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縮水一半,你真的被公攤面積坑的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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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琢磨養老的 多妹
「買啥都不如買房」的大眾認知,讓中國樓市成了全世界人都愛買的資產。
除此之外,還有一項中國特色,也持續了很多年。
它讓你買的房子大打折扣,被坑還不能喊冤。
真真是個吃肉不吐骨頭的傢伙啊。
1
只要在中國買過房的,一定都熟悉一個詞:公攤面積。
最近新華社和人民日報接連發文抨擊,一下把它推到了風口浪尖。
看客們表示早就看它不爽了,買房時都被坑過,奈何沒地喊冤。
隨手截了人民日報的評論區
我搜刮「六個錢包」才買上一套號稱100平米的房子,結果被「公攤」一下,實際面積只有70平不到。
就算按每平一萬塊計算,也白白砸了三十萬啊,換我我也炸裂。
「憑白消失」的那30平,去哪裡了呢?
這裡多妹先科普幾個建築概念吧:
使用面積(地毯面積)=各個房間的面積總和(不包括陽台)
套內面積(實用面積)=使用面積+牆體厚度+陽台
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
你買房呢,買的是建築面積,而非套內面積。
也就是說,除了房子以外,小區里任何你可能會用到的地方,都要掏錢買。
像樓梯、過道、變電室、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等等等,都屬於公攤區域,都要由你買單。
這麼一來,房子還沒到手就縮了水。
國內的公攤係數,小的百分之十幾,多的達到百分之二三十啊!
之前山東高密市曝光過一起「史上最牛公攤」,只有不到一半面積能住……
開發商的良心真是被狗吃了。
2
多妹開頭之所以說這是中國特色,是因為放眼全球,只有我國大陸和台灣還在用這種奇葩的房產交易規定。
其實,這世上本沒有公攤,是日益旺盛的房產交易,促生了這一概念。
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棟交易的,從地皮到建築全是你的,自然沒有公攤的說法。
但後來搞房地產上癮的香港人,想了個絕妙的方法,把房子分樓層來賣。
一方面降低了購房門檻,另一方面能取得更高的利潤。
為了解決樓道、電梯這些公共區域的管理糾紛,香港地產商就提出了「公攤」的做法。
作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師父,這種「香港模式」自然是被借鑒了過來,一直沿用至今。
然而你不知道的是,開發商在公攤面積上不斷做手腳,搞得民聲怨道,香港早在2013年就已經取消了「公攤面積」的規定。
真不知道內地為什麼還一直在用……
3
這個坑爹的玩意,背後貓膩可大著呢。
而且更讓人絕望的是,現有法律根本沒有對公攤係數設定上限,開發商可以在裡面隨便鑽空子。
最常見的就是做大公攤面積,從中牟利。
有個笑話是這麼說的,小區所有房子的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會超過這個小區的實際公攤面積。
1+1>2的法則,在這裡真是被開發商運用的淋漓盡致啊。
還有一大玩法就是重複公攤,重複收錢。
他們深知,室內面積你可以測量,但公共部分這麼多這麼雜,你怎麼量?
公攤區域本就沒有統一標準,開發商根本不會告訴你,哪些是你的,哪些不是你的。
比如有些小區把消防應急場所定為公攤,但實際上卻把這塊地劃成車位再次出售。
就算深圳一個車位10萬塊,他們因此多划出50個車位,就能多掙500萬啊!
還有在物業費、取暖費和裝修費的收取上,他們也能狠狠的賺一筆。
我們知道,這些都是按建築面積來收費的,我實際使用70平方,卻得交100平方的費用。
真是太扯淡了。
更別說電梯、樓道上的巨額廣告收入,沒見一毛錢落入我業主的口袋呀。
4
不說了不說了,真是越想越氣憤。
這種大家公認的不合理規定,真希望國家早日規範整改才好。
也向人家重慶學習學習嘛,公攤面積另算,看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多高~
這種歷史的產物,既然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了,就該退出舞台。
就算保留,也應該做出明確的規定,而不是想現在這樣任開發商亂來。
畢竟公攤玩法的鼻主,香港,也已經金盆洗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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