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翻譯】勃艮第王國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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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Peter H Wilson的The Holy Roman Empire,a thousand years of Europe history一書中的「Lands」一節,渣翻譯,很多地方都是靠著谷歌大爹才翻譯出來的,未校對,輕拍。封面P站ID=46647754。)
在組成帝國的幾個主要王國之中,勃艮第(Burgundy)是其中最不連貫的一個,它往往被視作德意志和法蘭西之間不穩定的邊界地帶。它也是中世紀歐洲主要的南北通道,包括了萊茵河、摩澤爾河和羅納河,以及西阿爾卑斯山口和一些加洛林時期的重要城鎮。這些因素可以解釋洛塔爾一世(Lothar I)在843年的分土中選擇了勃艮第和義大利組成他的洛塔吉尼亞(Lotharingia)王國。在這片長條狀的領土上建立共同的身份無疑是困難的。分崩離析並非不可避免,但是西法蘭克和東法蘭克的國王們的拉攏則為當地的領主們提供了替代性的保護。而最初洛塔爾一系眾多的子嗣則促使王室分裂成不同的支系,這很快就挫滅了統一的可能性。其結果就是勃艮第的領土變得錯綜複雜,從長期來看,它糾纏不清得令人吃驚,不過和同一時期的國家相比,它相對較牢固而連貫,看似無休止的領土的面積和所有權的變動僅僅持續了一個多世紀。在洛塔爾一世於855年去世後,於870年簽訂的《墨爾森條約》(Treaty of Mersen)中進行了最重要的一次分土。這次分土將義大利徹底地從洛塔吉尼亞王國中分離出來,並將洛塔吉尼亞的其餘部分分成南部王國(勃艮第)和北部的公國(即Lotharingia,它的法語名字Lorraine「洛林」更加有名)。南部王國最初位於羅納河口以北的阿爾勒(Arles),因此它的另一個名字叫阿瑞萊特(Arelat)。它的領土向北一直延伸到索恩河和杜河的源頭。在五世紀,一個起源於奧得河流域的部族勃艮第人(Burgundians)曾定居於此,勃艮第人在534年被法蘭克人所吞併[1]。888年的分土——這次是東西向的——徹底地將上索恩(upper Sa?ne)以西的馬孔(Macon)和沙隆(Chalons)附近的舊核心地帶分離了出來。這片佔據了舊時勃艮第王國三分之一地區在843年被劃分給了西法蘭克王國,並成為了勃艮第公國(duchy of Burgundy、Bourgogne),因為統治這裡的領主們長期參與法國政治。勃艮第公國分別在1002年和1361年被卡佩王朝的兩個幼支所獲得。剩餘三分之二的命運也與之類似,不過它被分成了南北兩部分:北部成為了第二個semi-regal(半獨立?)的公國,名叫上勃艮第(Upper Burgundy)公國,它包括了後來瑞士的西半部分,他的南半部分主要是由前羅馬山北高盧(Gallia Transalpina)行省組成,後來成為下勃艮第(Lower Burgundy),再往後被稱作普羅旺斯伯國(county of Provence)。上勃艮第和下勃艮第在後加洛林時期的動蕩里取得了相當大的自主權,它們在948年合併為統一的勃艮第王國。因為首都位於阿爾勒,所以這個勃艮第王國也被稱作Arelatense (Arelat)王國[2]。888年到1032年期間的勃艮第國王由來自韋爾夫家族(Welfs)的魯道夫(Rudolfinger)支系所統治,這個家族中留行加洛林式的統治方式。王朝的連續統治並沒有加強君主專制,由於繼承中的不斷分割與合併,使得勃艮第列王統治的核心區域縮小到到日內瓦湖周圍以及一些邊遠的城堡和修道院。
與此同時,在西南部普羅旺斯的變得更加獨立,莫列訥(Maurienne)的領主們確立了自己在西阿爾卑斯地區的統治並最終形成了薩伏伊(Savoy),在北部又有一部分地區被稱為「自由伯國」( Franche Comté)。一些德國的觀察家,例如梅澤堡的蒂特馬爾(Thietmar of Merseburg)[4]認為勃艮第的國王被貴族所約束。魯道夫王族在926年向奧托一世臣服,將自己置於其保護之下。在80年後他們同意了讓皇帝亨利二世(Henry II)繼承王國。不過魯道夫人苟過了奧託人[5],這一計劃隨著1024年亨利二世之死而告終。現任的勃艮第國王自認為可以接替亨利二世,他們加入了一個由義大利、洛林、施瓦本和勃艮第貴族組成的鬆散聯盟,對抗繼承了亨利二世,成為德國國王的薩利安王朝的康拉德二世的權威。簡而言之,康拉德二世國王的挑戰者,阿基坦的威廉五世(William V of Aquitaine)試圖重新整合洛塔吉尼亞。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德國始終是康拉德的堅實後盾,而他的對手卻未能有效地聯合起來,並在1027年到1032年期間遭遇了連環失敗。康拉德在1033年1月加冕為勃艮第國王,而此時一場冬季戰役剛剛結束。幾個月前最後一名魯道夫家族的成員剛剛去世。康拉德宣稱他對勃艮第的主張來自於他的王權,而非王朝聯繫。康拉德不得不這樣做,因為他和勃艮第之間沒有任何的個人聯繫,他不像亨利二世那樣有個勃艮第公主母親。儘管這只是個權益之計,但康拉德強調王權的連續性的決定使得帝國的存續超越其個別君主甚至整個皇朝王朝。
多數勃艮第王冠領地都已經落入了有著相當大的自主權的當地貴族的手中。事實上這有助於康拉德的勝利——很多勃艮第貴族向他投降,他們意識到和取代了已故的阿基坦的威廉,成為了康拉德在當地的主要對手香檳的厄德(Odo of Champagne)相比,康拉德將會更加放權。儘管如此,合併勃艮第還是加強了帝國內部三大王國的聯合,鞏固了帝國在基督教歐洲的龍頭地位,拓寬了進入義大利的通道,同時減少了來自法國的影響。亨利三世與阿基坦的威廉之女普瓦圖的艾格尼絲(Agnes of Poitou)婚姻鞏固了他的控制權。
勃艮第的王室傳統甚至比義大利還要少,沒有國王選舉,也鮮有加冕。勃艮第的上層只有少數貴族,他們處於帝國的上流階層之外,這為皇帝對這裡的時常光顧提供了額外的原因。總之,他們的內部分裂、遠離帝國的政治,這意味著他們在很大程度上處在獨立狀態。「巴巴羅薩」腓特烈一世通過與弗朗什-孔泰(Franche Comté)的繼承人比阿特麗斯(Beatrix)的婚姻,在1156年重新得到了權威,並在1178年在阿爾勒為自己加冕為勃艮第國王。這些舉措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在追求自己在義大利的主要利益的同時保護勃艮第。 否則,勃艮第通常被委託給王室總督,特別是策爾林根(Z?hringen)家族,在後來,後者在上萊茵的巴登積聚出了領地。
在1169年巴巴羅薩再一次釋放出了自由伯國[6],而薩伏伊於1310年從勃艮第分離出來,成為帝國的直屬采邑。在1246年普羅旺斯被安茹家族(Angevins)獲得之後後離開帝國。阿維尼翁(直到當時為止都和普羅旺斯相關聯)在1348年被讓與教宗國。法國屢屢證明了她對勃艮第王國西部和南部地區的逐漸侵佔是不可避免的。最後一位加冕為勃艮第國王的皇帝是查理四世,他於1365年在阿爾勒加冕。查理四世在參與了英法之間的戰爭(1346年的克雷西戰役)之後並沒有將法國王室看作是自己的敵人。查理四世將維埃納(Viennois,舊時普羅旺斯的北部)委託給了未來的法國國王查理六世,後者在1378年被委託擔任阿爾勒的皇室代理人。後來這個地區成為了傳統上法國國王的授予長子的地區。然而只是由於在查理六世的長壽以及1380年之後德國的內亂,多菲內(Dauphiné)才永久性地脫離了帝國。因此,勃艮第王國在15世紀就已經基本消亡。
譯者註:
- 這個由勃艮第人建立的國家被稱作「勃艮第第一王國」。 ↑
- 這個勃艮第王國被稱作「勃艮第第二王國」。 ↑
- 梅澤堡的蒂特馬爾(975 – 1018)德國梅澤堡主教,薩克森王族成員,當時最重要的編年史作家之一。 ↑
- 此處指出身奧托王朝的亨利二世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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