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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去網吧不能認定為貧困生」真有用嗎?

「常去網吧不能認定為貧困生」真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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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去網吧不能認定為貧困生」真有用嗎?

前天,一則「陝西高校貧困生認定新規」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文件明文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不得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投資辦企業、擁有豪華樓房、小汽車的;

經常消費高檔通訊工具、高檔電腦(特殊專業除外)、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或有其它奢侈消費行為的;

節假日經常外出旅遊、消費超過當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

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平時消費水平明顯高出周圍同學平均生活水平的。

其中,「校外租房」或「常去網吧」不得認定為貧困生遭到一眾網友吐槽,直言這個規定太奇葩。確切話,單看這一條的話,確實有點不知所以,與去年「穿耐克鞋被取消資格」、「月話費超過30元不得申請貧困生」的「奇葩」規定一樣,讓你覺著莫名其妙。

對此,陝西教育廳專門回應指出:學生無正當理由不住學校提供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不得評貧困生,學校提供有網路學習條件但經常在營業性網吧進行與學業無關的消費活動,也不得評貧困生。

官方回應之後再來看這條新規,也算不上「奇葩」規定。

因為真正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家裡也確實提供不了在大都市高校附近租房的額外費用。不得經常去校外網吧進行與學習無關的上網活動,也確實有其現實考量依據,因為現在的高校基本都有自己的電腦機房,即使學生購買不起私人電腦,也可以去機房學習,甚至觀影娛樂了,去校外網吧的剛性需求確實不大。

但這些都不是重點,筆者真正關注的是,這條規定是否真地有用?是否能真地有效遏止高校屢屢出現的「貧困生造假」與「騙國家貧困補助現象」?或者進一步說,能否讓真正的貧困生在領到國家貧困補助的時候能否用在正當的生活學習上,而不是用於個人享樂?這些或許才是值得政府部門、媒體、高校亟待關注並重點解決的問題。

貧困生補助,本是國家為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經濟壓力,是一項真正能在一定程度上照顧到出身貧寒學生的好政策,但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百度上隨便一搜,各中冒充造假的「偽貧困生」案例似乎每年都會上演。

一些家庭經濟條件還不錯的學生托個關係,找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蓋章認定屬於貧困家庭,高校由於地域上的限制和成本問題,沒辦法對學生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也不可能對每一位申請貧困補助的學生進行家庭現場回訪調查,學生作假成本很低,同時地方教育部門所制定的規定也存在懶政嫌疑。當然,基礎性的評定規則很有必要,因為無法定文件標準,造假的操作空間更大,但僅僅一些簡單的、靜態的標準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具體執行的高校在一個時期內對學生的生活、消費有一個更持續的了解評定。

其實,不能說政府與學校不作為,政府與高校都在不斷探索更合理、也更有效的貧困生評定標準,比如被各大媒體熱贊的南京理工大學,對全校在校本科生的飯卡刷卡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其中,每個月在食堂超過60頓,一個月消費不足420元的,被列為受資助對象,貧困生不用申請和公示就可以拿到補貼款,既保護了貧困家庭學生自尊心,也更暖心。但就像一些網友指出的,學生也可以通過刻意飯卡低消費或者幾個人共享飯卡來減少各自的單獨飯卡消費,也是能鑽空子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只能更有效的治標,而不能治本。之所以會有一些學生擊破腦袋「造假」,去爭取國家貧困補助,說到底還是造假成本太低,造假所受到的懲罰太小。

在如何更有效地整治學生「貧困生身份」造假現象,或許國外的一些方法很值得借鑒。

國外學生獲得學校的資助,既不需要像一些高校採取的班級學生民主投票,也不需要一個個「比慘式」的演講,但國外很少有出現學生造假騙取國家或者學校資助的事件,一個主要原因是學生需要把家庭的收入、納稅證明交給學校,這樣學校不需要去調查學生所提交證明的真假,只需要從政府稅務部門那裡獲取資料,兩相對比,就能判斷學生是否造假,而且學生造假的成本也很高,一旦發現,學校將取消貧困資助,且會列入誠信檔案,跟隨學生終身。中國雖然也在逐步建立學生誠信檔案,但是在具體的懲罰應用上卻一直不見起色,這或許是亟需大力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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