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看手機被開除,醫生收回扣才警告,難道媒體就是被用來「選擇性執法」的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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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河南省靈寶市衛計委官方發布了一則消息:關於對市三院兩名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處理通報。
通報指出,5月22日上午,靈寶市第三人民醫院計劃免疫科兩名在編工作人員張某和宋某,上班時間玩手機,被群眾抓拍,傳到網路。事件發生後,市衛計委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委紀委、監察室對事件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核實。並且很快公布了處罰決定:
1. 對張某某、宋某兩名正式在編人員予以除名;
2. 對主管院長賀某鋒同志予以黨內警告處分;
3. 對免疫規劃科科長劉某波同志予以免職處理。
該消息一經發出,便引發了各行各業群眾們的熱議。有部分網友覺得靈寶市衛計委處理恰當,重罰一定是有原因的,醫護人員在職時玩手機會耽誤醫療工作,醫院是救命的地方,不可有半點馬虎。
然而,大部分網友執反對的態度,當今社會幾乎人人手機不離身,他們認為這樣的處罰太過嚴厲和極端:
綠袖子:現在醫院很多重要通知都在微信群里發布,也有很多病人會在微信里詢問各種問題。看下手機很正常啊!
丁丁2108:以後一視同仁,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上班玩手機一律開除。
毒毒嘟嘟:只能說處罰過了,不懂得換位思考,假如醫護人員全部上班不能碰手機,只用固定電話,肯定有很多不便利的時候,固定電話也有壞,也有打不通,佔線的時候,手機的出現是方便人們的生活,人手一部就可以防止一個不通可以另一個救急。
中國兒科醫生:我手機上沒有一個APP是關於玩的!裡面都是查文獻,學英語,查指南,電子書,還有醫院的移動工作站!手機已經相當於一個手提電腦,請問我拿出這樣的一部手機操作也叫玩嗎!認為拿手機出來就是玩的人可能他自己拿手機就僅僅是為了玩!
Miss飽飽:現在對醫護人員都這麼嚴格了!那麼個人認為與其在這些事情上小題大做,不如好好去查處和嚴懲那些把收紅包拿回扣當成家常便飯的醫生!
大眾輿論通常偏向弱者,但很多時候也能反應出一些令人深省的問題。醫生上班看手機被曝光後,衛計委給予了嚴重的處分甚至除名和免職。既然醫生上班看手機是被譴責的行為,那麼政府公務員上班閑聊喝茶炒股的人更多,如果一旦被曝光,是否也將受到同等重罰?
與醫生上班看手機相比,醫生收受回扣的行為危害性更大,更應被揭露於大眾,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但實際上,醫生收受回扣在未涉嫌犯罪不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處罰也主要以通報、批評教育、警告或較輕的處罰為主(以《上海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規定》和《安徽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處理辦法(試行)》為例)。
與這些處理相比,上班玩手機這個危害更小的行為卻受到了除名、免職、黨內警告的嚴厲處理。這樣的處理是否恰當,是否是在被群眾網路曝光趕緊壓住輿論媒體的權宜之計?
當然,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情況下,醫生收受賄賂得到了國家政策和法律的嚴打。
2018年5月15日,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原黨委委員、名譽院長全智華受賄案在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全智華夫妻二人索取或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675萬餘元、美金15萬元、澳元46萬餘元,共摺合人民幣2075萬餘元。其中被告人王萍與被告人全智華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人民幣共計715萬餘元。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2018年5月8日,經查明,徐明亮在擔任廣德縣中醫院院長、廣德縣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器械招投標、藥品採購、貨款回收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醫療器械銷售商、藥品供應商、工程承建商現金403.2萬元人民幣、1000美元、500歐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2016年,歷經四次審判的深圳市人民醫院麻醉科陶明哲主任受賄案終於塵埃落定。雖然他在此期間主動向廣東省衛生廳廉政賬戶退款,並再次上訴,但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有期徒刑三年,處罰金30萬元的原判。
類似的案例隨著國家政策的嚴打相繼浮出水面……
其實我認為上班看手機被從重處理是一種刻意表演的懶政!因為被曝光而刻意小題大做,以凸顯機關部委的快速反應與大公無私!然而涉及到真正的原則問題,比如收回扣或商業賄賂,卻不是當鴕鳥,民不舉官不究,就是高高舉板,輕輕落下,弄個輕微處罰了事,難道媒體就是被用來「選擇性執法」的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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