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眼皮底下被拐走!這種新型拐賣方式,一定要警惕!

孩子在眼皮底下被拐走!這種新型拐賣方式,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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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米粒媽 (公眾號 米粒媽愛分享)

前兩天,閨蜜跟我講了一件事,她母親住的小區,有個孩子差點被拐走。

當時,孩子好好在家呆著,人販子假裝快遞員,騙他打開了門。

孩子媽媽正在廚房做飯,聽見有人敲門,關了火出去一看,大門開著客廳的孩子怎麼不見了?!嚇得趕緊追出去。

好在電梯門沒關,她大喊孩子名字,就看一個男人的手把孩子從電梯推出來,媽媽嚇得渾身直抖,衝上去趕緊抱孩子。那個人迅速關門走了。

後來小區的人聊起這事,那位媽媽極為後怕的說,當時她罵孩子為什麼給陌生人開門?因為平時教過他無數次,不能開。

孩子說的一句話,讓她不寒而慄:媽媽,那個叔叔我見過幾次,他讓我幫忙拿東西。

這讓我想起5月一個新聞:

就是這個可愛的小傢伙,差點再也見不到家人!

事發當時,女孩爺爺帶她在公園玩耍,碰上一個相識的婦女,注意,又是熟悉的人,並非完全陌生人。

爺爺有事,把孩子交給那女人幫看一下,幾分鐘她就抱著孩子不見了。爺爺察覺不對,趕緊報警。

事後女嬰的爺爺說,這個中年女子在公園轉悠好幾天了,每次跟大夥聊天挺高興。見著孩子也會抱抱,逗一逗,但始終沒露出馬腳。

誰能想到,這個女人根本就是在騙取別人信任,一旦找到機會,立刻作案。

以前人販子是直接騙或搶孩子,現在已經發展到放長線釣大魚了?

沒錯!拐賣孩子的新聞這麼多,大部分人對陌生人都有足夠的警惕,不輕易搭話。可惡的人販子為了騙取信任,居然開始「培養感情」。真是太可怕!

孩子好端端在家,都差點被拐走。明明已經是「熟人」,誰想竟存了拐孩子心思?

果然是沒有拐不走的孩子,只有「不夠聰明」的人販子。

孩子被拐的高發地,你認為是哪兒?火車站或陌生地方?錯!就是家門口!

現在的孩子大多由老人帶,當他們領孩子在外面玩,就被惡魔盯上。最初的日子按兵不動,各種閑聊,等到老人們消除戒心,他們就會找機會下手。

文章前面那個險些被拐走的小朋友說,假裝快遞員的人,經常在小區轉悠,還跟他打過招呼呢,所以他才開門。

人販子,是世界上最該死的一群人!我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兒童情節嚴重的,處以死刑。

但現實中,被處以極刑的人販子並不多,所以很多惡魔依舊猖獗,在利益驅使下,向孩子伸出毒手。

有記者採訪落網的人販子,問他為什麼拐賣孩子?他滿臉無所謂的說,來錢快。不就是孩子嗎,再生一個就是了!

心腸歹毒至此

,由此可見法律的震懾還不夠!而那些花錢買孩子的人,所受的懲罰也太輕。

我國刑法第241條沒修正前,是這麼寫的:

每次看到最後一句,都深感匪夷所思。為什麼?

明知孩子是拐來的,花錢買了,只要「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憑什麼!!!

保護野生動物,我們都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怎麼到了性質更惡劣的拐賣兒童事件,只要願意還回來,就可以當沒發生?大不了,認倒霉賠點錢。

正是法律的不完善,才讓買孩子的人,明知是惡,還要助紂為虐!因為他們所付出的成本太低。幾萬塊而已,這個被解救了?再買就是。

所幸!刑法修正後,對此條的表述更改如下:

雖然「從輕處罰」在我看來仍不合理!好在買孩子的人,不再有逃脫法律懲罰的借口。我國某些落後地區,買孩子儼然已成風氣,執法肯定存在困難。

但法律在不斷進步,就是希望!

法律的完善需要時間,在它還沒能力從源頭完全堵住這種惡行之前,為了最愛的寶貝不被拐走,下面幾點,必須牢記。

孩子最容易被拐的地點

家門口、小區、商場、公園或廣場、火車或汽車站、超市、遊樂場等大型娛樂場所,各種戶外活動場所。

另外再強調一個地點:醫院!

有個朋友是產科的,他們科的大夫每次都會給新生兒父母百般強調:

時刻看好孩子,一定千萬不要將孩子交到面生的醫生或護士手中,以防是人販子冒充,將孩子抱走。

新生兒父母要小心,帶孩子去醫院看病同樣要小心。尤其是一個人帶娃看病時,絕對不要因為交費、拿葯或諮詢大夫,就輕易將孩子交給他人看管。

給家長的九條忠告!

  • 帶孩子出去,時刻讓他在視線中。人多的場合必須拉住,抱緊;
  • 家有倆寶的,一起出門時,永遠別讓大寶單獨看小寶;
  • 帶孩子走在馬路上,往裡靠,不走馬路邊,以防飛車黨搶孩子;
  • 帶孩子出門,哪怕是去樓下轉悠,也必須拿著手機;

  • 只要在外面,就算剛訓完孩子,也不能因為生氣走在他前面;
  • 孩子單獨在客廳時,門要完全鎖好,確保孩子無法自己打開;
  • 接送孩子要使用接送卡,固定專人,並讓老師熟悉接送人;
  • 手機中存有孩子基本信息,體貌特徵以及近期正面單人照;
  • 雇保姆必須去正規機構,全面了解對方身份背景。

必須要讓孩子記住!

  • 在外玩耍時,不要落單跟緊家長,時刻保持在他們在視線中;
  • 永遠不吃陌生人給的食物,不拿陌生人給的玩具;
  • 記住城市、小區名字和門牌號,記住父母的名字、電話;
  • 會撥打110、120、119這些緊急電話;
  • 遇到危險知道向穿軍警制服的群體、超市統一著裝的人求助;
  • 對於上小學的大孩子,不隨便給陌生人提供幫助,善良有時會害了自己;
  • 永遠不因好奇接近路邊停靠的車輛,尤其是麵包車;
  • 不幸被人販子強行帶走,大聲哭鬧引起注意,如果沒有逃跑時機,別激怒人販子。

這有幾句防拐童謠,可以教給孩子:

如果有危險,可以自己先跑!因為我比玩具更重要。

不管誰的小秘密,都要分享給媽咪。

壞人也有長得好看的,陌生人我們不要理!

另外,什麼定位手錶,定位鞋之類的給孩子穿戴起來,關鍵時刻真管用。

發現孩子被拐,一定要冷靜!

自亂陣腳的哇哇大哭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 2歲以下的孩子,找不見第一時間報警!
  • 3-6歲的,先找一下是不是跑去別處玩了,20分鐘內找不到立刻報警。
  • 已經上學的孩子,沒按時回家,同學老師也不知道其去向,立刻報警。

這樣警察能最快時間調取活動路線附近監控,查找孩子的位置。然後,採用十四人追法,迅速排查尋找。

媽媽原地等待孩子,爸爸召集10個人,按圖所示分別去報警,四個方向沿途尋找,趕往最近的火車站、汽車站尋找。

利用一切公共資源,利如廣播、商場廣告、大屏信息等發布孩子信息,讓更多人知道孩子丟了,幫助尋找。

拐賣孩子現在太常見了,今天,米粒媽(milima666)已經告訴大家人販子的新招數,並且預防孩子走丟的措施,大家一定要認真看,帶孩子必須高度警惕,孩子就是我們的天,千萬別讓他們受到半點傷害!

對於人販子和買孩子的人,只想說三個字:去死吧!

米粒小時候有次在公園跟姥姥走散,電話里,聽到米粒姥姥帶哭腔說孩子找不著的時候,我魂都快沒了。

發瘋一樣和米粒爸衝到公園,幾個人分頭找,眼淚不受控的往下掉

,頭皮發炸。碰到的所有人,都被我抓著問:有沒有見過一個大概這麼高,穿藍衣服的小男孩。

當時,滿腦子想的就是,米粒肯定被拐了!那種痛苦煎熬,心碎欲裂的感覺這輩子都忘不了!找了十幾分鐘沒找見,正準備報警,米粒爸拉著臭孩子出現在眼前。

原來他跟著幾個小夥伴跑到公園外去了,當時米粒姥姥在跟人聊天,沒注意到。抱著米粒我邊哭邊美美教訓了他一頓。之後幾天,都好似劫後餘生,整個人恍恍惚惚。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希望,他丟了、被拐了,就是要父母的命,而且生不如死!

強烈呼籲拐賣兒童的法律能更加完善!讓惡魔和助紂為虐的買孩家庭,受到更嚴重的懲罰!

親愛的們,積極轉起來,我們的每次傳播,每個點贊,都會讓這一天更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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