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誌30 | 他人笑我太瘋癲——蘭斯-史蒂芬森(上)

小人物誌30 | 他人笑我太瘋癲——蘭斯-史蒂芬森(上)

來自專欄申屠說9 人贊了文章

有時候外人不看你天賦如何,他們只把我看成是那個對勒布朗吹耳朵的人。

——蘭斯-史蒂芬森

蘭斯-史蒂芬森,1990年9月5日出生於美國紐約州布魯克林區,身高6尺5(196cm),體重210磅(95kg),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司職得分後衛,現效力於洛杉磯湖人。

史蒂文森上八年級的時候,他曾和OJ-梅奧齊名,要知道當時的梅奧已經被視為下一個詹姆斯。在ABCD訓練營中,史蒂芬森驚艷的表現讓他成為了紐約家喻戶曉的未來之星。從此,他開始書寫自己的「傳奇」。

一年後史蒂芬森進入了布魯克林的林肯高中,在洛克公園街頭籃球賽中,他在內特-羅賓遜和賈馬爾-克勞福德的頭上砍下27分。2007年,他更是在籃球24精英賽的全明星賽中狂砍38分。在他17歲這一年,他登上了《DIME》雜誌封面,並稱自己為「Born Ready(時刻準備者)」。直到這時,史蒂芬森已經擁有了一個球星應該擁有的一切技術和個性,他成為了大蘋果城的超級明星,他的鄰居們都誇他是當時全美最優秀的同齡籃球運動員,沒有之一。

在史蒂芬森的帶領下,林肯高中創紀錄地連續4年獲得紐約高中聯賽冠軍,4個賽季里,斯蒂芬森總共攻下了創紀錄的2946分,三次入選紐約運動記者協會評選的紐約高中最佳陣容。早在2008年,即他高三結束時,他就想參加NBA的選秀,但由於年齡限制而未能成行。

高四賽季,史蒂芬森場均可拿到28.9分10.2個籃板3.9次助攻,幫助林肯高中毫無懸念的拿下第四座冠軍,他則當選了紐約運動記者協會評選出的紐約年度最佳球員,併入選麥當勞全美高中第一隊。

但就像絕大多數成長於貧民窟的黑人球員一樣,史蒂芬森的場外履歷並不光彩。高四時,史蒂芬森被指控在學校內對一名女同學進行猥褻,並認罪。

他的高中教練為了這個問題青年傷透了腦子,在史蒂芬森高中生涯的最後時刻,他的教練對他說:「我真的有點累了……現在我只想抽點時間休息下,遠離一切,我不想幹了。」

史蒂芬森最終選擇進入辛辛那提大學,大一賽季他僅有兩場比賽沒有先發,場均貢獻12.3分5.4個籃板2.5次助攻,其中得分為大東部聯盟所有新秀最高。3次當選大東部聯盟周最佳新人,並最終當選大東部聯盟年度最佳新人。

即使進入大學,他仍是場外新聞不斷,2009年剛進大學不久的他就因毆打隊友,被NCAA仲裁委禁賽了5場。


那是什麼導致了史蒂芬森這種乖戾、囂張、狂躁的個性呢?

因為他是一個紐約人,準確的說他是一個布魯克林人!他很在意自己這個身份。他剛到步行者時,他會在訓練時跟自己的隊友一遍遍強調「布魯克林,布魯克林,我來自布魯克林,你們都給我滾粗!」他會喋喋不休地向隊友灌輸自己的來歷:來自布魯克林,在林肯中學上的高中……

紐約就城市體量而言大概是籃球界的麥加,這個城市的一舉一動都被世界注視著,許多不可思議的紐約孩子早在12歲就已經家喻戶曉。但是在如此浮躁的環境下,在街頭鄰里整天的讚美聲中繼續成長6年,再好的天才也會被寵壞。

史蒂芬森像他的許多紐約前輩一樣被寵壞了,很多天才早在12歲就已經是大蘋果城大名鼎鼎的未來之星,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一個個都泯然眾人,這座浮華的都市成為了很多天才的墳墓。

但另一方面來說,紐約出來的球員總是天不怕地不怕。對於一名紐約土生土長的球員來說,只要對手不是紐約人,他都會視其為草芥。

史蒂芬森從骨子裡就流露出一種「我是紐約人我驕傲」的態度!


2010年6月26日夜,紐約街邊的每一根電線杆上都掛著「2010 NBA DRAFT」字樣的宣傳板,那些早早揚名立萬的未來球星,約翰-沃爾、埃文-特納、德馬庫斯-考辛斯們已經坐進了麥迪遜花園球場的綠區,一個個西裝革履,滿懷期待的等待著來自未來的召喚。

紐約,布魯克林區,一個喧鬧的酒吧,一個同樣參加這次選秀卻沒有被聯盟徵召去現場的黑人小伙,正和他的一大家子還有朋友們坐在酒吧的包間里同樣滿心憧憬的等待著幸運女神來敲門。

選秀的第一輪過去了,大衛-斯特恩顫顫巍巍的走下了主席台,身在綠區的新秀們也紛紛名花有主,戴著新東家的棒球帽接受著ESPN的採訪。麥迪遜花園廣場熱鬧的氣氛開始減退,支持者球迷們也開始退場,誰會有興趣去看哪支球隊在第二輪挑中的球員呢?

而在那個布魯克林的酒吧里,屬於那個黑人小伙的時間才剛剛開始。電視里的亞當-席爾瓦邁著正步走上了主席台,接下來的第二輪選秀由這位年輕的NBA副總裁繼續宣讀。在第二輪里,紐約尼克斯握有第8和第9順位的兩個選秀權,這個土生土長的紐約客期待著家鄉球隊能夠用這兩個選秀權中的任意一個把自己挑走,沒有什麼比為故鄉球隊效力更讓人興奮的了。

紐約尼克斯在第二輪第8順位選擇了錫拉丘茲大學的後衛安迪-勞丁斯,這時整個酒吧的呼吸都好像被抑住了,所有的賭注都在下一個簽了。亞當-席爾瓦拿著一張信封走了上台念到:「紐約尼克斯用第39號簽挑選了,蘭……」酒吧里已經有人沒忍住尖叫了出來,「蘭德里-菲爾德斯。」所有人都驚呆了,如果家鄉球隊都不挑走這個知根知底的黑小子,很難想像其他球隊還會把目光聚焦在這個來自布魯克林的天才少年身上。「印第安納步行者隊用第40號簽位挑選,」亞當-席爾瓦例行公事般的在電視機里繼續宣讀下一個被選中的新秀。「蘭斯-史蒂芬森。」

這就是史蒂芬森選秀夜當晚的故事,這個20歲的紐約小伙在印城開始了自己的另一段旅程。事後諸葛亮一下,這一小段插曲或許是史蒂芬森職業生涯最美妙的轉折點。如果當時史蒂芬森真的被紐約選中,他或許已經消逝在那一片繁華喧囂中了。


在史蒂芬森剛進入印城的那一段歲月,他的「劣性」似乎沒有更改的意思,新秀年裡他因傷害女友而被起訴,在更衣室里對隊友大發雷霆,甚至球隊殺入季後賽之後,由於自己再次觸犯隊規,被禁止在整個季後賽中出場。二年級的季後賽,他在板凳席上向詹姆斯做出了鎖喉的動作,這一舉動造成了極其不良的影響,而附帶的另一個後果就是:勒布朗在接下來的比賽里天神下凡,狂砍40分,並帶領熱火連贏三場,直接送印第安納人回家釣魚了。

他的前兩個賽季一共只打了54場,但他製造出的負面新聞卻比比皆是,這甚至使得球隊考慮裁掉他。

他好像又走上了紐約天才的老路,因為心智不成熟而不斷犯錯直至隕落,但史蒂芬森彷彿在一瞬間長大,他決心拋棄掉自己陰暗的一面,面對未來隨時可能來臨的命運轉折點,他時刻準備著抓住機遇,證明自己。

終於,在12-13賽季,因為格蘭傑的受傷,三年級的史蒂芬森出場時間猛增到29分鐘,場均貢獻8.8分3.9籃板2.9助攻,更重要的是他那紐約人天不怕地不怕的個性讓他在場上敢打敢拼,勇猛無畏。

季後賽次輪面對自己的家鄉紐約,史蒂芬森在G6第四節爆發,成為了制勝的奇兵,全場砍下25分10籃板3助攻,親手把自己的家鄉送出了季後賽。

賽後,他坦言是伯德拯救了他,伯德始終沒有放棄他,用實際行動給了他比賽的信心。他和伯德亦師亦友,他把一切都歸功於伯德的栽培。確實,也只有伯德這種歷史級別的運動員才壓的住這個驕傲的紐約人。

他進化成了一名擁有狂野進攻慾望的防守尖兵;他在場上的選擇總是有點冒進卻不乏驚艷之舉;他總是在球場上以150邁的速度橫衝直撞;當然,他還是會在場上做出一些神奇的事兒,讓整個聯盟驚呼「Oh My God!」

真正讓他成名的是東部決賽面對熱火的七場大戰,他整個系列賽都在奔走快下、搶斷、組織、蓋帽、上籃和暴扣,他有著帶動全場的活力。同時作為一個狂躁的紐約人,他會用垃圾話騷擾勒布朗一整場比賽,他會義無反顧地攻擊敵人的禁區,他會毫不猶豫地在關鍵時刻干拔跳投,他願意防守場上的任何球員,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亦一往無前!

他還向人們證明了史蒂芬森的擔當,球隊生死存亡之際,他主動要求去防守對方的大將。「他自己要求去防勒布朗,他自己要求的,」沃格爾強調了這一點,「蘭斯就是一名鬥士,我們都知道保羅(喬治)需要全場盯防勒布朗,他有點不堪重負,然後蘭斯主動接受挑戰:『讓我來分擔一部分的重擔吧。』」

這個紐約人一到大場面必定磨牙吮血,勇往直前。雖然這個系列賽步行者輸了,但紐約人證明了自己。在伯德的指引下,史蒂芬森帶著紐約籃球文化中最好的那部分重回正軌,和球隊一路闖到了分區決賽。

他成為了進步最快的球員,他相信他們可以戰勝熱火,他堅信自己比勒布朗更加強大。這時,他那份4年335萬的合同看起來簡直是搶劫!


卻是「騷擾老詹哪家強?印第安納看史公」,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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