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賈躍亭都厲害!老賴梁賢康為躲債這些事都做得出來!

比賈躍亭都厲害!老賴梁賢康為躲債這些事都做得出來!

  導讀:黃某某和梁賢康、朱小玲夫婦曾是關係密切的好友,因為借錢的事,讓她終於看清了他們夫婦倆的猙獰面目!兩人詭計多端,心術不正,為逃避債務所使用的種種拙劣手段,實在為人所不恥!連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拍!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在2013-2015年期間,梁賢康、朱小玲夫婦利用黃某某的善心和信任,向她借了一千多萬,聲稱進行生意周轉。誰知道夫婦倆到了約定期限還沒有任何還款的舉動!這時黃某某回想起整個事情的經過,慢慢察覺到自己是被欺騙了!那時她內心經歷了種種複雜的心裡歷程,為難、失望、震驚、懊悔、憤恨···私下討債無果,無奈之下只能把兩人告上法庭,希望能通過法律程序實現債款的取回。

(圖片來源於網路)

  詭計連連,難逃審判

  夫婦倆為了躲避還款進行了「離婚」,雖然離婚了,但還是生活在一起!梁賢康把大部分資產都轉移到了朱小玲的名下;為拖延庭審,兩人甚至濫用訴訟權力,在收到法院傳票時,輪番進行管轄權異議和管轄權異議上訴,足足拖延了1年多的庭審時間!

  這還不止!

  朱小玲在「離婚」之後,將廣州的兩套房產給黃某某抵債,但始終只是欠款的冰山一角,連利息都不夠付。當時,轉讓時,強迫黃某某簽訂協議書,約定「房產過戶至某某指定的人名下後,朱小玲和黃某某之間的債務已履行完畢,剩下的借款都由梁賢康一人承擔,和她再無關係。」否則,不將兩套房子抵給黃某某。為了拿到這部分的還款,黃某某隻能簽了這份不平等協議。簽訂協議後,朱某某並沒有將房子過戶給黃某某,而是低價賣給了第三人,通過銀行轉賬將錢轉給了黃某某。如意算盤打得真響!「離婚」把財產轉移在自己名下,想通過兩套房產那點錢就躲過巨額債務?!

  法律說沒門!

  一審認為,因借款發生在梁賢康和朱小玲婚姻期間;《借條》為三個共同簽署;而且朱小玲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過戶到黃某某指定的人名下而是賣給第三人,沒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構成了違約,黃某某無需免除其債務;且朱小玲無法有效證明其具備免除還款的義務,所以兩人仍然需要共同還清所借債款!

(圖片來源於網路)

  出爾反爾,違約成性

  一審法院查明案件事實真相後,於2017年9月20日判決朱小玲,梁賢康夫婦需歸還黃某某810萬本金及200多萬利息。

  判決書生效後,三人協商得出一致意見,共同簽署《還款協議書》,協議書中明確約定朱小玲,梁賢康夫婦在2018年2月10日前需要歸還黃某某130萬,先還74萬,剩餘56萬在銀行賬戶解凍當日還清。

  誰能想到的是!連《還款協議書》都是他們進行資金轉移的手段!

  簽署協議書後,黃某某向法院申請解凍夫婦倆的銀行賬戶,以早日拿回債款,意想不到的卻是!2018年2月12日銀行賬戶解凍後,他們並沒有按時歸還約定債款,而是進行了資金的轉移!

  2018年2月14日-18日,夫婦倆分14次向黃某某支付了剩餘的56萬,明顯違反了《還款協議書》上解凍當日歸還的約定。

  在二審法庭上,夫婦倆辯稱,因為解凍的賬戶只有10個,並非是總賬戶數29個,所以無法按時歸還欠款!但經法院查明,解凍的10個賬戶金額總數遠遠超過56萬!至此,我們已經可以得知夫婦倆根本就無心歸還債務,《還款協議書》的簽定只是誘餌,兩人居心叵測地誘導黃某某申請銀行賬戶解凍,只為進行賬戶金額的轉移!

(圖片來源於網路)

  2018年5月20日,二審法院判決,梁賢康,朱小玲夫婦需歸還借款本金810萬及逾期利息455萬元。

  無賴可恥,法理難容

  歷經3年的官司,現在已經畫上了句號,但黃某某還是沒有得到她應有的結果。縱使法律和道德都站在她的一邊,但時至今日,二審已經過去將近三個月了,她都還沒收回債款。現在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這幾年來她的生意和生活都因為經濟困難飽受著種種不順,最受折磨的還是思想和精神的壓力壓得她透不過氣來...

  我們不禁反思:這個社會是不是真的對老賴無計可施了?法律和道德難道都無法有效約束老賴了嗎?在此只希望黃某某能早日追回債款吧…

  梁賢康、朱小玲,你們這兩個老賴也別以為逃避就完事!你們要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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