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是怎麼扶持漫畫產業的?

韓國是怎麼扶持漫畫產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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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秀新作選拔到持續人才培養,從漫畫城市品牌打造到作品海外輸出。

作者:原宵

漫畫產業的發展往往離不開政府以及業界的多方支援,在韓國,以文化產業振興院為代表,包括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韓國漫畫家協會等在內的多家機構都在本國漫畫產業的發展上有所發力。

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的漫畫品牌打造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KOCCA)從強化創作領域發展,改善漫畫產業環境出發,在新人漫畫家和作品的企劃開發、連載漫畫製作、全球化漫畫項目發掘、漫畫平台流通等多個方向進行了支援。此外,為了漫畫作品的海外輸出,也積極展開了漫畫作品宣傳項目、全球化管理支援等事業。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在2016年通過與多家漫畫平台的合作進行作品徵集活動,共選定了29部作品。入選的新人作者在獲得指導以及連載機會的同時,所創作的作品還有機會進行海外連載以及OSMU模式的開發管理。

此外,通過系統化的連載支援,強化漫畫產業的創作基礎以及流通環境,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同年還選定了36部連載作品進行支援,被選定的作品同樣有機會進行海外連載和後續的衍生開發。

漫畫原作的二次開發支援主要從動畫、遊戲、影視、公演等多個方向展開,而隨著業界對漫改影視模式的關注持續增加,所給出預算和形成的規模都在不斷擴大。如2017年播出的電視劇《河伯的新娘》,其漫畫原作在韓國漫畫雜誌WINK上連載超過10年,並在俄羅斯、匈牙利等多個國家出版了單行本。

涉及本國漫畫面向海外的輸出,韓國產業文化振興院在相關的海外管理費用(如稿費、翻譯、宣發等方向)進行支援,以推進海外事業的發展的同時,通過韓國共同館的運營積极參与海外市場的展覽活動等,旨在實現國產漫畫的全球化流通。

如官方數據顯示,2016年韓國共同館在北京國際圖書展和法蘭克福書展上達成了360多件交易項目並簽署了約355萬美元的出口合同。此外在KBEE2016、Knock2016、印度尼西亞K-Content Expo以及世界網路漫畫論壇等活動上也有對漫畫作品進行宣傳展示,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有洽談交易了96個項目。

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的漫畫品牌打造

漫畫影像振興院作為韓國漫畫內容產業的中心基地,成立於1998年,致力於提高漫畫的藝術性、教育性以及產業價值並擴大漫畫文化的影響力,並在人才培養、企劃製作、海外合作等多方面做了努力,支援事業按領域細分如下。

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通過「大韓民國漫畫大賞」、「今天我們的漫畫」、「大韓民國創作漫畫徵集」、「富川漫畫大賞」、「全國學生漫畫徵集」等評選活動對優秀作品以及作者進行發掘,隨後在一定的人才培養體系下,通常是以漫畫家(輔導)和預備漫畫家(被輔導)以1:3的比例組成15隊共60名的形式進行現場指導。

此外,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在韓國各地共設置了約30家網漫創作體驗館的同時,也有為預備創作者開設了數字漫畫創作學院的教育項目。後者以2016年為例,約有1300名學員參加,在把教育體系和平台活動徵集等緊密關聯的同時,也積極倡導對漫畫版權的保護教育。

值得一提的還有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對富川漫畫城市品牌的打造,主要從博物館的運營、國際漫畫節的舉辦等方面推進,以營造較為濃厚的漫畫文化氛圍。

韓國漫畫博物館作為韓國首家專門以漫畫為主題的博物館,是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的前身──富川漫畫信息中心保存和展放漫畫相關資料的場所,設置有收藏館、常設·企劃展示館、教育室、漫畫電影影像館等,2017年又引入數碼圖書館的展示,持續為觀眾提供多樣化的漫畫展示、教育項目以及比賽活動等。

作為韓國最大的漫畫盛會之一,由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主辦的富川國際漫畫界於1996年開始舉辦,平均每年參展人數超過10萬名,涉及特別企劃展、海內外內容展覽、研討會等多項活動。在促進海內外交流以及漫畫產業發展的同時,也進一步強化了富川在韓國漫畫城市的地位。

此外,為了打造富川的漫畫城市形象,韓國漫畫影像振興院還在14個地方推進了18項的文化內容協約,包括角色形象的活用、幼兒綜合援助中心漫畫外牆、市內公交漫畫等各式各樣的城市形象塑造事業。

漫畫產業發展中的法律支持

根據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2017年的調查結果顯示,紙質漫畫和數字漫畫都閱讀的讀者比例佔23.5%,只看數字漫畫佔比58.7%。,只看紙質漫畫的則佔比17.8%,同時隨著年齡層的增加只看數字漫畫的的比重也在增加。漫畫產業因網路市場的變化實現了快速的發展和擴展,但同時對法律政策的細化也提出了要求。

在韓國,與漫畫相關的法律種類繁多,按不同領域劃分,一為了振興漫畫產業的《漫畫振興相關法》、《內容產業振興法》、《文化藝術振興法》、《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信息通信振興和融合等相關特別法》等;

二是涉及漫畫交易公正化的《壟斷限制和公正交易相關法》、《條款協議限制相關法》、設計製作領域公正交易的《版權法》、《知識產權基本法》、《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轉包交易公正化相關法》、流通領域的《電子通信事業法》、使用領域的《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等;三則是保護漫畫創作者權益的《藝術家福利法》、《勞動標準法》等。

除了法律政策的支持,業界機構在版權維護以及創作流通環境改善等方面也給予了一定的支持。

成立於1968年的韓國漫畫家協會,旨在促進漫畫家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並維護相關權益等,協會的日常事業就是圍繞業界的創作環境改善、漫畫家所面對的不公正合同解決等展開。截至2017年9月會員人數達1300人,其中也不乏李忠浩、尹泰浩、姜草等韓國人氣極高的漫畫家。

韓國漫畫家協會2017年下半年主要致力於打擊非法共享網站,此前也曾聯合Naver Webtoon、Daum Webtoon、Ktoon等共11家韓國代表性漫畫平台簽訂協約並成立了自律委員會,並由來自法律、青少年、教育等多領域的專家組成,以方便漫畫家和平台、讀者之間關係的相互協調。

而成立於2002年的韓國漫畫出版協會,曾發行了名為《幽默音樂會》的漫畫雜誌,對專業漫畫雜誌的發行以及漫畫版權保護等方面一直持有關注。並通過「漫畫版權保護協議會」的運營,與韓國版權委員會、韓國版權保護院等相關機構團體合力推動漫畫著作版權的保護以及相關環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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