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真人真事改編電影的法律風險

根據真人真事改編電影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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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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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大火的《我不是葯神》電影,獲得口碑票房雙贏的同時,電影原型陸勇卻聲稱,電影的內容與自己的真實經歷和人物性格有較大出入,如陸勇不是賣「壯陽葯」的,製片方事先未經過自己的允許就拍攝了電影,有侵犯自己名譽權的嫌疑。無獨有偶,由陳可辛執導、趙薇和黃渤等主演的電影《親愛的》的女主角原型高永俠也認為,片中的女主角「李紅琴」的虛構情節以及片尾對其個人信息的暴露容易引發誤導,對自己的名譽權造成傷害,公開表示欲起訴劇組。那麼,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如何防範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法律風險呢?

一、名譽權的概念

在防範電影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法律風險之前,我們先了解什麼是名譽權。名譽權是《民法總則》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之一,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公民擁有名譽權意味著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例如,明星可以利用自己的良好社會形象拍攝廣告獲利,可以公開澄清他人對自己的誤解,也可以起訴他人侮辱、誹謗自己的言論。名譽權是公民能夠體面生活的基本權利。

法律上一般認為侵犯名譽權是指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場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他人社會評價降低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方式多種多樣,結果都是導致他人社會評價降低,即被人「指指點點」、「戳脊梁骨」。

二、目前電影的防範手段

1、「本片根據真人真事改編,部分情節並未真實發生」

電影製片人也明白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作品有侵犯他人權利的風險,紛紛在影片中或者合同中做說明,以降低風險。如《親愛的》中結尾處特別註明「本片根據真人真事改編,部分情節並未真實發生」,《我不是葯神》也有類似的聲明。儘管電影結尾處標註「部分情節並未真實發生」,但這10個字的提示無法讓觀眾區分哪些情節是真實故事,哪些情節是虛構的,更無法讓觀眾把電影中的「李紅琴」與現實中的「高永俠」區分開來。所以,無論是高永俠本人還是觀眾,都會很自然地將這些虛構情節誤認為就是高永俠的真實經歷,電影中的李紅琴基本等同於現實中的高永俠。因此,這些虛構的情節必然會被眾多的觀眾視為高永俠真實經歷的一部分。儘管製片方採用了一些方式避免影視在現實中的誤認,但顯然效果欠佳。這種情況是否構成對高永俠「名譽權」的侵害呢?當事人高永俠來自觀念較為保守的農村,而且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所以,在分析本案時,應當將當事人特定的生活環境因素作為一個衡量標準,特別是這個地區對於這個虛構事件的態度、傾向。從現有材料看,其周遭的人對這些虛構事實的評價顯然不是積極的,有可能給當事人帶來長期的不利影響。所以很有可能對高永俠構成名譽權侵權。

2、取得歷史人物家屬的同意

有很多根據歷史人物改編的電影,尤其是英雄烈士的題材,不但在內容上要符合《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還要按照《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須知》的要求「涉及歷史和文化名人的還需出具本人或親屬同意拍攝的書面意見」。葉挺孫子葉大鷹認為《建軍大業》中葉挺將軍的扮演者歐豪不符合歷史人物的形象,有損葉挺將軍的英雄氣概。葉大鷹聯名周恩來賀龍等革命英烈家屬簽名,通過廣電總局向《建軍大業》製片方提出公開抗議,要求《建軍大業》製片方對所有八一南昌起義主要參與者家屬賠禮道歉。劇組在《建軍大業》的官方微博上邀請葉大鷹觀看電影,看完電影再評論不遲。可見劇組在拍攝前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三、根據真人真事改編電影的法律風險防範

首先,要對劇本進行修改。因為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難免會涉及社會時事和歷史事件,如果不把握好分寸,很可能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

其次,如果真人還在世,在劇本完成後應當與其簽訂授權合同,約定真人授權、允許製片人拍攝根據自己經歷改編的電影,並同意製片人為達到藝術效果所做的改編。如果真人已過世,製片人要取得其家屬的書面同意,有時不徵得家屬同意,影片的拍攝和發行都有可能半路停下來,巨額的投資可能會打水漂。具體地講有以下幾點:

1、對於年代久遠的歷史人物,可能無法取得家屬的同意。但是,對於現代、當代歷史人物的影視劇,建議為表示尊重歷史人物及家屬,以及避免法律風險,儘可能取得本人或家屬的同意拍攝的授權書,必要時可以聘請家屬為項目顧問或名譽顧問以示尊重。

2、在導演、編劇、製片人、演員等主創人員的選用上,也要適當照顧到家屬的感情和意願,充分做好協調溝通工作。避免使用有問題、有風險的演員,喜劇演員也要慎用。

3、如果未能取得家屬的同意,在影視劇內容及宣傳上,不使用真名,而使用化名,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如果內容情節足夠精彩,也可能會有可觀的票房或收視率。

4、同時在劇本內容上要注意把關,虛構的內容要注意家屬的可接受度,防止侵犯歷史人物的名譽權。

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由於貼近生活、還原歷史事件,在影視市場很受歡迎,甚至能推動生活變革,如《我不是葯神》揭露的高價進口葯問題,有關部門及時出台措施保障患者用藥。韓國電影《熔爐》揭露的未成年人性侵事件,直接推動政府通過《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分修訂法律案》(又稱「熔爐法」)。我們期待更多優秀的現實題材影片上映,在防範相應法律風險的同時,推動社會進步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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