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小米開「同股不同權」先河,「同股不同權」是什麼意思?

科普:小米開「同股不同權」先河,「同股不同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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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伴們,尤其是米粉們,肯定知道,小米已經向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預計6月底或7月初就可以正式掛牌上市了。

而且小米是港交所放開「同股不同權」後申請上市的第一家「同股不同權」企業

那麼「同股不同權」

到底是什麼意思

了解「同股不同權」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同股同權」

畢竟在4月30日之前,港交所只允許公司進行「同股同權」上市。

同股同權,是企業的一種股權結構形式,就是同一類型的股份享有同樣的權利。

但是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相同;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支付的價格相同。

只有在這三個條件同時滿足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同樣的權利。

而「同股不同權」跟「同股同權」是相對的。就是持有同類股份,但不享有同樣的權利。也叫「雙重股權結構」、「AB股結構」。

這裡的「權利」主要表現在「投票權」,而股票本身的價格和收益是一樣的。

為什麼有些企業會採用

「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

了解了「同股不同權」的具體內容,這個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企業的管理層希望以少量投票權的資本控制整個公司,因此將公司的股票分為兩種:高投票權的股票低投票權的股票

投資人發布的是低投票權股票,每股只有1個投票權;而向公司創始人及管理團隊發布的則是高投票權股票,每股有10個投票權。

就拿小米來說,雷軍的持股比例是31.4%,但是卻擁有超過50%的表決權。

再比如說阿里,馬雲只有阿里不到8%的股份,但對阿里卻有著絕對的控制權。這還要得益於阿里當年上市時,選擇了允許「同股不同權」的紐約證券交易所。

如果當初在港交所以「同股同權」的形式上市,馬雲早就失去了對阿里的掌控權。

所以,同股不同權,歸根結底是公司創始人和管理團隊為了更好地保證對公司的控制權才實行的。

接地氣一點說就是「我要投資者的錢,但不想給投資人權」

「同股不同權」的公司

可以在哪裡申請上市

在我國,香港證券交易所是第一個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並且今年4月30日剛開始實行。

小米作為第一個吃螃蟹企業,可以說是很幸運的了。

不過「同股不同權」在美國是很普遍的。比如大家比較熟悉的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市場,都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申請上市。

另外,今年1月份,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在新加坡上市。

港交所放開「同股不同權」

有什麼影響

一,增加了港股市場的吸引力和企業的上市渠道。

港交所「同股不同權」政策的實施,會吸引更多企業到香港申請上市。

尤其是很多大陸企業,比起去不熟悉的國外進行上市,無論是從IPO成本、文化相近程度,還是從市場熟悉度及投資者溝通的便利等方面來看,他們可能更願意選擇去香港申請上市。

二,保護了公司創始人和管理者的利益,投資者風險增大。

前面已經說了,同股不同權是為了保護公司創始人及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

這就意味著,投資者的話語權被削弱。也就是說我花了錢投資了一家公司,佔了大量的股份,卻不一定能按我的意願來。

這樣雖然保護了公司創始人和管理者的權利,但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也加大了。

因為你不知道某些看上去「前景光明」的公司,到底是不是值得投資。一些公司很可能借著「同股不同權」申請上市,然後進行圈錢套現,而無視投資者的利益。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港交所是允許公司「同股不同權」上市的,但是因為當時的港股市場缺乏相關管理和監管經驗,1989年該制度就被廢除了。

所以,在29年後的今天,港交所再次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同時,應該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保護投資者的正當利益。而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時候大概也要好好權衡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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