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通報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通報
國辦函〔2018〕4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著力打造國際一流、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取得積極成效,創造和積累了一系列好的經驗做法。為促進各地區、各部門交流互鑒,進一步推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經國務院同意,現將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等28項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做法通報如下。
一、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
(一)改革投資審批等制度方面8項: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多規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系改革、並聯審批和「多圖聯審」等改革、區域評估改革、「標準地」改革、限時聯合驗收改革、強市放權改革、制定政府部門內部審批事項清單。
(二)便利企業開辦和經營方面3項:「一照多址」和「一證多址」改革、涉稅業務「全市通辦」、以「線上稅銀互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三)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項:推行「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貿易服務事項只進「一扇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四自一簡」監管模式。
(四)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項: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制定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大數據監管、跨區域網路市場協同監管。
(五)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方面4項:「互聯網+醫療健康」和「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保」、公用服務企業入駐政務服務中心、獲得電力便利化改革。
(六)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方面6項:政務服務一張網、審批服務標準化、集成套餐服務、民生服務「指尖」辦理、不動產登記改革、建設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
二、工作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緊迫性,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突出重點,把該放的權放給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
各地區要主動對標先進,相互學習借鑒,從自身實際出發,銳意探索創新,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創業面臨的困難問題,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創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創新舉措。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加強業務指導,支持地方先行先試,為地方改革創新探索創造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各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附件: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7月24日(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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