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標被異議了,多久才能知道結果呢?
眾所周知,我國商標註冊的周期一般在9-12個月,這是在順利的情況下。如果,商標遇到被異議、被駁回的情況,註冊周期就會延長至2-3年,甚至可能就直接被判無期,商標註冊不下來的情況也是時有發生。那麼,今天我們就聊下,企業或個人在註冊商標時遇到異議該怎麼辦。
今日關鍵詞:商標異議
知識點
商標公告/異議期:
商標從申請人提出申請到完成商標局的初審大概需要9個月時間,初審過後有3個月的公告期,也叫異議期,這段時間內,任何人都可以對這個商標提出異議。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在商標公告期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那麼,什麼樣的商標會被提出異議呢?
1、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使用了商標法禁用的標誌。
2、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28條的規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註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或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3、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4、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馳名商標的。
5、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5條的規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經授權,以自己的名義將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標申請註冊的。
6、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6條的規定,濫用地理標誌,致使公眾產生混亂的。
7、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
8、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標誌權的。
9、初審認定的商標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被異議之後,被異議人如果需要進行答辯爭取這個商標的專用權必須在收到商標局下發的異議通知書之日的次日起30日內提交,1年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會下發該商標的裁定結果。所有商標被異議之前,最快也要1年左右的時間,如果過程中有任何一方不服裁定結果還可進行異議複審,時間將更加漫長。
小編建議:
如果您的公司在創業過程中已經使用了未註冊成功的商標,那麼將面臨商標無法拿到註冊證的可能,更加會影響到整個公司的戰略部署進程,後果可想而知。因此小編建議創業公司可以先購買一個已經拿到註冊證的商標,後期再申請新的商標,添加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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