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中醫黑 —— 揭露「庸醫」行為

打臉中醫黑 —— 揭露「庸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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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一位「中醫黑」用戶的並不友好的爭論(具體內容看後續截圖)

應該說,如果不是周末筆者對自己的文章進行回顧反思,可能不會發現如此嚴重的問題,畢竟,當時僅僅是從事實角度並加以簡單的分析,就可以對當事用戶進行有力反駁了。

當然,某位網友的評論(內容存在主觀臆斷的胡說行為,沒有公開)(是否會以文章形式進行單獨分析,後期再說吧,看個人精力了)也客觀的對筆者進行了提醒。

具體內容,

筆者回答原文鏈接如下:

眺望天下: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免臨床試驗《古代經典名方目錄》是不是和中醫千人千方的精神相違背??

www.zhihu.com圖標

為便於大家閱讀,以及對當時內容作為證據的保存(筆者已經考慮將相關文章也加入到回答的正文中,為避免時間戳給大家造成的錯覺),筆者將全文截圖如下:

用戶「子持蓮華」評論以及筆者的回復內容,截圖如下:

基於基本事實的分析,筆者已經在另一篇文章進行了論述,鏈接地址如下:

眺望天下:打臉中醫黑 —— 給杠精西醫「醫生」的事實?

zhuanlan.zhihu.com圖標

這裡,這篇文章,筆者談揭露。

誠然,筆者也知道網路和諧環境的可貴,然而,主觀錯誤行為,卻作為攻擊他人的理論依據,尤其是這種情況出現在醫療相關的話題中,筆者認為,我們應該以嚴肅認真的態度進行對待。

首先,用戶「子持蓮華」混淆了基本病症與併發症的概念

在筆者回答正文中,原文內容如下:

比如六味地黃丸,針對的是廣泛的「腎陰虛」的情況,而具體到某一位患者身上,可能會出現其他併發症狀。

對於一名醫生來說,應該對病症和「併發症」有著基本的意識的區分。

甚至,筆者原文中,使用的詞語是「併發症狀」,在醫學描述中,相對於更為統稱的「症」,「癥狀」所描述的情況無疑更為具體。基於此,筆者特意的使用了「併發症狀」

這個嚴格的說甚至有些山寨的詞語

然而,用戶子持蓮華用來反駁筆者所列舉的例子,「附桂地黃丸」(實際為名稱為「桂附地黃丸」),和筆者所舉出的「六味地黃丸」所針對的,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病症。

之所以將用戶子持蓮華的行為稱為庸醫行為,是因為,相關的內容,並不是中醫醫學專業才有涉及的範疇。西醫教材《中醫學》(供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使用)下篇,第二章 方劑,十三 補益類,六味地黃丸 一節,有對該藥物的詳細介紹,第223頁,截圖如下(紅色線條為筆者標註):

其中,【主治】明確標明了是「肝腎陰虛證」。

同教材,上篇,第六章 辯證,六、臟腑兼病辯證,(八)肝腎陰虛證,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描述,第127頁,內容截圖如下:

儘管《中醫學》教材中沒有提到「桂附地黃丸」(至少筆者沒有找到,如果其他網友找到了,歡迎提醒),但這味葯,畢竟相對還算是常見,甚至也是用戶子持蓮華自己提出來的。筆者在網上找到的說明書如下(為避免廣告嫌疑,廠家部分已打碼):

其中,「功能主治」一項明確寫明了:溫補腎陽。用於腰膝酸軟,肢冷尿頻。

進一步的,在國家藥典(筆者手裡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如果有新的版本對相關內容有修改,歡迎網友朋友們指正),桂附地黃丸相關描述如下(第980至891頁)(截圖為第981頁「功能與主治」部分內容):

儘管和前面《中醫學》教科書中對「肝腎陰虛證」描述,存在著相同的「腰膝酸軟」情況,但這味葯畢竟是針對用來溫補腎陽的。(相同部分針對病症,是因為滋腎陰還是補腎陽,都是針對腎臟的虛弱情況,都是補虛葯。)

而在《中醫學》教科書中,上篇,第六章 辯證,五、腎與膀胱病辯證,(一)腎陽虛證,第124頁,描述內容截圖如下:

我們完全可以看出:

1、「肝腎陰虛證」和「腎陽虛證」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病證;

2、「六味地黃丸」和「桂附地黃丸」針對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病證

這個情況,和筆者最開始提出的回答正文中描述的情況,是相互衝突的:

這裡,筆者筆者得出關係為「或者」的兩種結論情況:

1、用戶子持蓮華沒有掌握一個醫學生基礎教材的基本內容。從這個角度講,用戶子持蓮的言論行為屬於庸醫行為。

2、用戶子持蓮華在明確掌握專業知識的情況下,扭曲專業知識,進行抬杠

當然,如果有其他網友能夠得出其他結論,歡迎補充。

前者是職業素質問題,後者,是人品問題。相對來講,筆者主觀的更希望是前者。畢竟,庸醫是可以通過學習,補充知識的。而人品的問題,不好說了。

最後,還是因為這篇文章的揭露行為本身,就帶有一定的批評性,攻擊性(儘管批評對象客觀存在不當),其中負面因素是在所難免的,給讀者造成的負面情緒,筆者在這裡鄭重致歉了。

筆者將用戶子持蓮華的行為稱為庸醫行為,是應該該用戶主頁中存在「醫生」的介紹描述,相關內容截圖如下(紅色矩形框為筆者標註):

筆者尊重醫生這個行業,畢竟,治病救人,是高尚而光榮的,同時,也是辛苦的。

但這並不代表筆者會縱容庸醫(以及庸醫行為)對筆者的觀點進行污衊。

畢竟,指出一個行業中個別人士的不當行為,也是對這個行業本身的促進,是有著積極作用的。相反,縱容的行為才會是不良分子繼續滋生髮展。

如果文章中存在詞語使用不當,歡迎讀者朋友指出,筆者承諾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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