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啟示錄:新人導演活該被製片人欺侮到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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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導演生存啟示錄
忍辱負重拍片,殺青剛過一周,製片人就想霸佔導演署名權
2018年8月16日(周四)上午11:31,在北京首都圖書館自習座位上寫劇本的我,突然收到了工作室合伙人兼搭檔攝影師冀征宇發來的微信信息——一張微信信息截屏里顯示,永康市時唐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時唐影視」)法定代表人應舒情讓冀征宇與我「通氣」,片子導演署名「就可能不是單獨署名了」,理由是片子後期「已經是基本不按原先他導的本子走了」。
此時,距離2018年8月8日18:56項目殺青剛好過去7天(因為項目沒有場記,殺青時間基本上與短片主演陳文茂在殺青時興奮不已而用手機拍攝並發布在他的微信朋友圈的一條微信小視頻的時間相近),應舒情是此次項目的製片人,當天下午的所有拍攝,她都不在現場。
製片人不在拍攝現場也沒啥好奇怪的,奇怪就奇怪在一個影視項目製片人,一個在拍攝期間至少有一半時間不在現場的人,現在完全不顧明明白白的既定事實與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的導演署名權約定條款,想要霸佔項目作品的導演署名權!
寫在前面:
1,首先,我只說事實,願為所有言論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其次,事件里的項目作品只是一個文藝短片,原計劃參賽所用,因而無任何票房或網路分賬收益,如有人想說我為利炒作,請先認清這點;
3,再次,我始終認為一個創作者不是流量明星,只能用其專業能力、專業作品、成績口碑說話吃飯,而不是其他虛無縹緲的東西,如有人想說我為名炒作,也請先認清這點;
4,如還有人想說我一不為名二不為利,那是為啥還要費那麼大的勁來打這麼多的字,我想說,我要為一口氣——戰國孟子口中的那股「浩然之氣」;
5,最後,利益相關說明,本人是事件項目作品事實上與法律上的導演,也是事實上的第一編劇,法律上的第二編劇,且事件涉及本人與朋友合夥創立的電影工作室X-FILMLAB。
詳細經過
為原原本本、完完整整、清清楚楚地還原這個項目從最開始到目前狀態的詳細經過,請允許我從頭到尾地梳理一次——雖然說,現在去做這件事著實是一件不太令人愉快的事情。
我從2018年6月1日開始,與中央美術學院的攝影師朋友冀征宇一起開始籌備電影工作室X-FILMLAB,並在6月1日17:33:40在豆瓣平台上試探性地發了一個宣傳帖,直到7月21日,我們正式完成了工作室的所有籌備工作。
7月23日18:51:55,我在豆瓣上UP了一次自己所發的工作室籌備宣傳帖後,應舒情用其豆瓣賬號於7月24日00:10:18在我的帖子下留言「創立了一個影視公司,苦無突破,誠邀聯繫!」。
我在7月24日看到應舒情的豆瓣留言後,用豆郵的方式把自己的微信賬號發給了她,當天我們正式建立了微信聯繫。雙方經過初步溝通,進入具體項目的合作商討,並且我一再強調雙方如果合作,必須要有「尊重、坦誠、平等」的合作前提。
我通過天眼查、企查查、以及應舒情所推送給我的「時唐影視」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的內容信息進行核實與判斷後,初步確定應舒情所說的「時唐影視」因專業能力有限,遇到發展瓶頸,想試圖通過接入在專業能力與技術方面具有優勢的外部團隊進行互補,以尋求突破的基本情況屬實。
因為X-FILMLAB工作室剛成立,在市場方面確實有待成長,但在專業能力與技術上確實也有自己的底氣,而「時唐影視」已走過兩年,在市場方面可能確實有一定經驗,所以我抱著讓X-FILMLAB嘗試成為「時唐影視」強有力的技術服務合作夥伴的願望,與應舒情作具體項目的細緻溝通。
2018年7月25日22:55,應舒情用微信文字消息的方式給我發來了她所出的一個拍攝腳本,作為編劇出身的我,看到這個電視台採訪框架式的拍攝腳本,只能在心裡作出「完全無法使用,劇本需要重構」的個人判斷,但是出於禮貌,我並未直言,而是用委婉的方式,一步一步地引導應舒情去重構劇本,以讓她能夠寫出一個稍為接近點及格線的文學劇本,這樣在接下來我們自己對劇本的重構工作壓力就能減少一點。
雖然雙方所商議的合作內容里,並沒有為」時唐影視」提供編劇服務這一項,但為了項目成片質量的考慮,我們還是想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時唐影視」做出一個接近及格的劇本初稿。
在引導應舒情做劇本的過程中,我在7月26日給她發了一個電影短片作為敘事結構學習的參考樣片,並為她講述了自己對項目劇本結構的一些想法,此外,也跟她提出了一些我關於項目片子影像風格的一些思路,供她參考。
2018年7月26日10:26,應舒情給我發來微信文字信息,稱她原來的「電視台式的構思拍攝與後期已經沒什麼意義了」,推翻了她在與我溝通前對項目的所有構思與設想,緊接著,雙方開始就項目合作的具體費用、人員安排、行程安排進行商議。
當應舒情提出X-FILMALAB到永康參與聯合創作的合作費用是我方這邊兩人「來回高鐵費用2500「(元人民幣)加兩人一周的勞務報酬是」一人2000「(元人民幣),如果」多帶一個人的話」,「只能提供來迴路費1250的補助」,並且三個人住一間房。
我當時大為失望,感覺受到欺侮,因為自己從頭到尾都懷抱最大的誠意,也作最大的付出準備,也在做最大的心力與精力為「時唐影視」提供創作方面的引導工作,但卻換來對方的」廉價勞動力」般的待遇。
我當即嚮應舒情表達沒有感受到對方的「誠意與尊重「的意思,並且開始做放棄合作的決定,應舒情還認為我在」2000塊錢面前失態」,然後鬆口把勞務報酬提高到「每人3000一周」,並竭力作各種解釋。
抱著與人為善的態度,我作出讓應舒情與我們工作室合作人冀征宇溝通的決定,因為我不想因為自己的一些個人觀點而讓應舒情對X-FILMLAB有任何誤解。
當天,我把應舒情的微信名片與冀征宇的微信名片分別推送給了對方,並讓冀征宇主動添加了應舒情的微信,作一些後續的溝通工作。當天冀征宇在與應舒情溝通過後,跟我交換了他與她溝通的內容與情況。
冀征宇的意見是,應舒情確實是想通過雙方的合作,在這次項目上,能出一個好作品,而我們工作室剛成立,也需要一些案例作品,並且,我們作為年輕的創作者,也格外珍惜每一次的創作機會,每一次都全力以赴地對待每一個信任我們的合作夥伴。我同意他的觀點,他建議我主動聯繫應舒情,以促成此次合作,我也答應了。
2018年7月27日10:44,為顧全大局,我主動給應舒情發送了以示友好的微信信息,11:00,應舒情回了我微信,隨即雙方開始進入合同商討階段,我詢問她合同由誰來擬,她讓我擬,我沒有異議,我也是以雙方友好協商、平等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進行合同條款的擬定,並在項目周期、款項支付、成片署名權約定等重要條款單獨拎了出來,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向她說明清楚,她也沒有任何異議。
在草擬合同的同時,我也再次強調了劇本的重要性,以及項目時間緊張等問題。2018年7月27日17:00,我把擬好的X-FILMLAB聯合創作服務合同用微信發給應舒情,文件發了兩份,一份是PDF格式的,方便其閱讀,另一份是word格式的,方便其修改。應舒情於當天17:25微信回復,確認收到我發過去的合同文件。
2018年7月28日10:48,應舒情微信回復我說,「合同非常詳盡」,問我們幾號過去。在接下來雙方行程商定的過程中,出於節省時間精力的考慮,我一直建議對方報銷我們過去的機票,而非高鐵,因為高鐵過去要7個多小時,人過去後肯定會疲憊,不利於快速且高效地進入創作狀態,而飛機加上中間換乘高鐵或火車,則可節省一半的時間精力,因為我至始至終都在為劇本趨近於零的狀態而捏把汗。但應舒情堅持只能報銷高鐵費用,我也沒再多作堅持。(最終是我與冀征宇自己提前買了打折機票,連夜飛義烏,再轉火車到達永康,我們自己補的差旅費用差價,節約出了半天的工作時間)。
在7月28號當天我再次催促應舒情準備劇本,因為在項目計劃的時間表裡,拿出兩天時間來勘景與調整劇本,壓力很大,並告知其「劇本問題,從現在起,就可以隨時問我們,但需要你那邊執筆初稿」,應舒情表示劇本方面需要我們幫助,因為她們連「文學劇本」是怎樣的一個概念都沒有,並讓「時唐影視」的一個剛入職不久的應屆畢業生小婕與我溝通劇本相關事宜。經過與小婕的溝通之後,我再次與應舒情溝通,根據溝通的情況,我在心裡基本上放棄了「時唐影視」可以做出一個結構完整、人物齊備、情節連貫的文學劇本初稿的期望。
但我還是通過微信發送了三個文學劇本文件給應舒情與小婕作參考學習,7月29日10:33,應舒情向我發送了一個文學劇本文件,她只是把第一次給我發的那個劇本從形式上變了下,內容基本沒有多大改動。我在心裡完全放棄了對「時唐影視」劇本初稿的期望,但並未明言,只是自己開始思考重構劇本的事宜。但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把我對劇本思考的一些方向與方法通過微信跟應舒情作了分享與交流,希望能引導她和我一起思考。
7月30日10:28,我收到了應舒情用微信發回來的合同文件,在審閱後,我跟應舒情交換了關於項目周期時間與以及我們並未收取劇本費用,所以在項目周期時間與劇本調整相關約定的內容得適當的調整,應舒情沒有異議。當天15:15,我用微信文字信息的方式跟應舒情確認了項目的時間安排表,應舒情沒有異議。
7月30日16:26,我用微信給應舒情發送了調整過的合同文件,這個合同版本也是雙方最終簽訂的合同版本。當天的16:53,應舒情給我發來微信文字消息,說次日安排定金,2號到了簽訂正式合同。我再次嚮應舒情確認了所簽合同版本為我最後發送給她的合同版本,她沒有異議。
7月31日下午15:49,應舒情用微信文字信息告訴我,已打定金款項,讓我確認,我收到定金款項後,向她確認了收款,並把我們的行程安排告知了她。最後,我再次向她強調了劇本方面的準備工作,她也與我討論了她對劇本的一些思路與想法,我也給出了自己對劇本方面的意見與建議。
8月1日08:47,應舒情發微信給我,提議我們1號晚上到義烏後,她派人接我們到永康,然後入住賓館,8月2日上午9點開工。我當即否決了,因為我與冀征宇是凌晨到達義烏,再到永康怎麼也得凌晨三四點了,為後面的項目工作強度考慮,怎麼也得休息半天,到2號下午才能開工。事實上,合同上約定是,2號整天,都是我們的路途時間,因為如果乘坐高鐵,得2號晚上七點左右才能到達永康,我們自行補差價,坐飛機到義烏再轉永康,休息半天,還勉強多擠出了半天的工作時間。應舒情沒有異議,也沒有派人接我們,我們自己打車到義烏火車站,坐凌晨四點多的火車,在8月2日早上七點左右到達永康,並順利入住了應舒情為我們訂好的賓館房間。
從8月2日下午開始,在應舒情的帶領下,進行勘景工作,在與她一起勘景的過程中,我也在一邊思考劇本方向,並把思路告訴她,當天我說出了讓西溪影視基地的一家基地運營公司的外聯人員(後來成為我們項目作品的男主角)作為視角人物的思路,獲得了應舒情的贊同,但我沒有急於確定就用此方向,而是繼續思考還有沒有更好的方向。
8月2日晚上,在「時唐影視」的辦公室,我、冀征宇、應舒情一同梳理劇本結構,把幾個主要場景與幾個主要人物確定出來,並確定了影片基調、影像風格、故事風格。當晚還見到了後來成為影片女主角的女演員紅果,我讓紅果回去寫個人自傳,以作人物小傳的資料,我同樣也是要求預定的男演員阿文向我提交了個人自傳,並挖掘了阿文的一些特性,以確定人物形象。並且,我與冀征宇商討之後,確定了影片開頭結尾的分鏡構思,也由此確定了影片故事的開頭與結尾。
8月2日晚上23:11,在臨睡前,我提醒應舒情次日是否應該把雙方合作的最終合同簽訂完畢,應舒情沒有異議,之後我因為太累,關掉機睡覺,應舒情給我發的一條「期待最終的本子」的微信文字信息,我在8月3日凌晨四點醒來才看到,並在04:59時,我用微信回復了她一個「抱拳」的Emoji表情,為慎重起見,我並沒有明確表示出把項目劇本的主要工作承擔下來,但我已能感受到「時唐影視」方面已經想把劇本工作基本上託付給我方的意思。
8月3日下午2點左右,在西溪影視基地,勘景與確定影片關鍵性道具的間隙,基地運營公司的負責人之一M總(他是應舒情的先生)突然現場問我,劇本準備得怎麼樣了。我當即回他,在我們雙方約定的服務項目里,其實並未包括劇本創作服務,我們也並未收取任何劇本相關的費用,對劇本調整(其實是重構)的工作,是我們出於對項目成片的考慮,主動承擔的額外工作與責任。當天下午,我與冀征宇一同還對男女主角的服裝造型與作為關鍵道具的電動車進行了確定工作。
8月3日晚上八點左右,我們剛回到「時唐影視」的辦公室,應舒情即向我轉達她先生M總對她的責難,說開機在即,連劇本都沒準備好,如何來得及之類的意思,我沒有正面回應,應舒情緊追著我說,今天我們的故事得出來了。
我終於有點按捺不住心中的怒氣了,對「自己一開始就督促「時唐影視」方面做劇本,而到現在劇本還沒主動按調整後的思路與結構寫一個字,並且我方也從沒收取過劇本創作費用,在極低的合作服務費用里,還要求我們來寫第一稿劇本」的不滿情緒與觀點直言不諱。
我想,可能是因為我作為編劇出身的創作者,對合作方沒有編劇意識,絲毫沒有感受到合作方對編劇的尊重,把編劇與劇本服務當成是項目附贈的免費服務且還理所當然的態度大為不滿。說句實話,此次項目的合同總金額都抵不上一個好點的短片劇本價格,我想,這也是我大為火光的原因。並且,按合同約定與之前溝通,應舒情擁有第一編劇的署名權,竟不主動承擔第一編劇的責任,沒有按現有調整後的結構寫一個字的劇本內容。
應舒情對我的情緒反應進行辯解,冀征宇也努力平復雙方情緒,最終我要求先把合同簽訂,再進行後面的工作。雙方簽訂準備好的合同文件,在簽訂過程中,應舒情讓我在合同上一個關於拍攝腳本的約定條款里,手動加上了「分鏡」兩字。我與冀征宇分別對合同作了最後的審閱,甲乙雙方沒有異議後,雙方簽完最終的合作合同。
簽完合同後,我以「自己不適合集體聊劇本,更適合獨立思考,寫出第一稿後,再根據初稿聊具體的內容」的理由先離開了「時唐影視」的辦公室,回到了賓館,自己構思劇本。冀征宇留下來,與應舒情等「時唐影視」的其他工作人員一起聊劇本。
次日凌晨一二點左右,冀征宇才回到賓館房間,第二天上午,我自己一個人在賓館構思劇本,並讓預定的男主演阿文發個人的自傳,而冀征宇一個人回到「時唐影視」的辦公室,與應舒情繼續聊劇本。
整個8月4日的上午,我都在挖掘男主角阿文的小傳,確立阿文的人物形象,並將「阿文送瓜」與阿文與紅果的可能關係告訴了冀征宇。
因為8月4日下午因為要到西溪影視基地旁邊的小鎮賓館入住,所以我與冀征宇一起把行李提到了「時唐影視」的辦公室,當我問及冀征宇與應舒情所聊的劇本內容有沒有落實到紙上時,冀征宇說沒有,也就是原定次日開機,但除了我自己在房間里寫的幾場之前構思好的開頭結尾,其他劇本內容還沒有寫一個字,我暗自叫苦。
直到8月4日下午四五點左右,我們從永康市區轉移到了西溪影視基地旁邊的小鎮賓館,辦理好入住,吃過晚飯後,從晚上八點左右開始,我拉著主演阿文與紅果,還有「時唐影視」的小婕,加上冀征宇,一起在房間里開始寫劇本,因為應舒情強制要求8月5日開機。
從8月4日晚上開始,直到8月8日殺青,基本上都是晚上寫第二天的拍的戲,二次晚上磨劇本到很晚(有一天是通宵,晚上根本沒有時間睡覺),第二點凌晨四點又出工,攝影師冀征宇在拍攝期間,基本上沒有吃過中飯,他對睡眠的慾望遠遠大於食慾。
在8月7日吃中飯時,應舒情為趕在8月8日順利殺青,想要將結尾段落的戲臨時更換場景,我直言如果破壞影片調性,我們不會負責。最終在大家吃完中飯後,臨時去看了準備更換的場景,發現差強人意,才最終確定我所堅持的原來看好的一個景以及一個重要角色演員——此次項目有好些角色都是拍攝現場臨時拉過來的——這種情況,當然也是我在寫劇本時,準備了相關的構思預案。
而應舒情在8月7日通過小婕轉達強烈要求8月8日殺青,但此時還有好幾場重要戲份都沒拍——甚至說還沒寫!為了趕進度,我又拉著阿文、小婕與冀征宇在8月7日晚上磨劇本到8月8日凌晨一點多,並把寫好的文學劇本發到了工作群里。
8月8日是滿滿一天的拍攝任務,應舒情當天只在拍攝其先生與西溪影視基地運營公司另一負責人相關的戲份時出現並干預過拍攝,但這場戲我在文學本里明顯註明是去掉人聲。應舒情在拍攝期間,除了這場,還有另一場戲,她有干預過拍攝,但我為了滿足其導演慾望,以及顧及其製片方的一些利益的考量,在她主要干預過的兩場戲裡,一場基本沒有什麼台詞與動作,和我劇本里構思相關無幾,我沒有意見,另一場效果並不理想,我也多次跟冀征宇提及,必要時要把那些素材剪掉。
我在凌晨一二點把磨好的第二天拍攝內容的文學劇本發到工作群里,應舒情事後也從沒說過一句「辛苦」之類的話,倒是女主角紅果有時會回復下,我提這點,並非是想與應舒情計較這些細節,只想表達,希望行業製片方對創作者應該有基本的尊重,我想這句話沒有必要對應舒情說,因為我也不期望她能理解多少,我只是想對其他的製片人說。我還想提的一點是,因為晚上磨劇本到很晚,凌晨四點左右又起床出發拍攝,拍完回到賓館房間補充睡眠,因為太累,有一天沒能看到應舒情在工作群里所發送的11:30午餐的通知消息,在我睡醒,才接到男主角阿文通知我去吃中飯,而冀征宇依舊不想吃中飯,原來我都已自己去吃飯,順便幫他打包一份,帶回房間給他。
但那天,我到吃飯的地方,應舒情與其先生M總公司的工作人員已經快吃完中飯了(我們項目組的工作人員有時與M總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起吃飯),我個人並不想計較,但我也無法否認,我沒有感受到製片方對創作組人員尊重的態度。當天中飯,因為桌面也沒什麼方便打包的菜了,我也沒能給冀征宇打包中飯,只是自己應付了自己的空腹。
在當天結束拍攝任務後,M總在飯桌上,意味深長地說,在劇組裡沒有什麼人是不可替代的,演員可以換、攝影可以換、編劇可以換、導演可以換,只有製片人最重要,不能換。我本來不想回應,只是隨口笑笑,但後來還是用玩笑的口吻回了一句:所以中國的電影出不來。(我的潛台詞是如果連對創作者基本的尊重意識者都沒有,一頓瞎搞,怎麼可能做出好的作品來!)
最後,還是得感謝項目創作組主要工作人員的辛苦付出與努力,像男主演阿文、女主演紅果、各種助理加司機的小婕、攝影師冀征宇等,在各種條件與資源受限的情況下,邊拍邊寫(當然我在寫文學劇本時,已經對大部分的分鏡作了構思,並在現場,與冀征宇一起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機位及現場發揮),我們項目順利地在2018年8月8日18:56左右殺青了,殺青的時候,大家也都還是非常興奮與開心,雖然在短短几天的拍攝過程中,有各種困難與艱難的地方。我們僅用了一台SonyA7s2微單、一個28-135F4鏡頭、一個滑軌、一個攝像機三級架、一個小三角架加一個錄音器,全程單機位,完成了一個我們心中的一部文藝風格的電影短片,還是讓人挺有興奮感的。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我感覺整個項目的基調算是被保住了,如果後期順利,應該可以出一個相對優秀的文藝風格的短片作品。我也對冀征宇表達了我的這個觀點,他也基本同意。殺青的時候,我也感覺自己心中的壓力終於可以放下了,真的有如釋重負之感,我也在當晚的殺青宴上,嚮應舒情表達了這一感受。
在2018年8月8日的殺青宴上,我嚮應舒情表達了,只要出片就好,其他的都不重要的觀點,事實上,我與冀征宇其實都期望此次能通過雙方合作,順利地出一個好作品,僅此就心滿意足了,也不辜負了項目所有參與者這些天所付出的努力與汗水。
殺青宴後,我與冀征宇拷了一份素材,然後回到了西溪影視基地的小鎮賓館房間,我自費續住了兩晚,因為我需要準備2018年8月9日下午四點,上海溫哥華電影學院編劇系主任Dean William Burns老師對我的英語面試。因為我參加了「上溫影」的一個編劇比賽,有幸獲得了首獎,有一個全額獎學金入學的機會。
8月9日08:54,應舒情還通過項目工作群讓我把文學劇本整理一下,「便於後期」,我在09:59看到微信後,進行了回復,並將後期的剪輯方向告訴了她,讓阿文與小婕作後期的輔助梳理工作,因為裡邊也有些超現實與符號化的設計思路,並沒有在文學劇本里體現出來,但在寫文學劇本與構思分鏡時,我都跟旁邊的阿文與小婕闡述過我的構思,也徵求過阿文與小婕的想法。10:09,我在項目微信群里發了一份整理好的完整文學劇本,當然同樣連一句客套的「謝謝」都沒收到。
我再次強調,自己並不想計較這些細節,但我拎得很清,我認為自己計不計較是一回事,對方表不表達又是另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說白了,我計不計較,是我個人心胸大小的問題,對方表不表達,是對方對人對事的態度問題,對創作者尊重與否,即可見一斑。
8月9日下午的英語面試,我表現並不好,主要是出現在英語水平上,因為一直在為項目工作,沒能抽出時間來準備面試,當然了,根本原因也是因為自己英語能力基礎不夠紮實,雖然Dean老師所問的問題都非常簡單,但因個人英語能力問題,外加遠程信號質量問題,有時聽不清問題,造成我的緊張,我沒能表現好,認為自己已經失去了入學機會。
不過,幸運的是,8月10日下午兩點左右,我還是接到了「上溫影」招生辦公室王老師的電話通知,說雖然我英語能力不行,但是經過學院老師們的討論,還是將學院的影視編劇專業的全額獎學金給到我,並建議讓我再上半年的英語預科班,同樣也是免了我的學費,我非常感謝上海溫哥華電影學院、編劇系的主任Dean老師、招生辦的王老師、還有其他老師給予我的學習機會。
因為,作為一個農民的兒子,基本上難以想像,自己在本科結束多年後,還能有機會去專業的電影院校再次進修學習。況且,我本科也並非影視相關的專業。自己在畢業後的幾年,由於個人能力、條件、資源及際遇方面的限制,曾作為互聯網創業者所嘗試的幾個創業項目都以失敗告終,並造成了自己非常被動的人生局面,時時為生活奔波,雖渴望學習提升,但很多時候,也只能感覺是奢望,到目前為止,自己所有編劇、導演、製片方面的知識也都是自學得來。
在這裡,我為什麼想要提上學的這個事,因為,在後來應舒情試圖霸佔我的導演署名權但遭到我激烈反對後,她用各種方式對我進行攻擊,其中包括人身攻擊、心理打擊、人生安全威脅——比如說我三十幾歲的人了,還怎樣怎樣?(潛台詞是LOSER之意);說我拿了個什麼編劇獎,但又能怎樣(即她曾從冀征宇口中得知了我曾參加比賽拿過小獎的經歷);還有我需要保護了之類的話。
回應
在此,我鄭重嚮應舒情女士回應
首先,我的身份證原件照片在雙方簽訂合同時,發送過給您,您應該清楚地看到我的出生年月日,把我說成三十幾歲的人,我不知道您是怎樣計算出我的年齡的?
再是,我從不否認,我不是個成功人士,也不是個天縱之才,更不是高富帥,我只是一個不斷嘗試、不斷努力、不斷靠自己能力尋求人生突破的寒門子弟,我從不掩飾我的一些失敗經歷,但我也從不妄自菲薄,自暴自棄,我一步步地去靠近心中的理想目標。我想,我的人生怎樣,應該跟您沒有多大的關係,我與您只是一次短暫的商業合作的關係,我也從沒有期望從您那額外地獲取過什麼,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絕不會有,所以還請您對我的人生不要過多的操心,我是不會感謝您的「好意」的!
還有,我通過比賽獲得上學機會的事,這個事,其實跟您也沒有什麼關係,我也從來沒跟您提過。但您既然提到「上溫影」的比賽有什麼用?那我就告訴您,「上溫影」的比賽無論怎樣,它免了我十幾萬的學費,讓我一個寒門子弟有機會去接受專業與規範的專業院校學習提升,「上溫影」對每一個參與它所舉辦的相關專業的比賽,都有不同程度的入學獎學金獎勵,它給了更多渴望得到專業提升,渴望接近電影夢想的人更多的圓夢機會!雖然我要到九月才正式報到入學,但是我一直感恩它給予我的學習機會。我不是說它的比賽是有多麼的高大上,但是,誰「好心」誰「歹意」,一目了然,不言而喻。
最後,關於您在2018年8月16日下午拉黑我之前給我發送的幾條微信語音信息,我原本並不想聽的(因為,我認為跟一個「既不講理,也不講法,更不談專業」的「野蠻人」對話,毫無意義,純屬浪費時間精力),還是朋友拿我的的手機放給我聽的,在您最後發來的微信語音信息里,您提到,您對我們拍攝的素材相當失望,只是放在心裡,沒有說出來而已。那我就非常疑惑了,既然您對素材這麼失望,明明成不了一個好的作品,那您為何還要大費心神地來想要霸佔我的導演署名權?您是為了不讓我的「名聲」受到「爛作品」的影響嗎?您有為我背鍋的「仁厚之心」嗎?我個人建議,您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再來談項目以及與我相關的事宜吧。
回到本文開頭的時間,我在2018年8月16日11:31收到冀征宇發來的截屏圖片,看到應舒情讓冀征宇跟我「通氣」,導演署名」就可能不是單獨署名了」的相關信息後,大為驚訝,當即發表了一條微信朋友圈表明自己的態度,隨後當天的11:54,用微信給應舒情發送了一條微信文字信息,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與立場。
在8月16日當天中午,我在與應舒情微信溝通的過程中,我還好言相勸,如果應舒情亂來,雙方鬧出糾紛,可能實際的「項目經濟、個人名譽、公司信譽損失「都是「時唐影視」一方的。應舒情不依不饒,開始對我進行個人心理打擊,否認項目相關事實依據,並隨後拉黑了我的個人微信。但應舒情卻在與冀征宇的微信溝通過程中,說我在項目過程中「完全沒起到作用」!
我不知道一個人的心要有多黑,才能夠擁有這樣的用「義正辭嚴」的口氣「睜眼說瞎話」的能力。
我也在當天的13:54,把雙方當初合同文件照片兩張(一張是合同確定的事實,一張是關於雙方署名權約定的詳細條款)、兩張應舒情與冀征宇的微信溝通截屏圖片、一張我與應舒情的微信溝通截屏圖片、三張我在項目工作微信群里發布劇本等工作事宜的微信截屏圖片發布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裡。
當天下午的16:27,應舒情在拉黑我的個人微信後,不知道又用誰的微信關注我的微信朋友圈狀態,然後向讓冀征宇轉告我,我把事情發布在微信朋友圈,她不能接受,並且認為是「我要鬧」——一直以來,我都是計劃在去上海上學前,在首都圖書館靜心創作自己一直想要創作的劇本,整個事情都是應舒情自己要鬧一出」欺負少年窮,霸佔導演署名權」的「好戲」,結果現在是賊喊捉賊,反咬於我。
隨後,應舒情向冀征宇問到我的手機號碼——其實雙方的合作合同上都有,我不明白,她還要向冀征宇要——我想,可能她從來都沒把雙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當回事,從來都沒把法律依據與事實依據當回事,從來沒把商業信譽與人與人之間脆弱的信任關係當回事,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任憑一張巧嘴,就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
我自然沒有接聽應舒情打過來的電話,因為,她所表現的所有行徑已經讓我對她完全失去信任,像在簽訂合同時,她讓我自己手動加字,當時我、冀征宇、應舒情及幾乎「時唐影視」的所有員工都在場,我相信基本上現場的所有人都聽到了她的那句話,而在8月16日12:04,她卻在微信上質問於我,說我「擅自在正式合同上增加文字」,我不知道她是想欺負我讀書少,還是她自己專業知識實在太少,難道不知道在合同未簽訂前,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進行合同條款的適當修改,無論是手動還是列印內容,雙方再簽訂是根本不會影響合同法律效力的。
應舒情出爾反爾反覆無常的地方實在太多,我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我只想說,有時候,還真別「聰明反被聰明誤」,簡簡單單、坦坦蕩蕩、認認真真、本本分分、開開心心地做人做事有何不好?非得要折騰自己一下,也要折騰別人一下,才心滿意足。
但事已至此,好言勸盡,我也無奈。鑒於雙方信任關係破裂,我將事件完整經過梳理成此長文,為當事人(包括自己)留作經驗教訓,也希望能對其他後來人有所啟示,也希望行業能浩氣長存,所有的從業者都能將自己的心力、智力、體力花在創作上,花在打磨好作品上,花在所有應該花的工作上,而非花在其他旁門左道上,這也是我寫就此文的最大的期望!
作者個人信息狀況
尾聲
最後的最後,再次強調,我在此文中提到所有關鍵信息都有相關證據,無論是人證還是物證(雙方工作微信溝通截圖、我的朋友圈狀態里的工作照等信息狀態、素材文件里我的現場人聲與出鏡鏡頭、合同原件、劇本文件等等)。在此,只曬幾張為例,如有必要,可以完全公開所有證據文件。
特別聲明
如應舒情女士未經過劉秀成本人同意,不顧雙方合作合同約定與項目事實依據,對《三伏》項目成片導演署名未獨立署名劉秀成本人姓名,或未經劉秀成本人同意,私自在混亂的後期版本里署上劉秀成本人的姓名,均屬於損害劉秀成項目獨立導演署名權的侵權行為,劉秀成保留對應舒情女士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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