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於歌,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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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為走得太遠,而忘了為什麼出發——紀伯倫
始終想以歌為志,像泰戈爾一樣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報之以歌;還想讓歌貫穿我的生活,像李白一樣,仗劍狂飲高歌自己的放蕩不羈;更想將自己的一生寫成歌,像屈原一樣,以命換來《九歌》的嘹亮。
不想妥協接受抖音喵喵喵的洗腦,不想接受馮提莫森女系多了個G,不想聽到當我睡醒身邊沒有你,更不想聽到污穢的所謂「說唱藝術」「rap藝術」,不想聽到無病的呻吟。
歌者的歌、舞者的舞、劍客的劍、文人的筆、英雄的壯志,都是這樣子。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棄。這是古龍的堅持。歌一首,人一生。人的一輩子大概就是一首歌,在這上自由的揮毫潑墨大概是最縱情的快樂了。有感而發的歌就是最動人的旋律吧。
喜歡前些天許嵩的《大千世界》,他用自己的歌唱出了應該說對著這個世界吼出了自己的心。還喜歡beyond的《光輝歲月》,他們把政治藏入歌中,揉雜著歲月的痕迹,到現在卻顯得歷久彌新。更喜歡林夕的詞,方丈山的曲,陳奕迅的唱。這是我的堅持。想一輩子只做一件事,但卻只能想想;想永遠不向世俗妥協,但卻數次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想堅持自己的主見,自己的原則,但卻不停地向父母,同學,同事一次又一次的說「好,沒有問題,沒有關係,不礙事。」
太久了,久到自己都記不得了,我真正堅持永不鬆口的所謂原則是什麼時候。我不想妥協,我不想放棄。我只想歌唱,用自己破爛不堪的喉,吼出我的愛,我的恨。我的歌唱給自己聽,可以沒有聽眾,沒有欣賞者,我只想張開我的聲裂,讓我積攢的不滿統統發泄。可是這些我全都無法做到。
不想忘記初心,在被迫不斷前進的路上不想「放空」內心,想將感動,情感裝進去,想把自己寫成一首歌,歌頌自己的「偉大」。
如果必須前進,不斷前進,我想在這輛列車上至少保留一點純真,世界以刺,以荊棘提醒我們它要我們唱歌,它要我們嘶吼。傳說中有一種鳥,它畢生只歌唱一次,但歌聲卻比世界上任何生靈的歌聲都悅耳,它一旦離巢去找荊棘樹,就要找到才肯罷休。它把自己釘在最尖最長的刺上,在蓁蓁樹枝間婉轉啼鳴。那凄美動人、婉轉如霞的歌聲使人間所有的聲音剎那間黯然失色!一曲終了,終於氣竭命隕,以身殉歌。
我們都是孤獨的。父母終會老去,愛人終會產生間隙。每個人都是一個孤獨的個體,我們孤獨,我們老去,我們平凡。我們在遊盪,我們在漂浮,心在不停的尋找,尋找真正相懂的靈魂,尋找所謂的歸宿,當自認為已找到時,卻驀然回首,發現燈火闌珊處物是人非。
我的歌,我的歌聲里,藏著的是是生命,如果前進,請保存我的心,如果必須丟棄,我希望是我的其他器官,而不是我的喉。
這是我的歌,我永遠不想忘記的一首歌——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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