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零開始學辯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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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上一篇講。
我們知道:辯論是一種說服的藝術。那大家有沒有想過:你在辯論中需要去說服的是誰?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我曾經看到一位大學生在「知乎網」上問過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去一家公司面試,這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給我開出了4000元的工資。我覺得這個工資沒有達到我的期望。可是,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主管卻跟我說:「你只值4000元。」這個時候我應該怎樣去駁倒他?
當時「知乎網」排名第一的回答是這樣的:首先,你應該想清楚你是去這家公司幹什麼的。如果你是去這家公司辯論的,那麼請拚命地反駁。你可以每天去人家人力資源部門的辦公室裡面坐著不走,不停地陳述你的觀點。總有一天,這家公司會認同你不僅僅值4000元,然後你就可以心滿意足的離開了。但是,如果你是去這家公司應聘工作的,那你就不應該像這樣浪費時間。你應該假裝對這份工作有興趣,然後去市場上看一看有沒有可以接受你,同時工資更高的企業。如果有,那你就可以去其他企業去工作了。如果沒有,恐怕你只能接受在現階段你就只值4000元的現實。然後去工作、學習來提高自己的價值。
我講這個案例是什麼意思呢?主要是希望大家明白一件事情:辯論和辯論賽是有區別的。辯論賽一定有勝負,但是辯論不一定有勝負。更準確地說:在生活中,一場辯論的勝負可能和辯論的內容沒有關係,只和辯論雙方是誰有關係。比如說:你在秋天裡覺得熱,覺得自己應該穿短袖。但是你的母親覺得你冷,認為你應該穿棉襖。這個時候,你可以和你的母親辯論一場嗎?可以,但是結果一定是以你的失敗而告終的。因為你的母親會逼迫你穿上棉襖出門,所以其實你在這種情況下根本沒有必要挑起一場辯論。
那麼,你應該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挑起一場辯論呢?答案是:在對話雙方手上都沒有對話內容的決定權的時候,你應該挑起一場辯論。或者說:當對話內容的決定權在第三方手中的時候,你應該挑起一場辯論。
我再舉幾個詳細的反面例子:
1.假設你現在去商場買東西,這個時候有一個售貨員跑過來向你推銷一件你並不感興趣的商品,而你拒絕了這位售貨員的推銷。這個時候,這個售貨員有沒有可能說:「你為什麼不買我的商品?說出你的理由來!你要是說不出理由來你就必須得買我的商品!」這可能嗎?這不可能。要是真的有售貨員這麼干你會立刻投訴他。甚至,你可以選擇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報警。
在這個例子裡面,「是否購買商品」這樣的一個權利完全屬於消費者,因此售貨員不可能和消費者進行辯論。售貨員應該做的事情是「勸說」而不是「辯論」,這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
2.我們知道,王健林在2015年宣布要將萬達集團的「重資產」模式改為「輕資產」模式。這個資產管理方案的轉變在當時的萬達內部是有爭議的。這個時候,王健林會不會逐一地和與他意見相左的萬達員工辯論?不會。他沒有必要這麼做,因為他是萬達的老闆。實際上,當時王健林的做法是在萬達內部做巡迴演講,爭取得到更多的萬達員工的支持。當然,會有萬達的員工在聽完王健林的演講以後依然堅定地反對他。但是這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王健林有權利開除這一小部分員工。
在這個例子裡面,「萬達的資產管理模式變更」這個權利很大程度上是由王健林的。因此,王健林不需要和他手下的員工進行辯論。他需要的是通過演講來獲得更多的員工的支持。至於那些聽完他的演講後仍然不支持他的員工,他可以直接開除他們。
3.設想一個這樣的情況:你在食堂里正好坐到了一位你不太熟悉的同班同學對面。你想要開始一段對話來打破現場尷尬的局面。於是,你說:「嘿,今天天氣不錯啊。」然而,你的這位同學聽到這句話以後立刻激動了起來:「你憑什麼說今天的天氣不錯?今天北極的天氣明明很糟糕好嗎!你討論問題的時候為什麼不考慮地點因素?」
這個時候,你會怎麼想?你會覺得:「哇,這個人是個杠精吧!」那這位同學錯在哪裡呢?他錯在在一個對話雙方完全沒有權利衝突的情況下進行辯論。在這種情況下大家需要的是溝通而不是辯論。
4.最後一個例子。我們知道中美貿易摩擦最近搞得很激烈。雙方都在不停地提高關稅。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世界貿易組織通過一場辯論會來解決爭端呢?讓中美雙方的領導人坐下來打一場辯論,然後由世界貿易組織的裁判來決定誰贏誰輸、誰應該開放市場誰可以提高關稅。這樣可以嗎?
答案是並不可以。為什麼?因為是世界上各個貿易大國聯合組建了世界貿易組織、並且給了它相關的管理許可權,而不是世界貿易組織賦予了世界上的貿易大國貿易的權利。是美國、中國等貿易大國給了世界貿易組織權利,而不是世界貿易組織給了美國和中國相關權利。所以,中美貿易出了問題,世界貿易組織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上的管轄權。真正擁有權利的是中國和美國政府。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需要的不是「辯論」,而是「談判」。
好,我為什麼要在這裡舉這樣的四個反例呢?是因為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辯論是有條件的。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你都應該去辯論。辯論一定有三個要素:正方、反方、擁有實際權利第三方。否則,雖然你也可以去辯論,但是你一定得不到你想要的結果。具體情況你可以參考我在前面給的四個案例。
這裡,我們就可以回到我們最初的那個問題:你在辯論中需要去說服的是誰?很明顯,就是擁有權利的第三方。
在法庭辯論中,這個第三方就是法官。在辯論賽中,這個第三方就是評委。如果是在互聯網上和網友們的辯論,那麼你的這個第三方就是圍觀的吃瓜群眾。你並不需要去說服你的對手,因為你的對手為了利益、勝利、或者純粹的「杠」,是絕對不會認同你的。因此,你不需要管你的對手認不認同你在辯論中說的話,你的評委認同就可以了。當然,有些時候你可能需要去管一管你的評委認不認同你的對手說的話。
總而言之,請記住:辯論是一種說服擁有權利的第三方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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