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轉載】國外多學科解讀「幸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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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多學科解讀「幸福」觀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7月31日
作者:丘海雄 李敢
政府應重新考慮在經濟社會政策制定中只圖求經濟增長的作為,應同時關注有關政策中的無形和有形成本,從而更有效地分配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本國民眾的幸福水平。
有鑒於「幸福」研究整體尚處於新生期,當前國際學界關於「幸福」的界定、影響因素以及測量,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本文僅以學科分野差異為出發點對相關學科的理論觀點進行梳理。
經濟學:「效用」之中顯爭鳴 實際上,在經濟學界,從邊沁(Jeremy Bentham)與傑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提出廣義效用觀到社會福利函數論代表人物薩繆爾森的「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慾望),效用觀已經發生重大改變,即由起先容納物質追求與精神訴求的體驗效用觀逐漸滑向「最大福利」的決策效用觀。效用的外延呈現縮減化趨勢。在這種情形下,效用已經失去既有道德內涵,成為只是用於定義偏好的數字,價值判斷被從(福利)經濟學中排除出去,而代之以所謂的實證研究。例如,在「主流」新福利經濟學學者薩繆爾森及其繼承者心目中,增加收入可以獲得更高的效用,幸福、收入、效用幾乎是正比關係,而效用又主要體現為(顯示)偏好。此後的經濟學界,幸福效用論的後繼研究者也基本上是沿著「幸福—效用—顯示偏好」路徑開展研究,只是對偏好(效用)的內涵與外延、幅度、方式等有了進一步的細化討論,例如,在理論層面,卡羅爾·格雷厄姆(Carol Graham)認為,經濟學對幸福的研究應採用更寬廣的福利與效用觀,他指出了薩繆爾森顯示效用理論的局限性,例如,不能很好地測量或顧及不平等、通貨膨脹與失業乃至環境退化等方面的福利效應,不能很好地測量某種特定政策的福利效應以及個人無力更改的制度安排等因素。格雷厄姆主張以表達效用加以豐富,同時,採取互存效用、程序效用等擴大後的效用論。 同時,在幸福的效用測量方面,從舊福利經濟學時代的基數論到新福利經濟學時代的序數論,兩種效用觀則一直爭執不下。例如,瓦爾拉斯(Léon Walras)與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均主張基數效用論,該效用論是以效用的可測量和可比較為前提,而建立在帕累托理論基礎上的新福利經濟學學者則主張效用序數論,把福利經濟學建立在邊際效用序數論的基礎之上,主張把交換和生產的最優條件作為福利經濟學研究的中心問題,反對研究收入分配問題。而到了20世紀90年代以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和著名澳籍華裔經濟學家黃有光等一批從事幸福研究的經濟學學者則開始力撐效用基數論,只是在操作化方面,森主張的是「可行能力」效用觀,而黃有光則主張以「最小可感知快樂(苦痛)量」為單位對生活經歷予以基數賦值。概言之,在經濟學界,在幸福研究的效用測度方面,基數效用論與序數效用論各有「陣地」,各有千秋。
心理學:「天定」之命可調適 對心理學界而言,幸福研究乃屬其當行本色之責。不同於經濟學對影響幸福的外在性因子的關注,心理學對幸福的研究大多是圍繞影響幸福的先天性與內在性因子展開,例如,基因遺傳、人格特質、體質體格等,其中也包括對諸如教育、年齡、性別等社會人口特質變數的計量統計分析運用在內。在一定意義上,心理學的研究均可以視為對馬斯洛的「自我實現論」的承繼與發揚。只是,在心理學對幸福進行解釋的諸種經典理論中,無論是期望水平論,還是設定值理論,抑或是目標論與適應論等均傾向於認為,對於社會幸福水平的提升而言,任何經濟和社會政策方面的努力都將是事倍功半的作為。幸福與否幾乎是一種「天定」之命,幸福測量應突出「人格、情感與認知」的功用,應更多依賴於從微觀層面對個體當前感知校正調適,因為個體的「臨界點」、「期望值」與「適應性」等均直接影響到人們的幸福感獲知與評判。 社會學:「網路」之中有真情 社會學對於幸福的研究則偏向於強調運用社會網路(社會資本)的視角,突出親情、友情、信仰之力、鄰里守望之情等社會支持、社會參與的功用。例如,就幸福影響因素而言,社會學高度認可心理學的人格特質與經濟學的經濟變數對幸福影響的論說,但認為幸福影響因素研究不應局限於此,因為社會支持、社會參與、價值觀、信任與信仰等也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以社交生活為例,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積極心理學之父賽利格曼(Martin E.P. Seligman)的研究表明,10%最幸福的人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具有豐富的社交生活,他們區別於一般人和不幸福的人的一個標誌是願意與他人分享生活。至於就社會關係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影響人們幸福的實證研究而言,倫敦大學的尼克·鮑特塞維(N.Powdthavee)依據英國家庭面板調查數據,通過「影子定價方法」和社會資本理論的使用,發現由(親朋鄰居)良性社會互動所造就的社會關係價值,在經濟意義上可以折算為一年85000英鎊的產出,而家庭人均實際收入僅為9800英鎊,這也提示政府應重新考慮在經濟社會政策制定中只圖求經濟增長的作為,應同時關注有關政策中的無形和有形成本,從而更有效地分配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本國民眾的幸福水平。再以社區建設對於民眾幸福度的影響為例,英國「幸福行動」組織有大量著述論證了鄰里關係對於幸福社區構建有著重大意義,假定社區層次的幸福構建可以表述為一個「公式」,這個公式即為:幸福社區=親仁善鄰(Neighbourliness)+社區培力(Community Empowerment)。公式中前一部分不妨理解為利他的社會支持,後一部分不妨理解為公民的社會參與。
環境(經濟)社會學:繼往開來可持續 在當今經濟社會發展中,環境已經成為足以影響人們生活幸福的一支掣肘性力量。環境(經濟)社會學視角下的幸福研究側重於強調發展中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性(如生態保護),強調環境保護過程中經濟組織、社區組織與政府的齊頭努力,突顯出人與自然相和諧的環境意識對於幸福生活實現的重要意義。黃有光先生倡導的「娥妮」(ERHNI)研究,是該領域的代表之一。「娥妮」=平均凈快樂年數-人均環保危害。黃有光認為,就每年度國家成功指標考核角度而言,為了考慮一國經濟行為對他國環境與將來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非常有必要從每個國家的平均凈快樂年數中扣除該國的人均環保(對他國與將來的)危害,這樣才能得出該國當年的「娥妮」指數。而由英國新經濟基金會開展的「快樂星球指數」(HPI, Happy Planet Index)研究也是一個典型事例,HPI=一國平均幸福年數/人均生態足跡。此外,在國際學界新一輪幸福研究高潮中扮演推波助瀾角色的斯蒂格利茨-森-菲圖西委員會在其幸福研究中指出,可持續性回應的是人類生存所面臨的挑戰,關係子孫後代能否延續目前的幸福水平。測量可持續性,至少需要弄清影響未來幸福不同因素在量上的變化,可持續發展環境因素的測度應具有獨立性跟進。不同的是,這種可持續性要求幾種「儲備」同時保留或者增加,比如自然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數量和質量等。為此,需要跟進基於一組精選的物理指標,特別是需要一種可以測量對環境破壞達到危險水平程度的清晰指標。簡而言之,從生產到幸福的轉向離不開「可持續發展測量的務實路徑與環境壓力物理指標測定」的實施。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引自:國外多學科解讀「幸福」觀-中國社會科學網(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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