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終究還是個心結

家事-終究還是個心結

來自專欄李氏十八子

今天無聊,想講講家裡頭那些事。

在愛人以及她父母看來,我的家人對我是完全不關心的,這個兒子好像可有可無的樣子,似乎我的存在與否和他們沒有一點關係,這些似乎可以被我的生活裡面的經歷和遭遇得到了驗證。

我大學畢業後,離開簽約的第一家公司一個人跑到人生地不熟的深圳打工,沒有和父母商量、也沒有徵詢過他們的意見,他們也沒說啥,這事情和他們貌似一點關係沒有的樣子;

後來在深圳買房,我知道家裡沒錢,也沒有向他們借錢湊什麼首付,直接就和愛人湊了個8萬塊錢交定金了,沒有問過他們我想買房的事情,事後接父母到深圳房子里住了兩個星期,實在不習慣,他們吵吵鬧鬧的要回老家;那時我的二哥,正身患胃癌,幾個月就走了;

兩年之後公司內部人員調動,從深圳到上海,徵詢我的意見問我是否有興趣,我就和愛人討論了一下,也沒有和父母商量,直接一張機票飛到了上海,搞得過年回家父母給人家說時,還以為我在深圳工作;

我結婚的時候,家裡也沒有出一分錢,在愛人家裡舉辦的婚禮,父母都沒有出席,在老家的婚禮也就舉行了一個很簡陋的儀式,事後的彩禮和份子錢我一分沒要,就當作給父母操辦婚禮的費用了;

愛人生兒子的時候,是在她自己家裡生的,當時主要考慮到她的父母照顧比較方便,我的父母也沒有露面,只是打了一個電話,是兒是女他們好像也沒有那麼在乎;

期間賣了深圳的房子,置換在上海,同樣賣房、買房的事情我都沒有和家人商量,因為我知道,跟他們說,他們一點概念都沒有,給我出不來什麼主意和意見,乾脆就不問了。

幾年前我的房子出了點意外,隔壁著火影響到了我家,不能住人,期間和責任單位商量賠償的事情,幾個月就住在莫泰酒店,他們也是一聲不吭;我打電話給父母過,說了這個事情,他們有說過來看看,我考慮到住宿和其它等事情,就叫他們不用過來了;

他們就當真沒有過來。

我的小孩一直是岳父母帶大的,每年他們都會趟老家,時間1-2個月不等,家裡的許多事情也需要處理。有一年父母過來住了半個月,幫我帶了15天的小孩;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父親就一直沒來過。直到我的二娃出生,我母親過來搭把手,協助我的岳母洗點尿布、拖拖地等事情,住了3個月左右,等我老婆出月子才回去。

兒子生日或者愛人生日,我母親倒是會打個電話問問,叫我給她弄點好吃的(她腦海里還是停留在吃不飽肚子的年代);

當然不是每年都記得,三年裡面能記得兩年吧;我的生日同樣如此,記得就給我打個電話,不記得就啥事沒有;

在他們眼裡,小孩的生日實在是太平常不過的一件事情,過與不過,不是很重要;

可以理解,愛人對我的父母怨言是很大的、很多的,不滿猶如那滔滔不絕的江水,連綿不絕,但是不滿歸不滿,她沒有做過對我父母不好的事情,當然在我耳邊打打小報告說我父母厚此薄彼那是經常的事。

只是每次講到家裡的事情的時候,她總是一肚子的委屈和怨言。她從來沒主動打過電話給我父母,逢年過節我和家人視頻或者電話時,她也總是長話短說,心不甘情不願的叫一句父母、曲意逢迎幾句客氣話;結婚十多年了,愛人和我回家的次數,估計也就不到十次,平均每年不到一次;

對了,忘了交代幾句,我來自號稱人傑地靈的內陸省份,愛人來自中原古都,中間有個1000公里左右的距離。她是獨生女、城鎮家庭,家境小康(教職工家庭),我兄弟姐妹排行老小第五,農村老表一個。

說完了我的父母,接著聊聊我的岳父岳母。

實話實說,我挺佩服他們,一個強悍到無人敢惹(岳母)、一個善辯到無人敢辨(岳父),都是一時之人才,堪稱絕配。我所說的不是他們會無理取鬧,一個以理服人,一個敢打敢沖,一個不怕事,一個會來事。總體來說,善辯的岳父聽強悍的岳母的,但是大事情都是商量著來,生活中都是岳母照顧岳父,除了一些岳母堅決不做的事情,比如拖地、洗油煙機等,那是岳父動手,其餘的岳父都是做甩手掌柜。家裡事情都是一個主內,一個對外,相得益彰。

我的岳父一身正氣,70年代的大學生、做過中學校長和紀委書記,為人過於正直,實心辦事,不肯隨大流,因而被撂在一邊,不得升遷;

我的岳母任勞任怨,幾十年在學校後勤服務,熬成了公辦事業編製的人員。因此兩人都有醫保、社保和退休金,衣食無憂,且無欲無貪無求,在他們看來,雖說比上不足,可比下卻綽綽有餘,另外,他們都很節儉。

此外,他們只有一個獨生女,女兒就是他們的命,他們所有的幸福,都是寄托在女兒的幸福之上。

當我和愛人租房在深圳時,岳母來過,準確的說,是考察我這個人。結果是:我人傻錢少還不會說話,還有好幾個同樣窮的兄弟姐妹;可女兒認定了我,他們也沒轍,於是,他們同意了我們的交往。

結婚時,他們沒人問的多設要求,只要求我對女兒好。

結婚是她女兒的大事,因此在老家弄得場面很大,對我自己,好像還是懵懵懂懂,我的父母好像也沒覺得是多大的事,矛盾因此內心撂下了。

我和愛人在深圳買房後,他們就辦理早退,和我們到了深圳,每天就是逛公園、聊天、爬山;在他們的觀念裡面,養兒養女是用來依靠防老的,和女兒住一起天經地義,當然,他們自己有穩定的收入。

十幾年,我的岳父岳母從50出頭就沒工作了,我都不知道是怎麼過來的。其實,期間我勸過他們,找點事情做,人不會無聊,總比無所事事強,對我來說至少不會無事生非。

不聽,還是整天的這樣閑逛。

後來,愛人有了身孕。基於現實的情況(當shu我還沒有在上海買房)和為了照看方便,大家都覺得會老家生孩子比較好。

其實,許多地方對女兒回家生小孩有說法的,但是我個人簡單,啥都沒考慮到,這成了日後岳母每次有爭論時說我的一個恆定的理由。

不得不說,我的岳父岳母,對我的小孩好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我除了覺得怕會溺愛了小孩,我真覺得愛得太細、太誇張。可也造成了一個小小的後果,長大後我無法給小孩定規矩,什麼事情小孩都覺得理所當然。

做過校長和紀委書記的岳父,十年前給兒子洗尿布洗到手軟的地步,聽說就差推門而逃了。岳母,愛人坐月子時那更是伺候閨女、照顧外甥一肩挑,我對此真心懷恩於心。十年以來,我的兒子就是他們帶大的,付出了許多、也收穫了兒子的心。

其實,兒子管他們是叫爺爺奶奶的,雖然是隨我姓,這也是他們日後每次說我的一個理由之一:小孩在我家生的,我幫你帶大的,你父母看都沒來看一眼,如果我說要小孩跟我家姓,你同意不同意?

我肯定嘴硬說不行,是壓根兒我就沒想過這茬,可要是當時他們提了這個要求:我當時能怎麼辦?現在想想我還是有點心虛,底氣不足就是樣子的。

當然,我也有一個很實在的理由,我從頭到尾,在金錢上沒有靠過他們,不光是結婚、生娃、養娃等等,買房並沒有從他們那裡拿錢,都是我和愛人自己手把手賺的錢,都沒有開口借,至少這點我做的不錯。手不緊,有一就花一,對自己倒是很摳門,可對他們從來沒有寒磣過。

我其實誰的錢都不想要,這也給我省了許多口舌,否則日後爭吵這更是一個殺傷力大的理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真不是空穴來風。我也是在慢慢的「日常生活鬥爭中」才體會到的。

說這麼多,好想我和岳父岳母關係很差似得。實際上,我和他們的關係還可以的,確切來講,是斗而不破。「斗」的原因,是因為我不太會說話,不太會討好岳父岳母,不會說漂亮話,他們不是老高興,有時侯我還會傻帽似的反駁,還會弄得他們下不來台,逆鱗老虎的下場你是知道的,自然不會有好果子吃。

岳父母給我臉上看,這是家常便飯,被我氣得流淚、吃不下飯,在前些年也是每兩年都基本會發生一次兩次的事。

結果當然不好,自然每次都是我錯呀,每次都是我低頭認錯,還得是當天,哪怕是晚上12點,我也得去老兩口床前賠禮道歉,否則他們可以整日整夜不睡覺,你能受得了么?

隔日事情就鬧大了,我岳父絕對會給家裡人發簡訊、打電話,整個家庭都不好了,誰願意?都說家醜不可外揚,我道個歉、低頭認錯是最好的選擇,事情鬧鬧就算了。在床前聽他們的一番語重心長的教誨,事情就算過去了,「不破」的關鍵在於我的認錯和態度,甭管對錯,道歉了就是好孩子。

哈哈,我都四十了,還「好孩子」!我們家裡沒有隔夜仇的,這也算是「當日事、當日畢」的具體體現吧!

我這個人,雖說嘴賤,可心不壞,對老人也算孝順。基本上能做的都會去做,沒什麼不良愛好,可是由於性格上的缺點,老是做些經不起大腦檢驗的事情,也算是一大敗筆吧。

老人說歸說,可心底還是疼我們一家子的。

尤其是家裡的一對兒女,整天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著。兩個寶寶是他們的命根子,說啥不好都不行。

我的岳母,給家人準備吃的,可以一天到晚比總經理和總理都忙,早上5點就起來,晚上10點才上床入睡,天天如此,也不知道在忙什麼。

我的岳父,家裡的活從來不幹,還整天指指點點,說這說那,岳母雖說也是惱火異常,可照樣對他言聽計從,伺候得周到無比。

老兩口也吵架,要死要活的倒沒有!不過,當真還是沒有隔夜仇,我和愛人經常當那個和事佬,白臉紅臉都來過。

呵呵,家庭的事,就是煲一鍋粥,酸甜苦辣都在其中。

說完這麼多,好像我的父母當真是不關心我這個兒子似的。至少在愛人和岳父母眼裡看來,他們覺得我的父母沒有人情味,對我不管不顧,不合格。

可身為兒子的我,不是這樣認為。

農村父母和城鎮父母的心一樣,也是鮮紅鮮紅的、撲哧撲哧的跳。不過,我的父母會比較多大意,確實當真。

他們的生存環境,想法和視野,比我們狹窄、現實和片面。

他們沒有社保,我爸70多了,還整天在離家800米遠的工廠稱磅秤,日賺60塊,這是他自己的收入,我的母親沒有收入。

一輩子的窮,壓的他們喘不過氣來,能省就省是他們生存的原則。

當初家裡房子著火,只要我說沒事,不用來,他們就不會做它想,來一趟上海,車費就1000塊,還要住酒店,在他們看來,這些錢可以不要花,所有他們沒來;

結婚呢,兩個家庭相隔1000公里+,對一輩子沒出過門的父母來說,是一個充滿畏懼感的旅程,沒做過火車,沒住過酒店,不會說普通話。。。。。。

關鍵是,回家也要舉行的,就省了那個來往的費用吧。。。。。

生娃,他們覺得,來了也幫不了什麼,還是不浪費了吧。。。。。。

至於小孩的生日,多大點事。。。。。。

人窮志短,我的父母就陷入了這樣的一個怪圈。

可年輕的時候,父親能給我這個幺兒子復讀高三考上大學共我讀書的機會;

能給我大哥頂替他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工作自己回家種田的機會,

能給我不喜讀書的二哥貸款買車賺錢的機會,

實際上相當於,我的父母給我們三兄弟各自一個出路。大哥,機遇好,去了農村信用社(現在的農商銀行),憑藉踏實努力的工作十年後當上了小主任,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二哥,時運不濟,起初跑大車、長途,後來開中巴,走後來開手扶拖拉機,車越開越小,還因此得了胃癌,花光了錢也沒治好病,人走了留下了兩個幼稚的小兒;

我能上大學,完全在於父親的支持和鼓勵。

我們的村子,至今為止,才出那麼兩三個正規大學的畢業生,二十年前,我是第一個考上大學的人,轟動了整個村子。

就沖我能上大學這一點,我對父母感恩不盡,否則我現在也是和我那些個發小一樣,現在也還在走人窮志短視野窄的老路,我在他們和他們後輩的身上,看不到跳躍階層的希望,哪怕是從我們現在的最底層第九到第八層。

農村人,離不開家,年紀又大了。父母就很不願意來我這邊,自己家裡的小雞小鴨沒人看管不行,兒子那邊生活習慣完全不同,不會講普通話、不認識一個人、不認路、甚至不會用熱水器等,外加各種不適應,住宿也是人多擁擠不堪。父親一天60元,至少可以賺夠他和母親的買菜錢,來了上海,就啥都沒有了。

還有就是從小到大,我的事情基本都是自己一個人做主,什麼都是自己拿主意,父母可能完全信任自己的兒子,基本上不過問、不干涉我的決定。好與不好,自己試了才知道,或者他們決定自己在什麼方面都幫不了我,這個可能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其實,逢年過節,愛人和我回家,父母對她也特別的疼愛,家人也特別的高興,每年返回上海時,大包小包,只要家裡有的,都恨不能全裝上。

每次回家,父母都叫我請岳父岳母和我們一起回家過春節,只是他們吃住都不太習慣,去過一次之後就沒去了。

我和愛人,關係很好,添了二娃後,一家人整天歡聲笑語樂呵呵的,雖說苦點累點,日子還是滿開心的。只是每次老家的事情,她就沒來由的不高興。惜乎!心結已成,看似難以解開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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