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聯合懲戒,加強政務信用
2018年8月20日,在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二樓,一位在汝南常年從事買賣、修補輪胎的商人,將一面綉有「清正廉潔、公正執法」的錦旗送到了執行局於延鵬法官手中,申請人緊緊拉著法官的手說道「七年前的欠賬,我要了五年,打官司經過兩級法院一年多的時間,從拿到判決書找到執行局,沒想到不到一個月就幫我把錢要回來了,你們連我的一根煙都沒抽,真的太感謝了」。
申請人郭某是我市汝南辦事處人,他在汝南辦事處經營車輛輪胎買賣多年,2011年汝南辦事處某村委會成立「三通」車隊,購買了多輛後八輪貨車從事貨物運輸經營,一直在郭某的門市更換修補輪胎,截止2013年3月份,該車隊共計向申請人出具欠條29張,合計金額139750元。在之後的日子裡因為村委會不斷的人事調整,導致郭某的討賬之路異常艱辛。眼看無望的情形下郭某將村委會訴至法院。2018年經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做出判決:汝州市汝南街道辦事處某村民委員會償還郭某欠款139750元。
2018年7月24日市法院受理該執行案件後,經查詢到該村委會是文明村,在此情況下,法院通知了該村幹部,要求村委會馬上履行判決義務,預期不履行構成失信,將會影響該村文明村的資格審查。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後,該村委會二話沒說主動來法院歸還了欠款。2018年8月17日郭某在接到執行局通知其領錢的電話後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隨後就把錦旗送到了於延鵬法官手中。
2015年5月汝州法院與汝州市文明委聯合發文,失信被執行人所在單位、社區、村鎮禁止參與文明單位評選,對已被授予文明稱號的予以摘牌懲戒。及時將失信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通過微信、微博等網路媒體平台進行公布,並利用轄區車載電視、廣場大屏幕、社區宣傳欄等進行通報。一系列的聯動執行措施讓法院的生效判決最大程度的彰顯司法權威,讓每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能體驗到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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