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載新使命 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承載新使命 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6 人贊了文章

2018年3月,全國兩會勝利召開,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組建了國家監察委員會,標誌著全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入新階段。此次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把黨執紀與國家執法有機貫通起來,把過去分散的行政監察、預防腐敗以及檢察機關的反貪、反瀆力量整合起來,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同時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的政治任務,縱深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新的階段,承載著新的使命擔當。對學習領會貫徹落實國家監察法的精神要義,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加強認識。

第一,這是我黨加強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現實需要。腐敗問題是政治性很強的工作,不同於一般的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面對當前依然嚴峻的反腐態勢,只有我們黨才能站在政治和戰略高度,把握好政策和策略,領導人民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勝利。目前,檢察機關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行政監察機關職能交叉重疊,導致反腐敗力量分散和體制機制不暢,同時監察機關既行使監察權又實施批捕權,缺乏有效權力制約。再此情況下,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第二,這是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要舉措。當前,黨內監督已實現全覆蓋,而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範圍過窄。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是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創製之舉,有利於加強對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第三,這是推進發腐敗鬥爭法治化的重大探索。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推動反腐敗鬥爭,必須與時俱進位定國家監察法,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國家監察法對監察權利的行使、處置、職責等做了明確詳細的規定,提升了反腐敗工作法制化水平,使權力運行更加公開透明。同時形成權利制衡,有利於加強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把檢察權關進位度的籠子。

推薦閱讀:

2018中國經濟發展論壇暨 世界智天置業掛牌儀式在京舉行
中國經濟發展的上中下三策
為未來惠來縣經濟發展把脈
GDP總值41.9萬億,上半年中國經濟「成績單」出爐!
貴州省赤水河流域經濟發展狀況分析與展望

TAG:政治 | 經濟發展 | 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