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對信用服務市場的政策支持
01
平政〔2010〕21號《關於加快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建立信貸徵信機構與社會徵信機構並存、服務各具特色的徵信機構體系,最終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明確培育和推動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推廣信用產品使用範圍,培育信用市場需求。……
02
平政辦文【2014】62號《關於成立平頂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通知》主要列出了成立信用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市長王麗出任組長,市發改委副主任出任辦公室主任等事項。
03
平信用[2015]2號《關於印發平頂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信用建設。
《通知》提出了從2015年起,在市場准入、行政審批、政府採購、資質認定管理、招投標(項目、產品及服務)、銀行信貸、債券發行、股票上市、公務員錄用、公共服務、各類補貼救助對象評定等過程中使用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及其他信用產品,充分利用信用產品和相關服務開展管理工作。將不守信企業和個人驅逐出公共服務領域,引導各類主體應用信用產品和服務,擴大信用經濟規模,提高違法違紀成本,降低交易風險。……
04
平政辦[2016]16號《關於印發平頂山市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雙公示」工作,有利於加強信用信息資源整合,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利於完善社會主體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利於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機制,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有利於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通知》主要提出了公示的責任主體、目錄、內容標準、統一窗口和方式等事項。要落實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加強評估考核,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跟蹤評估,及時通報評估結果,並將相關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匯總報市政府和省發展改革委。……
05
平發改財金{2016}369號《關於印發《2016年平頂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提出了要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信用法規標準建設上有新突破,在政務誠信建設和信用聯合獎懲上有新作為,在推動徵信市場發展和誠信宣傳教育上有新成效,在優化服務方便群眾和信用建設試點示範上取得新經驗。
《通知》要求推動社會徵信機構建立徵信系統,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的信用信息。
《通知》提出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機構等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在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領域探索推廣「銀稅合作」模式。推動企業加強信用建設,建立防控風險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支持誠信企業融資。
《通知》明確指示要推動徵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提供專業化的徵信和評級服務,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產品創新。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評級報告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政府部門行政管理等多種領域中的應用。……
06
平政辦〔2017〕80號《關於印發平頂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五」規劃的通知》明確提出了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主要內容, 以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和加強政策支持為保障, 著力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工程, 全面提升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形成與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通知》明確表示對工程建設領域、交通運輸領域、中介服務業、文化領域、職業體育、旅遊市場等方面引入第三方信用評價或評估制度。
1、推行工程建設領域企業信用報告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開展信用評價,建立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結果與資質審批、執業資格註冊、招標投標、評優評獎等審批審核事項的關聯管理機制。
2、要落實國家及省交通運輸領域信用規章,針對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管道等運輸市場不同經營門類,分別制定考核指標,加強信用考核評價監督管理,積極引導第三方機構參與信用考核評價,逐步建立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與社會信用評價機構相結合,具有監督、申訴和複核機制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3、建立完善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披露制度,開展中介服務業第三方信用評價,將有關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評估制度和工作機制。
4、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機構開展文化領域信用評價。依法制定並落實文化市場誠信管理措施,加強文化市場動態監管。
5、制定職業體育從業人員誠信從業準則,建立職業體育從業人員、職業體育俱樂部和中介企業信用等級的第三方評估制度,推進相關信用信息記錄和信用評級在參加或舉辦職業體育賽事、職業體育准入、轉會等方面廣泛運用。
6、制定旅遊市場經營機構行為準則及從業人員誠信服務準則,建立旅遊業消費者意見反饋和投訴記錄與公開制度,建立旅行社、旅遊景區和賓館飯店信用等級第三方評估制度,推動旅遊市場主體提高守信自律意識。
《通知》提出了要推動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保險、信用支付、商賬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的推廣應用,制訂相關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標準,著力提高信用評估服務的規範性和可信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制定政府部門使用信用報告指南,明確政府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的領域及方式,推動在市場准入、公共資源交易、公務人員招錄、招投標、政府採購、資格(質)審核認定、產品質量、醫療衛生、環境保護、教育科研、補助發放、專項資金安排、保障房分配等重點領域率先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探索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二、加快探索以市民「誠信卡」、信用積分為基礎的信用產品,加大信用產品在社會保障、公共醫療、公共交通、網路支付、旅遊等民生和社會領域的推廣應用。
三、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在商品採購、產品銷售、合同簽訂、項目承包、對外投資合作、招投標、高管人員招聘中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引導企業積極運用信用評級、信用保險、商業保理等擴大信用交易,鼓勵個人擴大信用消費。推動金融機構在信貸審批、證券發行、信用擔保等方面主動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結合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查詢交易對象的信用信息、應用第三方信用產品和服務,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和懲戒。
《通知》中也提到了通過政府網站、行業協會、信用服務機構、新聞媒體等依法發布失信「黑名單」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披露和曝光失信行為,完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形成對失信者的社會性懲戒。……
07
平政〔2018〕10號《關於印發平頂山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截止到2018年上半年,平頂山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有效運行,市、縣、鄉三級具備網上行政審批能力,政務服務標準化、網路化水平顯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機制基本建立。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務信用信息記錄實現全覆蓋,政務失信信息在全市範圍內實現歸集共享,政務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初步建立。預計到2020年底,政務公開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政務信用信息記錄和第三方信用報告廣泛應用,政務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健全運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和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良好政務誠信環境基本形成。
《通知》提到了全面推進誠信政府建設,加強政務信用管理和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等事項,同時要求建立政務誠信建設監督體系。一、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考評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並與重大項目審核、財政資金安排掛鉤。二、發揮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情況作為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並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三、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行為投訴舉報制度,暢通民生服務熱線、市長熱線、郵箱等民意訴求渠道,加大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對政務失信行為的報道力度,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監督。四、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政務誠信大數據實施監測預警,對各部門、基層政府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進行評估並及時公布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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