代奇觀。「「文化管制」的鬆動,不論是對於公眾人物還是他們的受眾,傳播正能量的同時又得以釋放劣根性,」,並且「另一方面,語言作為一種權力表現形式的同時,其自然也就具備了權力的惰性和破壞力,即主體性異化的弊端所在:從平台和熒屏下溢而出的包裝式的畫面真實並不全然等同於實際生活中的人性真實,」,還有「對於所謂的「主體者」,本應該是以責任操守和人文關懷去實踐自己的理想生活,現實卻是因市場大環境和行業、公司、職業慣習而拘泥、局限於商業化的包裝和模仿,本該是引導大眾觀念和填補權力空缺的主體卻在誘惑著大眾享受狂歡與快感,把主體姿態的批判性讓位於娛樂至死的奇觀景象」,最後「大眾文化...大眾,時而保守時而激進...受眾對崇拜對象的鏡像認同,是其自戀於神話人物的共謀結構,受眾的同一性被建構為一種「狂熱」...沉迷於關注崇拜對象的一切瑣碎,獨立性地位卻在這種碎片流的信息衝擊中被公眾人物輻射而出的意識形態所肢解....更在消費主義這種意識形態的操縱下,淡化集體意識,盲從於「個人真理」式的話語表達....【英雄人物的神話總是離不開信徒的供奉】」(zhuanlan.zhihu.com/p/41)

(3)對自身把關要求的淡化,為極端言行的聚合提供言說空間。此處簡單分析一下,該篇文章中張先生解釋力欠缺的問題在於:

A缺乏有效數據,誇大矛盾和分化社會階層

張先生:「造假狂犬疫苗全面激化了中國人狗矛盾

在中國的現實狀態中,惡狗的數量明顯多於惡人,守法公民權利被侵犯的案件數量也遠遠多於守法寵物犬權利被侵犯的數量,所以中國大城市的居民大多數都很討厭不栓繩的寵物狗

到處都是隨時可能咬人的狗,而狂犬疫苗卻不一定保證是真的,萬一碰到小概率事件,自己死的好冤,所以全面激發了中國的人狗矛盾

這半個月來急速的發酵,並直接改變了中國的寵物犬生存狀態

大城市養狗出門要拴狗繩這是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但是在中國幾十年里爆發了無數次衝突都沒有實現,如今在異煙肼的核威懾之下,居然奇蹟般的實現了

所以我對這種狀況的出現,支持大於反對,如果能趁此機會倒逼中國養狗文明的進步,讓所有的寵物犬出門必栓繩,我想也能洗脫養狗人這麼多年積攢的惡名,能讓中國全社會更快的接受寵物犬的存在

(筆者簡要評價:打個比方,假如是高三模擬考試,此文章應為30分,更像是一篇情感抒懷文,內容自相矛盾(事實與論據割裂)、邏輯混亂(片面),文筆與其微信主打的財經分析能力嚴重脫鉤,很難讓人想像是坐擁幾十萬粉絲的大v,甚至與一些知乎小文相比也難以望其項背;假如是高考作文,此文章為10分,因為不符合社會主義主流價值觀,可能會被樹立為反面教材典型)

b,對國外狗類管理情況方面認識的缺乏

張先生認為:「2015年,四川德陽動物防疫站的一篇學術論文,讓世界重新認識了異煙肼,這篇論文用實驗數據證明,異煙肼雖然對人類完全無害,但是對犬類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按0.15g/kg進行投藥,90分鐘內必死 」

其他網路意見:

知乎用戶【犬客】:「俄羅斯在世足賽期間,有更多城市出來宣稱絕對不允許用不人道、毒害的方式來處理流浪狗問題,他們把預算放在動物收容所而不是毒害。。。足球總理Vitaly Mutko下令主辦城市建立臨時收容所,暫時收留這些流浪狗,並且承諾絕育後釋放這些流浪動物。有將近180萬人為這些流浪動物請願。有的城市(Sochi)被指責處死了3000隻狗,但Sochi的市長出來澄清,在Sochi沒有任何狗被射殺,更沒有任何毒藥事件。FIFA發言人也告訴記者,FIFA以及當地組織委員會絕對不會縱容殘害對待野生和流浪動物的行為。。。」,

而美國則是「美國有約束狗主人的法律,規定在公共場合需要牽繩、清理糞便,也賦予一般民眾檢舉的權利,民眾可以報警把無牽繩的狗帶走,民眾也有帶那些無人看顧的狗到相關單位的權利。有此項規定的城市裡,通常也會規劃狗狗可以松繩奔跑的地區,讓狗狗一輩子無法奔跑無疑是虐待動物。但是,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寫著人們可以擅自投毒、射殺他人的寵物。事實上,動物保護法約束了這類的行為,舉密斯斯比州法 97-41-17 來說,明載著「任何故意對馬、牛、狗、貓、鴨.....等等使用毒藥或對其惡意暴露有毒物質,一經定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00美元以下罰金」,

「還有紫竹張先生鼓勵毒害生命的文章,說美國是人狗關係為世界最和諧,是因為對養犬人的約束非常嚴格,卻遺漏了美國對傷害動物、野生動物的懲罰也是很嚴格,毒害動物者一樣要去坐牢。若法律只有對一方約束,可以說是最歧視的不平等條約了」(zhuanlan.zhihu.com/p/41

c,法律常識,罪刑如何界定?

張先生:「但是異煙肼就不一樣了,他對人類不僅無毒,甚至是治病的良藥,但是因為人和狗的基因不同,這種藥物在狗的體內無法代謝從而產生致死效應。所以大面積撒播異煙肼不屬於投毒,很多人也沒有心理障礙,被捅到網上還沒有一個星期,就迅速的火起來了,非常流行」

其他網路意見:

百家號「今日法說」:「該文作者根本就是將民法與刑法,或者說私法與公法混為一談,兩者具有本質區別,前者強調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此才有必要強調財產權利狀態有無瑕疵;後者體現的是階級意志,因此強調的是秩序而非權利狀態,即使他人違法犯罪所得,也不允許你以「黑吃黑」的形式去侵犯他人佔有,這才是刑法區別於民法的意義所在.......

該罪作為危險方法類犯罪屬於具體危險犯,即這個危險必須要用證據證明,投放異煙肼行為的定性要綜合各類因素進行判斷,我們暫且認定異煙肼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在此前提下投放多少量、投放區域不同所產生的危險係數也有所不同,因此界定危險不是立法推定的而是司法認定的。而且,公共安全的認定也是一個客觀判斷,不取決於行為人主觀意志,而是取決於社會規範的評價,因此有很多舉證層面的困難,但不代表這種行為不具有涉嫌該罪的可能性....

如果你以狗主人違反了飼養動物相關法律法規為由作為對抗該罪構成的免責事由,這種想法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為對狗主人不規範養狗行為的管理或處罰主體不是甲乙丙丁等個人,而是承擔相應職能的職權部門,比如公安機關

即使處於非法狀態下的無主物也屬於國家對其管控和處置的範疇,除非對正在傷人的犬只可對其緊急避險外,公民個人並未被賦予對不特定多數的流浪狗進行處置的權力。因此,我認為投放異煙肼毒狗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無可爭議」

d,有毒物質,異煙肼是否對人體有害?

張先生認為:「異煙肼是一種抗結核病的藥物,發明與1952年,一直到現在為止,它都是人類抗結核的主葯,異煙肼對結核桿菌有高度選擇性,抗菌力強,是目前人類所有抗結核藥物中具有最強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葯,對其他細菌幾乎無作用。所以異煙肼是一款好葯,對人類無害且非常有益 」,以及「2015年,四川德陽動物防疫站的一篇學術論文,讓世界重新認識了異煙肼,這篇論文用實驗數據證明,異煙肼雖然對人類完全無害,但是對犬類具備非常強的毒殺作用,按0.15g/kg進行投藥,90分鐘內必死 」

其他網路意見:

  1. 濫用公信力:以媒介權力入侵強關聯的「異煙肼」、「寵物狗」公共空間以及其他弱關聯的「司法」、「社區安全」等公共空間,以文章內暗示的媒介暴力誘導社會上個人性或群體性的真實暴力,以「一家之言」刺激全社會為其個人意志買單——包括行使暴力和糾正暴力的成本,用個人經驗誇大社會矛盾、製造單方面的意見氣候,逼迫社會成員兩極分化,中立者被標籤化,從普通的個人到大v、從現實到網路,媒體與大眾之間、各個群體之間、各個自媒體之間被拉入輿論戰的漩渦當中,大大小小的戰場星羅棋布,雖然即便不一定是文章本身有意識或無意識目的所導致了某些具體事件的發起和實施,雖然不一定網路上的輿論狂發泄潮完全能夠對應現實生活中的個人行為和周圍環境的質量,但在客觀上,「標題黨」通過似是而非符號宣傳所引起的或是激勵、或是煽動的傳播力,卻足矣造成所謂「正確性/權威意見」的蔓延。

媒介暴力有三層含義,一是傳播暴力內容,即媒介化的暴力,二是傳媒實行暴力語言,即暴力化的媒介,三是虛擬世界當作的遊戲暴力,即虛擬化暴力。對應到「異煙肼」文章,其包括媒介化的暴力,因為文章內部分引人注目且帶有刺激性的內容具有教唆、煽動的性質,並且對司法界限、公共道德、職業倫理、社會安全等方面表現出一定的無知,此外也包括比較間接的「暴力行為」,這是由於受眾自覺或不自覺的在面臨思考和具體選擇時去參考文章所灌輸的認識和作法,儘管有著言行不一的真實間隔,但一旦某些行為付諸行動,便會造成結果上的直接傷害和惡劣事件在思想上傳播的二次傷害,嚴重的甚至弱化道德、鼓勵僥倖意識、固化思維定勢、放任「法不責眾」的無準則、放大人們的焦慮和恐懼,最終激化被關聯群體之間的矛盾。

(例如知乎評論區爭論,如圖:)

「異煙肼』文章,其推手特點是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和粉絲群用戶的趨從心理,除了羅列一些基本事實和證據外,其輸出的刺激性內容一方面直接與部分養狗者形成或強或弱的對立,其次是誘導不明情況的次級傳播群體譬如中立者、無關群體、其他平台用戶去影響、轉變他們的態度傾向,另一方面則是繼續通過積累的信譽資本加強核心流量區內的同向意見,由此不論是直接的受眾還是間接的閱讀者,便不斷地被分化而出、形成各自的意見群。

此外筆者也需要提醒,廣大的受眾,即便是厭狗群體,也未必高看張先生的主張,在厭狗者的認識和張先生的立場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儘管二者存在部分的重疊、交叉和共鳴、指導性和約束力,並且其規模體量龐大,這也就形成了一個輿論奇觀,在主流媒體上和微信場域內,支持和反對各自佔據了相當一部分受眾市場,前者多呼籲理性、客觀,談及法律和規範層面,而後者則成為粉絲圈內傳播效果極強的聲音訴求平台,「網路的優勢彌補了傳統媒體的缺陷。但人們總是試圖尋找屬於自己的虛擬社區,用以暢快地抒發自己的感受。這些社區往往是一些世界觀、價值觀相似的公眾的聚集地。因此在這和諧的網路社區內部容易形成意見氣候。少派並不是因怕孤立而沉默,而是被孤立。在這種情形下,那些被孤立被排外的網民只能尋找那些支持他們觀點的論壇、網站來得到在那邊大多數派的支持和贊同,在他們的「地盤」,一些志同道合者找到了自己的組織,同時擁有了歸屬感,在那裡形成反對派的「意見氣候」。這就形成了網路極端化的現象和角色互換的現象」(引用自公眾號:新傳之路),在此情況下,各種關於「異煙肼和寵物狗」的討論空間,形成大大小小的平衡不一、各佔優勢的輿論場,各個螺旋中的說話者更加敢於說話(說話指的是積極表達)、沉默者更加沉默(沉默指的是消極參與、中立旁觀、忽視、無視),烏合之眾便一批批的應勢而出。

(微信評論區)

公眾人物(如意見領袖)和受眾個體也是不一樣的。個人可以有條件地成長為某個領袖,但是領袖卻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個體的部分特性——比如任意性、極端化、媒介失語等,不管是依舊默默無聞的個人或是成就為名聲遠揚的人物,在得到權力和權利的同時也會失去被追究責任的迴避空間,對於現代社會的網路世界更是如此。也就是說,對於網路大v和意見領袖等精英群體而言,他們的一言一行都會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下,是為大眾觀察的全景窗口,某種程度上,誇張地說:一個人說了些什麼不會受到人們太多的苛責,而一個領袖一旦表達了某些不當的言論則會嚴重影響到自己的形象和信譽,並且會持續地傳遞下去,對於負面情緒的積累作用是「邊際效用遞增」

(如圖,異煙肼的話題熱度:)

截止2018-8-26-20.00,在過去72小時內

異煙肼話題討論的地域情況:

異煙肼話題於網路資源分布特徵:

情緒分析:

  1. 對利益動機的質疑

「紫竹張先生」儘管可能在經濟領域內可被稱之為一方大佬,承擔著為社會輸送價值、科普知識、共享信息的社會職責,這一點不可否認。但同時,該大v在其它領域內的個人見解,尤其是以《異煙肼》為導火線的內容,其刺激性部分所折射出來的內容與其自身大v精英身份的不協調、忽視社會公共道德、罔顧法律界限、鼓勵私人報復、缺乏哲學性思考和人道主義的特點,雖然該文章不能代表張先生的全部思想觀念,也不能否定身為意見領袖在其他方面所做出的社會貢獻,但就社會傳播的現狀而言,不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正面還是負面效果、受到正視還是被誤導,都不得不讓人思考該文章背後的動機所在,到底是旁人在捉刀代筆、藉以營銷的手段;或者是公平論證、嚴肅分析的文章,為了追求正義和社會安穩而不惜代價的瓦碎之舉,還是逼於無奈、情緒爆發的激情文字;亦或只是個人意志的過度膨脹、以及席捲民憤對公共空間正常秩序的入侵

1 政治經濟學派斯邁賽認為,媒體、受眾用戶、廣告資本之間互相制約。微信公眾號作為自媒體,依然受到與廣告商和讀者群的三角關係制約,其核心是自媒體通過生產受眾來服務於資本需求。在這種觀念下,所謂的微信讀者和粉絲用戶便成為一種「受眾商品」。

  1. 受眾是一種商品
  2. 受眾是傳媒組織的勞動者
  3. 受眾為媒介生產剩餘價值。

其中,商業利潤=受眾創造的價值—媒介經營成本。並且這種三角關係逐漸滲透到私人領域,佔據非勞動時間和私人空間,對於公眾號則表現為:微信用戶的勞動行為是參與媒體的行為,比如點贊、關注、轉發、打賞;受眾的報酬即是對媒體輸送內容的滿足感,比如消除信息不確定性的硬新聞和專業分析,比如情感類諮詢,比如健康指南等等;最後,讀者的勞動場所則是擴展為任何時間的任何地點。以前的淘公號就明言「流量主們把自己的廣告位列出來,廣告主來挑挑揀揀,看到合適的就買下來。這裡是把廣告位作為一種服務來銷售了,明碼標價,各取所需」,「淘公號在幫助廣告主優化微信新媒體投放效果的同時,幫助新媒體流量主簡單、快速兌現商業價值,做大新媒體市場,樹立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新媒體交易標準」,因此,對於一些為了博取關注和閱讀的作法也就有了比較合理的解釋。

第一財經日報曾於《鳳凰網》上報道關於「公眾號利益鏈」的內容,其中提及:閱讀量對於公眾號的生存尤為重要;而刷文套流早已是行業內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譬如淘公號上就廣告投放要求的明碼標價;粉絲量則與頭條報價的比例呈正相關;即便是媒體自己提供的詳細數據報告也不一定是代表著真實狀況,往往需要與第三方的數據檢測做交叉對比。

2 不是所有的自媒體都在推廣亞文化,但對於亞文化集中爆發的地方,往往離不開公眾號在背後的營銷。

亞文化是指與主文化相對應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現象,其變體在當代數不勝數,比如誕生自國外的流行音樂、嬉皮士、說唱和國內盛行的網路小說、新聞(堅果TNT)和社會熱點事件炒作(崔馮事件)、動物保護主義的變體、偽女權主義、偽公益、佛系思想、以及其他各種文化奇觀,還有本次的異煙肼事件等等。羅伯遜將亞文化分為人種的亞文化、年齡的亞文化、生態學的亞文化——青年文化、老年文化以及城市文化、郊區文化和鄉村文化,它是直接作用或影響人們生存的社會心理環境,其影響力往往比主文化更大,它能賦予人一種可以辨別的身份和屬於某一群體或集體的特殊精神風貌和氣質。就針對各類關於「異煙肼」話題的社會評論,似乎形成了以「紫竹張先生」和其他或多或少反駁其觀點的眾多媒體之間的輿論鬥爭。

亞文化的三個特點是附屬性的抵抗、符號化的風格和被策略者持續性的收編。就筆者看來,微信公眾號關聯著兩條收編道路:一條是針對其他媒體,包括主流的人民日報和各大權威媒體,可以想像,在兩方意見的不斷磨合當中,最終要麼是張先生的主張自下而上不斷壯大、得到官媒的認可,直至成為比較具有話語權的主體之一;要麼就是因為言論和道德問題,被官方點名和批評,嚴重的甚至還要面臨可能的封號危險,在這條方案中,不管是被認可還是被批評,都要經過官方權威對張先生言論的確認和判斷,這就是:在意識形態的整合過程中,由統治者的軍政製法對所涉及的對象和事件進行對性質的命名和對合法性的界定,再來決定是否將其接納入上層建築。當然了,在這一過程中,如果紫竹張先生沒有被收編,那麼他的政治抵抗性就依然存在,如果最終被收編入主流文化,那麼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正確性的約束和對商業利益的再度妥協,當然了,針對異煙肼文章,還會一道關於道德正確性的約束。另一條收編道路則是公眾號本身對粉絲受眾和其他自媒體的收編,其中的過程同第一條類似,只不過範圍被局限為自媒體之間的競爭。

在文化研究學派看來,亞文化群體被收編的條件為商業潛力。公眾號運營是滾雪球似的財富積累過程。「色流、吸粉、裂變、網賺都是投資行為」,狐友「運營公舉小磊磊」形容到。其中的認知模式之一就是,那種理想的「媒體是天下公器,第四權力,社會的監督者和瞭望著」的口號在公眾號運營的市場競爭機制下,已被降格為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係,以人脈作為打通價值壁壘的尖樁、以對公眾共識價值譬如情感、生活和生存的捆綁來擴大自身的輻射範圍。

例如,淘公號:通過大數據分析媒體背後粉絲人群屬性、興趣偏好、網路行為以及潛在消費意向,以貼標籤形式重塑媒體廣告價值。平台結合精準受眾定位、輿情監測與自助化廣告投放功能,幫助廣告主極大地提升媒體投放效率。以技術為核心挖掘數據,可視化數據報表,為廣告主下一步廣告優化提供依據

營銷的兩種表現和目的:直接的推廣產品和潛意識的宣揚價值觀,其本質都是服務於消費主義意識形態。鮑德里亞認為,消費的神話在於「它是當代社會關於自身的一種言說,是我們社會進行自我表達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消費的惟一客觀現實,正是消費的思想,正是這種不斷被日常話語和知識界話語提及而獲得了常識力量的自省和推論」,故而一些包裝、炒作作為文化生產的主要形式,在消費社會日益變得常態化,大眾反覆地在異煙肼和寵物狗話語爭奪中搏殺之餘,同時還能為媒體資源創造大量的流量來吸引資本的注入。

異煙肼的售賣情況:

《千人業主群有人詳解「異煙肼毒狗」 網上仍能輕易買到》new.qq.com/omn/20180811

(此外,其他各種網路平台、媒體下,均有各類情況的買賣訴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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