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拒纏腳,13歲休老公,這位民國首位留法女博士有多厲害?

5歲拒纏腳,13歲休老公,這位民國首位留法女博士有多厲害?

來自專欄學術大爆炸

最近#MO TOO#運動爆發,「我沒同意就是性侵」讓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發聲的重要性,同時也開始思考如何維護女性權利,這是件好事。而說到「女權運動」,它的崛起可追溯到民國時期,國內第一場「女權運動」的發起者是民國第一位留法女博士——鄭毓秀。

01

在成為中國第一位女博士前

她是名殺手

1891年,鄭毓秀出生在廣東的一個官宦家庭,父親鄭文治是清末戶部一名官吏,家境富裕、衣食無憂的她,卻自幼生得叛逆,對「三從四德」的規訓置之腦後。當時裹腳之風猶存,5歲的鄭毓秀在被家人要求纏足時奮力反抗,繃帶纏上了拆,拆了又纏,最後氣的祖母大罵:「她的腳會長得像大象一樣大,長大了後沒人敢娶」。

到了13歲的年紀,鄭毓秀初涉人事,家裡便安排她與兩廣總督的兒子訂婚,但她卻沒有安分的依從,而是偷偷寫信給男方要求退婚,可以想像,這種做法在當時陳舊保守的家族裡會激起怎樣的風波,此後她因退婚一事與家裡鬧翻,離家出走。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鄭毓秀進入「崇實女塾」教會學校接受西式教育。2年後,隨姐姐東渡扶桑,在日本期間,經廖仲愷介紹,接受了孫中山反清革命的熏陶,加入同盟會。

此時,由於先後多次起義推翻清政府的計劃都失敗了,為了回擊質疑提高士氣,鄭毓秀被派去運送炸彈,她憑藉著智慧與幾名外國人的協助,順利的完成了任務。此後她還參與了兩次刺殺清廷官員的行動。在辛亥革命前一個月,鄭毓秀多次秘密運送軍火,傳遞情報,甚至還在民國元年1月參與刺殺袁世凱。

暗殺工作每一個細節都布置的非常縝密,小隊被分為四組,鄭毓秀被分在第四組,負責和另外兩名同志乘坐馬車,游弋於東華門、王府井大街之間,這是袁世凱從家到元帥府的必經之路。

原本計劃是在1912年1月16日的清晨實施,但是在計劃實施的前一刻,鄭毓秀突然得到情報:袁世凱是可以爭取的力量,南北議和的真正阻力是良弼。

接到情報後的鄭毓秀急忙趕赴現場,但此時未接到通知的人已經按計划行動了,等她到達現場時大街上驚慌的人群已經四處逃散,十餘人當場被抓,槍決了3人。為了掩護其他同志,鄭毓秀掏出在衣袋裡的手槍向天開了兩槍,接著又朝袁世凱的馬車開了一槍,沒想到子彈打在了上下跳躍的馬匹上,馬匹當場倒下,當她再次向袁世凱射擊時,扳機出了問題,右拇指一塊肌肉被夾在扳機上,這一痛讓她徹底清醒過來,她意識到必須要離開了,便趁著混亂迅速乘上黃包車離開了現場。

刺殺袁世凱的行動取消了,目標自然就轉到了良弼身上,這一次她依舊參與其中,為擔任刺殺任務的姐夫彭家珍做掩護,在經過詳細而周密的安排後,刺殺良弼成功。

由於參加了多次革命工作,鄭毓秀引起了多方注意,她被列入暗殺名單中。遭到清廷、袁世凱等人的追殺後,她被迫逃到法國。在逃亡的過程中考入了當時的索邦大學(現為巴黎大學)攻讀法學專業博士,經過三年苦讀,最後以優異的成績獲得了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專業,並加入法國法律學會,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留學法國的法學女博士,第一位在上海法租界開辦律所的執業女律師,同時也是上述法律學會成員里的第一位中國人。

02

起草「民法」維護女權

規定女子可以不冠夫姓

如果說鄭毓秀的前半生是在為革命而奮鬥,那麼她的後半生則是在為女性權利而努力。

1920年,鄭毓秀應吳玉章要邀請從法國回國,前往四川宣傳男女平權,鼓勵當時的女生出國留學。同年12月,鄭毓秀與張申府、蔡元培、陳大奇、劉清揚等人同船去法國,當時她帶了六名四川女生,送她們去法國勤工儉學,在她的引導下,1921年,中國到法國留學的學生已經達到了1000人,其中女生約有30餘人。

1926年剛立冬不久,鄭毓秀開在法租界的律師事務所接到了一件離婚案,這是律所開業半年來第一次接到離婚官司。發起訴訟的女人認為丈夫對自己冷淡卻和遠方表妹打的火熱,令她氣憤難忍,於是想通過律所向丈夫提出離婚。

作為一個見證了母親不幸婚姻,且敢於突破傳統的新時代女性而言,鄭毓秀義憤填膺,想幫助她擺脫不幸的婚姻,但是丈夫魏道明卻認為,應當考慮當前社會對離婚女性的態度,以及女性經濟上不獨立等問題,離婚女性的處境並不會更好。在兩人激烈的爭論下,最終鄭毓秀同意了丈夫的看法,將夫妻二人勸和。

鄭毓秀與丈夫魏道明

雖然這次的離婚案對鄭毓秀來說實在處理的有些難受,但最終的結局在當時也是最恰當的結局了。彼時的女性地位,不止離婚女人,連鄭毓秀這般強勢的新女性代表也飽受困擾。想她最初在法租界掛牌「出道」時,僅這一消息便令整個上海媒體都炸開了鍋,在媒體眼裡這位打著「留法歸國女博士」的女性是超出正常認知範圍的,畢竟民國法律規定能夠從事律師職業的僅限年滿20歲以上的男子,而她並不符合這一條件。

「海歸女律師」這個關鍵詞讓鄭毓秀很快C位出道,不少家庭婚姻出現問題的女子都來找她傾訴,最著名的要數京劇大師梅蘭芳和孟小冬的離婚案,雖然事實上已經分了手,但法律上卻還未結婚婚姻關係,於是在上海灘著名大佬杜月笙的牽頭下,由鄭毓秀調解,最終結果為梅蘭芳支付孟小冬離婚補償4萬元。

多年的離婚官司讓她開始思考如何為女性爭取更多的權益。然而名氣越大,爭議越多,這些爭議大多來自男性,其中最著名的反對者是胡適,他曾直言:「這班女人太不愛惜臉面!」不過胡適不喜歡她,多半也是站在文人角度上罷了。

1929年1月,鄭毓秀和傅秉常等人組成民法起草委員會,而此前打離婚官司的經驗對她起草《民法》草案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鄭毓秀瀏覽了大量的歐美相關法律,汲取各國法律的精華,並結合了中國國情,草擬了民法典。她本著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人生而自由平等」的理念,起草了眾多保護女性權利的法案——

1.規定女子與男子同享平等的繼承權;

2.承認成年女子有權簽訂或廢止婚姻契約;

3.已婚婦女有權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等。

現在看起來已經習以為常的條例,在當時卻是新興概念,比如「一夫一妻制」便是在草案中得到落實的。這位民國第一位女博士當初努力爭取下來的權益在今天是否全部都穩步落實了呢?這裡我們留下一個疑問。

最後,再回過頭來說一下近期的#ME TOO#運動吧。從公益名人雷闖到公知圈大佬章文再到某央春晚主持人,大大小小出名的不出名的名人,學術圈內出名的不出名的教授,一個個被牽涉其中,真的無法用詞語去形容這是怎樣一種齷齪的行徑。

在這場「網路運動」中,有些人已經道歉,有些人卻伺機反咬一口;有些人趁亂博關注,而有些人卻只能獨自舔傷口。我雖算不上女權主義者,但對#ME TOO#中敢於站出來指正侵犯者的女生充滿了敬意,她們是堅強且勇敢的。

可是...最後的結局能與民國那場般令人歡喜嗎?

最大的可能是......

輿論在發酵中湮滅,在湮滅中死灰復燃,周而復始。

悲憤、不安、難過...所有情緒隔著屏幕發泄。

彷彿它不存在於現實,窗外黃昏的餘暉撒向大地;

明日會是個晴天,太陽依舊照常升起。

更多資訊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號:學術大爆炸(ID:academic-bang)

推薦閱讀:

法國留學所謂保簽……
凱旋在望第六期講座文字回顧:在法國公立大學讀書的體驗
正在申校求職的你,面試中應該注意些什麼?
2018年法國留學各使館簽證特點分析
法國教育體系概況

TAG:法國留學 | 留學英國 |