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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十評委:我親歷的「魯獎」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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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功:短篇小說成績最為豐厚

(第一屆、第四屆魯迅文學獎短篇小說評委會副主任,第二屆、第三屆中篇小說評委會副主任,第五屆報告文學終評委員會主任)

魯迅文學獎總的評獎宗旨是一貫的,各文體的獎項,當然要依據不同文體的藝術要求,遵循不同文體的創作規律。為了把這種特殊性體現出來,作協書記處在各獎項評委會的組成上,也是費了心思的。比如評委中文藝批評家的遴選,就注意到那些長期關注該文體的批評家。他們對這一體裁有較多的積累,也對最新成果有敏銳的感知。至少在我牽頭評獎工作的時候,閱讀全部入圍作品,是對評委們的起碼要求。其實很多評委早已研讀過這些作品,並且對它們在該獎項年度的貢獻和影響,是很熟稔的。而書記處派出到評委會擔任主任副主任的作協負責人,也考慮他們曾有過那一文體的創作實踐。因此一般來說,雖然最後的結果要通過不記名投票產生,但在投票之前,評委們已儘可能取得最大的溝通和共識。

單從魯迅文學獎短篇小說的獲獎作品看,我認為我國當代短篇小說應是新時期至今成績最為豐厚的體裁。新時期文學之發軔,即從《傷痕》《班主任》開始,此後文學對生活和藝術的思考,也最為敏感地表現在短篇小說上。比如作家們由傷痕而對社會的思考、人性的思考、文化心理結構的思考,而後的尋根、敘事多樣化的追求,乃至心理小說、荒誕小說、社會小說、先鋒小說以及微型小說等等展開不同探索,分類或許可以討論,但當代短篇小說總是擔當思想和藝術的先聲,這是沒有疑義的。當然,這一角色,不能說是自魯獎評獎始,而應該追溯到更早的全國優秀小說評獎那裡去,魯獎,則可說是一種繼承。

2

丁帆:獲獎是一個轉折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中篇小說終評委員會委員)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終評的評審會上,大家拿到初評報上來的名單後,有一位評委又推薦了兩位作家的中篇小說。評委朱輝認為應該尊重初評委員會的意見,沒有通過初評就不應該再提議進入終評。但是那位評委認為,作為終評委有權利提議初評結果以外的作品。相持不下時,評委會主任提議,由我和於青連夜把那兩個中篇讀完,並寫出審讀意見。我一直讀到夜裡兩三點鐘,寫了意見後第二天在會上宣讀。

我認為那兩個中篇小說,從質量上和同類題材、和以往的作品比較,弱點太明顯,不夠資格參加終評。於青也同意我的意見。這件事並沒有引起那位終評委的不滿,他很大度。

在中國的文化語境中,無論誰得了獎,肯定是名利雙收。我不是反對作家看重名利,問題是,站在名利當中,是寫不出好作品的。如果在名利面前跪下來,放棄了對作品內涵、作品思想和作品審美的追求,一味炒作,讓媒體和雜誌炒作你的成果,這種做法是很不對的。

獲獎之後,作家應該產生一定的壓力,把自己放在焦慮的語境中,而不是從商業上考慮,無限放大自己的作品。只有思考下一部作品能不能比這一部更好,才能對得起這些名利,要讓人家看看,「魯獎」也好,「茅獎」也好,是有好作品的。

對作家來說,獲獎是一個轉折,很多人是向下轉的。有的作家把獲獎作為階梯,獲獎之後對之前的作品也開始炒作。這是典型的中國作家農民心理,在名利刀刃上翻滾,一不小心掉下去就是萬丈深淵。作家應該更多地思考提升下一部作品的深度、廣度、厚度,不要被評獎所羈絆。

3

牛玉秋:中篇小說的評選基本沒有負面新聞

(第一至四屆魯迅文學獎中篇小說終評委員會委員,第五屆魯迅文學獎短篇小說終評委員會委員,第六屆魯迅文學獎中篇小說終評委員會委員)

 

後來這幾屆魯獎評選,有些門類被詬病。中篇小說的評選基本沒有負面新聞,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評獎機構和評委比較認真負責;另一個方面,評出來的作品可能不會是每一篇都水平相當,但基本上都是好作品。不說十全十美,也基本挑不出毛病。

另外一個因素,是媒體有時候唯恐天下不亂,報道時不去整體了解和把握魯迅文學獎的評選狀況,不去認真閱讀參評作品,只從某個門類里揪出負面的問題炒作。中篇小說不一樣,如果想抓住問題必須讀作品。

沒有大的閱讀量,就沒有發言權。我每年中篇小說的閱讀量都在三四百部,幾乎一天一篇,我是在這個基礎上參與評選的。在評獎過程中也會發現視野之外的好作品,也會有驚喜。因為閱讀量大,什麼是好作品,心裡是有標準的,基本上一讀就可以辨別出優劣。即便如此,也還是有遺憾,也會有「怎麼這部作品沒評上」之類的遺憾!評獎是這樣,再大的閱讀量,都會有在視野之外的好作品,評獎要讓所有人滿意,很難。魯獎評選四年一屆,就評五部作品,最終選出來的五部是否一定比沒選上的好很多,也很難說。只能說選上的都在水平線之上。

魯迅文學獎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是非常積極的。一是評出了好作品,二是推出了好作家。好多作家就是因「魯獎」而成名,因「魯獎」而成熟。「魯獎」是對作家創作的一種肯定,得了這個獎以後,整個社會、整個文壇關注度增加了,作家創作的信心也增強了,創作上往往會突飛猛進。

從1995年開始,魯迅文學獎我參加了六屆評選。參與評獎,是我人生很重要的一個階段,我是和這個獎一塊走過來的。我就是喜歡小說的人。看到一部好作品,那種愉悅是任何事情無法替代的。另外,從我對評獎的認識來講,也在不斷發展。在參加評獎當中,無論是「茅獎」還是「魯獎」,我曾非常努力地推動實名制,認為實名制才會公正,評委才更對自己的聲譽負責。沒想到,想像中和實施起來是完全不一樣的。前些屆的評選,我們評出了一批新作家,比如葛水平、田耳,都是得獎後才有名氣的。實名制以後,這樣的作家可能會越來越少。這反而是實名制帶來的弊病。

4

李炳銀:報告文學獎項名額過少

(第一至三屆魯迅文學獎報告文學獎評委,第四屆評委會副主任)

 

我從1985年開始參加全國優秀作品獎評選。從1995年第一屆魯迅文學獎設立時就參加評委活動,前四屆都參加了。我幾十年閱讀研究報告文學,情況熟悉,參加評獎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雖然其中會有些糾結、遺憾,但通過評獎吸引大家關注創作,促進文學創作無疑是有益的。評獎過程中通過相互比較交流,也是自己學習提高的過程。多次的經歷,不少情景,至今仍有很深印象。如評論家孟繁華、杜衛東曾在評獎會上對朱曉軍《天使在作戰》,黨益民《用胸膛行走西藏》等報告文學所談閱讀震憾、感動的高度評價話語,就記憶不忘。我從很多優秀報告文學閱讀中獲得的現實社會信息和健康內容力量非常多,這些有助於認識、感受和評價社會多樣生活狀態等。

我對我參加的幾屆評選結果比較滿意。作為一個報告文學熱心讀者,我對第五屆評選中李春雷的《木棉花開》、趙瑜的《尋找巴金的黛莉》落選不能理解;對第六屆評選中一眼可見的人為平衡關照現象感到惋惜和不願接受。這些結果,在我看來,有失公允。儘管每次評獎,總會有遺珠之憾,見仁見智,各有所取,但是否有傷,還是可以明顯發現的。

魯獎的積極意義應當肯定。它對文學創作會是標誌性的引導。我認為報告文學獎項評選一直方向明朗,健康正確,堅持貼近現實生活,努力給客觀表現生活主流故事人物的作品以支持。對於報告文學創作的描述和引導是健康有益的。

可惜報告文學獎項的名額過少,與其同樣具備長中短的創作數量大很不協調。若仍不再分長篇、中短篇的話,數額至少應提高到八部(篇)才合適。

5

吳思敬:大部分評委都是出以公心

(第一屆、第二屆、第四屆、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詩歌獎評委)

 

在我看來,一個文學獎辦得是否成功,與評委會組成關係極大,可以說有什麼樣的評委,就會評出什麼樣的詩人。魯迅文學獎詩歌獎的評委前幾屆都由德高望重的老詩人如牛漢、李瑛、屠岸、謝冕等牽頭,作協書記處領導人介入,除在京評委外,外地評委要不少於三分之一,由有影響的詩人、詩歌評論家、詩歌編輯組成。但評委的詩歌觀念其實並不一致,有的相對正統,有的比較開放。這樣構成的評委會,照顧到方方面面,頗有點「統戰」色彩,這樣也就造成了評委會內部不同意見的爭論很激烈,在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情況下,只能一輪又一輪憑投票決勝負,即使勝出的,票數也比較分散。就我個人而言,我擔任每屆評委,都是兢兢業業,認真對待的,我不能保障自己判斷力總是準確的,但一般情況下我不會違心地投票。不排除個別評委有受人請託、有失公平評審的情況,但就我接觸的大部分評委而言,應當說都是意識到自己身上責任的重大,是出以公心,認真評審的。

魯迅文學獎的評獎不僅評的是詩集,同時評委在這一過程中也備受檢驗。在這一過程中,能發現某些人的小動作,但也能看出某些評委人格的閃光。

第四屆魯迅文學獎評審,詩人于堅經過初評入圍了,在終評委中引起很大爭議。關於于堅是否能獲獎爭論最激烈的時候,評委韓作榮站起來說了一句令全體評委震驚的話:「如果于堅這樣一位重要詩人不能入選,那麼這屆評獎就沒有意義!」這句話說得斬釘截鐵,很有分量,最終決定了于堅的入選,儘管名字排在本屆最後一名。這件事我曾在韓作榮逝世後的追思會上講過,我覺得這體現了韓作榮光明磊落、敢於擔當的人格力量。

第五屆魯迅文學獎首次把當代人創作的舊體詩詞列入參評名單。有若干篇舊體詩詞也進入了終評名單。由於此前的評委都不是專門研究舊體詩詞的,此次評委會特地聘請了上海作協秘書長、舊體詩詞的創作者和研究者褚水敖先生為舊體詩詞評選把關。按常理,作為評委中唯一的舊體詩詞作者和研究專家,應當站在舊體詩詞作者的立場上,為舊體詩詞爭取名額。但褚水敖先生經過認真審閱這些舊體詩詞集,感到差得太遠,確實不夠魯迅文學獎的水準,也就沒有再往上推薦,結果這一屆就沒有舊體詩詞獲獎,而褚水敖先生的出於公心的做法,也得到了其他評委的點贊。

總的說來,詩歌評獎,推出優秀詩人與詩作,對推動詩歌創作的發展與繁榮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對這種作用不宜估計過高。其實優秀詩人、優秀作品都不是靠評獎催生出來的。相反優秀的詩人是在超越世俗、超越功利,有時甚至是在身處逆境的情況下,胸中懷有憂憤,不吐不快,才寫出好詩的。

6

張守仁:胡冬林沒有得獎,我很傷心

(第一屆至第四屆的魯迅文學獎散文雜文獎評委)

總體來說,前幾屆魯迅文學獎公正、嚴肅、認真、嚴謹。當時評選分初評和終評,我經常既是初評委又是終評委。第四屆參加散文評獎的作品有184部,我一看目錄中沒有韓少功的《山南水北》,立即提出請組委會通知韓少功報送作品。

我對散文創作的全局比較了解,全國的名散文家也都是我的朋友。《山南水北》是韓少功歸隱鄉村七年間記錄山野自然、民間底層的散文集子,鮮活、生動、新奇、樸實,堪稱中國版的《瓦爾登湖》,出版後有一定影響。但是韓少功當時是海南省作協主席,他為人比較謙遜,覺得應該讓海南其他作家申報「魯獎」,所以沒有申報。我得知後立即建議他參評,我認為他是中國最有思想的作家之一。作為評委,我只看文不看人。韓少功的《山南水北》是唯一一部以全票通過的獲獎之作。我認為那一屆有了《山南水北》就是散文的豐收年,評了《山南水北》第一名,那一屆「魯獎」散文獎就有了權威性和頂樑柱。

我一直關注著魯迅文學獎散文評選,總體來說,公正嚴肅,該得獎的都得了,賈平凹、周曉楓……基本無一遺漏。儘管有的評得晚了,還是比較公正的。

但是胡冬林的《狐狸的微笑》沒有得獎,我很傷心。胡冬林是自然文學、生態文學第一人,我認為他的散文超出了國界。

7

鄭伯農:評獎不是「蓋棺定論」

(第一屆魯迅文學獎文學理論評論獎評委會副主任,第二屆文學理論評論獎評委,第三屆、第四屆文學理論評論獎評委會主任)

 

在我參評的那幾屆評委會中,理論評論組沒有發生過激烈爭論。倒是評中篇小說、詩歌時,有過尖銳的意見分歧,但也沒有達到當面爭吵的地步。理論評論組的氣氛比較和諧,有不同意見,大家都能心平氣和地交流。評獎推出新人新作,對文學評論事業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我們既沒有評出很不像樣的作品,也沒有推出驚天動地的力作。既沒出大錯,也沒有取得輝煌戰果。回憶當年作為評獎工作的參與者和組織者,我只能用兩個字評價自己的表現:平庸。

後來「茅獎:和「魯獎」都採取實名制的方式。實名制和隱名制各有利弊,到底哪一種利更多?我沒有研究過。不論實名還是隱名,都要努力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既廣納百秀,又嚴格要求。

不必諱言,我們的評獎既推出了一批優秀作品,也推出過一些過眼煙雲。對於「文革」前十七年的若干代表作,對於新時期的一些引起爭議的作品,包括獲國內甚至國外獎的作品,人們至今還存在著不同看法。有歧見是正常的,完全可以繼續展開爭鳴。記得三十多年前,周揚同志在第一屆全國短篇小說獲獎作品頒獎會上有一個講話,他提出,評獎不是「蓋棺定論」,評獎之後還需要「講評」,還可以討論。這個意見非常深刻。看人、看作品,都需要時間。《詩品》的作者鍾嶸是大專家,但他把曹操列為下品,陶潛列為中品。直到數百年後的唐朝,陶曹二位在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才逐步確立起來。馬克思說,人民群眾是文藝作品的權威評定者。作品的歷史地位,最終要靠群眾來評定。

8

吳秉傑:評獎結果讓所有人滿意是不可能的

(第一至四屆魯迅文學獎文學理論評論獎終評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報告文學終評委員會副主任、第六屆文學理論評論獎終評委員會副主任)

 

我參與了中國作協的許多文學評獎工作。「茅獎」從第二屆參加初評開始,至今九屆;魯獎較晚,從第一屆至六屆都參加了,並且當評委。

從個人經歷與經驗看,相較於其他類似的國家級大獎評獎而言,中國作協的文學評獎或許相對而言是評得最好的。原因有三:一、領導開明,二、專業人員干專業的事,三、程序嚴格規範。這兒無重要與先後之分。如說重要,或許程序公正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攻關」幾乎沒用。例如,首先是推薦作品,並限定數量,發表或出版單位總是要把質量最好與最有希望獲獎的作品送上來。然後初評,那往往是一批在第一線的很有經驗的編輯與評論家參加工作。最後才是終評。那實際上是經歷了三次評選,讓更多的人參與了評獎,減少誤判。

要說評獎一定評出最好的作品,那幾乎是不可能的。要說評獎結果讓所有的人都滿意——評委、讀者和未獲獎作者,那更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直觀如體育比賽,那也未必是水平最高的人(或隊)一定最後得獎,更何況是由人評選的文學。在我看來,一定年度內的評獎,評出的是好作品,或最好的作品之一,就可以滿意了。更要關注的是,別讓差的作品得獎,使魯迅或茅盾的名字蒙羞。

評委要始終與評選出的作品聯繫在一起,「與有榮焉」。獲獎作者也要看「與誰為伍」。中國文學隊伍實力是很強大的,名家、新人湧現,每年還有一批批中文系的學生畢業,都是很好的檢驗評獎結果的力量。評出好作品,就是推薦,引領和導向。

凡我參加的創作層面的作品評獎來說,那總是有遺憾的,甚至於可以說每屆都有遺憾,這很正常。譬如說,第三屆「茅獎」評選中,張煒的《古船》、王蒙的《活動變人形》、鐵凝的《玫瑰門》、張承志《金牧場》、鄧剛《曲里拐彎》五部長篇全部出局(未進入終評),就很遺憾。「魯獎」中的文學理論與批評的評獎,遺憾便較少。這是因為理論批評文章受眾面窄,學術生命力長,本身便不需要憑仗評獎、獲獎來擴大其讀者面或影響力,自然也就不需要太遺憾。

從歷屆獲獎作品看,魯迅文學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有了很大的發展變化。第一屆得獎的五部作品全是單篇文章,沒有專著。現在情況可能已是相反了。如第六屆獲獎的都是專著,而沒有單篇文章。對於文學研究的價值領域和當代意義的認識是大大地拓展了。例如,趙園的《明清之際士大夫研究》得獎了,魯樞元的《陶淵明的幽靈》得獎了。其實從最初第一屆獲獎的陳伯海長篇論文談四百年文藝思潮直至當代(本身是作者一本專著的序章),便己初露端倪,它讓人重視的是四百年與西方文藝復興同步的歷史研究,而不是寫得並不算出色的後面新時期創作評論。可見理論批評越來越走向了宏觀研究、歷史研究。

這當然是好事。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單篇的理論文章或優秀的對作家、作品的研究評論之作似乎消失了。事實上一篇有新意、有發現的單篇論文其價值也完全可以超過一大批雷同的、重複的(至少在材料與論證上都是重複的)專著。所以,在文學理論批評繁榮發展的同時,仍要不忘作協評獎的初衷,評出水平、特色和自己的追求。

說明一下,我只是就自己參加的評獎話動談些看法。「魯獎」除第五屆擔任報告文學評委外,我參加的都是文學理論批評評獎。

9

陳眾議:翻譯獎評審時難度更大

(第三屆、第四屆魯迅文學獎翻譯獎評委、第六屆評委會主任)

 

第三屆魯迅文學獎評選時,田德望先生翻譯的《神曲》獲全國優秀文學翻譯獎,這部譯作凝聚了田先生多年的心血;人民文學出版社也付出了極大的努力,書做得漂亮。評委會不僅沒有異議,而且表達了由衷的欽佩。這種情況對評審者來說是一件幸事,無須糾結。

「糾結」的原因,多數是出於難以取捨。名額少,評委們有時又各執己見,很難達成一致。再說獲獎作品往往只能是最好的之一,「之一」和「最好」這麼一點差別,可能就會讓我們糾結、矛盾,甚至長久地遺憾。在我的印象中,除了田德望的作品,這種遺憾堪稱常情。

語種多、參評作品多,翻譯獎評審時難度更大。但好在大家必須通讀所有入選作品,而且都有翻譯實踐,即便不懂原文,也可以有基本判斷——譬如對譯本的中文水準以及表現風格如何,作品的潛台詞有沒有譯出來等等,都還是可以有大致見解的。我們大體掌握兩個原則:首先必須名家名作。如果譯本是沒有多少文學價值的普通暢銷讀物,比如《誰動了我的乳酪》之類,即或譯得再好大家也不會投它。其次看翻譯本身的幾個層面:一是譯文本身的水準;二是翻譯的工作量。翻譯部頭不在大小,有些原著本身比較難譯。敘述舒緩、平鋪直敘、相對寫實、文風簡明的作品,和有探索性、文風艱澀、不易解讀、有大量潛台詞的作品,對譯者的要求差異很大。後者需要譯者更多的投入,譬如閱讀大量論著、文獻,做大量注釋,從中體現的是譯者的案頭功夫;三是要考量譯者的中文表達。自林紓以來,早先的翻譯提倡歸化,有關譯作大抵是讓中國人讀起來像中國小說。楊絳、傅雷的譯文有了變化,他們在歸化和異化上會有所平衡,或有所側重。這種側重在當代逐漸演變成了異化,即儘可能尊重外文的風格。這樣可能會在形式上更多地保留原著風貌,但對讀者來說是一種挑戰。就拿西方語言來說,一整頁都沒有句號的情況時有出現。而短句卻是中文的傳統之一。面對艱澀的、冗長的句子,譯者必須做出選擇:如何在歸化和異化中間找一個平衡點。通常,好的譯者取法兼顧,即儘可能的形神兼備、歸異相宜。如楊絳先生所說,翻譯是「帶著鐐銬跳舞」,「一仆二主」,即既是原著作者的僕人,又是讀者的僕人。

現在翻譯界,主張直譯的人不少:原著是怎麼句逗,我也怎麼句逗。這種譯法更像「機器翻譯」。作為嘗試無可厚非,但在文學作品中,我個人不太喜歡這樣的做法。文學翻譯不是文字翻譯,文學翻譯必須盡量形神兼顧、歸異兼顧。評審中大家要有心平氣和的探討,經典性、學理性、文學性、工作量等等,都是討論的問題。就事論事也罷,高談闊論也罷,最可怕的是固執和偏執。

第五屆魯獎評選中翻譯獎出現空缺非常可惜。魯迅文學獎翻譯獎四年評一次,大家都很重視。翻譯獎空缺,對整個學科發展不利,對翻譯同仁的期待也是一種打擊。這其中不僅有規則問題,還牽扯到評委本身的很多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魯獎和茅獎是國家級的、最有聲望的文學獎項,可謂萬眾矚目,中國作協和文學界更是高度重視,每次評選有很多議論、紛爭,可見知名度非同一般。正因為如此,主辦方和評委「壓力山大」。我曾針對茅獎評選給中國作協黨組和鐵凝主席寫過一封信,建議評獎實名制。後來這封信刊登在《文藝報》上。實名制的最大好處是,評審者需要有高度責任心,你的那一票不僅是組織上的委託,還是個人的聲譽和責任,是你的公正程度和學術、文學判斷力的體現。你必須惟文學馬首是瞻,對評獎高度負責,對作協無忝所託。當然,實名制引起的反作用力也顯而易見。沒評上的可能會有所嗔怪,甚至記恨,但這是小事。評委要有這個擔當。如果一個評論家平時也只說好話,連正常的批評都不敢展開,那他肯定是不合格的。評獎亦如此,我有我的價值判斷和審美取向,不論朋友還是熟人,該投票就投票,該放棄就放棄,這是基本的職業操守。

我覺得這樣做至少可以使評獎過程更透明,讓大家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可以避免人們對程序的質疑。很多作家都有沖獎抱負,從近幾屆評選的結果來看,茅獎引起的紛爭遠不如魯獎。單憑這一點,似可反證實名制的好處。

魯獎翻譯獎最大的作用,是獎掖好的翻譯家,對翻譯標準起到好的導向作用。據我所知,迄今為止,翻譯獎的評選還沒有被學界大為詬病的。即便有爭議,也多數是學理上的討論。最明顯的是《堂吉訶德》,不論後來出現多少譯本,不論後來者是否獲獎,都不影響楊絳的歷史功績。當然這麼說並不意味著楊絳的翻譯什麼都好。翻譯不可能有終極版本,後人可以比前人在某一方面、某幾方面做得更好,譬如同樣獲得過魯獎的董燕生譯本。這與文學本身的複雜性有關。由是,誰也不能說:我的譯本是最好的,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原著不變,但闡釋在變、讀者在變、語言在變。翻譯理論最大的瓶頸也在於茲。

現在翻譯還沒有進入我們的學術評價體系(比如譯作不算學術成果),還沒有在學科體系中贏得應有的位置。而魯獎恰恰是對好譯者、好譯品的一種認可,並由此獎掖所有孜孜於斯的無數同人。

X

王家湘:第五屆翻譯獎空缺是因質量不過關

(第四屆、第五屆魯迅文學獎翻譯獎評委)

在歷屆魯獎評選中,只有第五屆的翻譯獎空缺,原因是質量不過關。評獎是為了提倡湧現優秀的翻譯作品,如果評出的作品錯誤百出,豈不是貽笑大方。初選是不知道作品譯者的,不存在先入為主的意見。終審的時候知道譯者,但是也只拿譯文說話,不摻雜任何個人感情,也不涉及技巧,只圍繞是否忠實於原文。大家都很認真,那屆評獎結束後每個人都寫了評審報告,舉出譯著中錯誤的例子以及所佔百分比。

評委所注意的硬傷,不是類似「繁星滿天」和「天上有很多星星」這種翻譯風格上的區別,而是譯文是否準確。如果嚴肅討論,中翻英適度有些創造性是可以的,外翻中就不必迎合讀者,否則就是誤導。如果獲獎作品出現本質性的錯誤,那麼評出的作品提倡的就是粗製濫造的作品。

那一屆參評作品中,有非常知名的翻譯家的譯作,是他和另外兩個人合譯的作品。知名翻譯家的譯文非常好,但是另外兩位的譯文非常糟糕。如果多人合譯,牽頭的翻譯家應該通讀翻譯作品,否則無法保證作品的整體水準。未能獲獎,我也替那位翻譯家感到遺憾。

(中華讀書報記者/

舒晉瑜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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