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全面升級 以後在P2P借錢也將納入徵信
當前我國央行徵信體系並不覆蓋互聯網金融,互金機構的積累的數據信息又是一個個「信息孤島」,難以互聯互通。因此老賴在多個平台借款,惡意欠款,信用記錄卻不會受到影響。在行業恐慌時他們更報團藉機逃廢債,甚至惡意煽動情緒,放大恐慌,期望「平台出問題,錢就不用還了」,這成為助推P2P行業加速崩塌的一股力量。
現在這條路就要被堵死了。8月8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提出部分借款人藉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加劇了P2P平台的風險爆發。要求各地區互金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上報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下一步,全國整治辦將協調徵信管理部門將上述逃廢債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資料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上述通知還同時抄送人民銀行徵信局、發改委財金司、徵信中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和百行徵信。
徵信的大網即將鋪就,老賴未來將寸步難行。
實際上,近期國家層面已經在不斷釋放信號:
7月25日,肩負著互聯網金融數據互聯互通、建立互金徵信體系使命的百行徵信官網正式上線。宣告著國家徵信體系更加完善,百行徵信與央行徵信中心的銀行借貸市場形成互補,使老賴無處遁形。
7月30日,據《金融時報》從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獲悉,在下一步互金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中,對債務人惡意逃廢債、自媒體敲詐勒索、機構經營者「跑路」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債務人追償,保護合法有效的債權合同,並將債務人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建立失信懲戒,讓「老賴」無處藏身,加大對外逃人員的緝捕。
中央文明委近日印發《關於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 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誠信缺失問題,針對經濟社會領域出現的失信突出問題,集中開展19項專項治理,其中包括逃稅騙稅、假藥、金融領域失信等問題的專項治理。
發改委辦公廳、央行辦公廳發布《關於對失信主體加強信用監管的通知》,「督促失信主體限期整改,規範開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約談,有序推動失信信息社會公示,加強失信信息廣泛共享,追溯失信單位負責人責任等」。這一舉措,充分揭示了政府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視程度。
從這一系列舉措中可以看出,國家層面這次要對老賴動真格的了。隨著徵信覆蓋面的不斷擴大,可以想像不久之後的未來,線上、線下金融行為大數據將獲得統一,讓老賴無處遁形。
以前,很多借款人在借錢的時候,第一句就會問,上不上徵信?因為如果上徵信,一旦逾期之後會有很多麻煩:不僅面臨信息被公示,還會被限制消費。
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另外,業內有評論指出,國家此次出手,看似是瞄準老賴,實際上還暗含了對P2P行業的規範,可謂是「一箭三雕」。通過要求P2P平台報送借款人逃廢債,一是排查了真實的逾期情況;二是排查了自融、假標的平台;三是對出借人的恐慌情緒有所遏制。藉此,對真正踏踏實實做業務的平台予以保護,對於自融、假標的平台予以監控,對於投資理財用戶也是一種變向的保護。
當前對於正規P2P平台來說,在合規發展的前提下,積極布局優質資產端已成為發展重點。對債權類投資而言,最重要就是資產質量。尤其是房產抵押類資產,有徵信體系和抵押擔保相關法律法規的雙重保護,從徵信層面確保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從抵押擔保層面確保借款的還款來源。借款人一旦逾期,出藉機構可以處置房產進行債務清償,因此也幾乎沒有存在「老賴」的可能。
從P2P備案細則到規範暴力催收,再到嚴打老賴,隨著監管體系愈加完善,相信未來行業惡意逃廢債的行為將大大減少,網貸行業將越來越規範,真正成為投資人的優質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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