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來、流轉去,最終會流轉到誰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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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農民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真農民」
指的是常年住在村子裡,年紀在四五十歲之間的人,其中還有一些老人和小孩,他們不便外出,收入來源於種地收入和打零工收入。
第二類是「半農民」
指的是常年外出打工的農民,主要是一些年輕人,基本上沒種過地,今後也可能不會再種地,收入主要來源於城裡的打工收入,有些人只是春節時回村裡住幾天。
第三類是「假農民」
指的是戶籍在農村,但家早已安在城裡的人,包括一些常年在外務工的人員、一些讀過大學在城裡工作的人,以及一些在城裡經商做生意的人。
而如今,「真農民」在逐漸的消失。生活在村裡的人,其中「真民」和「半農民」大約各佔40%,還有大約20%為「假農民」。也就是說,「真農民」的人數佔比不到一半,這還包括了參與種地的老人和小孩,實際真正種地的農民更少。
而「半農民」和「假農民」是不種地的,這樣一來,種地的人就隨之越來越少,也是一種「自然現象」吧。
為什麼很多農民對土地不再眷戀了?
不管是在外經商的農民,還是在村裡種地的大戶,對土地都談不上眷戀。很多人有了更多訴求,不再滿足於「耕者有其田」,而土地的含金量並沒有上升,儘管他們都不會放棄土地的承包權,卻也不願回頭再看土地一眼。為什麼呢?那是因為做生意比種地掙得多,哪怕是當農民工也比種地更能賺錢!
未來十年,家庭農場將兼并大量的農業土地
家庭農場是一個起源於歐美的舶來詞,通常定義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是迄今為止世界上農業生產中最可靠、最有效率的經營模式。提升了農業生產者的人均耕種面積,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生產成本投入,提升人均產出,並可為城鎮化發展提供更多人口和勞動力。
家庭農場使農村市場化的加快,實現了農業的產業化、規模化和機械化的農業現代化形式。只有大量的土地被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採用家庭農場聯營的方式,農村的農業生產效率才能提高,才更有利於農業生產,同時,農業生產效率的提升,將反過來加快土地的流轉。
從目前的趨勢來看,土地流轉的速度正在加快。未來很可能是土地相對集中,由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主體來經營,農戶就是坐等分紅,可能這個時候沒有地可以種了,因為個體小戶種地,一定沒有任何出路,什麼都競爭不過,甚至連自給自足都做不到。
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全國已有家庭農場87.7萬家,佔全國270餘萬新型經營主體的近1/3,家庭農場已經成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家庭農場發展趨勢:多種經營現象普遍
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於2016年12月到2017年7月之間對山東、江蘇、四川、甘肅四省49位家庭農場主進行了走訪調研。
調查發現,家庭農場發展呈現出如下特點和趨勢:
1、家庭農場主呈現出年輕化、知識化的特點,大多具有外出務工經商經歷。
在49位家庭農場主中,35歲以下佔20.4%,35到60歲佔75.4%,60歲以上的僅有1位,被訪家庭農場主平均年齡為41.8歲,年齡中位數為43歲,其中5位女性家庭農場主年齡分別為27、32、36、43和44歲,整體年齡分布呈現出以中、青年為主的特點,特別是女性家庭農場主的年齡更為年輕化。
具有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的佔57.1%,其中有7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整體知識水平明顯高於一般農戶。49位家庭農場主中77.6%為本村戶籍,34.7%具有在外經商的經歷,說明返鄉務工經商農民是創辦和經營家庭農場的主力。
2、家庭農場多種經營現象普遍,承擔社會化服務種類更加多樣。
49個家庭農場絕大多數主營種植業和養殖業,以經營糧油作物種植最為普遍(26家),其次是蔬菜種植(19家)、畜禽養殖(14家)。
被訪家庭農場普遍從事多種經營,擁有2種及以上經營項目的家庭農場佔65.3%,擁有3種及以上經營項目的佔38.8%,最多的一個農場擁有6種經營項目,有9個家庭農場同時兼營其他企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成為新趨勢,有8家農場經營農產品加工貿易,2家經營住宿、餐飲等服務業,並且調查中有不少家庭農場主表示有意向發展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和休閑農業等項目。
許多家庭農場同時也是社會化服務主體,有13家家庭農場為其他經營主體開展農機作業服務。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家庭農場承擔的社會化服務種類更為多樣,一些家庭農場參與到土地整理、職業農民培訓、農業科研試驗、有機肥供應等社會化服務項目中。
例如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部分家庭農場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參與當地土地整理和耕地質量提升項目;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創新家庭農場受當地農廣校委託承擔職業農民培訓業務;嘉禾家庭農場承擔山東農業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部門的田間試驗工作;四川省青神縣一些養殖業家庭農場成為當地蔬菜種植戶農家有機肥的重要來源。
3、家庭農場開展合作與聯合經營的意願更加強烈,合作方式更為多樣。
49個家庭農場中,有46.9%的家庭農場參加了合作經營組織,其中19個為合作社領辦人。在詢問參加合作社意願時,有28.6%的家庭農場主表示希望能加入合作社,34.7%的家庭農場主表示願意親自組建合作社。
除了直接加入合作社,在一些產業發展尚不充分、家庭農場實力較為弱小、建立合作組織條件尚不成熟的地方,一些家庭農場也會以多種方式同其他經營主體開展生產合作。
在對四川省青神縣家庭農場的調查中就發現,當地家庭農場在生產過程中同周邊其他家庭農場和一般農戶有經常性的生產合作行為,包括交換生產資料(養殖戶向種植戶提供農家有機肥、種植戶向養殖戶提供青飼料)、租賃或共享農機具等,甚至共享土地(當地有食用菌種植戶季節性使用其他種植戶的耕地培養食用菌,在生產季節結束後再退還給種植戶耕種,據說培養食用菌能夠提高土地肥力,因此這種共享土地方式受到當地種植戶的普遍歡迎)。
家庭農場扶持政策難以落實
通過考察家庭農場經營在不同方面的困難程度,考察家庭農場的政策需求情況。
1、政策需求多樣化,資金、信息最迫切。
資金貸款和市場銷售信息成為被訪家庭農場主反映最普遍的困難方面。有67.7%的被訪者在資金貸款方面存在困難,59.2%的被訪者在獲取市場信息方面存在困難,57.1%的被訪者在產品銷售方面存在困難。
2、政策需求呈現出地區差異。
以被訪家庭農場主所在省區進行分類,發現農場主政策需求存在地區差異。
從統計結果來看,位於東部發達地區江蘇省的家庭農場需要提升規模經營水平,在土地流轉和農田基礎設施方面需求較為迫切;四川多山地丘陵,交通不便,家庭農場主在獲取教育醫療等農村公共服務方面較為困難;甘肅整體發展較為滯後,當地家庭農場主在資金貸款、市場銷售、技術管理、基礎設施等多方面政策需求都較為迫切。
3、扶持政策難於落實。
調查中,許多家庭農場主反映相關扶持政策存在缺少實際內容、難於落到實處的問題。一些農場主說,各級政府評選示範家庭農場「交了許多材料,應付許多檢查,最後只是給塊牌牌,沒有任何實惠」;還有的農場主指出扶持政策存在農業部門動而其他部門不動的問題,一些家庭農場主依據農業部門相關政策向金融部門申請政策性貸款卻遭到金融部門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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