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英語,不必迷信討論式課程
來自專欄你想知道的關於英語的一切都在這裡了
曾面過一位青年才俊。
他本科畢業於復旦大學英文系,碩士研究生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教育學院。才俊英語流利,功底紮實(他托福成績118)。他高度認同善恩文本精讀的理念,並且因為他在上海某頂尖高中教高中英語,因此我們就聊到了如今中學生的英語學習。在交流中,他的一番話引發了我深度的共鳴,在此我與各位讀者分享:現在的年輕學生,已經不太願意像我們那時那麼認真研讀文法仔細辨析遣詞造句。他們更喜歡討論式的教學模式,例如演講、辯論和課堂討論。但實際上,他們中的絕大部分孩子的英語基本功其實是不夠的。
討論的學習方式,就一定好嗎?
我的經驗是不一定,尤其是對於外語學習而言。
近年來,「討論式」學習方式大行其道,而一切非互動式的學習方式都被打上老舊的標記。畢竟,互聯網時代被起來的那些被互動媒體寵壞了的孩子們,喜歡討論式的學習方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實際上,討論式的學習方式也不是萬能的。它可能更適用於語文、政治、歷史等不存在明確對錯,允許見仁見智,允許學生自由地發表自己觀點的學科。對於諸如物理、化學等實驗性學科,課堂討論適用度就大為降低,對於類似數學這樣的學科,適用度則更低。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前兩年上海某學生在被Phillips Exeter和Phillips Andover同時錄取後,因為不喜歡Exeter的圓桌討論法(Harkness Method),而選擇了Andover。
那麼,學習英語是否適合討論式的教學方法呢?
如果學生的英語已經接近母語水平,那麼英語學習就相似於中國高中生的語文課。正如中國高中的語文課經常要求學生玩味咀嚼魯迅作品裡的深刻含義,美國高中里的英語課也常常要求學生去分析Virginia Wolf里的女權主義思想以及F Scott Fitzgerald對於同性戀的暗示。如果是那個層面上的英語學習,那麼顯然討論式的學習方法會非常適合。事實上,在美國高中的英語課都是這麼上的。在美高的語境里,英語等於文學欣賞和評論。但符合這樣條件的學生有多少呢?根據我和那位青年才俊共同的經驗,符合這樣條件的學生鳳毛麟角,即使在他們這所上海頂尖的高中里。
但如果把英語作為外語進行學習,那麼英語,尤其是書面英語,就首先意味著微妙的語法體系和浩瀚的辭彙量,而這一切類似於科學,都是有明確的對錯,因此討論式的學習並無特殊的功效。在徹底獲得proficiency之前,學生應該抱著類似學習理科時的那種鑽研精神,務求弄懂弄通英語里的各種複雜靈活的語法和文法規則。這其實就要求學生對於語言本身有足夠的敏感度,對自己要求嚴格的要求。國內的英語大師如陸谷孫、王佐良等人都無一不強調在學習英語時應抱著精益求精的鑽研精神。處於這個階段的英語學員,過多地進行討論式的學習,可能反而不利於沉下心來把書面英語學通學透。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有那麼多英語聽力口語都相當不錯,但書面英語不過關的年輕人。當然從一般生活和應用的角度看,這無傷大雅。但如果志存高遠,以文化人的標準來衡量,這顯然不夠。
在中國學生實際的學習中,這兩種英語學習方式並非完全割裂的。也並非要求學生一定首先要滿足英語接近母語水平才可以進入文學欣賞和評論的階段。但的確存在著一個先後、輕重和緩急的問題。我們的經驗表明,在學生的托福成績達到100分以前,還是應該以語言學習為主。即使過了100分,語言學習也應該繼續推進。事實上,那位幾年前托福就考了118分的青年才俊,和善恩的邱巍楠(Nancy)老師一樣,平時也都特別喜歡鑽研一些英語的文法和用詞問題。
令人擔憂的是,在媒體越來越強調互動化的今天,學生們也越來越迷信討論式的學習。雖然這些對於培養英語學習的興趣有一定的功效,但同時這也讓學生變得浮躁,受偏見挾持。越來越多的學生英語語言本身都尚未熟練就排斥傳統的文本分析課程,卻對強調課堂討論的文學欣賞和寫作課程趨之若鶩。這樣的一種偏見,就如同在當代年輕人中「不支持同性戀婚姻就守舊刻板」的想法一樣的不理性。作為一個從事英語教學多年並對在美中國小留學生的英語能力有著深刻認識的從業人員,我對此深表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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