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先入為主有關的三個詞
當我們想要了解一樣新事物,往往會從它的定義亦或是概念入手。就像數學老師在向我們介紹一個新的數學定理或者公式的時候,都是從解釋課本上黑體加粗的定義開始。
出於好奇,便自己嘗試對「定義」進行一個簡單的定義,比較喜歡採用分解歸納法——
定:確定;
義:意義,價值。
組合起來便是:對一樣事物的價值進行確定。
然後去搜索了一下網路百科上對「定義」的定義——
·原指對事物做出的明確價值描述。
·現代定義:對於一種事物的本質特徵或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確切而簡要的說明;·或是透過列出一個事件或者一個物件的基本屬性來描述或規範一個詞或一個概念的意義;·一般地,能清楚的規定某一名稱或術語的概念叫做該名稱或術語的定義。·在不改變目標事物本身的前提下,對概念的內涵或語詞的意義所做的簡要而準確的描述。
所以,大概意思差不多吧,頓時對遣詞造句的人無比崇拜(但都比不過造字的倉頡哈哈)。
李普曼說:「多數情況下,我們不是先理解後定義,而是先定義後理解。置身於龐雜喧鬧的外部世界,我們一眼就能認出早已為我們定義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們也傾向於按照我們的文化所定義的、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
於是,所謂的「標籤」就出現了。
32歲的李普曼還在《公眾輿論》里指出:
現代人一般從事某種單一的工作,整天忙於生計,既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思去深度關切他們的生活世界。
所以,在這個忙碌的世界裡,一個標籤在多數人的腦海里就可以代表一個人的全部,一個完整的人。我們身上多多少少都有那麼一兩個標籤,有的就像綽號一樣,是別人給安上的,但更多的則是自己給自己貼上的。
為的是提高公眾識別度,給人留下專一、專註、專業的印象。比如一提到魯迅先生,最先想到的就是他是個棄醫從文、以筆為戈的文人作家。但鮮為人知的是,他還是個平面設計師,字體設計、書籍封面設計、logo設計,排版完全不在話下,除此之外,還是一位教授和公務員。可以說是個地地道道的斜桿青年了。
作家這個標籤是魯迅自己給自己貼上的,並且名副其實,而公務員則是他人介紹而來。
所以,魯迅不僅是個斜桿青年,而且還是個已經實現了所謂財富自由的斜桿青年。
所以,貼標籤什麼的可以貼,但是不能就此就局限在標籤的框框里,把標籤變成了自我設限的符咒。
有一個「標籤理論」是這麼闡述標籤的作用——
每一個人都有「初級越軌」,但只有被貼上「標籤」的初級越軌者才有可能走上「越軌生涯」。一個人被貼上「標籤」,是與周圍環境中的社會成員對他及其行為的定義過程或標定過程密切相關的。因此,社會工作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通過一種重新定義或標定的過程來使那些原來被認為是有問題的人恢復為「正常人」。
所以,無論是「定義」還是「標籤」,我們要把它們變成幫助我們順利越軌的魔法,而不是陷入路徑依賴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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